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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2008-2009年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形势分析与展望(1)
2008-2009年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形势分析与展望(2)
2008-2009年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形势分析与展望(3)
2008-2009年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形势分析与展望(4)
2008-2009年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形势分析与展望(5)
2008-2009年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形势分析与展望(6)
2008-2009年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形势分析与展望(7)
2008-2009年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形势分析与展望(8)
2008-2009年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形势分析与展望(9)
2008-2009年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形势分析与展望(10)
2008-2009年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形势分析与展望(11)
2008-2009年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形势分析与展望(12)
2008-2009年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形势分析与展望(13)
2008-2009年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形势分析与展望(14)
2008-2009年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形势分析与展望(15)
2008-2009年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形势分析与展望(16)
2008-2009年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形势分析与展望(17)
2008-2009年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形势分析与展望(18)
2008-2009年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形势分析与展望(19)
2008-2009年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形势分析与展望(20)
2008-2009年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形势分析与展望(21)
2008~2009年中国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1)
2008~2009年中国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2)
2008~2009年中国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3)
2008~2009年中国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4)
2008~2009年中国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5)
2008~2009年中国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6)
2008~2009年中国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7)
碳预算方案(1)
碳预算方案(2)
碳预算方案(3)
碳预算方案(4)
碳预算方案(5)
碳预算方案(6)
碳预算方案(7)
碳预算方案(8)
碳预算方案(9)
碳预算方案(10)
碳预算方案(11)
碳预算方案(12)
碳预算方案(13)
中文摘要
2009年注定将成为人类应对气候变化的里程碑,无论联合国哥本哈根气候会议最终能否就中期减排目标及相应机制达成协议,但国际社会为哥本哈根会议所做的种种努力,以及目前已经就长期目标、低碳发展理念和部分关键议题所达成的共识,必将长期影响人类的发展模式、生活方式和国际利益格局。本书组织了中国长期从事应对气候变化重大科学与社会经济问题研究和国际气候谈判的部分资深人士,对应对气候变化的各项议题进行了跟踪分析和深入研究,力求为读者全景式展示应对气候变化所涉及的各种问题的渊源、进展和未来发展方向,为人们关注和理解即将来临的哥本哈根会议奠定基础。
全书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为总论,旨在总体上分析把握国际国内的格局、进展与行动。本部分涵盖两部分内容,分别涉及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宏观局势和未来走势,以及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原则、立场、目标、行动和进展。第二部分聚焦科学进展与谈判议题,对气候变化的科学评估、共同愿景与减排目标、适应问题、资金机制、技术、国际航空航海燃料减排、行业方法、碳汇与毁林、IPCC报告等当前国际气候谈判的关键议题的由来、谈判进展及未来趋势进行深入分析。第三部分为研究专论,选取了研究人员对应对气候变化部分重要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包括碳预算、低碳经济、碳市场及低碳发展的就业影响等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第四部分为热点解读,汇集了研究人员对部分热点问题的聚焦式的跟踪解读与评述,短小却犀利。本书最后还附录了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数据、参数、缩略语及中国的相关政策,以备读者查询。
2008-2009年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形势分析与展望(1)
潘家华 陈迎 庄贵阳 杨宏伟
潘家华,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研究领域为世界经济、能源与气候变化经济学和城市发展;陈迎,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副研究员,研究领域为可持续发展经济学、世界经济与国际关系;庄贵阳,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研究领域为低碳经济与气候变化政策;杨宏伟,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主要研究方向为能源与气候变化的社会经济问题。
摘要:本文对2008~2009年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形势进行了分析,对未来走势进行了展望。作者首先介绍了应对气候变化的科学基础,勾画了国际气候谈判的多元化利益格局,介绍了国际气候谈判的关键性议题,分析了影响哥本哈根气候谈判的主要力量,预测评估了哥本哈根谈判可能的成果,揭示了中国参与国际气候制度构建的战略选择。
哥本哈根气候谈判关键议题气候变化是一个典型的全球性的环境问题。伴随着全球环境保护的制度化趋势,建立公平有效的国际气候治理机制已成为当今世界政治的主要议题之一。从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签署到2005年《京都议定书》生效,再到当前“后京都”也就是《京都议定书》目标年2012年后全球减排谈判(即第二承诺期,2012~2020年)的艰难前行,中国在国际气候治理过程中的受关注度和地位与日俱增。在第二承诺期谈判过程中,《公约》内外两种机制并行,并且相互影响。欧盟驱动《公约》内机制,美国主导《公约》外机制。但是,自奥巴马入主白宫,美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战略全面调整,《公约》内外机制并行,表现了美国试图成为气候变化领导者的姿态。2009年底哥本哈根会议走向何方,疑窦丛生。各缔约方均在紧抓保护气候这面旗帜,建立并借助《公约》内外各种机制和平台调动对己有利的国际民心和舆论,释压解套,树立积极国际形象,积聚主导国际事务的软实力。非政府组织、国际企业联盟和美国地方政府也有相应的气候变化动议。面对日益紧迫的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形势,中国需要在战略上把握各主要博弈方的战略动机、利益诉求和策略手段,结合国情,在国际谈判中发挥作用,为国内经济发展创造相对宽松有利的外部环境,树立良好的国家形象。
一应对气候变化的科学基础
对气候变化问题科学认知的不断强化是国际气候进程不断前进的基础。1988年,由联合国环境署(UNEP)和世界气象组织(WMO)共同发起的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成立,作为《公约》谈判的科学咨询机构,IPCC汇集了世界数千位科学家,以科学评估报告的形式搜集、整理和汇总全世界在气候变化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提出科学评价和政策建议。IPCC自成立以来,已陆续推出四次评估报告,对持续推动国际气候进程发挥了重要作用。1990年,IPCC完成第一次评估报告,试图从大量的科学文献中寻求全球气候变化的科学事实,引起了广泛的国际关注,直接推动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谈判(1990~1992年)、达成(1992年)和批准生效(1994年);1996年IPCC出版其第二次评估报告,第一次明确指出气候变化与人类社会经济活动有直接关系,有力推动了《京都议定书》的谈判和签署(1997年);2001年IPCC提交第三次评估报告,进一步强化了社会经济活动与全球变暖的因果关系,意在推动《京都议定书》的批准生效及实施,由于各国利益分歧太大,尤其是美国拒绝批准《京都议定书》,第三次评估报告的效果因政治干预而大打折扣。
2007年,IPCC全面完成第四次评估报告,分别从气候变化的科学基础、影响、适应和脆弱性以及减缓气候变化等不同角度,采用大量更新的科学证据,重申并强化了有关气候变化的一系列基本结论:全球变暖已经是不争的科学事实,人类活动是近50年全球气候系统变暖的主要原因,全球气候变暖已经对许多自然和生物系统产生了明显可辨的影响,并使已经存在的问题变得更加严重。报告指出,气候变化将对未来自然生态和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长期的影响,适应政策与行动有助于减轻不利影响。为了减缓气候变化,稳定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需要大幅度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要确保未来温度升高(相对于工业革命前)不超过2℃,大气温室气体浓度需要稳定在450ppm的水平。这样,在中期(2020年),发达国家需要相对于1990年的排放水平至少减排25%~40%,发展中国家的排放路径相对于正常的排放轨迹需要下降15%~30%。在远期(2050年),全球的温室气体排放相对于当前需要减排50%。IPCC报告认为全球减排前景相对乐观,认为现有各种技术手段和许多在2030年以前具有市场可行性的低碳和减排技术,可以帮助各国实现较低成本的有效减排。IPCC的报告认为,通过国际合作的一致行动以及合理的政策措施,可持续发展与减排之间并不矛盾,还可以相互促进,有助于最终实现《公约》将温室气体浓度稳定在较低水平的长期目标。这样一些目标和结论,形成了关于2012年后国际气候协议谈判的科学基础。
IPCC评估报告代表了国际科学界对气候变化问题最权威、最全面的认识,提高了全球对气候变化问题的科学认知,也是国际政策制定的重要依据,对推动当前国际谈判进程显得尤为重要。
2008-2009年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形势分析与展望(2)
二国际气候谈判的多元化利益格局
自20世纪90年代启动国际气候谈判进程,发达国家阵营与发展中国家阵营南北分立的基本格局便贯穿始终。在南北立场的基本格局下,在不同时期或不同议题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内部也都存在许多不同的利益集团,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利益关系复杂多变。围绕2012年后应对气候变化安排的国际气候谈判格局,依旧表现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两大阵营,欧盟、美国和“77国集团+中国”三股力量相互制衡,南北矛盾、北方矛盾、南方矛盾和大国矛盾四对矛盾纵横交错。
2012年后国际气候制度框架必须公平地反映每个国家的具体国情,诸如责任、能力和减排潜力。尽管各种方案设计均有其理性基础,但协议的达成,是一个通过谈判达成共识的过程。国际气候制度的走向主要受科学认知、政治意愿和经济利益三个方面的综合影响。各方都试图从这三个方面入手,发挥自身的影响力,同时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利益,在妥协中为打破僵局寻求一条可行的解决途径。可以说,任何一方的立场变化或战略调整,都会给第二承诺期谈判的走向带来重要的影响。
当前国际气候政治呈现群雄纷争、三足鼎立的基本格局。欧盟、美国和中国,无论是人口和经济总量还是能源消费和温室气体排放,在全球都占有相当大的份额,在参与谈判的众多缔约方之中地位举足轻重。2006年,三强的人口总量占全球的322%,以购买力平价计算的GDP占全球的554%,能源消费占全球的513%,化石燃料排放的二氧化碳占全球的546%。而且,这种态势未来也不会发生根本的改变。俄罗斯作为一个军事大国,国际地位仍然显赫,在能源方面储量非常丰富,多次凭借能源资源的优势掣肘欧美。但从经济和温室气体排放上看,俄罗斯均难与三强相提并论。2006年俄罗斯人口只占全球的22%,GDP占26%,能源消费占58%,二氧化碳排放占57%。相比1973年前苏联二氧化碳排放占全球的144%、能源消费占15%,其相对地位有所下降,还不足以成为“后京都谈判”中的一强。
欧盟作为气候谈判的发起者,一直是推动气候变化谈判最重要的政治力量。一方面,欧盟担心全球变暖危及欧洲冬暖夏凉的气候环境;另一方面,由于欧盟人口稳中有降、经济成熟而稳定、技术和管理先进、能源消费需求相对饱和,其在温室气体减排方面具有比较大的优势。因此,大力推进气候变化进程,维持在国际事务中的主导地位,符合欧盟政治上的战略利益。经历几次扩大,欧盟已经从《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时的15个成员国,扩大到目前的27个成员国,人口和地域不断扩大,经济和政治实力也不断得到加强。由于各成员国之间发展水平的差异增大,使欧盟内部政策协调的难度加大。但在英、德等大国的协调和领导下,欧盟在国际气候谈判中一直保持一个声音,发挥着重要的领导作用。
为了显示政治意愿并起到表率作用,在2009年的春季欧盟峰会上欧盟达成决议,进一步明确在2020年以前将温室气体总体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少20%,若其他主要经济体也能作出相应承诺,欧盟将进一步减排到30%,并要求发展中国家在2020年偏离其排放的基准线15%~30%。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欧盟各国达成了一个约束性指标,即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在欧盟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例增加到20%,在燃料消费中生物燃料至少占10%,并且在2020年前将能源利用效率提高20%。上述决议的形成,已经有相当扎实的基础。2008年1月23日,欧盟委员会公布了《气候行动与可再生能源综合计划》(简称《综合计划》)建议草案,其中的一些关键元素与国际气候谈判的结果是有联系的。欧盟《综合计划》建议草案打算将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仅削减20%,在美国等发达国家参与的条件下减排30%。欧盟希望通过建立一个渐进机制,对其他发达国家施压,也为自己留有余地。如果国际社会没有达成2012年以后的国际气候制度协议,那么欧盟将严格限制来自CDM/JI(清洁发展机制/联合履行)减排信用的使用,这将给目前在发展中国家积极参与的CDM项目开发蒙上一层阴影。当然,欧盟提出的《综合计划》也留有余地。如果其他发达国家作出与之具有可比性的承诺,欧盟将减排30%,其中额外减排量的一半可以用项目减排信用完成。不难看出,欧盟的《综合计划》有其政治用意:希望通过“胡萝卜加大棒”的手段,促使发展中国家在总体上认同并接受欧盟的立场;借助发展中国家的力量和国际舆论给美国等其他发达国家施加压力。全球碳市场尤其是CDM,是发展中国家参与国际减排协议的一种非常重要的选择性激励。如果没有美国的参与,这条重要的激励措施将失去意义,这样国际舆论压力也将指向美国。
2008-2009年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形势分析与展望(3)
在《京都议定书》谈判中,以美国为首包括日、加、澳、新等国的“伞形”集团曾经是国际气候舞台上一支重要的政治力量。随着日本、加拿大和澳大利亚先后批准《京都议定书》,“伞形”国家集团形式上瓦解,力量也大大削弱。但在2012年后气候谈判中,美国作为最大的发达国家仍我行我素,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发达国家与美国立场仍大致保持一致。日本尽管批准了《京都议定书》,但其政治立场在很大程度上追随美国,而完成京都减排目标无望的加拿大显然对第二承诺期更严格的减排目标没有兴趣。以美国为首的“伞形”国家集团出现了重新凝聚的迹象。
美国地域广阔,气候变化对不同地区的影响存在差异。虽然拥有世界最强大的经济实力,技术和管理水平也很高,但美国当前基础设施和能源消费具有既定格局,而其生活方式具有明显奢华浪费特征,人口增长也较快,因而能源需求和温室气体排放呈现较快增长趋势。尽管美国也出现了卡特里娜飓风等极端气候事件的灾害,但美国地理空间回旋余地较大。对于欧盟建立全球参与的国际气候制度的设想,美国显然不愿被动参与。美国拒绝重返《京都议定书》,虽然2007年12月在妥协之下同意关于2012年后的国际气候协定的“巴厘路线图”,但美国继续坚持以发展中大国参与作为自身行动的先决条件。在《公约》框架之外,美国分别发起了“氢能经济国际伙伴计划”、“碳收集领导人论坛”、“甲烷市场化伙伴计划”、“第四代国际论坛”以及“可再生能源与能源效益伙伴计划”等论坛,以及“亚太地区清洁发展与气候伙伴计划”(APP)和“主要经济体能源安全与气候变化会议”。这一系列活动表明,美国也不愿轻易放弃在气候变化问题上的话语权,这同时也是对美国民众、国会、一些地方政府和大企业对气候变化采取积极行动的一种回应。
澳大利亚对于气候变化问题的态度在陆克文总理执政后发生了很大改变。陆克文就任后即批准《京都议定书》,并提出到2050年要在2000年的基础上减排60%,实施排放贸易制度,并提出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利用达到一次能源利用比例的20%等一系列政策和目标。受澳大利亚政府的支持,由经济学家罗斯•加诺特撰写的《澳大利亚气候变化评估报告》Ross Granaut,2008“Garnaut Review on Climate Change Economic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于2008年下半年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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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009年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形势分析与展望(1)
2008-2009年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形势分析与展望(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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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009年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形势分析与展望(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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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009年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形势分析与展望(21)
2008~2009年中国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1)
2008~2009年中国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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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009年中国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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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009年中国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7)
碳预算方案(1)
碳预算方案(2)
碳预算方案(3)
碳预算方案(4)
碳预算方案(5)
碳预算方案(6)
碳预算方案(7)
碳预算方案(8)
碳预算方案(9)
碳预算方案(10)
碳预算方案(11)
碳预算方案(12)
碳预算方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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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注定将成为人类应对气候变化的里程碑,无论联合国哥本哈根气候会议最终能否就中期减排目标及相应机制达成协议,但国际社会为哥本哈根会议所做的种种努力,以及目前已经就长期目标、低碳发展理念和部分关键议题所达成的共识,必将长期影响人类的发展模式、生活方式和国际利益格局。本书组织了中国长期从事应对气候变化重大科学与社会经济问题研究和国际气候谈判的部分资深人士,对应对气候变化的各项议题进行了跟踪分析和深入研究,力求为读者全景式展示应对气候变化所涉及的各种问题的渊源、进展和未来发展方向,为人们关注和理解即将来临的哥本哈根会议奠定基础。
全书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为总论,旨在总体上分析把握国际国内的格局、进展与行动。本部分涵盖两部分内容,分别涉及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宏观局势和未来走势,以及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原则、立场、目标、行动和进展。第二部分聚焦科学进展与谈判议题,对气候变化的科学评估、共同愿景与减排目标、适应问题、资金机制、技术、国际航空航海燃料减排、行业方法、碳汇与毁林、IPCC报告等当前国际气候谈判的关键议题的由来、谈判进展及未来趋势进行深入分析。第三部分为研究专论,选取了研究人员对应对气候变化部分重要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包括碳预算、低碳经济、碳市场及低碳发展的就业影响等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第四部分为热点解读,汇集了研究人员对部分热点问题的聚焦式的跟踪解读与评述,短小却犀利。本书最后还附录了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数据、参数、缩略语及中国的相关政策,以备读者查询。
2008-2009年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形势分析与展望(1)
潘家华 陈迎 庄贵阳 杨宏伟
潘家华,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研究领域为世界经济、能源与气候变化经济学和城市发展;陈迎,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副研究员,研究领域为可持续发展经济学、世界经济与国际关系;庄贵阳,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研究领域为低碳经济与气候变化政策;杨宏伟,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主要研究方向为能源与气候变化的社会经济问题。
摘要:本文对2008~2009年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形势进行了分析,对未来走势进行了展望。作者首先介绍了应对气候变化的科学基础,勾画了国际气候谈判的多元化利益格局,介绍了国际气候谈判的关键性议题,分析了影响哥本哈根气候谈判的主要力量,预测评估了哥本哈根谈判可能的成果,揭示了中国参与国际气候制度构建的战略选择。
哥本哈根气候谈判关键议题气候变化是一个典型的全球性的环境问题。伴随着全球环境保护的制度化趋势,建立公平有效的国际气候治理机制已成为当今世界政治的主要议题之一。从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签署到2005年《京都议定书》生效,再到当前“后京都”也就是《京都议定书》目标年2012年后全球减排谈判(即第二承诺期,2012~2020年)的艰难前行,中国在国际气候治理过程中的受关注度和地位与日俱增。在第二承诺期谈判过程中,《公约》内外两种机制并行,并且相互影响。欧盟驱动《公约》内机制,美国主导《公约》外机制。但是,自奥巴马入主白宫,美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战略全面调整,《公约》内外机制并行,表现了美国试图成为气候变化领导者的姿态。2009年底哥本哈根会议走向何方,疑窦丛生。各缔约方均在紧抓保护气候这面旗帜,建立并借助《公约》内外各种机制和平台调动对己有利的国际民心和舆论,释压解套,树立积极国际形象,积聚主导国际事务的软实力。非政府组织、国际企业联盟和美国地方政府也有相应的气候变化动议。面对日益紧迫的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形势,中国需要在战略上把握各主要博弈方的战略动机、利益诉求和策略手段,结合国情,在国际谈判中发挥作用,为国内经济发展创造相对宽松有利的外部环境,树立良好的国家形象。
一应对气候变化的科学基础
对气候变化问题科学认知的不断强化是国际气候进程不断前进的基础。1988年,由联合国环境署(UNEP)和世界气象组织(WMO)共同发起的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成立,作为《公约》谈判的科学咨询机构,IPCC汇集了世界数千位科学家,以科学评估报告的形式搜集、整理和汇总全世界在气候变化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提出科学评价和政策建议。IPCC自成立以来,已陆续推出四次评估报告,对持续推动国际气候进程发挥了重要作用。1990年,IPCC完成第一次评估报告,试图从大量的科学文献中寻求全球气候变化的科学事实,引起了广泛的国际关注,直接推动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谈判(1990~1992年)、达成(1992年)和批准生效(1994年);1996年IPCC出版其第二次评估报告,第一次明确指出气候变化与人类社会经济活动有直接关系,有力推动了《京都议定书》的谈判和签署(1997年);2001年IPCC提交第三次评估报告,进一步强化了社会经济活动与全球变暖的因果关系,意在推动《京都议定书》的批准生效及实施,由于各国利益分歧太大,尤其是美国拒绝批准《京都议定书》,第三次评估报告的效果因政治干预而大打折扣。
2007年,IPCC全面完成第四次评估报告,分别从气候变化的科学基础、影响、适应和脆弱性以及减缓气候变化等不同角度,采用大量更新的科学证据,重申并强化了有关气候变化的一系列基本结论:全球变暖已经是不争的科学事实,人类活动是近50年全球气候系统变暖的主要原因,全球气候变暖已经对许多自然和生物系统产生了明显可辨的影响,并使已经存在的问题变得更加严重。报告指出,气候变化将对未来自然生态和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长期的影响,适应政策与行动有助于减轻不利影响。为了减缓气候变化,稳定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需要大幅度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要确保未来温度升高(相对于工业革命前)不超过2℃,大气温室气体浓度需要稳定在450ppm的水平。这样,在中期(2020年),发达国家需要相对于1990年的排放水平至少减排25%~40%,发展中国家的排放路径相对于正常的排放轨迹需要下降15%~30%。在远期(2050年),全球的温室气体排放相对于当前需要减排50%。IPCC报告认为全球减排前景相对乐观,认为现有各种技术手段和许多在2030年以前具有市场可行性的低碳和减排技术,可以帮助各国实现较低成本的有效减排。IPCC的报告认为,通过国际合作的一致行动以及合理的政策措施,可持续发展与减排之间并不矛盾,还可以相互促进,有助于最终实现《公约》将温室气体浓度稳定在较低水平的长期目标。这样一些目标和结论,形成了关于2012年后国际气候协议谈判的科学基础。
IPCC评估报告代表了国际科学界对气候变化问题最权威、最全面的认识,提高了全球对气候变化问题的科学认知,也是国际政策制定的重要依据,对推动当前国际谈判进程显得尤为重要。
2008-2009年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形势分析与展望(2)
二国际气候谈判的多元化利益格局
自20世纪90年代启动国际气候谈判进程,发达国家阵营与发展中国家阵营南北分立的基本格局便贯穿始终。在南北立场的基本格局下,在不同时期或不同议题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内部也都存在许多不同的利益集团,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利益关系复杂多变。围绕2012年后应对气候变化安排的国际气候谈判格局,依旧表现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两大阵营,欧盟、美国和“77国集团+中国”三股力量相互制衡,南北矛盾、北方矛盾、南方矛盾和大国矛盾四对矛盾纵横交错。
2012年后国际气候制度框架必须公平地反映每个国家的具体国情,诸如责任、能力和减排潜力。尽管各种方案设计均有其理性基础,但协议的达成,是一个通过谈判达成共识的过程。国际气候制度的走向主要受科学认知、政治意愿和经济利益三个方面的综合影响。各方都试图从这三个方面入手,发挥自身的影响力,同时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利益,在妥协中为打破僵局寻求一条可行的解决途径。可以说,任何一方的立场变化或战略调整,都会给第二承诺期谈判的走向带来重要的影响。
当前国际气候政治呈现群雄纷争、三足鼎立的基本格局。欧盟、美国和中国,无论是人口和经济总量还是能源消费和温室气体排放,在全球都占有相当大的份额,在参与谈判的众多缔约方之中地位举足轻重。2006年,三强的人口总量占全球的322%,以购买力平价计算的GDP占全球的554%,能源消费占全球的513%,化石燃料排放的二氧化碳占全球的546%。而且,这种态势未来也不会发生根本的改变。俄罗斯作为一个军事大国,国际地位仍然显赫,在能源方面储量非常丰富,多次凭借能源资源的优势掣肘欧美。但从经济和温室气体排放上看,俄罗斯均难与三强相提并论。2006年俄罗斯人口只占全球的22%,GDP占26%,能源消费占58%,二氧化碳排放占57%。相比1973年前苏联二氧化碳排放占全球的144%、能源消费占15%,其相对地位有所下降,还不足以成为“后京都谈判”中的一强。
欧盟作为气候谈判的发起者,一直是推动气候变化谈判最重要的政治力量。一方面,欧盟担心全球变暖危及欧洲冬暖夏凉的气候环境;另一方面,由于欧盟人口稳中有降、经济成熟而稳定、技术和管理先进、能源消费需求相对饱和,其在温室气体减排方面具有比较大的优势。因此,大力推进气候变化进程,维持在国际事务中的主导地位,符合欧盟政治上的战略利益。经历几次扩大,欧盟已经从《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时的15个成员国,扩大到目前的27个成员国,人口和地域不断扩大,经济和政治实力也不断得到加强。由于各成员国之间发展水平的差异增大,使欧盟内部政策协调的难度加大。但在英、德等大国的协调和领导下,欧盟在国际气候谈判中一直保持一个声音,发挥着重要的领导作用。
为了显示政治意愿并起到表率作用,在2009年的春季欧盟峰会上欧盟达成决议,进一步明确在2020年以前将温室气体总体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少20%,若其他主要经济体也能作出相应承诺,欧盟将进一步减排到30%,并要求发展中国家在2020年偏离其排放的基准线15%~30%。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欧盟各国达成了一个约束性指标,即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在欧盟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例增加到20%,在燃料消费中生物燃料至少占10%,并且在2020年前将能源利用效率提高20%。上述决议的形成,已经有相当扎实的基础。2008年1月23日,欧盟委员会公布了《气候行动与可再生能源综合计划》(简称《综合计划》)建议草案,其中的一些关键元素与国际气候谈判的结果是有联系的。欧盟《综合计划》建议草案打算将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仅削减20%,在美国等发达国家参与的条件下减排30%。欧盟希望通过建立一个渐进机制,对其他发达国家施压,也为自己留有余地。如果国际社会没有达成2012年以后的国际气候制度协议,那么欧盟将严格限制来自CDM/JI(清洁发展机制/联合履行)减排信用的使用,这将给目前在发展中国家积极参与的CDM项目开发蒙上一层阴影。当然,欧盟提出的《综合计划》也留有余地。如果其他发达国家作出与之具有可比性的承诺,欧盟将减排30%,其中额外减排量的一半可以用项目减排信用完成。不难看出,欧盟的《综合计划》有其政治用意:希望通过“胡萝卜加大棒”的手段,促使发展中国家在总体上认同并接受欧盟的立场;借助发展中国家的力量和国际舆论给美国等其他发达国家施加压力。全球碳市场尤其是CDM,是发展中国家参与国际减排协议的一种非常重要的选择性激励。如果没有美国的参与,这条重要的激励措施将失去意义,这样国际舆论压力也将指向美国。
2008-2009年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形势分析与展望(3)
在《京都议定书》谈判中,以美国为首包括日、加、澳、新等国的“伞形”集团曾经是国际气候舞台上一支重要的政治力量。随着日本、加拿大和澳大利亚先后批准《京都议定书》,“伞形”国家集团形式上瓦解,力量也大大削弱。但在2012年后气候谈判中,美国作为最大的发达国家仍我行我素,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发达国家与美国立场仍大致保持一致。日本尽管批准了《京都议定书》,但其政治立场在很大程度上追随美国,而完成京都减排目标无望的加拿大显然对第二承诺期更严格的减排目标没有兴趣。以美国为首的“伞形”国家集团出现了重新凝聚的迹象。
美国地域广阔,气候变化对不同地区的影响存在差异。虽然拥有世界最强大的经济实力,技术和管理水平也很高,但美国当前基础设施和能源消费具有既定格局,而其生活方式具有明显奢华浪费特征,人口增长也较快,因而能源需求和温室气体排放呈现较快增长趋势。尽管美国也出现了卡特里娜飓风等极端气候事件的灾害,但美国地理空间回旋余地较大。对于欧盟建立全球参与的国际气候制度的设想,美国显然不愿被动参与。美国拒绝重返《京都议定书》,虽然2007年12月在妥协之下同意关于2012年后的国际气候协定的“巴厘路线图”,但美国继续坚持以发展中大国参与作为自身行动的先决条件。在《公约》框架之外,美国分别发起了“氢能经济国际伙伴计划”、“碳收集领导人论坛”、“甲烷市场化伙伴计划”、“第四代国际论坛”以及“可再生能源与能源效益伙伴计划”等论坛,以及“亚太地区清洁发展与气候伙伴计划”(APP)和“主要经济体能源安全与气候变化会议”。这一系列活动表明,美国也不愿轻易放弃在气候变化问题上的话语权,这同时也是对美国民众、国会、一些地方政府和大企业对气候变化采取积极行动的一种回应。
澳大利亚对于气候变化问题的态度在陆克文总理执政后发生了很大改变。陆克文就任后即批准《京都议定书》,并提出到2050年要在2000年的基础上减排60%,实施排放贸易制度,并提出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利用达到一次能源利用比例的20%等一系列政策和目标。受澳大利亚政府的支持,由经济学家罗斯•加诺特撰写的《澳大利亚气候变化评估报告》Ross Granaut,2008“Garnaut Review on Climate Change Economic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于2008年下半年公布

应对气候变化报告(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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