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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巴黎之约
第二节 莫里亚克
第三节 小说中的那页
第四节 巴黎我来了
第五节 美食美事
第一节 小凡的画室
第二节 和艺术家闲聊
第三节 所谓艺术家
第四节 乱世出英雄
第五节 帅哥燕青做导游
第一节 活人墓园和江南的恐怖
第二节 他和她,还有起司先生
第三节 巴黎的慵懒
第四节 卢浮宫,罗丹博物馆,薇薇安穿堂
第五节 女人的性梦
第一节 巴黎之约
在我决定赴摩尔的巴黎之约后,香港的律师朋友蚂蚁把一本海明威的叙事散文《巴黎的盛宴》带到北京送给我。
1957年的秋天,海明威在古巴开始写这本书,讲述关于1921年至1926年他和第一任妻子在巴黎的那段岁月。那是早年的巴黎,海明威很穷但很快乐的日子。
我从来没有特别留意过巴黎,对于我,它是一个遥远的存在。越是著名,越是随时会有关于它的文字画片出现,我越没有好奇心。一个城市和一个人有没有关系,要看在那个城市有没有一个可以惦念的人。
一旦有那样一个人出现,那个城市便会突然与你产生关联。
你想起它,便想起了一些真实的色彩,气味,形象。
不再是电影里的,或者明信片带来的影像。
摩尔在一年多前第一次来到中国,那是夏天的一个夜晚,他在北京出现,他是一名记者,出过一本书,里面有他拍的照片,文字则是关于他记录的眼里所看到的印度、越南、日本和中国。
那天在北京的一个演唱会后,他和我同时出现在演出单位举办的酒会中。他和一帮驻京的老法记者朋友们在一起,那是他待在北京的最后一晚,第二天他要去上海,然后从上海回巴黎。
那天晚上,我兴高采烈,旁边一群老朋友,在自己的地盘上,甚至举办演出参加演出的都是自己人,我只是去捧场,衣着鲜亮,夏季的夜晚是明媚的,我也是明媚的:红色的吊带裙,镶着淡绿仿古的金色碎花边。每个人都在笑,生活在此刻非常美好。
我喝了很多酒,并且很快就开始散发酒意。那是我最有诱惑力的时候,我知道一个放松的、喝酒喝到恰到好处眯着眼睛脸带红晕甜甜笑着的女人有多可爱。
老法堆里的男人和女人都在向我们的中国堆靠拢,一个漂亮的法国女孩儿抱紧我,我也抱紧她,我们很快抱在一起,喝过酒了的人们凑过来看这两个醉意弥漫的小女人。
我们说了很多话,用第三个国家的语言,我忘了我们究竟说了一些什么,只知道气氛融洽。那个夏夜春意弥漫,那个酒吧叫“鹅和鸭”,摩尔就在那个人堆里出现,他年轻,清秀,腼腆,褐色的卷发,奶白色的皮肤。他一直在找话和我说,并且用一种害羞的眼神微笑地看着我,而我送了一个中文名字给他,后来他一直用着那个名字,在巴黎的工作名片上也可以看到。
他知道我是一个写作的女人,这是他们报社另外一个记者向他通报的。
他们报社驻京的一个记者告诉我,摩尔的祖父是个很有名的作家。
后来他给我写信,从信箱的名称看得出他的全名。
莫里亚克,那个我喜欢的法国作家原来是他的祖父。
我不再怀疑,那份眼熟是有原因的。
他走近我,身上带着我喜欢的一个作家的气味。
我感到隐隐的熟悉和吸引,原来那是来自他血管深处另外一人的血脉。
不止一人和我说起过他:莫里亚克。
他那样的作家让人害怕提起,他所怀有的感情让人战栗。
在我的手边,经常有一本赤豆红色封面上面有莫里亚克像的诺贝尔文学丛书之《爱的荒漠》。我经常把它打开,在我短暂而又漫长的婚姻生活中,我把它们一读再读,那些文字娓娓善诱,引我一次次放纵自己的心灵和想象,那既是一次次惊心动魄的阅读,又仿佛是点着蜡烛切蛋糕,在春天的冰面上进行生日派对。
除了弗朗索瓦·莫里亚克,还有谁能够如此美丽如此危险?
我不知道。
他出生在盛产葡萄酒的法国西南部城市波尔多(我没想到有一天我会去那里,住在他待过的一栋房子里,当然他的房间都保留着,已经成为当地著名的陈列馆了),他的父亲很早便去世了,他深得母亲疼爱,他从小就喜欢读书写作。而且,受到家庭浓厚的天主教氛围影响,莫里亚克对笔下的芸芸众生一直充满了怜惜,甚至是有罪的人,他都不肯加以惩罚鞭挞。这样的作家往往是病态的,他们的小说只需读上一遍,就刻骨铭心地印到你脑海里去了,像微暗的火,慢慢喘息摇曳着,把你深深灼痛。陀思妥耶夫斯基、格雷厄姆·格林、伊夫林·沃都是这一类的小说家,相比起来,莫里亚克对于绝望心理的描述最为细腻诚挚。
第二节 莫里亚克
初读莫里亚克,是部中篇小说《母亲大人》,描写了畸形的母爱给儿女造成的伤害,简直就像《孔雀东南飞》的外文版。当时我的感受是太可怕了,他竟敢这样讲故事,完全不合常理。故事开始的时候,刚刚流产的玛蒂尔德高烧不退,睁大眼睛凝视着天花板上不停晃动的光晕,丈夫跟随严厉的婆婆出去了,把她单独留在了那间嘈杂的小楼之内。莫里亚克的听觉感官十分敏锐,我们可以从短暂的第一小节当中读到绿色杯子的颤动、蟋蟀的鸣唱、火车隆隆地行驶过河上的铁桥、树枝沙沙的响声,甚至连窗外的山梅花香和煤烟的气味都被暮春的夜风给吹送进来了。可怜的玛蒂尔德昏睡才醒,冷得直打寒战,却没有人来陪伴。她只能够跟一条唤作贝利乌的狗交谈,叫喊佣人的铃绳悠来荡去,然而安装在这幢漆黑古老的住宅里的闹铃,却始终一言不发。丈夫时刻处在婆婆的严密监控之下,玛蒂尔德回想起他们订亲那天,她那身材高大的婆婆站在小客厅的平台上对着玛蒂尔德怒吼,你别想占有我儿,你永远别想把我儿从身边夺走。
再读莫里亚克,就是收录在《爱的荒漠》一书中的《黛莱丝·德克鲁》。
莫里亚克劈头盖脸地写道:“黛莱丝,许多人将会说你没有在世上活过。”这叫什么话,她到底犯了什么罪过?语气就跟纪念鲁迅的诗歌《有的人》似的,“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当故事里的女主角决心用毒药害死丈夫时,我不禁倒吸了一口冷气,终于相信了杜拉斯的那句名言:“你把我给毁了,这对我有好处。”
我最喜欢的永远是《爱的沙漠》,它是我写《等待30岁的来临》那篇小说的动机。
发表于1925年的这部长篇获得了法兰西学院小说大奖,也为日后莫里亚克赢得1952年诺贝尔文学奖桂冠奠定了坚实基础。当故事讲述到第六页的时候,忘记带口红的女主角玛丽亚·克鲁斯登场了,那是一家充斥了爵士乐、吊扇杂音和嗡嗡作响的曼陀林琴声的狭小酒吧间。
雷蒙·库莱热——一个医生的儿子,他怨恨自己的父亲。他坐在鸡尾酒面前,静候她的到来。莫里亚克的描述非常生动具体,对人物内心的揭示更是细致入微,他把风韵犹存的孀妇玛丽亚比喻成童年时代走过的一条路,即使覆盖它的栎树已被砍光,仍然清晰可辨。于是,我们看到了玛丽亚那双又大又安详的眼睛和宽阔的前额,听到了雷蒙“我18岁的时候她27岁”的伤心自白,也读懂了一个少男的青春热恋。小说缓缓地展开了倒叙,雷蒙是搭乘有轨电车上学回家的,“有轨电车像活动的焰火”,瞬间照亮了住宅四周的紫杉和千金榆,空中漂浮着朽木和树叶的气味,这段路程是他获得自由解放的时间。他们就在车上邂逅相知。然而,他不应该爱上这个危险的女人,因为他是库莱热大夫的儿子,父子俩怎么可以同时喜欢一个不安分的寡妇呢?莫里亚克很会折磨他笔下的主人公。故事的结尾,雷蒙穿过凄凉的塞纳河,走上发车站台,送别自己的父亲。老人正慈爱地凝视着他,并且在始终不肯结婚的儿子身上找到了自己逝去生命的一部分。
有一天我读到莫里亚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到了那个“前天夜里”,他通过收音机听到了《爱的沙漠》的改编剧。尽管原著受到了曲解,但作家还是一下就认出了库莱热大夫、雷蒙和他们共有的情人玛丽亚。大师深情地对记者谈道:“这个小小的世界,30年前就离开我了,可又在说话,在我面前受难。”
第三节 小说中的那页
我想寻找这样一个打动了我心的异国的作家,顺着他的轨迹,我找到他了,为什么他已远去?
既然我们有缘,终于有一天,我找到了一条接近他的线索,可为什么他已早早离去,徒留我凭吊他生前的足迹?
我要带着收录《等待30岁的来临》的我的中短篇小说集去找他。尽管他看不懂中文,但我会把书翻到写有莫里亚克这个名字和《爱的荒漠》一书的那一页,给他看,现在他不在了,我只有给他的孙子看,摩尔也看不懂,但是我告诉他那是属于他们的名字。
在婚后的三年中,我始终在看一本书,始终没有看完。法国作家莫里亚克的《爱的荒漠》,这本书在195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我喜欢这个男人使用的那些句子,例如:“肉体上的乐趣和厌恶就像闪电和霹雳一样交织,闪烁袭击。她的身体使用过度,带着低贱的自我磨损的痕迹。没有欲望,只是一种肮脏的习惯。她睡觉没有呼吸,仿佛已在睡眠中死去。我需要独自待一会儿,你明白,我必须独自待着……”
这个故事好像很简单又很复杂,一个35岁的男人雷蒙在酒吧间遇到17年前爱过又伤过他心的女人玛丽亚·克罗丝,当年她27岁,他还是一个18岁的中学生。当年,雷蒙和克罗丝经常在电车上遇到,一个成熟妇人的目光使一个肮脏的中学生身上出现了一个新人,犹如第一铲土使完美的雕塑部分地露出了地面。他开始早起,梳头发,烫裤子,还涂手指甲,妄图吸引那个每天注视他的电车上的女人。而刚刚丧子的克罗丝此时也正吸引着男孩儿的医生父亲,漫长的婚后生活使医生仿佛身处荒漠,他迷上了克罗丝,但又羞于表达,他情愿常常地坐在她那挂着布帏和毯子的厅里等待她或候在她的身边注视这个女人沉浸在自己思想中的容颜。她把医生放在神父的位置,对他倾吐心声,给他写信,但是对他本人无动于衷,从来不放在心上。他对她仿佛是毫无价值的存在。
医生因爱煎熬,但他却不知道他的孩子就是他的情敌,这个好像处在突如其来的春天中的男孩儿雷蒙。男孩儿让克罗丝迷恋,她开始让男孩儿来家中探望她,但是当男孩儿真的想对她动真的时候,妇人却出于奇怪的心理,怕纯洁的男孩因此而改变对自己的看法。她拒绝了男孩儿,赶他出门,自己却差点儿从楼上跌下致死。
17年后,经历无数女人,一心想再见到克罗丝时报复她、让她难堪的雷蒙真的见到故人。她明显老了,但额头仍然发亮,闪着智慧的光,眼睛明亮,如同以前那样清澈。仿佛回到过去,他根本无法对她使坏,反而替她把醉酒的丈夫扶回旅馆,还叫来他那失去联系多年的老父亲来替她的丈夫看病。
过往的烟云终于是过去了的,对这对父子来说都像一个谜似的女人——玛丽亚·克罗丝仿佛已将过去完全忘记。我喜欢这个女人的善变和冷静。人人都形同沙漠,父亲一辈子也不能了解儿子,妻子一生也不能走近丈夫的内心,而雷蒙也永远不能了解克罗丝的心,到最后他还盼望着能得到一丝温情,老了的克罗丝却只是剩下驱赶他留下的香烟味道的那个手势和动作。
爱究竟是什么?我始终在看这本书,只有法国人才会那么的循循善诱,我开始对我自己的生活产生了疑问,我开始问自己:谁是我睡时和醒来时想到的第一个人?答案常常有很多,但都不是小顾,我开始有了坏脾气,又有了一张被坏脾气和不满意宠坏和摧残的脸。也许应该对什么人都视而不见。见到我这样表情的人是不幸的。
……摩尔是老人四个儿女中最小儿子的孩子,小儿子是莫里亚克的最宠。我甚至怀疑摩尔的父亲就是《爱的荒漠》一书中那个儿子雷蒙的原型,因为他很晚结婚,摩尔说他的父亲和母亲年龄相差很大,父亲四十几岁才结婚并有了他和妹妹。
我认识的这个人,身上流着莫里亚克的血?
这一点很长时间让我感觉神奇。
我的欧洲之旅在那时开始有了影子。
当摩尔问我几时会去巴黎的时候,巴黎离我不再遥远。
第四节 巴黎我来了
旅行就要开始,这是一趟计划已久的旅行,我机票早已订好了,也买了欧洲五国的经济通票。这些保证了我在两个月时间内有任意的六天可以坐在欧洲之星或者其他特快列车的一等舱里在法国、德国、西班牙、瑞士和意大利间自由来去。
我换好了欧元,带足了美元,朋友们要我把钱存入卡,我却还是把它们贴身放入一个小包包里。
摩尔已经准备好休假,他在伊妹儿里说等我到了,他就带我去波尔多,他的祖父莫里亚克生活过的地方,那里成了他的纪念地。从巴黎坐火车到波尔多,再从波尔多开车到郎贡,一路上会看见无数的桥、森林、古堡和教堂,我们还可以去海边,那里有古老的餐馆,我们可以在餐馆的大花园里赏心悦目地品尝美食──他等着和我一起去度假。
这一年多来,因为我传出要去巴黎了,我们才通信。但是我记得他的清秀和腼腆样子,他们报社的人和我通信,有时会突然在信末来一句:“摩尔昨天问起你,正好我告诉他我们白天见面了。”我一向对老外没有感觉,可是对他,感觉还行,是可以接受他的安排,放心地跟他去度假去了解巴黎的心情,那种异国青年之间陌生的吸引,我在想和爱情有关吗?
我到了巴黎,在火车站给摩尔打电话。原本准备先找一家小旅店,好好睡上一觉,恢复过来再和他联系,可是太累了,我没有力气走出火车站,于是在车站等待摩尔来接我。
他从远处的阳光里直接向我走来,相隔一年,我们还是对方印象中的样子。
我一夜未睡,又是接连几天的长途火车,害怕在他看来很难看,可他似乎并未介意。坐上他的摩托车,到他的家,十九区,高高低低的路,一面墙上画着巨大的一个男人,西装革履地蹲在地上。
附近电影院的巨幅海报上,尼古拉斯·凯奇正身穿军服在枪林弹雨中演绎着吴宇森的《风雨者》。
在巴黎的那一阶段,正是这部影片在此地热播的阶段,海报上的男人的脸,后来进入过我的梦境深处。我总是看到自己站在陌生的空旷的异国的街头,周围没有人,只有这张电影海报,海报上是我熟悉的尼古拉斯·凯奇的脸,他带着军帽,在热带丛林的背景下,依然如同那个濒临死亡的在拉斯维加斯游荡的酒鬼,他的脸一看再看实在熟悉了,我开始把他的忧郁当做性感。
摩尔的家到了,是在一栋位于高地的白色洋房顶楼,按号码门自动打开,有一个大的庭院。巴黎房子全是团团转的楼梯,四五层楼,盘旋爬到梯顶,人已全然失去方向,只知道弯曲向上。
他的那套房间,有着单身男人的干净,整洁,斯文。
洗完澡后,用毛巾擦干湿湿的头发,我开始感觉恢复。
在沙发上,我们有了第一次的法式长吻。他像我的西式宝贝,乖巧,好奇,不断地抚摸我,我们做爱,他和我以前见过的男人不同。这个生于1969年双子星座的男人,让我在欧洲之行中终于有了性。
我还没有爱上他,可却允许他用性在我和巴黎之间画了一道连接线,让巴黎对我温情弥漫。
这个有着迈克尔·道格拉斯家族那种桃型下巴的男人,因为他的蓝眼睛透明无邪地看着我,因为他不会全部看懂我,因为他总是会对我怀着好奇,因为他想了解我却很徒然,因为他身上淡淡的香水味道,因为他白色的小小卫生间,因为他的卫生间里放着一台老式收音机--孤单的生活里需要有人在旁边叽里呱啦地代自己说话,因为他每天有和我一样听收音机的习惯,因为他有洁癖这让我感到放心,因为他整齐的衣柜和书柜,因为他无时不在的吻,吻平了我寂寞的心。
我相信他。带着相信,我在他的臂弯里甜甜地睡去。
醒来,正是黄昏,摩尔陪我去塞纳河边。
塞纳河边的旧书摊还是照片中的样子,十欧元一张的小照片,一百年以上的历史,泛黄。我嫌太贵不让摩尔买,骄傲又孤独的摊主不肯还价。
看着出现在各种图片中的塞纳河,我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真的到了它的身边。
著名真的有种神化的力量,一个地方著名,一个男人变得著名,都会有种光环笼罩住他们,你要花更多一点的时间才能了解到他们的本质。
这条举世闻名的河流,巴黎生命和艺术的源泉,它由东向西流经巴黎,把整个城市一分为二,河的南面被称为左岸,河的北面被称为右岸。巴黎市内总共有36座桥,横跨静静流淌的塞纳河,把左右两岸联结起来。塞纳河和巴黎密不可分,正如卢浮宫和巴黎也密不可分一样。
坐落在塞纳河畔的卢浮宫,一眼就让人看见华裔设计师贝聿铭设计的玻璃金字塔入口。那么经典的广场,有犹太青年在举行婚礼,有男孩儿在滑板和表演特技自行车,远远的还有几个身份不明的男人,竟然在一张桌上下棋,身上的衣服颜色鲜亮,看过去很像舞台剧的一个景。
第五节 美食美事
我在双倍桥上看巴黎圣母院,因为不知道英文里怎么说巴黎圣母院,我只好对摩尔说那是艾斯美拉达的地方。摩尔奇怪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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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巴黎之约
第二节 莫里亚克
第三节 小说中的那页
第四节 巴黎我来了
第五节 美食美事
第一节 小凡的画室
第二节 和艺术家闲聊
第三节 所谓艺术家
第四节 乱世出英雄
第五节 帅哥燕青做导游
第一节 活人墓园和江南的恐怖
第二节 他和她,还有起司先生
第三节 巴黎的慵懒
第四节 卢浮宫,罗丹博物馆,薇薇安穿堂
第五节 女人的性梦
第一节 巴黎之约
在我决定赴摩尔的巴黎之约后,香港的律师朋友蚂蚁把一本海明威的叙事散文《巴黎的盛宴》带到北京送给我。
1957年的秋天,海明威在古巴开始写这本书,讲述关于1921年至1926年他和第一任妻子在巴黎的那段岁月。那是早年的巴黎,海明威很穷但很快乐的日子。
我从来没有特别留意过巴黎,对于我,它是一个遥远的存在。越是著名,越是随时会有关于它的文字画片出现,我越没有好奇心。一个城市和一个人有没有关系,要看在那个城市有没有一个可以惦念的人。
一旦有那样一个人出现,那个城市便会突然与你产生关联。
你想起它,便想起了一些真实的色彩,气味,形象。
不再是电影里的,或者明信片带来的影像。
摩尔在一年多前第一次来到中国,那是夏天的一个夜晚,他在北京出现,他是一名记者,出过一本书,里面有他拍的照片,文字则是关于他记录的眼里所看到的印度、越南、日本和中国。
那天在北京的一个演唱会后,他和我同时出现在演出单位举办的酒会中。他和一帮驻京的老法记者朋友们在一起,那是他待在北京的最后一晚,第二天他要去上海,然后从上海回巴黎。
那天晚上,我兴高采烈,旁边一群老朋友,在自己的地盘上,甚至举办演出参加演出的都是自己人,我只是去捧场,衣着鲜亮,夏季的夜晚是明媚的,我也是明媚的:红色的吊带裙,镶着淡绿仿古的金色碎花边。每个人都在笑,生活在此刻非常美好。
我喝了很多酒,并且很快就开始散发酒意。那是我最有诱惑力的时候,我知道一个放松的、喝酒喝到恰到好处眯着眼睛脸带红晕甜甜笑着的女人有多可爱。
老法堆里的男人和女人都在向我们的中国堆靠拢,一个漂亮的法国女孩儿抱紧我,我也抱紧她,我们很快抱在一起,喝过酒了的人们凑过来看这两个醉意弥漫的小女人。
我们说了很多话,用第三个国家的语言,我忘了我们究竟说了一些什么,只知道气氛融洽。那个夏夜春意弥漫,那个酒吧叫“鹅和鸭”,摩尔就在那个人堆里出现,他年轻,清秀,腼腆,褐色的卷发,奶白色的皮肤。他一直在找话和我说,并且用一种害羞的眼神微笑地看着我,而我送了一个中文名字给他,后来他一直用着那个名字,在巴黎的工作名片上也可以看到。
他知道我是一个写作的女人,这是他们报社另外一个记者向他通报的。
他们报社驻京的一个记者告诉我,摩尔的祖父是个很有名的作家。
后来他给我写信,从信箱的名称看得出他的全名。
莫里亚克,那个我喜欢的法国作家原来是他的祖父。
我不再怀疑,那份眼熟是有原因的。
他走近我,身上带着我喜欢的一个作家的气味。
我感到隐隐的熟悉和吸引,原来那是来自他血管深处另外一人的血脉。
不止一人和我说起过他:莫里亚克。
他那样的作家让人害怕提起,他所怀有的感情让人战栗。
在我的手边,经常有一本赤豆红色封面上面有莫里亚克像的诺贝尔文学丛书之《爱的荒漠》。我经常把它打开,在我短暂而又漫长的婚姻生活中,我把它们一读再读,那些文字娓娓善诱,引我一次次放纵自己的心灵和想象,那既是一次次惊心动魄的阅读,又仿佛是点着蜡烛切蛋糕,在春天的冰面上进行生日派对。
除了弗朗索瓦·莫里亚克,还有谁能够如此美丽如此危险?
我不知道。
他出生在盛产葡萄酒的法国西南部城市波尔多(我没想到有一天我会去那里,住在他待过的一栋房子里,当然他的房间都保留着,已经成为当地著名的陈列馆了),他的父亲很早便去世了,他深得母亲疼爱,他从小就喜欢读书写作。而且,受到家庭浓厚的天主教氛围影响,莫里亚克对笔下的芸芸众生一直充满了怜惜,甚至是有罪的人,他都不肯加以惩罚鞭挞。这样的作家往往是病态的,他们的小说只需读上一遍,就刻骨铭心地印到你脑海里去了,像微暗的火,慢慢喘息摇曳着,把你深深灼痛。陀思妥耶夫斯基、格雷厄姆·格林、伊夫林·沃都是这一类的小说家,相比起来,莫里亚克对于绝望心理的描述最为细腻诚挚。
第二节 莫里亚克
初读莫里亚克,是部中篇小说《母亲大人》,描写了畸形的母爱给儿女造成的伤害,简直就像《孔雀东南飞》的外文版。当时我的感受是太可怕了,他竟敢这样讲故事,完全不合常理。故事开始的时候,刚刚流产的玛蒂尔德高烧不退,睁大眼睛凝视着天花板上不停晃动的光晕,丈夫跟随严厉的婆婆出去了,把她单独留在了那间嘈杂的小楼之内。莫里亚克的听觉感官十分敏锐,我们可以从短暂的第一小节当中读到绿色杯子的颤动、蟋蟀的鸣唱、火车隆隆地行驶过河上的铁桥、树枝沙沙的响声,甚至连窗外的山梅花香和煤烟的气味都被暮春的夜风给吹送进来了。可怜的玛蒂尔德昏睡才醒,冷得直打寒战,却没有人来陪伴。她只能够跟一条唤作贝利乌的狗交谈,叫喊佣人的铃绳悠来荡去,然而安装在这幢漆黑古老的住宅里的闹铃,却始终一言不发。丈夫时刻处在婆婆的严密监控之下,玛蒂尔德回想起他们订亲那天,她那身材高大的婆婆站在小客厅的平台上对着玛蒂尔德怒吼,你别想占有我儿,你永远别想把我儿从身边夺走。
再读莫里亚克,就是收录在《爱的荒漠》一书中的《黛莱丝·德克鲁》。
莫里亚克劈头盖脸地写道:“黛莱丝,许多人将会说你没有在世上活过。”这叫什么话,她到底犯了什么罪过?语气就跟纪念鲁迅的诗歌《有的人》似的,“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当故事里的女主角决心用毒药害死丈夫时,我不禁倒吸了一口冷气,终于相信了杜拉斯的那句名言:“你把我给毁了,这对我有好处。”
我最喜欢的永远是《爱的沙漠》,它是我写《等待30岁的来临》那篇小说的动机。
发表于1925年的这部长篇获得了法兰西学院小说大奖,也为日后莫里亚克赢得1952年诺贝尔文学奖桂冠奠定了坚实基础。当故事讲述到第六页的时候,忘记带口红的女主角玛丽亚·克鲁斯登场了,那是一家充斥了爵士乐、吊扇杂音和嗡嗡作响的曼陀林琴声的狭小酒吧间。
雷蒙·库莱热——一个医生的儿子,他怨恨自己的父亲。他坐在鸡尾酒面前,静候她的到来。莫里亚克的描述非常生动具体,对人物内心的揭示更是细致入微,他把风韵犹存的孀妇玛丽亚比喻成童年时代走过的一条路,即使覆盖它的栎树已被砍光,仍然清晰可辨。于是,我们看到了玛丽亚那双又大又安详的眼睛和宽阔的前额,听到了雷蒙“我18岁的时候她27岁”的伤心自白,也读懂了一个少男的青春热恋。小说缓缓地展开了倒叙,雷蒙是搭乘有轨电车上学回家的,“有轨电车像活动的焰火”,瞬间照亮了住宅四周的紫杉和千金榆,空中漂浮着朽木和树叶的气味,这段路程是他获得自由解放的时间。他们就在车上邂逅相知。然而,他不应该爱上这个危险的女人,因为他是库莱热大夫的儿子,父子俩怎么可以同时喜欢一个不安分的寡妇呢?莫里亚克很会折磨他笔下的主人公。故事的结尾,雷蒙穿过凄凉的塞纳河,走上发车站台,送别自己的父亲。老人正慈爱地凝视着他,并且在始终不肯结婚的儿子身上找到了自己逝去生命的一部分。
有一天我读到莫里亚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到了那个“前天夜里”,他通过收音机听到了《爱的沙漠》的改编剧。尽管原著受到了曲解,但作家还是一下就认出了库莱热大夫、雷蒙和他们共有的情人玛丽亚。大师深情地对记者谈道:“这个小小的世界,30年前就离开我了,可又在说话,在我面前受难。”
第三节 小说中的那页
我想寻找这样一个打动了我心的异国的作家,顺着他的轨迹,我找到他了,为什么他已远去?
既然我们有缘,终于有一天,我找到了一条接近他的线索,可为什么他已早早离去,徒留我凭吊他生前的足迹?
我要带着收录《等待30岁的来临》的我的中短篇小说集去找他。尽管他看不懂中文,但我会把书翻到写有莫里亚克这个名字和《爱的荒漠》一书的那一页,给他看,现在他不在了,我只有给他的孙子看,摩尔也看不懂,但是我告诉他那是属于他们的名字。
在婚后的三年中,我始终在看一本书,始终没有看完。法国作家莫里亚克的《爱的荒漠》,这本书在195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我喜欢这个男人使用的那些句子,例如:“肉体上的乐趣和厌恶就像闪电和霹雳一样交织,闪烁袭击。她的身体使用过度,带着低贱的自我磨损的痕迹。没有欲望,只是一种肮脏的习惯。她睡觉没有呼吸,仿佛已在睡眠中死去。我需要独自待一会儿,你明白,我必须独自待着……”
这个故事好像很简单又很复杂,一个35岁的男人雷蒙在酒吧间遇到17年前爱过又伤过他心的女人玛丽亚·克罗丝,当年她27岁,他还是一个18岁的中学生。当年,雷蒙和克罗丝经常在电车上遇到,一个成熟妇人的目光使一个肮脏的中学生身上出现了一个新人,犹如第一铲土使完美的雕塑部分地露出了地面。他开始早起,梳头发,烫裤子,还涂手指甲,妄图吸引那个每天注视他的电车上的女人。而刚刚丧子的克罗丝此时也正吸引着男孩儿的医生父亲,漫长的婚后生活使医生仿佛身处荒漠,他迷上了克罗丝,但又羞于表达,他情愿常常地坐在她那挂着布帏和毯子的厅里等待她或候在她的身边注视这个女人沉浸在自己思想中的容颜。她把医生放在神父的位置,对他倾吐心声,给他写信,但是对他本人无动于衷,从来不放在心上。他对她仿佛是毫无价值的存在。
医生因爱煎熬,但他却不知道他的孩子就是他的情敌,这个好像处在突如其来的春天中的男孩儿雷蒙。男孩儿让克罗丝迷恋,她开始让男孩儿来家中探望她,但是当男孩儿真的想对她动真的时候,妇人却出于奇怪的心理,怕纯洁的男孩因此而改变对自己的看法。她拒绝了男孩儿,赶他出门,自己却差点儿从楼上跌下致死。
17年后,经历无数女人,一心想再见到克罗丝时报复她、让她难堪的雷蒙真的见到故人。她明显老了,但额头仍然发亮,闪着智慧的光,眼睛明亮,如同以前那样清澈。仿佛回到过去,他根本无法对她使坏,反而替她把醉酒的丈夫扶回旅馆,还叫来他那失去联系多年的老父亲来替她的丈夫看病。
过往的烟云终于是过去了的,对这对父子来说都像一个谜似的女人——玛丽亚·克罗丝仿佛已将过去完全忘记。我喜欢这个女人的善变和冷静。人人都形同沙漠,父亲一辈子也不能了解儿子,妻子一生也不能走近丈夫的内心,而雷蒙也永远不能了解克罗丝的心,到最后他还盼望着能得到一丝温情,老了的克罗丝却只是剩下驱赶他留下的香烟味道的那个手势和动作。
爱究竟是什么?我始终在看这本书,只有法国人才会那么的循循善诱,我开始对我自己的生活产生了疑问,我开始问自己:谁是我睡时和醒来时想到的第一个人?答案常常有很多,但都不是小顾,我开始有了坏脾气,又有了一张被坏脾气和不满意宠坏和摧残的脸。也许应该对什么人都视而不见。见到我这样表情的人是不幸的。
……摩尔是老人四个儿女中最小儿子的孩子,小儿子是莫里亚克的最宠。我甚至怀疑摩尔的父亲就是《爱的荒漠》一书中那个儿子雷蒙的原型,因为他很晚结婚,摩尔说他的父亲和母亲年龄相差很大,父亲四十几岁才结婚并有了他和妹妹。
我认识的这个人,身上流着莫里亚克的血?
这一点很长时间让我感觉神奇。
我的欧洲之旅在那时开始有了影子。
当摩尔问我几时会去巴黎的时候,巴黎离我不再遥远。
第四节 巴黎我来了
旅行就要开始,这是一趟计划已久的旅行,我机票早已订好了,也买了欧洲五国的经济通票。这些保证了我在两个月时间内有任意的六天可以坐在欧洲之星或者其他特快列车的一等舱里在法国、德国、西班牙、瑞士和意大利间自由来去。
我换好了欧元,带足了美元,朋友们要我把钱存入卡,我却还是把它们贴身放入一个小包包里。
摩尔已经准备好休假,他在伊妹儿里说等我到了,他就带我去波尔多,他的祖父莫里亚克生活过的地方,那里成了他的纪念地。从巴黎坐火车到波尔多,再从波尔多开车到郎贡,一路上会看见无数的桥、森林、古堡和教堂,我们还可以去海边,那里有古老的餐馆,我们可以在餐馆的大花园里赏心悦目地品尝美食──他等着和我一起去度假。
这一年多来,因为我传出要去巴黎了,我们才通信。但是我记得他的清秀和腼腆样子,他们报社的人和我通信,有时会突然在信末来一句:“摩尔昨天问起你,正好我告诉他我们白天见面了。”我一向对老外没有感觉,可是对他,感觉还行,是可以接受他的安排,放心地跟他去度假去了解巴黎的心情,那种异国青年之间陌生的吸引,我在想和爱情有关吗?
我到了巴黎,在火车站给摩尔打电话。原本准备先找一家小旅店,好好睡上一觉,恢复过来再和他联系,可是太累了,我没有力气走出火车站,于是在车站等待摩尔来接我。
他从远处的阳光里直接向我走来,相隔一年,我们还是对方印象中的样子。
我一夜未睡,又是接连几天的长途火车,害怕在他看来很难看,可他似乎并未介意。坐上他的摩托车,到他的家,十九区,高高低低的路,一面墙上画着巨大的一个男人,西装革履地蹲在地上。
附近电影院的巨幅海报上,尼古拉斯·凯奇正身穿军服在枪林弹雨中演绎着吴宇森的《风雨者》。
在巴黎的那一阶段,正是这部影片在此地热播的阶段,海报上的男人的脸,后来进入过我的梦境深处。我总是看到自己站在陌生的空旷的异国的街头,周围没有人,只有这张电影海报,海报上是我熟悉的尼古拉斯·凯奇的脸,他带着军帽,在热带丛林的背景下,依然如同那个濒临死亡的在拉斯维加斯游荡的酒鬼,他的脸一看再看实在熟悉了,我开始把他的忧郁当做性感。
摩尔的家到了,是在一栋位于高地的白色洋房顶楼,按号码门自动打开,有一个大的庭院。巴黎房子全是团团转的楼梯,四五层楼,盘旋爬到梯顶,人已全然失去方向,只知道弯曲向上。
他的那套房间,有着单身男人的干净,整洁,斯文。
洗完澡后,用毛巾擦干湿湿的头发,我开始感觉恢复。
在沙发上,我们有了第一次的法式长吻。他像我的西式宝贝,乖巧,好奇,不断地抚摸我,我们做爱,他和我以前见过的男人不同。这个生于1969年双子星座的男人,让我在欧洲之行中终于有了性。
我还没有爱上他,可却允许他用性在我和巴黎之间画了一道连接线,让巴黎对我温情弥漫。
这个有着迈克尔·道格拉斯家族那种桃型下巴的男人,因为他的蓝眼睛透明无邪地看着我,因为他不会全部看懂我,因为他总是会对我怀着好奇,因为他想了解我却很徒然,因为他身上淡淡的香水味道,因为他白色的小小卫生间,因为他的卫生间里放着一台老式收音机--孤单的生活里需要有人在旁边叽里呱啦地代自己说话,因为他每天有和我一样听收音机的习惯,因为他有洁癖这让我感到放心,因为他整齐的衣柜和书柜,因为他无时不在的吻,吻平了我寂寞的心。
我相信他。带着相信,我在他的臂弯里甜甜地睡去。
醒来,正是黄昏,摩尔陪我去塞纳河边。
塞纳河边的旧书摊还是照片中的样子,十欧元一张的小照片,一百年以上的历史,泛黄。我嫌太贵不让摩尔买,骄傲又孤独的摊主不肯还价。
看着出现在各种图片中的塞纳河,我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真的到了它的身边。
著名真的有种神化的力量,一个地方著名,一个男人变得著名,都会有种光环笼罩住他们,你要花更多一点的时间才能了解到他们的本质。
这条举世闻名的河流,巴黎生命和艺术的源泉,它由东向西流经巴黎,把整个城市一分为二,河的南面被称为左岸,河的北面被称为右岸。巴黎市内总共有36座桥,横跨静静流淌的塞纳河,把左右两岸联结起来。塞纳河和巴黎密不可分,正如卢浮宫和巴黎也密不可分一样。
坐落在塞纳河畔的卢浮宫,一眼就让人看见华裔设计师贝聿铭设计的玻璃金字塔入口。那么经典的广场,有犹太青年在举行婚礼,有男孩儿在滑板和表演特技自行车,远远的还有几个身份不明的男人,竟然在一张桌上下棋,身上的衣服颜色鲜亮,看过去很像舞台剧的一个景。
第五节 美食美事
我在双倍桥上看巴黎圣母院,因为不知道英文里怎么说巴黎圣母院,我只好对摩尔说那是艾斯美拉达的地方。摩尔奇怪我的

巴黎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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