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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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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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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
Chapter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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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_3
Chapter_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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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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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一帆风顺
自传
(一七七一年写于都怀福德村圣阿萨夫教堂主教家中)
我儿:
我一向爱好搜集有关祖上的一切珍闻轶事。你也许还记得当你跟我同住在英国的时候我曾经为了那个缘故跋涉旅途,遍访家族中的老人。目前我正在乡间休假,预料有整整一个星期的空闲,我想你也许同样地喜欢知道我一生的事迹(其中有许多你还没有听过),因此我就坐了下来替你把这些事迹写出来。除此以外,我还有一些别的动机。我出身贫寒,幼年生长在穷苦卑贱的家庭中,后来居然生活优裕,在世界上稍有声誉,迄今为止我一生一帆风顺,遇事顺利,我的立身之道,得蒙上帝的祝福,获得巨大的成就,我的子孙或许愿意知道这些处世之道,其中一部分或许与他们的情况适合,因此他们可以仿效。
当我回顾我一生中幸运的时候,我有时候不禁这样说:如果有人提议我重新做人的话,我倒乐意把我的一生再从头重演一遍,我仅仅要求像作家那样,在再版时有改正初版某些缺陷的机会。如若可能,除了改正错误以外,我也同样地要把某些不幸的遭遇变得更顺利些。但是即使无法避免这些不幸的厄运,我还是愿意接受原议,重演生平。但是由于这种重演是不可能的,那么最接近重演的似乎就是回忆了。为了使回忆尽可能地保持久远,似乎就需要把它记下来。
因此我将顺从一种老人中常有的癖好来谈论自己和自己过去的作为。但是我这样做,将不使听者感到厌倦,他们或是因为敬老,觉得非听我的话不可,但是一经写下来,听与不听就可以悉听自便了。最后(我还是自己承认了好,因为即使我否认,别人也不会相信),写自传,或许还会大大地满足我的自负心。说句老实话,我时常听见或在书上读到别人在刚说完了像“我可以毫不自夸地说……”这种开场白以后,接着就是一大篇自吹自擂的话。大多数人不喜欢别人的虚夸,不管他们自己是多么自负。但是无论在什么地方,我对这种自负心总是宽宥的。因为我相信这种心理对自己和他四周的人都有好处。所以,在许多情况下,一个人如果把自负心当作生命的慰藉而感谢上帝,这也不能算是怪诞悖理的。
自传既然我提到了上帝,我愿意十分谦恭地承认,上面提到的我过去一生中的幸福当归功于上帝仁慈的旨意,上帝使我找到了处世之道,并且使这些方法获得成功。这种信仰使我希望,虽然我不应该臆断,上帝在将来会像以前一样地祝福我,不论是使我继续享受幸福,或是使我忍受命中注定的逆运(像其他人一样,我也可能有这样的遭遇),因为我未来命运的轮廓只有上帝知道,上帝甚至能够通过苦难来祝福我们。
我有一位伯父,他也同样地爱好搜集家族中的遗闻轶事,有一次他交给我一些笔记,其中讲到关于我们祖先的一些事情。从这些笔记我知道我们的家族在诺桑普顿郡的爱克顿教区至少已经住了三百年,究竟在这以前还有多少年,他就不知道了。(也许从他们采用“富兰克林”为姓的那时候起。“富兰克林”在这以前是一个人民阶层此处原文是anorderofpeople。按franklin一词原指英国十四、五世纪的非贵族的小土地所有者或自由农。——译者的名称,当时英国各地人们都在采用姓氏。)他们享有三十英亩的自由领地,以打铁为副业。直到我伯父的时候为止,打铁这一行业一直保持在我们家族中。家中的长子总是学打铁的,我伯父和我父亲都按照这个传统叫他们的长子学铁匠。我查考了爱克顿教区的户籍册,我只找到了一五五五年以后的出生、嫁娶和丧葬的纪录,那时以前的户籍册在那个教区里已经没有了,从这个户籍册里我发现我是五世以来小儿子的小儿子。我祖父汤麦斯生于一五九八年,住在爱克顿直到他年迈不能从事生产的时候为止,然后他住到他儿子约翰的地方去,他儿子是牛津郡班布雷村的一个染匠,我父亲就是跟着他学徒的。我的祖父就死在那里,葬在那里。我们在一七五八年看到了他的墓碑。他的长子汤麦斯住在爱克顿的住宅里,后来把住宅和田产遗留给他的独养女儿。他女儿和她的丈夫(是威灵堡的一个叫做费雪的人)又把房产卖给伊斯德先生,他现在就是那里的庄园领主。我祖父养大了四个儿子,名叫汤麦斯、约翰、本杰明和约瑟。我手边没有材料,但是我将把我记得的给你写出来。如果我的纪录在我离家以后未曾遗失的话,你可以从纪录里找到更详细的材料。
汤麦斯跟他父亲学了打铁,但是他秉性颖悟,当地教区的大绅士伯麦老爷鼓励他求学上进(他的弟弟们也得到同样的鼓励),他获得了充当书记官的资格,成为地方上有声望的人,也是当地(无论是他的本村,诺桑普顿的城镇或是他所在的州)一切公益事业的主要推动者,我们听到了许多关于这一类的事例。在爱克顿教区他颇受到当时的哈利法克斯勋爵的赏识和奖励。他死在旧历一七○二年一月六日,恰巧是我出生以前的四年整。我记得当我们从爱克顿教区的一些老人口中听到关于他的生平和性格的时候,你觉得很像你所知道的我的一生和个性,颇为惊异,你说:“他如果死在您出世的那一天,人家也许认为是灵魂转生呢!”
约翰学了染匠,我相信是染呢绒的。本杰明是丝绸染匠,在伦敦拜师受业。他秉性聪颖。我很清楚地记得他,因为当我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他渡海到波士顿来,住在我父亲那里,跟我们同住了几年之久。他一直活到高龄,他的孙子撒木耳·富兰克林现在还住在波士顿。他死后留下了两本四开本的诗稿,里面是一些写赠给他亲友的即兴短诗。下面寄给我的一首诗就是一个实例。〔富兰克林在括弧中加了一个注:“嵌在这儿”,但是未附实例〕他自己制定了一套速写术,并且教会了我,但是因为我从来不练,所以现在忘光了。我是跟这位伯父命名的,因为我父亲跟他感情特别融洽。他笃信宗教,经常去听著名传教师的说教,并且把他们的说教用他的速记术记下来,他身边有许多这样的笔记本。他也是一个很好的政治家,或许从他的地位来讲,他过分地关心政治了。最近在伦敦我获得了他所搜集的从一六四一到一七一七年间重要的政论手册,从书本上的卷号看来,有许多册已经遗失了,但是还留下了对开本八本,四开本和八开本二十四本。一个旧书商人获得了这些书籍,因为我有时候从他这里买书,他认识我,所以就把它们送到我这里来。看样子是我伯父在去美洲之前留在伦敦的,这已经是五十多年以前的事了。在书边上他还加了许多注解。
第2节:卑微的家族
我们这一卑微的家族很早就参加了宗教改革运动,在玛丽女王统治时期他们一直坚信新教,当时由于他们热烈地反对教皇,时有遭受迫害的危险。他们有一本英语版的《圣经》天主教的《圣经》是拉丁文的,他们信奉新教,所以采用英语版的《圣经》。,为了隐藏和保管这本《圣经》,他们把它打开用狭带绑在一个折凳的凳面底部。当我的高祖对着全家宣读经文时,他把折凳翻过来放在膝盖上,翻动狭带下面的书页。他的一个孩子站在门口,假如他瞧见教会法庭的官吏走过来,他就预先通风报信。这时候板凳又重新翻过来四脚落地,《圣经》就像原先一样地藏匿起来了。这是我从本杰明伯父那里听来的,直到大约查理二世统治的末年,全家还是一致地信奉国教。但是那时候,有一些牧师因为不信奉国教教条而被开除教籍,在诺桑普顿举行会议,本杰明和约瑟改信了非国教,一生信守不渝,家里其他的人仍然继续信奉国教。
我父亲约瑟早年就成了家,大约在一六八二年带着妻子和三个孩子迁到新英格兰来。非国教的宗教集会受到法律的禁止,而且时常受到干扰,因此我父亲的友好中有一些有声望的人就想移居到新大陆去,我父亲答应陪同他们前往美洲。他们希望在新大陆可以享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在新英格兰这位太太又生了四个孩子,后来他的继室又生了十个,共十七个孩子。我还记得有一个时候他的餐桌旁围坐着十三个孩子,这十三个孩子都长大成人,各自婚嫁。我是幼子,比我小的只有两个妹妹。我生在新英格兰的波士顿。我母亲是我父亲的继室,名叫阿拜亚·福求,是彼得·福求的女儿。我的外祖父是新英格兰的最初移民之一。可顿·马太在他的美洲教会史中曾经加以表扬,称他为“一个虔诚而有学问的英国人”,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我听说他曾经写过各样的即兴短诗,但是只有一篇付印,我在好多年以前曾经读过。这首诗写于一六七五年,是用当时民间流行的诗歌体裁写成的,写给当时当地的执政当局。它拥护信仰自由,声援受迫害的浸礼会、教友会和其他教派,认为殖民地所遭受到的印第安人战争和其他灾祸是迫害教徒的后果,是上帝对这种重大罪行的判决和惩罚,奉劝当局废止那些残暴不仁的立法。整首诗在我看来写得简单平易,落落大方。我还记得这首诗的最后六行,但是最初的两行我已经记不清了,不过这两行的大意是说他的批评出于善意,因此他并不隐匿他的真姓实名:
由于从心坎里我憎恶,
做一个匿名诽谤的人;
我的姓名我定要写出,
我现在是住在修彭城;
毫无恶意,你的真实朋友,
是彼得·福求。
我的哥哥们都拜师学了各种不同的行业。我父亲打算把我当作儿子中的什一捐奉献给教会,所以在八岁上就把我送到语法学校去念书。我早年读书颖悟(我一定很早就识字,因为我记不起我曾经有过不识字的时期),他的朋友们又都说我将来读书一定很有成就,这一切都鼓励了我父亲把我送到学校去念书。我伯父本杰明也赞成我念书,并且提议把他全部说教的速记本赠送给我(我想大概是作为开业的资本罢),如果我肯学习他的速记术的话。但是我在语法学校里念了不到一年,虽然在这一年中我逐步地从该班的中等生升到全班的优等生,接着就升入了二年级,好让我在那年年终随班升入三年级。但是这时候我父亲因为家庭人口多,负担不起大学求学的费用,同时他看到许多受过大学教育的人日后穷困潦倒(这是他在我面前对他的朋友们讲的),他改变了他原先的主张,叫我离开语法学校,把我送到一所书算学校去。这所学校是当时著名的乔治·布朗纳先生主持的,一般说来他办学很有成绩,并且能够循循善诱,春风化雨。在他的教导之下,我很快地学会了一手清晰的书法,但是算术我考不及格,并且毫无进步。在十岁上我父亲把我接回家来,帮助他营业。他经营的是油烛和肥皂制造业。这原不是他的本行,但是到了新英格兰,他发现染色业生意清淡,不能维持一家的生活,所以改了皂烛业。因此我父亲就叫我做剪烛芯、灌烛模、管店铺、出差等工作。
我厌恶这个行业,同时我非常想去航海,但是我父亲不赞成。可是因为住在沿海,我常到水中和海边去。我很早就擅长游泳,也学会了划船。当我和其他小孩在大小船上的时候,他们平常总是听我的命令,特别是在处境困难的时候。在其他场合我一般也是孩子们的头儿,有时候我使他们陷入窘境。我想举其中的一个例子,因为这件事显示了我早年突出的热心公益的精神,虽然当时这件事是做得不对的。
在水车贮水池的一边有一个盐泽,在涨潮的时候,我们时常站在盐泽的边上钓鲦鱼。由于践踏得多了,我们把盐泽的边沿弄成一个泥沼了。我提议在那里修筑一个我们可以站立的码头,我把一大堆石块指点给我的同伴们看,这些石块原是为了在盐泽边上建筑一所新屋预备的,它们却很符合我们的需要。因此在晚上当工人们已经离开的时候,我召集了几个同伴,我们像一群蚂蚁似的不辞劳苦地工作着,有时候两三个人搬一块石头,我们终于把石块全搬来了,修好了我们的小码头。第二天早晨工人们不见了石块大为惊异,后来才在我们的码头上找到了。他们查究这是谁干的。接着他们发现了这是我们的把戏,就向我们的家长告状。我们中有几个就因此受到了父亲的责备。虽然我辩解说这桩事是有益的,但是我父亲使我深信:不诚实的事是不会有益的。
第3节:不诚实的事是不会有益的
我想你或许想知道一点我父亲的外貌和性格吧。他体格健全,身材中等,但长得很结实,十分强壮。他生性颖悟,善画,稍懂音乐。他的嗓子清脆悦耳,所以,有时候在晚间工作完毕后,当他在提琴上拉着赞美歌的调子,一面唱着歌的时候,听上去是怪好听的。他对于机械工作也很有才能,有时候碰到其他行业的工具,他也能运用自如。但是他最大的长处是在处理公私重大问题时他所表现的深刻见解和正确判断。果然,他从来没有参预政权工作,家里孩子众多,需要他去教育,家境又困难,使他无法离开他的行业。但是我清楚地记得常常有地方上的名人来请教他关于镇上或他所属教会的问题,他们很重视他的判断和忠告,同时当人们在个人生活中遇到了困难问题的时候,他们也常常来向他讨教,他常常被人们选定为争执双方的仲裁人。他喜欢尽可能地时常请一些通达的友人或邻居来进餐叙谈,在这种时候他总是设法提出一些明智或有益的讨论题,好增进孩子们的智慧。这样他使我们注意到立身处世中善良、正直和审慎的种种美德,对于餐桌上的食物很少留意或完全不注意,不管菜肴烹调的优劣,当令或落令,滋味的好坏,以及与同类中其他菜肴的比较。结果当我长大时我对这些事物完全不加注意,对我面前的菜肴漠不关心,粗心大意到这样一个程度:甚至在饭后几小时内人们若问我饭餐的内容我会瞠目不知所对。在旅途中,当我的旅伴们因为缺乏可口的食物,不能满足他们比较高贵精致的口味和食欲而感到痛苦的时候,我这种习惯倒是一种方便。
同样地我母亲也有一个健壮的体格:她替她所有的十个孩子哺乳。除了我父母死前的患病以外,我从未听说过我父亲或母亲患过病。父亲活到八十九岁,母亲活到八十五岁,他们的遗体同葬在波士顿。几年前我在他们的墓前立了一块大理石墓碑,上面铭刻着如下的碑文:
约赛亚·富兰克林
和他的妻子阿拜亚
共葬于此。
在婚后的五十五年中
他们相亲相爱地生活着。
他们既无田产,又无高俸厚禄,
靠着不断的劳动和勤勉,
蒙上帝的祝福,
他们维持了一个人口众多的家庭,
安乐度日。
并且抚养了十三个孩子,
和七个孙儿孙女,
声誉良好。
读者,从这个实例中,
你应当勉励自己,在你的职业中勤奋从事,
切勿不信上帝。
约赛亚是一个虔诚谨慎的男子,
阿拜亚是一个细心贞洁的妇女。
他们的幼子
立此碑铭
聊表孝意和纪念。
约赛亚·富兰克林生于一六五五年,死于一七四四年,享年八十九岁。
阿拜亚·富兰克林生于一六六七年,死于一七五二年,享年八十五岁。
我唠唠叨叨地讲了许多离题的话,从这里我看出我已在逐渐衰老了,过去我写文章比现在条理清楚,但是在私人的团聚中,人们的衣着原不同于在公共的舞会。可能这只不过是疏懒罢了。
闲话休提,言归正传:我在我父亲的铺子里这样继续工作了两年,就是说,直到我十二岁的时候为止。我哥哥约翰本来是学皂烛制造业的,这时已经离开了我父亲,成了家,在罗特岛独自做起生意来,很明显的我注定要接替他的位置,成为一个蜡烛制造匠了。但是由于这时候我仍然不喜欢这个行业,我父亲害怕:假如他不替我找一个更合适的职业的话,我会像他的儿子约赛亚一样地私自脱逃去航海,使他十分恼怒。因此他有时带我去散步,去观看细木匠、砖匠、旋工、铜匠等工作,以便观察我的志趣,力图把我的兴趣固定在陆地上的某种行业上。从那时起我一直爱好留心观察手艺高明的工人运用他们的工具。这种细心观察对我一直很有用:由于从观察中我学到了很多东西,所以当一时找不到工人的时候,我自己能够做我家里的小修理工作,当做实验的兴致在我心里还是很新鲜强烈的时候,我能够替我自己的实验制造小小的机器。我父亲最后决定了制刀业。由于约在那时我伯父本杰明的儿子撒木耳在伦敦学了制刀业,在波士顿开了业,我就被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一个时候,试试这个行业。但是因为他希望从我身上获得一些报酬,触怒了我父亲,所以他又把我带回了家。
我从小就爱好读书,我一直把我手上的全部零用钱都花在书上。因为我喜爱《天路历程》,所以我一开始就收集了约翰·班扬文集的单独发行的小册子。以后我把它们卖了,用这笔钱我买了柏顿的《历史文集》。这些是开本很小的由小贩们贩卖的书籍,价格便宜,全集共有四五十册,我父亲的小图书馆收藏的主要是一些有关神学论辩的书籍,其中大多数我都念了,但是既然当时业已决定我不做牧师了,正当我的求知欲那样旺盛的时候,我没有机会阅读更适当的书籍,迄今常使我感到遗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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