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静

失控的逻辑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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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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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斯这人最怪的地方,在于从没有人见过他。教职员手册上只有标示为无照片的一块灰格,尽管温彻斯特年鉴里有威廉斯的照片,不过只拍到了他的手或手臂而已。学校网页上只有短短的个人简历,一样没有照片。温彻斯特大学秋季学期开学第一天的那个星期一下午,“寻找威廉斯”对他的一些学生来说,已变成一项不得不做的事。
看来威廉斯是在躲他们,或是在捉弄他们。学生们得在开学前找到他们各科教授的照片,已经成为温彻斯特的一项传统,因为大家普遍相信,如此一来,当授课教师走进教室时,有助于缓解学生们的焦虑感。这就像是在老师出现以前,领先窃取一点他们珍贵的权威性一样。
威廉斯此举成了一条大新闻。“逻辑与推理204”这门课的几个学生对威廉斯隐身不露面的行为极为愤怒,深信他一定是在玩弄他们。一个上什么课都拎着公文包、一本正经的乖学生,拿出被他揉烂的《课程手册》,搜寻“欺骗或教职员失职”之类的条目,许多同学也都围在他旁边看。
就在那个时候,威廉斯踏进教室。他穿着一条褪色的蓝色牛仔裤,这在温彻斯特校园是相当不寻常的行为。他什么都没带,这比他的衣着更教人纳闷。没有纸,没有文件信封袋,没有马克杯。他身穿一件法兰绒衬衫,下摆还扎进裤子里。没系皮带。脚穿Nike球鞋。教授的胡子刮得很干净,这在校园里又是另一件怪事。外表看起来很年轻(以一个快六十岁的人来说),左脸还有一点一点的青春痘疤,使人联想到在火车轨道上被压扁的硬币。不过从某个角度来看,他还挺英俊的,动作轻巧安静,给人一种绅士的印象。他的手常常伸在身前,一副在黑暗中找路的样子,也像在说:别怕,我就在你身后。
威廉斯教授走到教室前方的讲台前。班上总共有十五人,八个女生,七个男生;全都是白人,这是温彻斯特校园的常态,而非特例。他们身上都穿着爸妈在暑假时为他们精心挑选的衣服。多数是高年级生,因为这门课是哲学系和英文系要修三年级研讨课之前的必修课。由于大部分学生主修哲学和文学,课堂上弥漫着一股不确定的气氛。这些学生并不清楚在未来的人生里该何去何从,但在各方面表现皆有一定水平。“聪明的孩子,”一位温彻斯特教授曾这么挖苦地谈到他的哲学系学生,“但都被哲101课里的笛卡儿‘桶中之脑’理论给诱拐了”。
威廉斯正要开口说话,某人的手机却响了起来。那个学生羞愧地钻进包里寻找那扰人的东西,他则在前面等着。事实上,他看起来比那个女孩还要不安:他低着头,满脸通红,女孩则愤怒地按下按键。有些教授会让那个女孩难堪,可能叫她哼一段手机铃声,或要求在同学面前把电话打完之类令人不舒服的事。
但威廉斯只是等着。电话静下来之后,他用一种柔中带刚的语气说:“发生了一桩谋杀案。”
没有人知道该对这句话作何反应。坐在后排的一个年轻人大笑起来。威廉斯也微微笑着。他盯着讲台,把上面的某样东西拨开。“不是真实的谋杀案,”他说,“不是的。这是一桩可能在未来发生的谋杀案。一个……”他停顿一下,抬头看着班上学生,手在空中挥动,似乎想把他想讲的词给抓下来。
“一个假设。”前排的女孩说。
“没错!”威廉斯说。他对“假设”这两个字很满意,因为和他想表达的故事情境很吻合。“一个假设。一桩潜藏的谋杀案。一桩未来式的谋杀案。如你们所知,谋杀案成立之前肯定会发生许多事。而那些事,如果你们够聪明的话,其实是可以预防的。”
他陷入沉默。他们在研讨大楼上课,温彻斯特最老旧的教学大楼。阳光穿过无遮蔽的高窗倾泻过来,几个学生遮住眼睛周围的光线。这是“东研讨室”这间教室的麻烦所在,光照的问题常使下午的课——好比“逻辑与推理204”——被迫取消,因为强光照得老师和学生都偏头痛了。
“像怎样的事?”终于有人开口。
威廉斯转头面向白板,想找可以在上面写字的东西,但因为今天是开学第一天,教授们纷纷囤积自己的物资,没有人留下半支白板笔。他叹了一口气,回过头来面对学生。
“譬如说,时间。”他说,“首先是时间这个变项。如果被害者和谋杀犯——”
“潜藏的谋杀犯。”刚刚回答假设的女孩说。她已经认真起来了,一边用笔记本电脑做笔记,一边猛点头。
“没错。如果被害者和潜藏的谋杀犯没有在一定的时间内被发现的话,她就会死掉。”
“多久以后?”有人问。
“从星期三算起,六个星期。”教授说。每个人都顿时发现,秋季学期刚好六个星期长。秋季学期之后就是学生所谓的温彻斯特学期,总共有八个星期,期间会有很多学生出国念书。“逻辑与推理204”和所有秋季学期的课一样热门,许多学生希望他们的表现能让欧洲和南美洲委员会惊艳,好赢得前往梦寐以求的国外学校念书的机会。
“其他变项还有,”威廉斯继续说,“地点、动机和情境。”
如果威廉斯有笔的话,他一定会写在白板上。坐在前排的那个女孩在笔记本上敲入这四个词:“时间”、“地点”、“动机”、“情境”,全都改用粗体字特别强调。
“好,”他接着说,“星期三见。”
教授扭头准备走出东研讨室的门,门还开着。整堂课只上了十分钟。班上学生一阵慌乱,这是他们不曾预料的情况。他们既想冲出教室享受这天剩余的时光(威廉斯的课排在傍晚,刚好是他们的最后一节课),也想搞清楚威廉斯和他所说的失踪女孩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等一下。”携带笔记本的女孩终于说。
威廉斯正要出门,在门口止步。“什么事?”
“我们要怎么阻止它发生?”她问。
威廉斯走回教室,脸上带着谨慎的表情,仿佛在担心这些年轻又天真的学生们陷入混乱。“哪些问题才是有关联的?”他问。
那个女孩看起来一脸困惑,从笔记本上方望着威廉斯。她知道她在这里必须谨言慎行。她常常陷入一种困境,就像现在,既有主导课堂走向的冲动,又希望保持沉默,让老师忘记她的存在。所以她才带笔记本上课,她发现敲键盘的声音会让老师注意到她。她不需要说话,也不需要担心自己的想法会让其他同学抓狂,同时又可以借笔记本让教授知道她在认真听课。这招的确奏效,她每一科都以高分过关,在学校的人缘也很好,完全不会被视为书呆子,就像出生在中产阶级家庭、一头卷发、戴着胶框墨镜(就像琼·蒂蒂安在C-Span电视台上戴的那种)、闲暇时读维拉·凯瑟的女孩一样受欢迎。她绝对是有人缘的,常常和她赖在一起的姐妹会成员都这么说。她和她的朋友桑玛·麦考伊自称“游走两端的人”——既能坦然推却姐妹会的邀请,又有人脉参加男女狂欢派对。游走在两端是她们认为的在温彻斯特的最佳生存之道。
可是,眼前威廉斯问哪些问题才是有关联的——这是一个比较需要深究的问题,她顿时愣住了。如果开口回答,她那成串哲学大道理必然会倾泻而出,其他同学只能无所事事地耗上一个小时。如果保持沉默,那么威廉斯就会认为她只会问一些空泛的问题拍老师马屁,不过是脑袋空空地在笔记本上做笔记罢了。
“她是谁?”坐在后排的一个男孩问,及时解除了她下不了决定的困境。他就是稍早放声大笑的那个学生,笑是他在课堂上常有的反应。不知道为什么,许多事在他听来都十分无聊可笑。就拿逻辑课来说,他选了威廉斯的课之后,很快认定这门课根本在浪费他的时间。这个世界毫无逻辑可言,他知道。不过是在笼统的选项中作决定,问题反复思考却无法解决,只能在灰色地带浑噩度日。(假如你解决了那些问题,那接下来的课程里还有什么好讨论的?)就算作好决定、想清楚问题,世界还是会同以前一样奇怪和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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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名叫布莱恩·豪斯。跟许多人一样,布莱恩在温彻斯特学会让自己看起来像另一个人。譬如说,没有人知道过去十个月以来他为不能说的痛苦所扰,没有人知道他其实根本不听T恤上的那些乐团。他参加兄弟会、校内社团和读书会,摆出一副非常投入的模样,实际上却极度痛恨这一切。他本来打算过完暑假就不再回温彻斯特了,但他要怎么跟他的爸妈开口?他哥哥的死带给全家无限的空虚与落寞,一定没有人能理解,幸存下来的他怎么会想虚掷自己的生命。他妈妈已经开始穿起温彻斯特大学的U领运动衫,Volvo的保险杠上也贴着“我的孩子是温彻斯特团长”的贴纸。布莱恩知道自己不可以让她蒙羞失望;然而,自从马库斯死了以后,这一切对他来说都变得微不足道了。
布莱恩又瘦又高,他开始理起光头,因为他哥哥以前也这么做。温彻斯特的女孩子把布莱恩的冷漠视为一种性感的反抗,因此她们喜欢在深夜跟布莱恩在他的宿舍分享她们的想法。这是两码事。他在纽约老家有个女朋友,难道他不会有欺骗她的不安吗?他会,也不会。就某一方面来说,他的行为显然是一种背叛。他知道那是什么滋味。可是在他的灵魂里满不在乎、枯竭的那部分,从不曾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抱歉。最后不过是伤了一个女孩的心罢了。这就和所有事情一样,没有逻辑可言;和生死不同。
“这是第一个问题。”威廉斯说。他也越来越认真了,看来愿意回答某些问题,但必须得有人先提出对的问题。“她是谁?她名叫波丽。”
有些学生在笑。“真好笑的名字。”某人说。
“没错,的确蛮好笑的。”威廉斯同意。
“‘波丽想要一块饼干,’”布莱恩说,“‘我想我应该先让她下车才对。’科特·柯本的歌。”他皱皱眉。他其实不喜欢掉书袋,尤其是从流行文化偷来的典故,或许是因为他如此做作——坚持戴上面具、随波逐流的伪装——那正是他最痛恨自己的地方。不管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他已经确定自己不会喜欢这门课。
“没错,”威廉斯说,“还有其他问题吗?”
“她多大?”一个坐在后面的同学提问。
“今年十八岁。”这也是他们刚进温彻斯特时的年纪。
“她的外表?”另一个学生问。
“个子娇小,身上佩戴许多饰品,还穿了很多洞:耳朵上缘、耳垂、肚脐上都有。她的下背上有个中文刺青,头发染成褐色。她常常意识到自己的身高,希望能再高一点。”简言之,她的外表就和在场大部分同学差不多。
“她人在哪里?”布莱恩问。
“‘地点’。”威廉斯说。“
她怎么去那里的?”他问。
“‘情境’。”这是之前强调的最后一个概念。意思是:我们离答案并不远。
“胡扯。”布莱恩咕哝着。
“或许吧,”威廉斯说,“或许这一切都是胡扯,但波丽现在有危险,如果你们没能在六个星期之内找到她的话,她就会被杀害。”
全班再度陷入一片死寂。东研讨室里的钟继续滴答作响,光线洒落在威廉斯的讲台上。
“这些跟逻辑有什么关系?”带公文包上课的男孩问。他是这群学生中最实际的一个,也是惟一选修“逻辑与推理204”的学生——对他而言,等于是自讨苦吃。他主修文学,这在温彻斯特是个反其道而行的决定。温彻斯特在80年代改制为大学,原本是一所位于印第安纳州德莱恩市中心的小学院,与西北方一百五十英里外著名的天主教学校相比,总是相形失色,尽管宣传小册上总是欣然指出,领到罗德兹和傅尔布莱特奖学金的温彻斯特毕业生,比圣母大学和印第安纳大学伯明顿分校加起来还多。
温彻斯特改制大学之后,课程也如预期的那样变得比较专精实用与深入。就快二十年了,教职员间仍对温彻斯特的转变有不同看法,有些老一辈的仍坚持温彻斯特学院的教学理念。这个公文包男孩的父亲就是个老温彻斯特,现在是天普大学数学系教授。做儿子的数学天分虽然不如老爸,却总是懂得选择那条最直、最不困难的路,直抵迷宫的尽头。
他名叫丹尼斯·佛拉赫提,在学校大家总是戏称他“威胁者丹尼斯”。这是个大大的讽刺——即使他有这个筹码,丹尼斯也绝不会对任何人构成威胁。他实事求是的个性让他躲过大大小小的冲突,还因为能灵巧地扮演“魔鬼代言人”的角色,而成为他父亲加入过的“斐陶斐荣誉学会”优秀兄弟会成员。丹尼斯住在斐陶斐顶楼一间可以容纳十个人的单人房。他喜欢把一头乌黑的卷发盖在眼睛上。对斐陶斐的其他人来说,他到底有什么能耐,可以轻易地吸引异性的目光,一直是一道难解的谜。当女孩进到丹尼斯的房里时,兄弟会的成员们会在门前晃悠,窥看地板上的四只脚——这是兄弟会宿舍一项古老?却又常常被打破)的传统。一个小时之后,门会紧紧关上,接着传出轻柔的爵士乐声(明格斯或柯川或蒙克)。大伙儿总是在想,比方说,他是怎么钓到大家喜欢得要死的莎凡娜·克里波?她几乎每晚一进丹尼斯的房里便不见踪影。
答案是魅力。丹尼斯做任何事都有自己的一套,撒谎也好,耍手段也罢,他总能让自己全身而退,或随心所欲地和别人聊得投机。每当兄弟会出状况被罚款时,他们就派丹尼斯去和社团管理委员会协调。如果委员会会长刚好是女性的话,罚款总会自动降低,或直接从记录上删去。丹尼斯的穿着与众不同(他喜欢穿Brooks Brothers的西装,Mephisto的鞋,搭配一成不变的公文包),说话的方式也与众不同(在日常对话里,他会用推论和动机之类的字眼)。在温彻斯特校园里,丹尼斯·佛拉赫提和大部分年轻人相比,的确很不一样,他自己也意识到了这一点。
“逻辑使谬误毁灭,”威廉斯直截了当地回答丹尼斯的问题,“它是从一连串抽象的概念中,建构出有意义的归纳或演绎过程。”每个人都准备好要听长篇大论了。有的学生从背包里拿出记事本,打开笔盖准备抄写,但威廉斯又将话锋转回波丽身上。“逻辑会帮助你们找到她的下落。”他说。仿佛突然想起某件事,他补充说,“在规定的时间之内。”
“我们有哪些线索?”携带笔记本电脑的女孩说。
“今晚将会把第一批资料电邮给你们。”教授回答。
不再有任何问题之后,威廉斯走出教室。他没说再见,一个字都没说便离开。之后,“逻辑与推理204”的学生聚集在空荡的走廊上,讨论这门课的诡异气氛。有些人因为今天没有具体的作业而开心不已。温彻斯特的学生称这类课为“营养学分”,只要去上课就能过关。正当大家在猜电子信箱里会有什么“线索”时,布莱恩·豪斯说,他不知道,也不在乎,反正他根本没打算看邮件。
携带笔记本电脑的那个女孩感到很痛苦。她走出大家围成的圈子,微热的电脑抱在胸前。她满脑子都是威廉斯教授,以及她该如何破解这门课的密码。不管是温彻斯特还是肯塔基州的天主教中学,每门课都有一个密码,一个等着破解的设计。可是在威廉斯的课堂上,她却似乎找不到显著的密码可解。或是她还没找到。这对她构成了十足的吸引力,因为在温彻斯特的这两年里,她终于首次面对一项真正的挑战——如何解开威廉斯这个人和他这门奇怪的课背后的谜。没有课表,没有课本,也没有笔记——没有显而易见的密码!这一切都很新奇,却也使她感到痛苦。当然,她不会跟任何人说。丹尼斯·佛拉赫提问她觉得这门课怎样时,她咕哝了一句若有似无的“还好”(她从他的表情看得出来,他非常喜欢这门课。他当然会喜欢,不是吗?)。不过,“还好”二字并不是她对威廉斯的真正想法。那天下午,当她走出研讨室时,她感觉到一股诡异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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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名叫玛丽·巴特勒,三年级,和母亲过去一样是英文系的学生。她住在学校最大的女生宿舍“布朗宿舍”,而且是最贵的单人房。并不是和室友处不来的关系,事实刚好相反,她和桑玛·麦考伊当了两年室友,两人因此变成非常要好的朋友。(桑玛大二时得了传染性单核球过多症,玛丽随侍照顾直到她恢复健康。玛丽和丹尼斯·佛拉赫提分手时,桑玛每天晚上都准备了薄荷饼干和改编自克里斯蒂推理小说的录像带来陪她——两人都同意波洛是个带几分性感的家伙。)玛丽选择住单人房是因为在过去一年里,她发觉自己需要一些空间,她自己的空间,用来潜心思考,决定人生方向,取得心灵的宁静与专注。她决定一个人住,此乃“信任”上的问题——这是她经常使用但不带夸饰的字眼。
她以前并不是这样的。她和丹尼斯交往之前,比现在容易信任人多了。当丹尼斯甩了她去跟莎凡娜·克里波交往之后,她变得有点自我封闭,并开始怀疑这个世界是否有她想像中的那样纯净美好。
她是真心喜欢丹尼斯·佛拉赫提。他们在大一时交往了六个月,他们的关系是温文尔雅,稍嫌羞涩的那种。他送她鲜花、写了诗的卡片和糖果。虽然她高中时谈过恋爱,但仍显青涩;他感觉到这一点,因而小心翼翼地对待她,仿佛正逐步引领她进入成人的世界。玛丽对这段恋情既爱又恨,和丹尼斯分手后,她不禁想他是否一直都在玩弄她,毕竟要这么做一点都不困难。
玛丽告诉丹尼斯,她爱他。她大声对他说,她为他做了许多从未做过的事。而且她记得——不怎么有把握地记得——他告诉过她,他也爱她。和丹尼斯分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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