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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北京”:人与城
引子(1)
引子(2)
一(1)
一(2)
二(1)
二(2)
三(1)
三(2)
三(3)
四(1)
四(2)
五(1)
五(2)
五(3)
六(1)
六(2)
七(1)
七(2)
八(1)
八(2)
八(3)
九(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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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十一
十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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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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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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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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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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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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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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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六
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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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1)
八(2)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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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的北京是地域性的,王朔的北京是开放型的,徐则臣的北京是流动的。
德国将首次出版徐则臣的作品。这个陌生的中国作家的名字丝毫没有妨碍顶级的德国出版社争抢他的书稿,把他定为最亮点的作家推出:他的小说将吸引欧洲年轻的都市读者。
——德国图书信息中心主任 王竞
北大当然能够培养出优秀的青年作家,比如徐则臣,他在当下的青年作家中独树一帜,他对北京的书写,眼光独到且有自己的发现。
——曹文轩(北京大学教授)
徐则臣的小说,自觉地继承现实主义传统,在对时代生活的沉着、敏锐和耐心的观察中,把握和表现人们复杂的生存境遇和精神疑难。他的“北京”系列作品,对巨大变革中一个开放性和流动性社会的景观、结构和内在精神作了十分深入的表达,引起了广泛注意。
——李敬泽(《人民文学》主编)
好的小说无外乎两种:伟大的虚构或真实到骨头里去。20多岁时我愿意读前者,20多年后我更愿意读后者。这本书属于后者,说的都是那些活得不容易的外地人。除了闭上眼睛睡觉见不到这些人,睁开眼满眼都是。其实我们都是其中一个。很多拍纪录片的人穷尽心机想拍到这些故事,可是做不到。那就读这本《天上人间》吧。
——吴文光(中国纪录片之父,《流浪北京》制作人)
身份焦虑,同一性危机,偏狭可怕的力量,无意义的时间洪流……徐则臣展览的其实正是你、我、他本人,正是我们的日常中国。
——樊国宾(中国戏剧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
关于“新北京”:人与城
世界上有两个都市是‘流沙’,就是北京和巴黎;只要你在这两地方住上几年,就不想搬了。说北京和巴黎像‘流沙’,是形容这两个都市迷人的地方,要慢慢地体会,时间长了,你就爱上她了。越陷越深,终于老死斯土。
——胡金铨(武侠电影大师,《龙门客栈》导演)
“城”。我写北京,因为我生活在北京已数年,睁开眼就看见它,每天要被迫去接受和拒绝它,即使一夜无梦无知无觉,也是睡在北京的怀抱里,你无法不去面对和思考它。刚来北京,和很多人一样,我把北京看作一个特殊的符号:首都、京城、皇城根儿,政治的大脑和文化的心脏、金灿灿的理想和梦幻之地,我爱北京天安门;现代化的大都市,大亨、乞丐和高楼大厦云集而来,是长衫客奢靡的大沙龙,也是短衣帮夜以继日的淘金地,拉斯蒂涅、陈白露和凡高一起走在大街上。几年之后,我发现北京并非像脸谱一样简单,可以简化成一个象征符号,它不仅仅是一场流动的盛宴。但究竟是什么,我又说不好。长久以来的想象和描述把它固化为一个强悍的符号,起码是一个强悍的超稳定的符号系统,其所指的力量如此之大,让你在探寻它的异质性时变得极其困难和缺乏自信,但同时也大大地激发了我窥视欲望。于北京我是个外来者,和我小说里的人物一样扎不下根。我对北京一直缺少必要的认同,也因此保持了长久的巨大疑惑。不断地写北京,原因也在于此,只有在不懈地追索北京的故事和细节中,我才能一点点看清这个巨无霸。
“人”。这是所有文学里最大的主题,区别只在于,他生活在这里还是在别处,他的焦虑、疑惑和困境又在哪里。我的很多“人物”都生活在北京,我想知道他们的心思。他们是闯入者、边缘人,也是某种意义上的局外人,当他们从故乡来到异乡,从乡村和小城镇来到大都市,从前现代来到后现代,从漫长的乡村文明来到猝不及防的城市文明,他们究竟会怎么想。这一串特定的修饰和限制,也已经使得他们无法再像过去那样,可以作为固定的符号和符号系统来被看待。一切都在变,都在路上,他们自身具备了前所未有的复杂性。所以,我从不相信闯入北京只是欲望在作祟,哪怕他仅为淘金而来;我也不相信铩羽而归仅是因为失败,哪怕他离开时破帽子已经遮不住了半张脸。那么,到底他们和北京之间达成了什么样的契约?我就是我想知道的,是人与城的秘密,也是人与城之间的张力,它推动小说沿着自己的道路往前走。
徐则臣2008、11
引子(1)
小峰在蓝旗营的一家饭馆里等我,透过雾气蒙蒙的玻璃我看见他坐在窗户边上脖子乱转,可能等急了。饭馆里暖气很足,进了门我有点鼻塞,空气突然就变粘稠了。外面可是很冷,我把风衣搭到椅背上,拿餐巾纸擦了擦玻璃,马路上的行人努力把脖子往锁骨里顿。两重天啊,我跟小峰说,我那小屋里暖气打死也上不去,害得我不停地跺脚,棉脱鞋都跺坏了。
“那还每周请我吃饭,”小峰说,“都穷成这样了。”
“一顿饭还是请得起的,你哥没到那份儿上。”我对走过来的服务员先伸一个指头,再伸两个指头。服务员明白,一个指头是一个大份芷江鸭,两个指头是两瓶啤酒和两碗米饭。脸早混熟了,我和小峰在这里吃了一年,基本上每周一次。这家馆子里的芷江鸭做得地道,一年了我们俩都没吃厌。
“最后一次,这是。”吃完了小峰抹抹嘴,“弄得我每到周末就想着这事。吃饭吃饭,跟尽义务似的。”
“啥意思?”
“没必要老请我吃饭。”
这小子,我请客还成他负担了。他是我弟弟,我姑妈的儿子,现在清华念大二,80后,挺懂事的孩子偶尔也会说昏话,我不能跟他计较。咱们是好哥俩。
“我是说,既花钱又耽误你的事。我知道你忙。”
我一下子没回过神来。我明白这小子没说出的意思是,每个周末都雷打不动地下馆子,他要为这顿饭不得不重新规划周末,其实也挺耽误他的事的。可是,我别的也做不了什么啊。姑父进去的时候跟我说,小峰就交给你了。姑妈也说,在北京,小峰就你一个亲人了。当时听得我鼻子发酸。什么忙都帮不上的时候,只能请吃饭。现在我不吭声,点上根烟。
“我想去看看我爸,”小峰说。
“没什么好看的。”
“我看看自己的爹也不行?”
“在里面挺好的,吃穿不愁,”我说。这也是姑父对我说的。两年多了,每次我去那里他都这么说。我好像应该相信他在里面过得不错,人明显胖了。当然我也不是经常去看他,没时间,跑一趟大老远的。没空你就别来了,常替我看看小峰就行。姑父语重心长,简直像托孤。他再两年就能出来了。我跟小峰说,“再忍忍,等出来了,你可以一天到晚盯着看。”
“哥,带我去,就一次。”他伸直右手食指对我隆重地许诺。就一次。
一次也不行。姑父说了,不能让小峰去,耽误他念书;还有,让同学和学校知道,影响小峰前途,找工作都是个污点。有个蹲班房的爹总归不是件脸上有光的事。
这个理由小峰十分地看不上。什么年代了,个人信息里又不要写家庭成分;老子是老子,儿子是儿子。我说是这么个理,但理是理事归事,天桥底下那个缩脖子的你看见没?就那个,穿灰棉袄的,对,向行人打手势的那个。
“我爸就那样?”
“差不多吧。不过你爸长得帅,收拾得光鲜利索,所以求人的时候也经常像在下命令。”
姑父是个办假证的,被警察逮了个正着,人赃俱获,而且场面还不太好看。那时候他刚跟一个叫路玉离的女人从床上下来,被褥乱糟糟一团。路玉离是他在北京的情人,也干这行。姑父之前进去过,二进宫判得就有点狠,还好再两年就出来了。如果能找个机会戴罪立功,或者表现好点,没准还可以提前几天。即使一天天熬到头,也指日可待。起码姑父是这么想的,那里面的生活其实不错,就是想睡个懒觉有点麻烦,一大早得起来出操,干活。天桥底下的灰棉袄又向一个行人做手势,被那人挡了回去。我又拿张餐巾纸把玻璃擦亮堂些,让小峰看清楚灰棉袄是如何难堪地站在冷风里。
“我爸他——”
小峰说了句半截子话是正确的,他从没见过他爸向陌生人兜售假证。灰棉袄做得很不好。即使杀人犯看见他爹如此狼狈也会心里难受的。当然我姑父不至于这样,在做假证的这个行当里他绝对是个体面人,哪怕穷得连碗泡面都买不起,走在路上他也要把墨镜戴上,小肚子挺起来,脚步岗岗的。人活着不容易,尤其在北京这地方,妈的,得让自己像个人样。姑父刚来北京时就这么经常教育我,那会儿我还在念大学。但我不能让小峰怀疑他爸也是灰棉袄这样,事实上很多办假证的站在路边都会有此遭遇。不想搞个假证的人多半都怕他们,见着了要像避瘟神一样躲开。
引子(2)
所以我模棱两可地跟小峰说:“知道你爸的苦心了吧。”
这话激起他强烈的求知欲和辩驳欲。“这么苦,为什么他还耗在这里?多少年了。”小峰连带对我都鄙夷起来了,我也在这里,东奔西跑,采访,码字,大冬天住一间暖气总也上不去的小屋。“中国这么大,哪里黄土不埋人?”
如果让姑父来回答,他可能会说:“北京的黄土跟别的地方不同嘛。”
按照我的修辞习惯,我也可能这么说。只是说完了我会心里没底,原因在于,不同究竟在哪里我也说不好。刚来北京时我可能会跟你扳着指头数出个一二三来,但现在,生活日久我越发不知道北京的不同在哪儿了。现在的北京跟十几年前的北京肯定是不同了,它的不同不是因为它复杂了,而是因为它复杂得你已经难以描述清楚了。
“很多同学都想毕业后留在北京,神经病!”小峰用筷子拨溜剩下的鸭头,可能觉得没事干,夹起来开始啃。“念完书我就走,随便去个地方也比这里好。宁当鸡头不做凤尾。”
念书的时候我也想过去外地做鸡头,京城米贵,为了找个坑要花那么多心思,没劲;可最后还是留下来了,削尖脑袋跑细了腿要找个坑把自己栽进去。栽进去的时候还想着鸡头和凤尾的辩证关系么?好像没有,就是留下来而已。好像也没有因为北京机会多或者别的某某原因,接着想象要做一个鸭头、鹅头或者猪头之类。就是想把自己在这里栽下来,生根发芽,长出枝叶来。
“那还有什么好说的,你也神经病。”
小峰生于一九八八年,在他这个年龄也许整个世界都一样了。他从小看电视、玩游戏和变形金刚,节假日父母会把口袋角角里的钱拿出来带他到城市里去吃麦当劳和肯德基。整个世界对他来说都不陌生。所以北京对他来说,跟其他地方没两样,不就个城市么,还大得没边没沿,车子都堵到人的嗓子眼了,空气也差,沙尘暴一来简直成了海市蜃楼。
他说得一点都没错。的确有些人天生就对一个地方没感觉,不管它是北京、上海、巴黎、纽约还是耶路撒冷,那就一点办法都没有。或者是,他还没到真正考虑一个城市之于他的意义的年龄,他还小。一年后,两年后,甚至半年后,没准他的世界观里的一大部分都要推倒重来,他才会发现,哦,这地方原来是这么回事。现在,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他的确是不能理解他爸,一个办假证的,竟然也要顽固地待在北京;不能理解他的那些神经病的同学,包括同样神经病的我。混好了倒罢了,全都混得个两眼发直小脸发绿,图个什么呢?
“哥,你倒是跟我说说,你和我爸都图个啥呀?”
你让我说我还真说不清,北京不是我们家的,图个什么呢。我就给你讲几个故事吧。你爸的,我的,也有别人的。你不是一直想知道办假证是怎么一回事么,今天哥就给你说说,想到哪说到哪,说到哪算哪,反正这周末你也干不了别的。你听明白多少算多少。服务员!
我对着白嫩的脸上长了三个青春痘的漂亮姑娘喊一声,先伸出一根指头,再伸出两根指头。没错,我们打算把晚饭一块吃了。另外,啤酒得再加两瓶。
故事的主人公叫:边红旗。
一(1)
我查了过去的日记,三月二十六号,我在北大英杰交流中心认识的边红旗。看明白了这个日期就觉得实际上没必要查,三月二十六号是海子的祭日,一九八九年的这一天他在山海关卧轨自杀。这是个纪念。我在诗歌朗诵会上认识了边红旗,在交流中心会议厅里,热烈地挤满了说诗、听诗和看诗的人。我是看诗的,具体地说,是来看诗人的。这是我一直的愿望,想集中地看看诗人们到底长什么模样。我不写诗,也不大懂诗,所以好奇。
朗诵会轰轰烈烈地开场了。穿裙子的主持人激情澎湃,介绍完诗歌节的有关情况,然后请出第一位朗诵诗人。接着是第二位,第三位,第四位。我就看见了那些传闻中的诗人从我面前走过,站到了灯光闪耀的舞台上。很高的,很矮的,身材臃肿的,细脚伶仃的,披一头长发的,剃光头的,满面稚气的,一脸大胡子的,扭捏近于女性的,粗犷肥硕更像是屠夫的。走马灯一样,从右边的台阶上去,朗诵完了再从左边的台阶下来。声音也各不相同,有的普通话很好,不写诗了可以改做播音员,也有的整个是一结巴,一两个字就要分一次行,还有的干脆用家乡的土话,四川的,湖南的,出口就是干货。用上海广州的方言我就听不懂了,稀里糊涂的像在听歌。每一次我都热烈地鼓掌,比他们朗诵时还要认真,尽管有些诗我听不懂。比如一个正在读中学的小女孩,在主持人宣布下一位朗诵的诗人之前,见缝插针地冲到了台上,她说她要朗诵。她解释了一番理由,就是这个以诗会友的机会难得,她大老远跑来,还花了三十块钱打出租车,然后接着说她刚出家门是看到一个比她还小的小男孩,大概上幼儿园的模样,一直跟着她,把她吓坏了,她让他走开,他不听,还是跟着,于是她想到了绑架、勒索、性骚扰和谋杀,就在她忐忑不安的时候,那个小男孩冲到她前面,抱住了拴在花坛的砖头上的一条长毛狗。然后她说,我朗诵完了,谢谢大家。
就这么结束了?她朗诵完了,也就是说,她的诗结束了。我根本就没听到诗从哪里开始的,还以为她一直在述说她朗诵的前奏呢,它就结束了。这让我更加自卑,我的确不是写诗的料。有了这个经验,我后来逐渐发现,很多诗人的朗诵都像那个小女孩,我只看到他或她在台上哗啦哗啦地说话,然后告诉我们,他们的诗歌朗诵完了,就下来了。应该说,是那个女孩把朗诵会推向了一个新的高潮,接下来就不断有诗人从大厅的各个角落里挺身而出,毛遂自荐地抢在入选名单的诗人之前来到了台上。边红旗就是其中的一个。
开始我对他并不感冒,甚至有点讨厌,他坐在我后面,一直在不住地唧唧歪歪,不是说这个的诗烂,就是批评那个的诗缺少冲击力。我回头看了他一眼,一个高大英俊的年轻人,留一个平头,松松垮垮地套一件红色毛衣,嘴还在动。我讨厌别人在会场上嘴伸得老长去义务点评,哪怕他说的全是真理。过一会儿我又回过头,我说你能不能听听别人怎么说?
“我一直在听,”他很认真地说。“他们说的不好,你一定听出来了,不刺激。诗怎么能这样写呢?”
我咳嗽两声没理他,他却看见了我放在腿上一件广告衫。那东西是我和朋友到他供职的报社去玩,办公室的主人坚持要送我的,说多的是,谁穿都一样。让我给他们做广告了,我就拿了一件,大冷的天。
“你那文化衫借我用一用吧,”边红旗拍拍我肩膀。
为了让他住嘴,我毫不犹豫地扔给了他。他呵呵地笑两声,又问我有笔没有,最好是签字笔,越粗越好。我真是烦透他了,把水笔又扔给他。三个诗人朗诵的时间,他把笔递给我。然后我就看到他大步流星地经过走道,一边走一边往身上套那件文化衫,在主持小姐惊愕的当儿,他已经登上了舞台,站在了众多的灯光和目光之下。文化衫已经收拾停当了,套在红毛衣外面,前面写着两个粗大的英文单词:“NO WAR”。他一定把我的墨水全用光了。
“我叫边红旗,一个绝对的民间诗人,”他说,看起来还是有点紧张。“写诗的时候叫边塞。从来没在报刊上发表一首诗,这辈子第一次看到了这么多诗人,我有点紧张。对,我叫边塞。拿起笔的时候我是个诗人,目前可能只有自己承认;放下笔我是个办假证的贩子,就是在北大门口见人就问办不办证的那些。哪位要想办假文凭可以找我,诗人打八折。”
他说得大家都笑了,不知道他要搞什么名堂,主持人也在考虑是不是要把他哄下台去。这时候他说:
“我现在以诗人的身份说话,我痛恨刚刚开始的美国对伊拉克发动的战争!人类不要战争!NO W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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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北京”:人与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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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当然能够培养出优秀的青年作家,比如徐则臣,他在当下的青年作家中独树一帜,他对北京的书写,眼光独到且有自己的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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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则臣的小说,自觉地继承现实主义传统,在对时代生活的沉着、敏锐和耐心的观察中,把握和表现人们复杂的生存境遇和精神疑难。他的“北京”系列作品,对巨大变革中一个开放性和流动性社会的景观、结构和内在精神作了十分深入的表达,引起了广泛注意。
——李敬泽(《人民文学》主编)
好的小说无外乎两种:伟大的虚构或真实到骨头里去。20多岁时我愿意读前者,20多年后我更愿意读后者。这本书属于后者,说的都是那些活得不容易的外地人。除了闭上眼睛睡觉见不到这些人,睁开眼满眼都是。其实我们都是其中一个。很多拍纪录片的人穷尽心机想拍到这些故事,可是做不到。那就读这本《天上人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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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我写北京,因为我生活在北京已数年,睁开眼就看见它,每天要被迫去接受和拒绝它,即使一夜无梦无知无觉,也是睡在北京的怀抱里,你无法不去面对和思考它。刚来北京,和很多人一样,我把北京看作一个特殊的符号:首都、京城、皇城根儿,政治的大脑和文化的心脏、金灿灿的理想和梦幻之地,我爱北京天安门;现代化的大都市,大亨、乞丐和高楼大厦云集而来,是长衫客奢靡的大沙龙,也是短衣帮夜以继日的淘金地,拉斯蒂涅、陈白露和凡高一起走在大街上。几年之后,我发现北京并非像脸谱一样简单,可以简化成一个象征符号,它不仅仅是一场流动的盛宴。但究竟是什么,我又说不好。长久以来的想象和描述把它固化为一个强悍的符号,起码是一个强悍的超稳定的符号系统,其所指的力量如此之大,让你在探寻它的异质性时变得极其困难和缺乏自信,但同时也大大地激发了我窥视欲望。于北京我是个外来者,和我小说里的人物一样扎不下根。我对北京一直缺少必要的认同,也因此保持了长久的巨大疑惑。不断地写北京,原因也在于此,只有在不懈地追索北京的故事和细节中,我才能一点点看清这个巨无霸。
“人”。这是所有文学里最大的主题,区别只在于,他生活在这里还是在别处,他的焦虑、疑惑和困境又在哪里。我的很多“人物”都生活在北京,我想知道他们的心思。他们是闯入者、边缘人,也是某种意义上的局外人,当他们从故乡来到异乡,从乡村和小城镇来到大都市,从前现代来到后现代,从漫长的乡村文明来到猝不及防的城市文明,他们究竟会怎么想。这一串特定的修饰和限制,也已经使得他们无法再像过去那样,可以作为固定的符号和符号系统来被看待。一切都在变,都在路上,他们自身具备了前所未有的复杂性。所以,我从不相信闯入北京只是欲望在作祟,哪怕他仅为淘金而来;我也不相信铩羽而归仅是因为失败,哪怕他离开时破帽子已经遮不住了半张脸。那么,到底他们和北京之间达成了什么样的契约?我就是我想知道的,是人与城的秘密,也是人与城之间的张力,它推动小说沿着自己的道路往前走。
徐则臣2008、11
引子(1)
小峰在蓝旗营的一家饭馆里等我,透过雾气蒙蒙的玻璃我看见他坐在窗户边上脖子乱转,可能等急了。饭馆里暖气很足,进了门我有点鼻塞,空气突然就变粘稠了。外面可是很冷,我把风衣搭到椅背上,拿餐巾纸擦了擦玻璃,马路上的行人努力把脖子往锁骨里顿。两重天啊,我跟小峰说,我那小屋里暖气打死也上不去,害得我不停地跺脚,棉脱鞋都跺坏了。
“那还每周请我吃饭,”小峰说,“都穷成这样了。”
“一顿饭还是请得起的,你哥没到那份儿上。”我对走过来的服务员先伸一个指头,再伸两个指头。服务员明白,一个指头是一个大份芷江鸭,两个指头是两瓶啤酒和两碗米饭。脸早混熟了,我和小峰在这里吃了一年,基本上每周一次。这家馆子里的芷江鸭做得地道,一年了我们俩都没吃厌。
“最后一次,这是。”吃完了小峰抹抹嘴,“弄得我每到周末就想着这事。吃饭吃饭,跟尽义务似的。”
“啥意思?”
“没必要老请我吃饭。”
这小子,我请客还成他负担了。他是我弟弟,我姑妈的儿子,现在清华念大二,80后,挺懂事的孩子偶尔也会说昏话,我不能跟他计较。咱们是好哥俩。
“我是说,既花钱又耽误你的事。我知道你忙。”
我一下子没回过神来。我明白这小子没说出的意思是,每个周末都雷打不动地下馆子,他要为这顿饭不得不重新规划周末,其实也挺耽误他的事的。可是,我别的也做不了什么啊。姑父进去的时候跟我说,小峰就交给你了。姑妈也说,在北京,小峰就你一个亲人了。当时听得我鼻子发酸。什么忙都帮不上的时候,只能请吃饭。现在我不吭声,点上根烟。
“我想去看看我爸,”小峰说。
“没什么好看的。”
“我看看自己的爹也不行?”
“在里面挺好的,吃穿不愁,”我说。这也是姑父对我说的。两年多了,每次我去那里他都这么说。我好像应该相信他在里面过得不错,人明显胖了。当然我也不是经常去看他,没时间,跑一趟大老远的。没空你就别来了,常替我看看小峰就行。姑父语重心长,简直像托孤。他再两年就能出来了。我跟小峰说,“再忍忍,等出来了,你可以一天到晚盯着看。”
“哥,带我去,就一次。”他伸直右手食指对我隆重地许诺。就一次。
一次也不行。姑父说了,不能让小峰去,耽误他念书;还有,让同学和学校知道,影响小峰前途,找工作都是个污点。有个蹲班房的爹总归不是件脸上有光的事。
这个理由小峰十分地看不上。什么年代了,个人信息里又不要写家庭成分;老子是老子,儿子是儿子。我说是这么个理,但理是理事归事,天桥底下那个缩脖子的你看见没?就那个,穿灰棉袄的,对,向行人打手势的那个。
“我爸就那样?”
“差不多吧。不过你爸长得帅,收拾得光鲜利索,所以求人的时候也经常像在下命令。”
姑父是个办假证的,被警察逮了个正着,人赃俱获,而且场面还不太好看。那时候他刚跟一个叫路玉离的女人从床上下来,被褥乱糟糟一团。路玉离是他在北京的情人,也干这行。姑父之前进去过,二进宫判得就有点狠,还好再两年就出来了。如果能找个机会戴罪立功,或者表现好点,没准还可以提前几天。即使一天天熬到头,也指日可待。起码姑父是这么想的,那里面的生活其实不错,就是想睡个懒觉有点麻烦,一大早得起来出操,干活。天桥底下的灰棉袄又向一个行人做手势,被那人挡了回去。我又拿张餐巾纸把玻璃擦亮堂些,让小峰看清楚灰棉袄是如何难堪地站在冷风里。
“我爸他——”
小峰说了句半截子话是正确的,他从没见过他爸向陌生人兜售假证。灰棉袄做得很不好。即使杀人犯看见他爹如此狼狈也会心里难受的。当然我姑父不至于这样,在做假证的这个行当里他绝对是个体面人,哪怕穷得连碗泡面都买不起,走在路上他也要把墨镜戴上,小肚子挺起来,脚步岗岗的。人活着不容易,尤其在北京这地方,妈的,得让自己像个人样。姑父刚来北京时就这么经常教育我,那会儿我还在念大学。但我不能让小峰怀疑他爸也是灰棉袄这样,事实上很多办假证的站在路边都会有此遭遇。不想搞个假证的人多半都怕他们,见着了要像避瘟神一样躲开。
引子(2)
所以我模棱两可地跟小峰说:“知道你爸的苦心了吧。”
这话激起他强烈的求知欲和辩驳欲。“这么苦,为什么他还耗在这里?多少年了。”小峰连带对我都鄙夷起来了,我也在这里,东奔西跑,采访,码字,大冬天住一间暖气总也上不去的小屋。“中国这么大,哪里黄土不埋人?”
如果让姑父来回答,他可能会说:“北京的黄土跟别的地方不同嘛。”
按照我的修辞习惯,我也可能这么说。只是说完了我会心里没底,原因在于,不同究竟在哪里我也说不好。刚来北京时我可能会跟你扳着指头数出个一二三来,但现在,生活日久我越发不知道北京的不同在哪儿了。现在的北京跟十几年前的北京肯定是不同了,它的不同不是因为它复杂了,而是因为它复杂得你已经难以描述清楚了。
“很多同学都想毕业后留在北京,神经病!”小峰用筷子拨溜剩下的鸭头,可能觉得没事干,夹起来开始啃。“念完书我就走,随便去个地方也比这里好。宁当鸡头不做凤尾。”
念书的时候我也想过去外地做鸡头,京城米贵,为了找个坑要花那么多心思,没劲;可最后还是留下来了,削尖脑袋跑细了腿要找个坑把自己栽进去。栽进去的时候还想着鸡头和凤尾的辩证关系么?好像没有,就是留下来而已。好像也没有因为北京机会多或者别的某某原因,接着想象要做一个鸭头、鹅头或者猪头之类。就是想把自己在这里栽下来,生根发芽,长出枝叶来。
“那还有什么好说的,你也神经病。”
小峰生于一九八八年,在他这个年龄也许整个世界都一样了。他从小看电视、玩游戏和变形金刚,节假日父母会把口袋角角里的钱拿出来带他到城市里去吃麦当劳和肯德基。整个世界对他来说都不陌生。所以北京对他来说,跟其他地方没两样,不就个城市么,还大得没边没沿,车子都堵到人的嗓子眼了,空气也差,沙尘暴一来简直成了海市蜃楼。
他说得一点都没错。的确有些人天生就对一个地方没感觉,不管它是北京、上海、巴黎、纽约还是耶路撒冷,那就一点办法都没有。或者是,他还没到真正考虑一个城市之于他的意义的年龄,他还小。一年后,两年后,甚至半年后,没准他的世界观里的一大部分都要推倒重来,他才会发现,哦,这地方原来是这么回事。现在,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他的确是不能理解他爸,一个办假证的,竟然也要顽固地待在北京;不能理解他的那些神经病的同学,包括同样神经病的我。混好了倒罢了,全都混得个两眼发直小脸发绿,图个什么呢?
“哥,你倒是跟我说说,你和我爸都图个啥呀?”
你让我说我还真说不清,北京不是我们家的,图个什么呢。我就给你讲几个故事吧。你爸的,我的,也有别人的。你不是一直想知道办假证是怎么一回事么,今天哥就给你说说,想到哪说到哪,说到哪算哪,反正这周末你也干不了别的。你听明白多少算多少。服务员!
我对着白嫩的脸上长了三个青春痘的漂亮姑娘喊一声,先伸出一根指头,再伸出两根指头。没错,我们打算把晚饭一块吃了。另外,啤酒得再加两瓶。
故事的主人公叫:边红旗。
一(1)
我查了过去的日记,三月二十六号,我在北大英杰交流中心认识的边红旗。看明白了这个日期就觉得实际上没必要查,三月二十六号是海子的祭日,一九八九年的这一天他在山海关卧轨自杀。这是个纪念。我在诗歌朗诵会上认识了边红旗,在交流中心会议厅里,热烈地挤满了说诗、听诗和看诗的人。我是看诗的,具体地说,是来看诗人的。这是我一直的愿望,想集中地看看诗人们到底长什么模样。我不写诗,也不大懂诗,所以好奇。
朗诵会轰轰烈烈地开场了。穿裙子的主持人激情澎湃,介绍完诗歌节的有关情况,然后请出第一位朗诵诗人。接着是第二位,第三位,第四位。我就看见了那些传闻中的诗人从我面前走过,站到了灯光闪耀的舞台上。很高的,很矮的,身材臃肿的,细脚伶仃的,披一头长发的,剃光头的,满面稚气的,一脸大胡子的,扭捏近于女性的,粗犷肥硕更像是屠夫的。走马灯一样,从右边的台阶上去,朗诵完了再从左边的台阶下来。声音也各不相同,有的普通话很好,不写诗了可以改做播音员,也有的整个是一结巴,一两个字就要分一次行,还有的干脆用家乡的土话,四川的,湖南的,出口就是干货。用上海广州的方言我就听不懂了,稀里糊涂的像在听歌。每一次我都热烈地鼓掌,比他们朗诵时还要认真,尽管有些诗我听不懂。比如一个正在读中学的小女孩,在主持人宣布下一位朗诵的诗人之前,见缝插针地冲到了台上,她说她要朗诵。她解释了一番理由,就是这个以诗会友的机会难得,她大老远跑来,还花了三十块钱打出租车,然后接着说她刚出家门是看到一个比她还小的小男孩,大概上幼儿园的模样,一直跟着她,把她吓坏了,她让他走开,他不听,还是跟着,于是她想到了绑架、勒索、性骚扰和谋杀,就在她忐忑不安的时候,那个小男孩冲到她前面,抱住了拴在花坛的砖头上的一条长毛狗。然后她说,我朗诵完了,谢谢大家。
就这么结束了?她朗诵完了,也就是说,她的诗结束了。我根本就没听到诗从哪里开始的,还以为她一直在述说她朗诵的前奏呢,它就结束了。这让我更加自卑,我的确不是写诗的料。有了这个经验,我后来逐渐发现,很多诗人的朗诵都像那个小女孩,我只看到他或她在台上哗啦哗啦地说话,然后告诉我们,他们的诗歌朗诵完了,就下来了。应该说,是那个女孩把朗诵会推向了一个新的高潮,接下来就不断有诗人从大厅的各个角落里挺身而出,毛遂自荐地抢在入选名单的诗人之前来到了台上。边红旗就是其中的一个。
开始我对他并不感冒,甚至有点讨厌,他坐在我后面,一直在不住地唧唧歪歪,不是说这个的诗烂,就是批评那个的诗缺少冲击力。我回头看了他一眼,一个高大英俊的年轻人,留一个平头,松松垮垮地套一件红色毛衣,嘴还在动。我讨厌别人在会场上嘴伸得老长去义务点评,哪怕他说的全是真理。过一会儿我又回过头,我说你能不能听听别人怎么说?
“我一直在听,”他很认真地说。“他们说的不好,你一定听出来了,不刺激。诗怎么能这样写呢?”
我咳嗽两声没理他,他却看见了我放在腿上一件广告衫。那东西是我和朋友到他供职的报社去玩,办公室的主人坚持要送我的,说多的是,谁穿都一样。让我给他们做广告了,我就拿了一件,大冷的天。
“你那文化衫借我用一用吧,”边红旗拍拍我肩膀。
为了让他住嘴,我毫不犹豫地扔给了他。他呵呵地笑两声,又问我有笔没有,最好是签字笔,越粗越好。我真是烦透他了,把水笔又扔给他。三个诗人朗诵的时间,他把笔递给我。然后我就看到他大步流星地经过走道,一边走一边往身上套那件文化衫,在主持小姐惊愕的当儿,他已经登上了舞台,站在了众多的灯光和目光之下。文化衫已经收拾停当了,套在红毛衣外面,前面写着两个粗大的英文单词:“NO WAR”。他一定把我的墨水全用光了。
“我叫边红旗,一个绝对的民间诗人,”他说,看起来还是有点紧张。“写诗的时候叫边塞。从来没在报刊上发表一首诗,这辈子第一次看到了这么多诗人,我有点紧张。对,我叫边塞。拿起笔的时候我是个诗人,目前可能只有自己承认;放下笔我是个办假证的贩子,就是在北大门口见人就问办不办证的那些。哪位要想办假文凭可以找我,诗人打八折。”
他说得大家都笑了,不知道他要搞什么名堂,主持人也在考虑是不是要把他哄下台去。这时候他说:
“我现在以诗人的身份说话,我痛恨刚刚开始的美国对伊拉克发动的战争!人类不要战争!NO WAR!

天上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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