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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作者简介
编辑推荐
我们的纪念(代总序)
佛佑天不佑(1)
佛佑天不佑(2)
佛佑天不佑(3)
佛佑天不佑(4)
佛佑天不佑(5)
两百万买来的“揭发信”(1)
两百万买来的“揭发信”(2)
两百万买来的“揭发信”(3)
两百万买来的“揭发信”(4)
为爱女失节的副省长(1)
为爱女失节的副省长(2)
为爱女失节的副省长(3)
为爱女失节的副省长(4)
为爱女失节的副省长(5)
为爱女失节的副省长(6)
与“大师”情人双修记(1)
与“大师”情人双修记(2)
与“大师”情人双修记(3)
与“大师”情人双修记(4)
与“大师”情人双修记(5)
与“大师”情人双修记(6)
才子副省长雇凶杀妻(1)
才子副省长雇凶杀妻(2)
才子副省长雇凶杀妻(3)
才子副省长雇凶杀妻(4)
才子副省长雇凶杀妻(5)
涉黑案牵出“五毒”书记(1)
涉黑案牵出“五毒”书记(2)
涉黑案牵出“五毒”书记(3)
涉黑案牵出“五毒”书记(4)
涉黑案牵出“五毒”书记(5)
贪得无厌的军中“硕鼠”(1)
贪得无厌的军中“硕鼠”(2)
贪得无厌的军中“硕鼠”(3)
贪得无厌的军中“硕鼠”(4)
贪得无厌的军中“硕鼠”(5)
“河南第一贪”卖官记(1)
“河南第一贪”卖官记(2)
“河南第一贪”卖官记(3)
“河南第一贪”卖官记(4)
“河南第一贪”卖官记(5)
“廉政之乡”竟出“第一贪”(1)
“廉政之乡”竟出“第一贪”(2)
“廉政之乡”竟出“第一贪”(3)
“廉政之乡”竟出“第一贪”(4)
“廉政之乡”竟出“第一贪”(5)
“廉政之乡”竟出“第一贪”(6)
敛财无道终丧命(1)
敛财无道终丧命(2)
敛财无道终丧命(3)
敛财无道终丧命(4)
敛财无道终丧命(5)
敛财无道终丧命(6)
举报人原是案中人(1)
举报人原是案中人(2)
举报人原是案中人(3)
举报人原是案中人(4)
举报人原是案中人(5)
举报人原是案中人(6)
望“楼”兴贪(1)
望“楼”兴贪(2)
望“楼”兴贪(3)
望“楼”兴贪(4)
望“楼”兴贪(5)
望“楼”兴贪(6)
巨贪夫妻黄粱梦尽(1)
巨贪夫妻黄粱梦尽(2)
巨贪夫妻黄粱梦尽(3)
巨贪夫妻黄粱梦尽(4)
巨贪夫妻黄粱梦尽(5)
私吞“金库”招致?狱之灾(1)
私吞“金库”招致牢狱之灾(2)
私吞“金库”招致牢狱之灾(3)
私吞“金库”招致牢狱之灾(4)
私吞“金库”招致牢狱之灾(5)
“黑帮教父”势尽人亡(1)
“黑帮教父”势尽人亡(2)
“黑帮教父”势尽人亡(3)
“黑帮教父”势尽人亡(4)
“黑帮教父”势尽人亡(5)
“黑帮教父”势尽人亡(6)
“黑帮教父”势尽人亡(7)
“黑帮教父”势尽人亡(8)
福布斯富豪饮恨铁窗(1)
福布斯富豪饮恨铁窗(2)
福布斯富豪饮恨铁窗(3)
福布斯富豪饮恨铁窗(4)
福布斯富豪饮恨铁窗(5)
贪恋名表的金融大鳄(1)
贪恋名表的金融大鳄(2)
贪恋名表的金融大鳄(3)
贪恋名表的金融大鳄(4)
贪恋名表的金融大鳄(5)
“冲冠一贪”为红颜(1)
“冲冠一贪”为红颜(2)
“冲冠一贪”为红颜(3)
“冲冠一贪”为红颜(4)
“冲冠一贪”为红颜(5)
“冲冠一贪”为红颜(6)
“烟草王国”功臣之罪(1)
“烟草王国”功臣之罪(2)
“烟草王国”功臣之罪(3)
“烟草王国”功臣之罪(4)
“烟草王国”功臣之罪(5)
证券“掮客”暴露“上市”潜规则(1)
证券“掮客”暴露“上市”潜规则(2)
证券“掮客”暴露“上市”潜规则(3)
证券“掮客”暴露“上市”潜规则(4)
证券“掮客”暴露“上市”潜规则(5)
“彩色书记”的肮脏交易(1)
“彩色书记”的肮脏交易(2)
“彩色书记”的肮脏交易(3)
“彩色书记”的肮脏交易(4)
离奇的“恐怖袭击”(1)
离奇的“恐怖袭击”(2)
离奇的“恐怖袭击”(3)
离奇的“恐怖袭击”(4)
离奇的“恐怖袭击”(5)
女机要员失踪之谜(1)
女机要员失踪之谜(2)
女机要员失踪之谜(3)
女机要员失踪之谜(4)
女机要员失踪之谜(5)
女机要员失踪之谜(6)
女机要员失踪之谜(7)
“忠义”二奶进京劫夫(1)
“忠义”二奶进京劫夫(2)
“忠义”二奶进京劫夫(3)
“忠义”二奶进京劫夫(4)
“忠义”二奶进京劫夫(5)
“首富警察”的错位人生(1)
“首富警察”的错位人生(2)
“首富警察”的错位人生(3)
“首富警察”的错位人生(4)
“首富警察”的错位人生(5)
“首富警察”的错位人生(6)
警花局长财色兼收(1)
警花局长财色兼收(2)
警花局长财色兼收(3)
警花局长财色兼收(4)
警花局长财色兼收(5)
警花局长财色兼收(6)
警花局长财色兼收(7)
内容简介
内容简介
每个人心中都有原罪,当它们膨胀时,不仅摧毁了自己的意志,也将给周围的人甚至社会造成深远的恶劣影响。一般人在法制的约束下能够克制自己,但是法律也会为人所利用,甚至被权势践踏。对于贪腐的盛行,法律对其制约不够要负一定责任。《大案追踪》的“高官落马”系列和“贪腐名案”系列为我们讲述的是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案例,从中可以深刻感受到权力与金钱相遇时发生的“核聚变效应”。它们通过翔实生动的资料展现出官场“饕餮”们走向罪恶之路的心理历程,以及被正义之剑无情斩落马下的最终下场。国家意志和法律在最后一刻维护了自己的尊严。“警世大案”系列讲述的是平民的“罪与罚”,既有豪门恩怨,也有小人物的心理失衡,涉及社会各阶层方方面面的生活。其中不乏轰动一时,极富争议的案例。这些令人遗憾的故事告诫人们要调整心态面对生活中的不如意和诱惑,而且应该存有一颗对他人和社会的感恩之心。否则,过度扩大自己的阴暗心理,势必造成玉石俱焚,毁了他人也毁了自己。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
吴元浩,1955年9月出生,祖籍江苏武进。1993年11月任检察风云杂志社总编辑至今,二级高级检察官,副编审。中国社会学会理事,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上海市期刊协会副会长,上海市出版工作者协会理事,上海慈善事业发展研究中心特聘专家。曾主编《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实施要义》、《法博士断案》、《检察风云录》、《检察风云》集萃丛书四册等。还在报刊上发表法学、出版学等专业论文及杂谈、收藏鉴赏类文章70余篇。
检察风云杂志社2001年至2006年连续三次荣获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发的全国检察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金鼎图书奖,2008年被中国期刊协会评为全国“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先进期刊“,并在全国行业评比中获得其他多项殊荣。
靳伟华,《检察风云》栏目编辑,1965年10月出牛,上海人。1988年6月,毕业于上海师范大学中文系,获学士学位。1988年7月,进民主与法制杂志社从事采编工作,历任记者、编辑、主任编辑。2003年4月,转入检察风云杂志社担任执行编辑至今。先后发表新闻作品逾150万字,作品多次获得各类新闻奖,其中, 《鲜为人知的“议案脑库”》一文获第12届人大新闻奖通讯类一等奖。曾任政协上海市普陀区第11届委员会委员。现为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理事等。
编辑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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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案追踪》讲述了才子副省长雇凶杀妻·“河南第一贪”卖官记·举报人原是案中人·望“楼”兴贪,“黑帮教父”势尽人亡,“烟草王国”功臣之罪·女机要员失踪之谜,警花局长财色兼收·香港世纪争产案·“好八连”之父终见天日·高级白领的“卡门”情仇。
我们的纪念(代总序)
我们的纪念(代总序)
我们将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说来也是巧遇,《检察风云》杂志恰逢公开出版第300期。实际上“300”只是一个统计的符号,它并不能说明什么,但300期记载的内容,反映的正是中国改革开放后的社会、法治发展和进步的历程。我们不妨作些历史的回顾并与现状作一些比较。
如今的民众,对于法律知识知道得往往很多。他们对于家庭、社区以及各种社会关系中的冲突、矛盾包括由此引发的社会热点问题,只要是关心的,都会从法律层面说得头头是道。这种法治观念的变化,是改革开放给社会带来的最有益的成果。试想一下,我们今天在茶余饭后可以议论的东西,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头30年,是不可想象的。有的可能只是在私下议论,有的是关了门也不敢讲的。随着社会进步、思想解放,舆论环境得到了改善,对言论自由的认识标准也有了新的变化,或至少不再有那种回避与忌讳,甚至对政府某些工作的批评,全社会也表现了一种欢迎的态度。这在60年比较靠前的日子里,或者准确地说,在某些阶段是会导致灾祸临头的。
如今的出版内容,对待司法题材的报道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过去用阶级划分的年代,刑事犯罪分子都是我们的阶级敌人,大众对于被判刑的人,只有一个态度,就是划清界限。对于为他人作嫁衣裳的编辑而言,犯罪就是黑暗的,报道案件就是暴露阴暗面,无任何积极价值可言。遇案件文稿如见蛇蝎,避之惟恐不及。融入法治观念的新闻意识如今发生转变,人们特别是媒体认识到,媒体不应该去热衷于案件的炒作。出版物刊登一些有社会影响的案件的客观报道,目的是贴近群众的阅读需求,发挥媒体的信息传播和引导功能,通过读者的具体了解和参与,宣传司法职能,维护公平正义,起到威慑犯罪和对社会一般预防的效果。而仅是这些,对于前辈编辑,也是不能够去做的。
如今科技的发展,使我们曾经在课堂上听老师讲的科学幻想的故事,成为验案时的工具;医学研究的贡献,也帮助人们认识到,犯罪之人也有精神不健全的倾向,有性格的障碍;重温历史,掸去时间的蒙尘,我们可以更清晰地看到我们的前人在曲折道路上留下的更真实的印迹;人权意识得到增强,至少对犯罪之人的权利的维护,对他们人格的尊重,对他们生活的关怀,全社会是用心去体验,并在实践中充满情感。
如今的法治进步,对我们的祖辈来说,是连做梦都不敢想的。中国是具有长期农耕文明的社会,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人们的行为规范是依靠农耕社会的宗法规范、道德规范和社会习俗规范来调整的。在改革开放的社会,社会关系的调整必须用法制来规范,法制规范要远远高于农耕社会的宗法、道德和社会习俗,一些过去可以通过政策、道德和社会习俗规范来调整的行为,现在往往是行不通的。然而正是由于千百年来,我们的祖先从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出发,通过一系列的规范来调整各种行为,所以说,人民大众追求法治社会的理想,并不是现在才刚开始的。60年一甲子,这种追求起始于无数的甲子以来,我们的祖先对美好生活和世间和谐永恒的企望。这也充分显示了长期以来,中国的劳动人民具有追求法治文化的自觉和传统,也正是由于这种对美好生活的渴望,如今的人民大众比任何历史时期都更具有时代赋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充满热情地融入法治建设的前进步伐。当今社会的每一个中国人,都会鲜明地感受到“法治”这位时代巨人已经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她让我们敬畏与尊重,她让我们充满期待地与之亲近,她必将用有力的臂膀热情地拥抱并伴随着我们,共同去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
我们要走向一个新的目的地,我们应该记住我们是怎样走过来的。《检察风云》杂志长期以来坚持弘扬廉政文化、传播法治文明的办刊宗旨。特别是在杂志社主管机关党组和历任社长石祝三、漆世贵、俞云波的直接领导下,通过全体人员的热情工作,使其出版内容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赢得了广大读者的好评。
以上对社会发展与变化的点滴回顾,在杂志的二十几个栏目中,都有很精彩的报道内容。为此,我们借《检察风云》公开出版300期之际,汇集出版《检察风云》集萃第二辑,共有《大案追踪》、《权益纷争》、《科技鉴案》、《往事钩沉》、《风云杂谈》五册,并以此来纪念我们国家最重要的节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
(作者系《检察风云》杂志社总编辑 )
佛佑天不佑(1)
佛佑天不佑
2005年12月1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韩桂芝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查明,1993年至2003年期间,被告人韩桂芝利用担任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省委常委、省委副书记等职务的便利,为马德等人在职务晋升、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款物共计人民币702万余元。鉴于韩桂芝因涉嫌受贿被审查后,如实供述了有关部门尚未掌握的受贿事实,认罪悔罪,且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尽管民众对这一判决多有议论,但目前看来,韩桂芝案已基本告一段落。留给我们的是案件以外的东西,包括韩桂芝这个人物留给我们的离奇故事。
官事
韩桂芝做官的事大伙儿也都知道不少了,难道还有什么离奇之处么?有的。多少年来,她一直梦想着升官发财,把官儿越做越大,从科长到处长、厅长、省部级。可是,突然有一天,当她面临着从副省级升为正省级时,却突然不想升了,想把高位让给别人,你说这事奇怪不?这事要搁着谁都不太愿意,可她韩桂芝偏这么“大方”,而且还是动真格的。
韩桂芝于1943年2月出生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韩之所以能够官运亨通,主要靠两点:一是文凭过硬,她是“文革”前的老牌大学生;二是女干部,相貌不俗,而且政治上要求上进。1960年,韩桂芝考入东北林学院,就读于林业机械制造系林业机械专业。1965年4月,她被分配到内蒙古自治区图里河林业局担任社教队队员。参加工作六个月后,韩桂芝即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66年12月,又时来运转,被上级领导看中,调任林业部基建总局机械筑路总队干部部干事。1968年,韩桂芝跟随着其他一些机关干部,在黑龙江省大兴安岭“五七”干校学习、劳动。不久,她再次得到“高人”相助,转调至大兴安岭行署劳动局劳动调配科工作。开始是工资科一般工作人员,后任副科长。这是她平生第一顶乌纱帽。大兴安岭行署虽是地方机构,但与林业部林管局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有时候也很难分清谁是地方干部谁是中央机关干部。行署是黑龙江下属的地厅级机构,而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林管局)呢,是1965年初经国家经委、林业部批准成立的,也是地厅级。“文革”结束后,拥有大学文凭的韩桂芝更加受到重视。1979年,韩调任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劳动局、林业管理局劳资处科长。1981年,韩桂芝任大兴安岭林管局科技处副处长、行署科委副主任。这个副处级为她日后升任高级领导干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正当韩桂芝梦想着早日升任正处级的时候,中央的春风吹到了她心坎。1982年中央在精简机构的同时强调:“重要的是选拔人才,要使好的比较年轻的干部早点上来,好接班。”全国各地选拔年轻而有学历的干部的工作就这样展开了。韩桂芝不仅年轻、有学历,而且还是女干部。她的这三个条件,使她迅速跳出黑龙江省数以千计的处级干部队伍,被组织纳入视线。1983年,韩被破格提拔为大兴安岭林管局副局长(副地厅级)。1987年国家恢复监察部建制,各省着手组建省监察厅。1988年,韩桂芝再次被纳入视野,担任新组建的黑龙江省监察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在监察厅干了三年,韩桂芝又开始“动”了。由于早年的组织人事工作经历,韩桂芝于1991年被调任省委组织部副部长。调入组织部两年后,韩桂芝开始了“进步”。1993年,除了继续担任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外,她还被任命为省委老干部局局长,实现了从副厅转为正厅的梦想。更让人吃惊的是三年以后的1996年,韩桂芝被任命为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成为位高权重的副省级领导干部,同时还兼省直机关工委书记。这个位置太重要了。正让无数黑龙江省干部羡慕眼红的时候,仅仅过了一年,韩再上台阶,被任命为省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省委党校校长。
佛佑天不佑(2)
2001年底,韩桂芝得知自己将被提名为省政协主席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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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纪念(代总序)
佛佑天不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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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第一贪”卖官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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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原是案中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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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贪夫妻黄粱梦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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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恋名表的金融大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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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纪念(代总序)
我们将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说来也是巧遇,《检察风云》杂志恰逢公开出版第300期。实际上“300”只是一个统计的符号,它并不能说明什么,但300期记载的内容,反映的正是中国改革开放后的社会、法治发展和进步的历程。我们不妨作些历史的回顾并与现状作一些比较。
如今的民众,对于法律知识知道得往往很多。他们对于家庭、社区以及各种社会关系中的冲突、矛盾包括由此引发的社会热点问题,只要是关心的,都会从法律层面说得头头是道。这种法治观念的变化,是改革开放给社会带来的最有益的成果。试想一下,我们今天在茶余饭后可以议论的东西,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头30年,是不可想象的。有的可能只是在私下议论,有的是关了门也不敢讲的。随着社会进步、思想解放,舆论环境得到了改善,对言论自由的认识标准也有了新的变化,或至少不再有那种回避与忌讳,甚至对政府某些工作的批评,全社会也表现了一种欢迎的态度。这在60年比较靠前的日子里,或者准确地说,在某些阶段是会导致灾祸临头的。
如今的出版内容,对待司法题材的报道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过去用阶级划分的年代,刑事犯罪分子都是我们的阶级敌人,大众对于被判刑的人,只有一个态度,就是划清界限。对于为他人作嫁衣裳的编辑而言,犯罪就是黑暗的,报道案件就是暴露阴暗面,无任何积极价值可言。遇案件文稿如见蛇蝎,避之惟恐不及。融入法治观念的新闻意识如今发生转变,人们特别是媒体认识到,媒体不应该去热衷于案件的炒作。出版物刊登一些有社会影响的案件的客观报道,目的是贴近群众的阅读需求,发挥媒体的信息传播和引导功能,通过读者的具体了解和参与,宣传司法职能,维护公平正义,起到威慑犯罪和对社会一般预防的效果。而仅是这些,对于前辈编辑,也是不能够去做的。
如今科技的发展,使我们曾经在课堂上听老师讲的科学幻想的故事,成为验案时的工具;医学研究的贡献,也帮助人们认识到,犯罪之人也有精神不健全的倾向,有性格的障碍;重温历史,掸去时间的蒙尘,我们可以更清晰地看到我们的前人在曲折道路上留下的更真实的印迹;人权意识得到增强,至少对犯罪之人的权利的维护,对他们人格的尊重,对他们生活的关怀,全社会是用心去体验,并在实践中充满情感。
如今的法治进步,对我们的祖辈来说,是连做梦都不敢想的。中国是具有长期农耕文明的社会,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人们的行为规范是依靠农耕社会的宗法规范、道德规范和社会习俗规范来调整的。在改革开放的社会,社会关系的调整必须用法制来规范,法制规范要远远高于农耕社会的宗法、道德和社会习俗,一些过去可以通过政策、道德和社会习俗规范来调整的行为,现在往往是行不通的。然而正是由于千百年来,我们的祖先从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出发,通过一系列的规范来调整各种行为,所以说,人民大众追求法治社会的理想,并不是现在才刚开始的。60年一甲子,这种追求起始于无数的甲子以来,我们的祖先对美好生活和世间和谐永恒的企望。这也充分显示了长期以来,中国的劳动人民具有追求法治文化的自觉和传统,也正是由于这种对美好生活的渴望,如今的人民大众比任何历史时期都更具有时代赋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充满热情地融入法治建设的前进步伐。当今社会的每一个中国人,都会鲜明地感受到“法治”这位时代巨人已经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她让我们敬畏与尊重,她让我们充满期待地与之亲近,她必将用有力的臂膀热情地拥抱并伴随着我们,共同去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
我们要走向一个新的目的地,我们应该记住我们是怎样走过来的。《检察风云》杂志长期以来坚持弘扬廉政文化、传播法治文明的办刊宗旨。特别是在杂志社主管机关党组和历任社长石祝三、漆世贵、俞云波的直接领导下,通过全体人员的热情工作,使其出版内容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赢得了广大读者的好评。
以上对社会发展与变化的点滴回顾,在杂志的二十几个栏目中,都有很精彩的报道内容。为此,我们借《检察风云》公开出版300期之际,汇集出版《检察风云》集萃第二辑,共有《大案追踪》、《权益纷争》、《科技鉴案》、《往事钩沉》、《风云杂谈》五册,并以此来纪念我们国家最重要的节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
(作者系《检察风云》杂志社总编辑 )
佛佑天不佑(1)
佛佑天不佑
2005年12月1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韩桂芝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查明,1993年至2003年期间,被告人韩桂芝利用担任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省委常委、省委副书记等职务的便利,为马德等人在职务晋升、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款物共计人民币702万余元。鉴于韩桂芝因涉嫌受贿被审查后,如实供述了有关部门尚未掌握的受贿事实,认罪悔罪,且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尽管民众对这一判决多有议论,但目前看来,韩桂芝案已基本告一段落。留给我们的是案件以外的东西,包括韩桂芝这个人物留给我们的离奇故事。
官事
韩桂芝做官的事大伙儿也都知道不少了,难道还有什么离奇之处么?有的。多少年来,她一直梦想着升官发财,把官儿越做越大,从科长到处长、厅长、省部级。可是,突然有一天,当她面临着从副省级升为正省级时,却突然不想升了,想把高位让给别人,你说这事奇怪不?这事要搁着谁都不太愿意,可她韩桂芝偏这么“大方”,而且还是动真格的。
韩桂芝于1943年2月出生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韩之所以能够官运亨通,主要靠两点:一是文凭过硬,她是“文革”前的老牌大学生;二是女干部,相貌不俗,而且政治上要求上进。1960年,韩桂芝考入东北林学院,就读于林业机械制造系林业机械专业。1965年4月,她被分配到内蒙古自治区图里河林业局担任社教队队员。参加工作六个月后,韩桂芝即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66年12月,又时来运转,被上级领导看中,调任林业部基建总局机械筑路总队干部部干事。1968年,韩桂芝跟随着其他一些机关干部,在黑龙江省大兴安岭“五七”干校学习、劳动。不久,她再次得到“高人”相助,转调至大兴安岭行署劳动局劳动调配科工作。开始是工资科一般工作人员,后任副科长。这是她平生第一顶乌纱帽。大兴安岭行署虽是地方机构,但与林业部林管局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有时候也很难分清谁是地方干部谁是中央机关干部。行署是黑龙江下属的地厅级机构,而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林管局)呢,是1965年初经国家经委、林业部批准成立的,也是地厅级。“文革”结束后,拥有大学文凭的韩桂芝更加受到重视。1979年,韩调任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劳动局、林业管理局劳资处科长。1981年,韩桂芝任大兴安岭林管局科技处副处长、行署科委副主任。这个副处级为她日后升任高级领导干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正当韩桂芝梦想着早日升任正处级的时候,中央的春风吹到了她心坎。1982年中央在精简机构的同时强调:“重要的是选拔人才,要使好的比较年轻的干部早点上来,好接班。”全国各地选拔年轻而有学历的干部的工作就这样展开了。韩桂芝不仅年轻、有学历,而且还是女干部。她的这三个条件,使她迅速跳出黑龙江省数以千计的处级干部队伍,被组织纳入视线。1983年,韩被破格提拔为大兴安岭林管局副局长(副地厅级)。1987年国家恢复监察部建制,各省着手组建省监察厅。1988年,韩桂芝再次被纳入视野,担任新组建的黑龙江省监察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在监察厅干了三年,韩桂芝又开始“动”了。由于早年的组织人事工作经历,韩桂芝于1991年被调任省委组织部副部长。调入组织部两年后,韩桂芝开始了“进步”。1993年,除了继续担任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外,她还被任命为省委老干部局局长,实现了从副厅转为正厅的梦想。更让人吃惊的是三年以后的1996年,韩桂芝被任命为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成为位高权重的副省级领导干部,同时还兼省直机关工委书记。这个位置太重要了。正让无数黑龙江省干部羡慕眼红的时候,仅仅过了一年,韩再上台阶,被任命为省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省委党校校长。
佛佑天不佑(2)
2001年底,韩桂芝得知自己将被提名为省政协主席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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