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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_1
Chapter_2
Chapter_1
<地下乡愁蓝调>
第一部分 第1节:乡愁是给不回家的人(1)
乡愁是给不回家的人
——序马世芳《地下乡愁蓝调》/张晓舟
一个漂亮的名字——地下乡愁蓝调。然而这不是一杯小资调调、供你在秋日午后发呆的鸡尾酒。当然,一个正在向自己青春告别的人,总难免要频频回头,一再去舔自己青春的血,并骄傲地说:这也是时代的血,大地的血,诸神的血。
蓝调——这并不是一本关于蓝调布鲁斯的书,但书中所写的人与乐,都少不了蓝调血脉和布鲁斯根基。而有关台湾民歌运动之风起云涌,以胡德夫后来的命名,也不妨笼统称作“海洋蓝调”,它也难免受启于鲍勃·迪伦们,但更离不开本土的山川海洋,以及环球同此凉热的、汹涌的大时代。
地下——这个词一直被当作一个简单粗暴而又方便有效的标签,用来与“主流”、“流行”对立,划分身份和阶层。比如有一次我跟一位朋友说起我认识某位红歌星,却遭其质问:你什么时候认识的?我说上个世纪。对方不屑:那就不能算认识。意思就是说,在人家还没红之前认识等于白认识,更进一步理解,这个人在走红之前是作废的,可以一笔勾销的。我确实在这哥们走红之后再没见过他,也就是说,我不幸只认识了一个地下的废人,却无缘结交一个红星以沾光。如此说来,马世芳小时候在自家客厅或者学校里、酒吧里认识很多叔叔阿姨,实在都不能算认识,哪怕日后这个叔叔成了李宗盛,那个阿姨成了齐豫。
在我小时候,“地下”意味着革命和解放,意味着露天电影上的地下党,以及电影散场后地下防空洞的捉迷藏。小时候迷恋《地道战》,长大后则喜欢库斯图里卡的《地下》。地下,从来都意味着革命和解放,自由与魔幻,神秘与探险,死亡与再生。假如你去巴黎的地下,你还可以与几个世纪的千万骷髅白骨相逢,向地下的幽灵和死神问好,就像罗伯特·约翰逊(RobertJohnson)那样唱:“哈罗,撒旦,是上路的时候了。”且修改一下他的歌词——“你可以把我的尸体,埋在地下,这样,我邪恶的老灵魂,才能搭上地铁,到处游荡。”
“地下”意味着根基——地基和根,在情感与道德上,“地下”抓住了大地的根,在艺术与思想上,“地下”验证了深度。
没有密西西比三角洲摘棉花黑人的号子和长歌,就没有蓝调,没有蓝调就没有摇滚。没有台湾“民歌运动”的地下野史,就没有后来流行音乐的殿堂——只是这个殿堂如今已失去地下的根基而摇摇欲坠。但地下的目的,未见得就是有朝一日浮出地面进入主流修成正史,尽管从马世芳在本书中着力梳理的脉络可以清晰地看出,不管是西方摇滚史,还是台湾的“民歌运动史”,无不是一章章犯上作乱、最终跻身殿堂的历史,然而剽悍的地下从来不需要解释,地下永远意味着颠覆的勇气和创新的本能,一种已然修成正果进入主流的文化要防止枯竭,必定要时时“重返地下”,珍视并汲取自由无限的地下状态,或即马世芳在《青春舞曲》一文中怀念和召唤的“没想太多”的纯粹之境。
乡愁——乡愁不只是青春的怀旧和那喀索斯式的自恋,乡愁是对大地的一再追忆和重返,是对故土的守望,更是对乌何有之乡绝望中的希望。乡愁即对乌托邦的执念与热望。
数月前在深圳和胡德夫老师聊起当年那首伟大的时代曲《少年中国》——在纪念香港回归的那张两岸三地合辑《生于七月一日》开首,便是胡德夫和杨祖珺轻时对唱的《少年中国》——“少年的中国不要乡愁,乡愁是给没有家的人。”胡德夫说李双泽当年豪出此言有特殊时代语境,而老胡说自己如今仍有深深的乡愁。说罢当晚他忍不住抱病引吭高歌一曲他如今已很少唱的《少年中国》。
第一部分 第2节:乡愁是给不回家的人(2)
这“深深的乡愁”遥遥飘向故乡故国,更飘向那风云激荡的大时代。老胡在深圳根据地酒吧的演出,免不了要唱《美丽岛》,而杨祖珺版的《美丽岛》我还无缘听到,只能从马世芳的文字遥想。在一九七九年出版的杨祖珺唯一一张专辑的内页中,这个和齐豫一样喜欢翻唱琼·贝茨(JoanBaez)的小女生竟也大笔一挥写下“大时代”这样的字眼:“我总在心中惶惶恐恐地想着:我的歌声足以回答社会上关心我的人们的爱心吗?如果音乐除了作为娱乐的消遣品而外,不能在这大时代中负起一份该尽的义务与责任,音乐的存在是必要的吗?”
这乡愁其实就是“六○年代乡愁”。我与马世芳素不相识,但同样生于七○年代,却带着某种六○年代遗老遗少的气息,我们只是通过文字,在六○年代浩瀚大河边隔岸观火并相互问好,我们的问候语和接头暗号是伍德斯托克,是鲍勃·迪伦和吉姆·莫里森,乃至哈维尔和“宇宙塑料人”,是《同情魔鬼》和《露西和钻石在天上舞蹈》……当年的美国评论家把伍德斯托克音乐节描述为“整整一代人去那儿相互问好”,那一代人也曾被称为“伍德斯托克民族”或“伍德斯托克国”。伍德斯托克国的子民是超越国家、民族的。
然而“伍德斯托克乡愁”毕竟是“昔人已乘黄鹤去”的浩叹,就像前年,约翰尼·戴普(JohnnyDepp)耗资百万美元,遵“刚左教父”亨特·汤普森(HunterTompson)生前遗愿为其举行炮葬,将其骨灰用几十门大炮轰向星空,六○年代的骨灰亦随烟花散尽。当你看到今日的RollingStones杂志封面上,二十一世纪的亚瑟小子(Usher)打跑了六○年代的亚瑟王,牛逼轰轰地说:“MoreWoman,LessTime”,你不知道是该给约翰·列农收尸还是招魂。大时代已成小世界,乡愁是给没有家的人,那些在“娱乐至死”的天罗地网中突围的浪人,宁可如丧家犬继续在路上游荡。
我们曾通过杨德昌和蔡明亮去了解隔岸的牯岭街少年和青少年哪吒。现在马世芳又掏出一份有血有肉有骨有气的个人成长史和时代鉴证书,并砰然打开每一位读者的音乐成长记忆之门。难免会联想到大陆“打口的一代”,记得第一次奔赴打口青年心中的延安——粤东某镇——的时候,我竟禁不住唱起约翰·丹佛的《乡路带我回家》,或许迟早有一天,马世芳会带我在牯岭街淘黑胶,而我会带他去广州的岗顶、上海的大自鸣钟、北京的新街口……这本书像大河一样延伸,终将激起两岸对话的浪花。
唯有上路可以治疗乡愁。我在去美国的前夕写下这篇小文,在无数影像中,我们早已熟悉了那典型的美国场景:旅人在大路上拦车,音速青年(SonicYouth)有首歌的MV尤其令人既迷幻沉醉又热血沸腾。你可以将《地下乡愁蓝调》当作一部公路电影,或者,当作一辆虽老旧然而依旧凶猛呼啸的卡车,现在司机朝你停下来了,搭上你,一起上路吧。在路上,乡愁是一管粗大的萨克斯,径自吹出满天霞光。
第一部分 第3节:你和我和一只狗叫布(1)
你和我和一只狗叫布
——兼序马世芳的《地下乡愁蓝调》/詹宏志
那时候,一九七○年代才刚刚翻开第一页,本名KentLaVoie的乡村摇滚歌手灰狼罗伯(Lobo)的一首歌已经唱遍了全世界。
那首歌叫做《我和你和一只狗叫布》(MeandYouandaDogNamedBoo),我们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只觉得音韵可爱,朗朗上口,全都跟着唱:
MeandyouandadognamedBoo
Travelinandlivinofftheland
MeandyouandadognamedBoo
HowIlovebeingafreeman
我们是一群高中生,并不真的知道自由人是什么,住在全球文明的边缘角落一个叫台湾的岛上。世界上也真还没有人知道台湾是什么,除了一船船来台度假嫖妓的越南美军。台湾,是他们买醉前的东方幻想,宿醉后的蝴蝶春梦,以及战火弹片震撼中短暂的忘忧谷;台湾,也是他们的鸦片,疗愈他们疼痛无法拼合的肉体与灵魂,就像陈映真笔下《六月里的玫瑰花》中的军曹巴尼一样。
因为有着这些夜醉街头的美国大兵,以及他们揽腰搂着的火辣浓妆台湾吧女,我们来不及清理内心的隐隐作痛,一些美国大众文化,包括可口可乐与Spam火腿肉罐头、《花花公子》杂志及其折页女郎,以及美国告示牌流行歌排行榜(BillboardTop100),却也悄悄溜进我们的生活。
我们只是高中生,出外在街头逛来逛去,没钱看电影买东西,回家在笔记本中涂涂抹抹,或者是诗或者是画,满腹的苦闷无路可出,也不能拿世界怎样。披头士LoveMeDo的天真时期已经过了,带着哀伤和呐喊的LetItBe刚刚为披头士画下句点,我们没有赶上青年披头士的黄金时代,我们是聆听凯特·史蒂文斯(CatStevens)的世代(一代人——编案,下同)。
我们懵懵懂懂看着拼字错误百出的歌词,跟着美国告示牌排行榜逐首哼唱,反复聆听盗版黑胶唱片《学生之音》里的破碎选辑,想捕捉当中那些远方隐约的革命暗号或灵修信息,但因为战争和学生运动都太遥远了,最后多半跌入情歌不知所云的伤感陷阱。我们曾经也以为灰狼罗伯是我们福音书的一部分,虽然不一定知道那是什么。
即使是同时代的我们也还不认识彼此,认识同时代的人要等到很多年后。当时在台中读高中编校刊的我,一面也读着其他高中的校刊,罗智成(后来当了台北市“政府新闻处”处长)主编的《附中青年》就是当时全台湾最厉害的校刊。附中校刊里有一篇小说也叫《我和你和一只狗叫布》,也是来自“罗伯福音”的启发,那是另一位在苦闷中成长的高中生张惠国写的。时隔三十五年了,我还清楚记得故事里青春期的主角五英尺十一和他与朋友间百无聊赖的生活内容。伴随着歌词,我,和你,和一支狗叫布,可见每一个世代都有某些音乐作为伴奏而成长的……
吉他兀自铿铿锵锵地继续弹唱着,然后我们就各自长大了,进入台北一所知名的大学。我们来自全岛各地,靠海的和靠山的,通通都凑在一起了,所有原来只闻其名的校刊主编也都彼此相见了。虽然这些英雄豪杰多半见面不如闻名,少时了了大未必佳,但也算是八方风雨会中州,好像有个美丽新世界正等着他们。(想想看,现在这些主编们都已年过五十,有的从政,有的经商,有些则成了名嘴或教授,有的甚至成了某件精彩香艳绯闻的主角,际遇不同,但都头渐秃腹渐宽,不复当年苍白青涩的文艺青年了。)
新的年份仍然有属于它的伴奏基调,虽然那个时代我们人人初学吉他,弹到指尖流血长茧,也只能唧唧哼哼唱些和弦简单的歌曲,像灰狼罗伯的HowCanITellHer,就够手忙脚乱的了,但我们好像已经不能满足它太简单的讯息。同班同学廖爱听TheWho,一遍又一遍观看电影版摇滚歌剧《汤米》(Tommy,或译《冲破黑暗谷》),忍不住困惑地在夜里找我讨论,艰难地咀嚼并想象其中性爱与药物的气息。同寝室的诗人杨泽则爱听长笛手IanAnderson领军的JethroTull乐团,半夜强迫我听他的TooOldtoRock‘n’Roll,TooYoungtoDie,并且诗兴大发,彻夜不眠埋首创作,第二天早上起来,我就能在他笔记本里看到好几首正在发展为诗作的残句和断片……
第一部分 第4节:你和我和一只狗叫布(2)
我自己则是个没什么分辨能力和倾向的音乐杂食者,也难怪,乡下人进城,什么都感到有趣。我有时候爱听概念恢宏的ChrisdeBurgh,有时候着迷于实验风的大卫·鲍伊(DavidBowie),弹起民谣吉他时却也不介意胸无大志、声音甜美的约翰·丹佛(JohnDenver),我敲着吉他扯着嗓子唱着:
IhadanunclenameofMatthew
Washisfather’sonlyboy
BornjustsouthofColby,Kansas
Washismother’sprideandjoy
我只有叔叔叫阿憨仔,在乡下是个诚实而愚钝的工人,也许马修这种名字更合适当一首歌的歌词。
唱歌的人并不同意,唱自己的歌的台湾民歌运动风潮其实也已经悄悄吹起,我目睹它的发生而不觉。杨弦唱《乡愁四韵》的历史时刻,就在学校里的体育馆,我也在现场,但我只盯着台上一位负责打击乐器的美女。不久后,《我们的歌》和“金韵奖”的唱片也开始出版了。抱着吉他的齐豫,常常就坐在文学院天井的草坪上;更激进的李双泽也不遥远,同学相约到淡水去听歌,听的就是李双泽。其实一切风云已变色,像蝎子乐团(Scorpions)的歌词唱的:
AnAugustsummernight
Soldierspassingby
Listeningtothewindofchange
时间从生命走过,一路上都有时隐时现的背景音乐,我只是都忘了。直到有一天,收音机里传来年轻音乐人兼广播DJ马世芳和张大春的对谈。马世芳仿佛是一个老灵魂装错了青春的身体,他竟然在电台上介绍早期闽南语歌手文夏的音乐,而文夏正在做乡村歌曲的试验呢。
我的时间一下子被推回到五○年代,回到基隆雨港的家乡,灯光颜色昏黄,声音也回到单轨温暖的真空管音色,家里那部据说是村里最早的三十三转唱机兼收音机,正流泻出美丽的声音《台中州进行曲》,邻居们躲在楼梯口聚精会神地聆听着。时间静止,乐音充满,那是另一个我魂萦梦系的年代。
第一部分 第5节:致简体中文版读者
致简体中文版读者
《地下乡愁蓝调》有缘面对大陆的读者,是当初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完全无从想象的。这是我的幸运,应当说声谢谢。
这些文字之中,最远的篇章成于一九九五年,我二十四岁。刚服完兵役,未来是一则则待填的申论题,胸口堵着各种跃跃欲试的渴望,写文章便成了自我证明的凭据。彼时作文偶有机会在报端杂志发表,下笔亦全凭直觉,不大有余裕介意读者的目光、想象读者的面目——那连“傻胆”都称不上,纯粹只是懵懂。写完交稿,亦无从揣想文字印出去又会导引出哪些事情。如今回头看那几篇成于九○年代的旧稿,义无反顾的抒情和悲壮,确实是“后青春期”的尾大不掉。然而那样的热切,如今是连装都装不出来了。
接下来十多年,断断续续地写,积累的文字不能算少,然而始终自认“业余”,不敢僭称“作家”,更不敢奢望自己的文字真能拿这个世界这个时代怎么办。去年冬天,总算是硬着头皮出了书。我想,这本小书于我最大的意义,大概在终于能够了结自己的“青春期”——歇下脚来深深回望一眼,看明白了来时的路,方能鼓起勇气,往下走去。
出书以来,屡有识或不识的朋友好言鼓励,感激之余,心里始终明白,在作文这件事情上,自己只能算是“见习生”,但我始终是乐意一直写下去的,只希望文章不要愈写愈应付,人不要愈写愈糊涂。所谓音乐,多半只是借口——这些文章,其实是在试着让余烬犹温的青春期,借着文字的煽动,或许再发一点热、发一点光。这里面有我自己的青春,也有不止一整代人的青春。
起初以为,写作是为了抵挡遗忘,后来发现,写作其实是编织记忆——无论是那些未能亲历的故事,抑或确凿经验过的自己的少年。一篇一篇地写下来,仿佛便是确认了自己的所来处,毕竟不是一片荒芜,这样也就可以了。
这本小书竟发行简体版了。海峡两岸重启交通,倏忽已近廿载,然而我们隔着历史的断层,背着积累的成见,兼以大环境的激变,彼此真心的理解,毕竟还是薄弱。这本小书,若能让我们彼此多出哪怕只是一丁点儿真心的体贴,于愿足矣。
第二部分 第6节:门,消失的酒吧与青春期(1)
门,消失的酒吧与青春期
我一直记得不可遏抑地想听Doors的那种感觉。十七岁那年的一个冬夜,离大学联考还有一百三十九天。独自站在亮晃晃的公车里看着窗外冷清的街景,身上散放着适才跟友朋聚会沾染到的烟味,忽然极度想听Doors,想让冷飕飕的夜里多出一些距离遥远的、素色的颓废声响。下车走在回家的路上,所有的店家都打烊了,路灯照着无人的巷弄,小蝙蝠绕着圈盘旋飞舞。想起前几天把Doors的卡带都借给M了,顿时觉得前所未有地空虚起来。
我跟M是在校刊社认识的。高二那年我跟他竞选社长没选上,M当选之后便邀我做社团的首席干部。在一学期的共事中,我对M产生出一种既是革命同志又是竞争对手的微妙情感:瘦长的M总是显出一种不慌不忙的早熟姿态,笑起来永远带着嘲弄的表情,仿佛天底下没有任何事情足以让他惊惶。在他身边,我总觉得自己是个笨拙可笑的二流货色——老实说,我一直忌妒着M。
拿卡带到学校借给M的那天,我们一人分一边耳机,听着《人们变得古怪》(PeopleAreStrange)。
人们变得古怪,当你是个陌生人
面容如此丑陋,当你独自一人
女人变得邪恶,当你不被需要
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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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第1节:乡愁是给不回家的人(1)
乡愁是给不回家的人
——序马世芳《地下乡愁蓝调》/张晓舟
一个漂亮的名字——地下乡愁蓝调。然而这不是一杯小资调调、供你在秋日午后发呆的鸡尾酒。当然,一个正在向自己青春告别的人,总难免要频频回头,一再去舔自己青春的血,并骄傲地说:这也是时代的血,大地的血,诸神的血。
蓝调——这并不是一本关于蓝调布鲁斯的书,但书中所写的人与乐,都少不了蓝调血脉和布鲁斯根基。而有关台湾民歌运动之风起云涌,以胡德夫后来的命名,也不妨笼统称作“海洋蓝调”,它也难免受启于鲍勃·迪伦们,但更离不开本土的山川海洋,以及环球同此凉热的、汹涌的大时代。
地下——这个词一直被当作一个简单粗暴而又方便有效的标签,用来与“主流”、“流行”对立,划分身份和阶层。比如有一次我跟一位朋友说起我认识某位红歌星,却遭其质问:你什么时候认识的?我说上个世纪。对方不屑:那就不能算认识。意思就是说,在人家还没红之前认识等于白认识,更进一步理解,这个人在走红之前是作废的,可以一笔勾销的。我确实在这哥们走红之后再没见过他,也就是说,我不幸只认识了一个地下的废人,却无缘结交一个红星以沾光。如此说来,马世芳小时候在自家客厅或者学校里、酒吧里认识很多叔叔阿姨,实在都不能算认识,哪怕日后这个叔叔成了李宗盛,那个阿姨成了齐豫。
在我小时候,“地下”意味着革命和解放,意味着露天电影上的地下党,以及电影散场后地下防空洞的捉迷藏。小时候迷恋《地道战》,长大后则喜欢库斯图里卡的《地下》。地下,从来都意味着革命和解放,自由与魔幻,神秘与探险,死亡与再生。假如你去巴黎的地下,你还可以与几个世纪的千万骷髅白骨相逢,向地下的幽灵和死神问好,就像罗伯特·约翰逊(RobertJohnson)那样唱:“哈罗,撒旦,是上路的时候了。”且修改一下他的歌词——“你可以把我的尸体,埋在地下,这样,我邪恶的老灵魂,才能搭上地铁,到处游荡。”
“地下”意味着根基——地基和根,在情感与道德上,“地下”抓住了大地的根,在艺术与思想上,“地下”验证了深度。
没有密西西比三角洲摘棉花黑人的号子和长歌,就没有蓝调,没有蓝调就没有摇滚。没有台湾“民歌运动”的地下野史,就没有后来流行音乐的殿堂——只是这个殿堂如今已失去地下的根基而摇摇欲坠。但地下的目的,未见得就是有朝一日浮出地面进入主流修成正史,尽管从马世芳在本书中着力梳理的脉络可以清晰地看出,不管是西方摇滚史,还是台湾的“民歌运动史”,无不是一章章犯上作乱、最终跻身殿堂的历史,然而剽悍的地下从来不需要解释,地下永远意味着颠覆的勇气和创新的本能,一种已然修成正果进入主流的文化要防止枯竭,必定要时时“重返地下”,珍视并汲取自由无限的地下状态,或即马世芳在《青春舞曲》一文中怀念和召唤的“没想太多”的纯粹之境。
乡愁——乡愁不只是青春的怀旧和那喀索斯式的自恋,乡愁是对大地的一再追忆和重返,是对故土的守望,更是对乌何有之乡绝望中的希望。乡愁即对乌托邦的执念与热望。
数月前在深圳和胡德夫老师聊起当年那首伟大的时代曲《少年中国》——在纪念香港回归的那张两岸三地合辑《生于七月一日》开首,便是胡德夫和杨祖珺轻时对唱的《少年中国》——“少年的中国不要乡愁,乡愁是给没有家的人。”胡德夫说李双泽当年豪出此言有特殊时代语境,而老胡说自己如今仍有深深的乡愁。说罢当晚他忍不住抱病引吭高歌一曲他如今已很少唱的《少年中国》。
第一部分 第2节:乡愁是给不回家的人(2)
这“深深的乡愁”遥遥飘向故乡故国,更飘向那风云激荡的大时代。老胡在深圳根据地酒吧的演出,免不了要唱《美丽岛》,而杨祖珺版的《美丽岛》我还无缘听到,只能从马世芳的文字遥想。在一九七九年出版的杨祖珺唯一一张专辑的内页中,这个和齐豫一样喜欢翻唱琼·贝茨(JoanBaez)的小女生竟也大笔一挥写下“大时代”这样的字眼:“我总在心中惶惶恐恐地想着:我的歌声足以回答社会上关心我的人们的爱心吗?如果音乐除了作为娱乐的消遣品而外,不能在这大时代中负起一份该尽的义务与责任,音乐的存在是必要的吗?”
这乡愁其实就是“六○年代乡愁”。我与马世芳素不相识,但同样生于七○年代,却带着某种六○年代遗老遗少的气息,我们只是通过文字,在六○年代浩瀚大河边隔岸观火并相互问好,我们的问候语和接头暗号是伍德斯托克,是鲍勃·迪伦和吉姆·莫里森,乃至哈维尔和“宇宙塑料人”,是《同情魔鬼》和《露西和钻石在天上舞蹈》……当年的美国评论家把伍德斯托克音乐节描述为“整整一代人去那儿相互问好”,那一代人也曾被称为“伍德斯托克民族”或“伍德斯托克国”。伍德斯托克国的子民是超越国家、民族的。
然而“伍德斯托克乡愁”毕竟是“昔人已乘黄鹤去”的浩叹,就像前年,约翰尼·戴普(JohnnyDepp)耗资百万美元,遵“刚左教父”亨特·汤普森(HunterTompson)生前遗愿为其举行炮葬,将其骨灰用几十门大炮轰向星空,六○年代的骨灰亦随烟花散尽。当你看到今日的RollingStones杂志封面上,二十一世纪的亚瑟小子(Usher)打跑了六○年代的亚瑟王,牛逼轰轰地说:“MoreWoman,LessTime”,你不知道是该给约翰·列农收尸还是招魂。大时代已成小世界,乡愁是给没有家的人,那些在“娱乐至死”的天罗地网中突围的浪人,宁可如丧家犬继续在路上游荡。
我们曾通过杨德昌和蔡明亮去了解隔岸的牯岭街少年和青少年哪吒。现在马世芳又掏出一份有血有肉有骨有气的个人成长史和时代鉴证书,并砰然打开每一位读者的音乐成长记忆之门。难免会联想到大陆“打口的一代”,记得第一次奔赴打口青年心中的延安——粤东某镇——的时候,我竟禁不住唱起约翰·丹佛的《乡路带我回家》,或许迟早有一天,马世芳会带我在牯岭街淘黑胶,而我会带他去广州的岗顶、上海的大自鸣钟、北京的新街口……这本书像大河一样延伸,终将激起两岸对话的浪花。
唯有上路可以治疗乡愁。我在去美国的前夕写下这篇小文,在无数影像中,我们早已熟悉了那典型的美国场景:旅人在大路上拦车,音速青年(SonicYouth)有首歌的MV尤其令人既迷幻沉醉又热血沸腾。你可以将《地下乡愁蓝调》当作一部公路电影,或者,当作一辆虽老旧然而依旧凶猛呼啸的卡车,现在司机朝你停下来了,搭上你,一起上路吧。在路上,乡愁是一管粗大的萨克斯,径自吹出满天霞光。
第一部分 第3节:你和我和一只狗叫布(1)
你和我和一只狗叫布
——兼序马世芳的《地下乡愁蓝调》/詹宏志
那时候,一九七○年代才刚刚翻开第一页,本名KentLaVoie的乡村摇滚歌手灰狼罗伯(Lobo)的一首歌已经唱遍了全世界。
那首歌叫做《我和你和一只狗叫布》(MeandYouandaDogNamedBoo),我们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只觉得音韵可爱,朗朗上口,全都跟着唱:
MeandyouandadognamedBoo
Travelinandlivinofftheland
MeandyouandadognamedBoo
HowIlovebeingafreeman
我们是一群高中生,并不真的知道自由人是什么,住在全球文明的边缘角落一个叫台湾的岛上。世界上也真还没有人知道台湾是什么,除了一船船来台度假嫖妓的越南美军。台湾,是他们买醉前的东方幻想,宿醉后的蝴蝶春梦,以及战火弹片震撼中短暂的忘忧谷;台湾,也是他们的鸦片,疗愈他们疼痛无法拼合的肉体与灵魂,就像陈映真笔下《六月里的玫瑰花》中的军曹巴尼一样。
因为有着这些夜醉街头的美国大兵,以及他们揽腰搂着的火辣浓妆台湾吧女,我们来不及清理内心的隐隐作痛,一些美国大众文化,包括可口可乐与Spam火腿肉罐头、《花花公子》杂志及其折页女郎,以及美国告示牌流行歌排行榜(BillboardTop100),却也悄悄溜进我们的生活。
我们只是高中生,出外在街头逛来逛去,没钱看电影买东西,回家在笔记本中涂涂抹抹,或者是诗或者是画,满腹的苦闷无路可出,也不能拿世界怎样。披头士LoveMeDo的天真时期已经过了,带着哀伤和呐喊的LetItBe刚刚为披头士画下句点,我们没有赶上青年披头士的黄金时代,我们是聆听凯特·史蒂文斯(CatStevens)的世代(一代人——编案,下同)。
我们懵懵懂懂看着拼字错误百出的歌词,跟着美国告示牌排行榜逐首哼唱,反复聆听盗版黑胶唱片《学生之音》里的破碎选辑,想捕捉当中那些远方隐约的革命暗号或灵修信息,但因为战争和学生运动都太遥远了,最后多半跌入情歌不知所云的伤感陷阱。我们曾经也以为灰狼罗伯是我们福音书的一部分,虽然不一定知道那是什么。
即使是同时代的我们也还不认识彼此,认识同时代的人要等到很多年后。当时在台中读高中编校刊的我,一面也读着其他高中的校刊,罗智成(后来当了台北市“政府新闻处”处长)主编的《附中青年》就是当时全台湾最厉害的校刊。附中校刊里有一篇小说也叫《我和你和一只狗叫布》,也是来自“罗伯福音”的启发,那是另一位在苦闷中成长的高中生张惠国写的。时隔三十五年了,我还清楚记得故事里青春期的主角五英尺十一和他与朋友间百无聊赖的生活内容。伴随着歌词,我,和你,和一支狗叫布,可见每一个世代都有某些音乐作为伴奏而成长的……
吉他兀自铿铿锵锵地继续弹唱着,然后我们就各自长大了,进入台北一所知名的大学。我们来自全岛各地,靠海的和靠山的,通通都凑在一起了,所有原来只闻其名的校刊主编也都彼此相见了。虽然这些英雄豪杰多半见面不如闻名,少时了了大未必佳,但也算是八方风雨会中州,好像有个美丽新世界正等着他们。(想想看,现在这些主编们都已年过五十,有的从政,有的经商,有些则成了名嘴或教授,有的甚至成了某件精彩香艳绯闻的主角,际遇不同,但都头渐秃腹渐宽,不复当年苍白青涩的文艺青年了。)
新的年份仍然有属于它的伴奏基调,虽然那个时代我们人人初学吉他,弹到指尖流血长茧,也只能唧唧哼哼唱些和弦简单的歌曲,像灰狼罗伯的HowCanITellHer,就够手忙脚乱的了,但我们好像已经不能满足它太简单的讯息。同班同学廖爱听TheWho,一遍又一遍观看电影版摇滚歌剧《汤米》(Tommy,或译《冲破黑暗谷》),忍不住困惑地在夜里找我讨论,艰难地咀嚼并想象其中性爱与药物的气息。同寝室的诗人杨泽则爱听长笛手IanAnderson领军的JethroTull乐团,半夜强迫我听他的TooOldtoRock‘n’Roll,TooYoungtoDie,并且诗兴大发,彻夜不眠埋首创作,第二天早上起来,我就能在他笔记本里看到好几首正在发展为诗作的残句和断片……
第一部分 第4节:你和我和一只狗叫布(2)
我自己则是个没什么分辨能力和倾向的音乐杂食者,也难怪,乡下人进城,什么都感到有趣。我有时候爱听概念恢宏的ChrisdeBurgh,有时候着迷于实验风的大卫·鲍伊(DavidBowie),弹起民谣吉他时却也不介意胸无大志、声音甜美的约翰·丹佛(JohnDenver),我敲着吉他扯着嗓子唱着:
IhadanunclenameofMatthew
Washisfather’sonlyboy
BornjustsouthofColby,Kansas
Washismother’sprideandjoy
我只有叔叔叫阿憨仔,在乡下是个诚实而愚钝的工人,也许马修这种名字更合适当一首歌的歌词。
唱歌的人并不同意,唱自己的歌的台湾民歌运动风潮其实也已经悄悄吹起,我目睹它的发生而不觉。杨弦唱《乡愁四韵》的历史时刻,就在学校里的体育馆,我也在现场,但我只盯着台上一位负责打击乐器的美女。不久后,《我们的歌》和“金韵奖”的唱片也开始出版了。抱着吉他的齐豫,常常就坐在文学院天井的草坪上;更激进的李双泽也不遥远,同学相约到淡水去听歌,听的就是李双泽。其实一切风云已变色,像蝎子乐团(Scorpions)的歌词唱的:
AnAugustsummernight
Soldierspassingby
Listeningtothewindofchange
时间从生命走过,一路上都有时隐时现的背景音乐,我只是都忘了。直到有一天,收音机里传来年轻音乐人兼广播DJ马世芳和张大春的对谈。马世芳仿佛是一个老灵魂装错了青春的身体,他竟然在电台上介绍早期闽南语歌手文夏的音乐,而文夏正在做乡村歌曲的试验呢。
我的时间一下子被推回到五○年代,回到基隆雨港的家乡,灯光颜色昏黄,声音也回到单轨温暖的真空管音色,家里那部据说是村里最早的三十三转唱机兼收音机,正流泻出美丽的声音《台中州进行曲》,邻居们躲在楼梯口聚精会神地聆听着。时间静止,乐音充满,那是另一个我魂萦梦系的年代。
第一部分 第5节:致简体中文版读者
致简体中文版读者
《地下乡愁蓝调》有缘面对大陆的读者,是当初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完全无从想象的。这是我的幸运,应当说声谢谢。
这些文字之中,最远的篇章成于一九九五年,我二十四岁。刚服完兵役,未来是一则则待填的申论题,胸口堵着各种跃跃欲试的渴望,写文章便成了自我证明的凭据。彼时作文偶有机会在报端杂志发表,下笔亦全凭直觉,不大有余裕介意读者的目光、想象读者的面目——那连“傻胆”都称不上,纯粹只是懵懂。写完交稿,亦无从揣想文字印出去又会导引出哪些事情。如今回头看那几篇成于九○年代的旧稿,义无反顾的抒情和悲壮,确实是“后青春期”的尾大不掉。然而那样的热切,如今是连装都装不出来了。
接下来十多年,断断续续地写,积累的文字不能算少,然而始终自认“业余”,不敢僭称“作家”,更不敢奢望自己的文字真能拿这个世界这个时代怎么办。去年冬天,总算是硬着头皮出了书。我想,这本小书于我最大的意义,大概在终于能够了结自己的“青春期”——歇下脚来深深回望一眼,看明白了来时的路,方能鼓起勇气,往下走去。
出书以来,屡有识或不识的朋友好言鼓励,感激之余,心里始终明白,在作文这件事情上,自己只能算是“见习生”,但我始终是乐意一直写下去的,只希望文章不要愈写愈应付,人不要愈写愈糊涂。所谓音乐,多半只是借口——这些文章,其实是在试着让余烬犹温的青春期,借着文字的煽动,或许再发一点热、发一点光。这里面有我自己的青春,也有不止一整代人的青春。
起初以为,写作是为了抵挡遗忘,后来发现,写作其实是编织记忆——无论是那些未能亲历的故事,抑或确凿经验过的自己的少年。一篇一篇地写下来,仿佛便是确认了自己的所来处,毕竟不是一片荒芜,这样也就可以了。
这本小书竟发行简体版了。海峡两岸重启交通,倏忽已近廿载,然而我们隔着历史的断层,背着积累的成见,兼以大环境的激变,彼此真心的理解,毕竟还是薄弱。这本小书,若能让我们彼此多出哪怕只是一丁点儿真心的体贴,于愿足矣。
第二部分 第6节:门,消失的酒吧与青春期(1)
门,消失的酒吧与青春期
我一直记得不可遏抑地想听Doors的那种感觉。十七岁那年的一个冬夜,离大学联考还有一百三十九天。独自站在亮晃晃的公车里看着窗外冷清的街景,身上散放着适才跟友朋聚会沾染到的烟味,忽然极度想听Doors,想让冷飕飕的夜里多出一些距离遥远的、素色的颓废声响。下车走在回家的路上,所有的店家都打烊了,路灯照着无人的巷弄,小蝙蝠绕着圈盘旋飞舞。想起前几天把Doors的卡带都借给M了,顿时觉得前所未有地空虚起来。
我跟M是在校刊社认识的。高二那年我跟他竞选社长没选上,M当选之后便邀我做社团的首席干部。在一学期的共事中,我对M产生出一种既是革命同志又是竞争对手的微妙情感:瘦长的M总是显出一种不慌不忙的早熟姿态,笑起来永远带着嘲弄的表情,仿佛天底下没有任何事情足以让他惊惶。在他身边,我总觉得自己是个笨拙可笑的二流货色——老实说,我一直忌妒着M。
拿卡带到学校借给M的那天,我们一人分一边耳机,听着《人们变得古怪》(PeopleAreStrange)。
人们变得古怪,当你是个陌生人
面容如此丑陋,当你独自一人
女人变得邪恶,当你不被需要
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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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乡愁蓝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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