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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幕 1123
第一章一
第一章二
第一章三
第一章四
第一章五
第二章一(1)
第二章一(2)
第二章一(3)
第二章一(4)
第二章一(5)
第二章二
第二章三(1)
第二章三(2)
第二章三(3)
第二章三(4)
第三章 一(1)
第三章 一(2)
第三章 一(3)
第三章 一(4)
第三章 二(1)
第三章 二(2)
第三章 三(1)
第三章 三(2)
第三章 三(3)
第三章 三(4)
序幕 1123
小男孩们早早地来看绞刑了。
天还没亮,头一批三四个男孩子就偷偷摸摸地溜出了棚屋,他们悄悄地不发出声响,就像毡靴里的猫儿似的。
这些男孩子对大人珍视的一切全都嗤之以鼻。他们蔑视和嘲弄所有美好的东西。他们看到一个跛子就会哼哼哈哈,如果看见一个受伤的动物就会用石头把它打死。他们为自己的伤口吹牛,为自己的疤痕得意,对伤残更保持着特别的敬意: 一个缺了指头的男孩能够成为他们的首领。他们喜爱暴力;他们愿意跑上几英里去观看流血;至于绞刑,他们是绝不会错过一饱眼福的机会的。
不久,一伙年轻的男仆、工人和学徒们昂首挺胸地走进了市场。他们连踢带打把那些男孩子轰出了教堂走廊,然后靠在石雕拱门柱上,搔着痒,朝地上吐着痰,一边煞有介事地议论起绞死人的事。一个人说,要是那家伙走运,就会在往下一落时拽断脖子,这样死得干脆,没有痛苦;不然的话,他就会吊在那儿,满脸憋得通红,嘴巴张开又闭上,活像离了水的鱼,直到勒死为止;另一个人说,那死法时间之长足够一个人赶上一英里路;第三个人说,还有更糟糕的呢,他就看过一个受绞刑的,到死的时候,脖子足有一英尺长了。
人们不时地伸长脖子竖起脑袋,仿佛警觉的麻雀,张望着位于小镇上方山顶上的城堡。他们看见一缕炊烟冉冉上升,城堡箭楼的窗后偶尔有火把闪光。后来,大约是太阳该从厚实的灰云后升起的时候,门楼的两扇大木门打开了,一支小队伍走了出来,郡守领头,骑着一匹黑骏马,后面跟着一辆牛车,载着被捆绑的囚犯。车后是三个骑马的人,虽说离得太远看不清他们的面孔,但他们的服饰表明:一个是骑士,一个是教士,再有一个是修士,队伍殿后的是两名武装的士兵。
人群的情绪很古怪。通常,他们乐于观看绞刑。囚犯往往是窃贼,他们都是靠辛苦挣家当的,自然对窃贼满腔愤恨。但是这个窃贼大不相同。谁也不认识他,也不晓得他来自何方。他并没有盗窃他们的财物,而偷的是二十英里以外的一家修道院。何况他偷的又是一个镶嵌了珠宝的圣餐杯,其价值之高,根本不可能出售销赃——这可不同于偷了一块火腿、一把新刀或一条满好的腰带,丢了这种东西的人会伤心的。他们无法痛恨一个难以定罪名的人。囚犯被带进市场时,有几声嘲弄和嘘声,但这种凌辱并不由衷,只有那几个男孩子很起劲地揶揄他。
一个小男孩瞄得准准地朝囚犯啐了一口唾沫。他啐得还真准,刚好把唾沫落到那人的两眼之间。那人大骂一声,就向啐唾沫的人冲去,可是被把他捆在车帮上的绳子给拽住了。这件小事原本没有什么了不起,但他开口说的话却是诺曼第法语,正是贵族大人们用的语言。那么说,他出身高贵?要不就是他从家乡长途跋涉到此?谁也不知道。
牛车在绞架下停了下来。郡守的助手拿着绞索爬上了车身的平板。那囚犯开始挣扎。男孩们雀跃了—要是囚犯一动不动,他们准会大失所望的。那人被捆住他手脚的绳子束缚住了,只能来回摆着头来躲避绞索。过了一会儿,高大的郡守助手往后退了一步。对准囚犯的肚子猛击了一拳。那人弯下腰,蜷缩起身子,郡守助手趁机把绞索绕过他的头,打紧了绳结。然后那助手跳到地面上,把绳子拽直,把另一头拴牢在绞架底座的一个钩子上。
这可是个转捩点。假如那囚犯此时再要挣扎,只能死得更快。
武装士兵解开了捆住囚犯脚踝的绳子,让他自己站在车身上,只留下一双手还捆在背后。围观的人群一片寂静。
这种时刻常会发生一阵骚动: 囚犯的母亲会尖叫一声,或者他的妻子会抽出一把刀子冲上刑台,要在最后一刻救他一命。有时囚犯会向上天请求原谅或者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诅咒行刑的刽子手。此时,武装的士兵站在刑台上,一边一个挨着他,随时准备应付不测。
就在这时候,那囚犯开始歌唱了。
他有一副极纯净的男高音歌喉。歌词是法语,不过就连那些不懂法语的人都能从那哀调中听明白,那是一支凄凉伤感的歌曲。
一只百灵落入猎网,
却唱得益发甜美,
就如那哀婉的曲调,
能让它破网而飞。
他一边唱着,一边盯视着人群中的某个人。那人的周围渐渐形成一块空地,她就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了。
她是个十五岁左右的少女,人们看着她,心中纳闷原先怎么没注意到她。她长着一头又浓又密的深棕色秀发,额头上留着齐眉刘海。她五官端正,嘴唇丰满性感。老妇人们注意到她腰粗乳沉,断定她怀着身孕,猜测那囚犯正是她胎儿的父亲。但别的人除了她的一双眼睛没去看别处。她算是个漂亮姑娘,不过她的眼睛深陷,眼珠出奇地金黄,目光专注、晶莹而犀利,她看人的时候,简直让你感到她能一直看透你的内心,你只好避开她的注视,生怕她窥到你的秘密。她衣衫褴褛,泪水淌下她柔嫩的双颊。
薄暮时猎人来取猎物,
百灵鸟再也不得自由,
所有的鸟和人终有一死,
但歌声却能绵绵永留。
歌声终止时,郡守看了看助手,点了下头。助手高叫一声“起!”并且朝着牛肋甩了一鞭。车伕同时也打了个响鞭。牛迈步向前,囚犯站在车上摇晃起来,牛拉着车朝远处走,囚犯给吊在了半空。绞索绷紧了,窃贼的脖子劈拍一响就断了。
那少女把她那能催眠的金色眼睛对准三个陌生人:骑士、修士和教士;然后发出诅咒,用银铃般的音调叫出了可怕的字眼:“我咒你们生病受苦,咒你们挨饿忍痛;你们的房子将被大火烧毁,你们的孩子将死在绞架上;你们的敌人将要繁荣,而你们将在伤心和悔恨中变老,并且在腐臭和极度痛苦中死去……”那少女说完最后一句话,把手伸进她身边地上的一个口袋里,取出一只活跳跳的小公鸡。不知她从哪儿又拿出一把刀,只一下就把鸡头砍了下来。
那少女起身就跑。
人群在她身前让开一条路,又在她身后合拢上。接着是一阵大乱。最后,郡守看到了武装士兵,气恼地吩咐他们快去追她。两个士兵开始挤过人群,粗暴地推挤着男人、妇女和小孩,要他们让开路。但是转眼之间那少女已无影无踪,虽说郡守想要搜出她,但他也明白是不会找到她的。
第一章一
在一个斜坡山脚下宽阔的谷地里,靠着一条清澈涟漪的小溪旁,汤姆在建造一所房子。
四壁已经有三英尺高了,还在迅速加高。汤姆雇的两个建筑工在太阳底下有节奏地工作着,手中的瓦刀嚓嚓嚓、喀喀喀地响着,那壮工在大石块的重压下已经汗湿了。汤姆的儿子艾夫列,正在搅拌灰浆,一边往一块硬板上铲砂子,一边出声地计着数。汤姆旁边的板凳处,还有一名木匠,仔细地用手斧把一截山毛榉木料削成形。
艾夫列只有十四岁,但已经和汤姆一般高了。汤姆比一般人高出一头,而艾夫列比他矮不了一两英寸,并且还在长。父子俩模样也很像: 都长着浅褐色的头发和淡绿的眼睛,还有褐色的雀斑。大家都说他们是一对挺帅气的父子。两人的主要区别在于汤姆蓄着一把卷曲的褐色胡子,而艾夫列还只有金色的柔细绒毛。艾夫列的头发也曾经有一度是金黄色,汤姆想起来就挺痴迷的。如今艾夫列就要长大成人了,汤姆巴望他会对自己工作所需要的知识发生更多的兴趣,因为要想成为他父亲一样的建筑工,有很多东西得学呢。可是到目前为止,艾夫列对建筑原理仍感到乏味和困惑。
他曾经盖过一次大教堂——埃克塞特大教堂(译注:埃克塞特位于英格兰德文郡,该处的诺罗大教堂约建于1275年,今尚存,文中大教堂当假托此。)。起初他把那工作,当作别的建筑一样看待。当匠师警告他说,他的活儿不那么合标准时,他真是又气又恼:他深知自己比一般建筑工要仔细得多。后来他才明白,一座大教堂的四壁不能光是好,还要完美。那是因为大教堂是为上帝建的,还因为那建筑实在太大,墙壁稍有一点倾斜,比绝对的笔直和水平哪怕有一点点变动,都可能从根本上削弱结构的牢固。汤姆的恼火变成了着迷。宏大雄伟的建筑物与一丝不苟的精密细部相结合,打开了汤姆的眼界,让他看到了他的行业的奇妙之处。他从埃克塞特的匠师那里学到了比例的重要性、各种数字的象征意义,以及用来计算出墙壁正确宽度或螺旋形楼梯各级的角度的那些几乎是魔法的公式。这类事情让他入迷。他吃惊地发现,很多建筑工居然感到这类事情不可思议。
假如汤姆在埃克塞特待到匠师去世,他本人很可能就当上匠师了;可是牧师会的钱用光了——部分原因就是匠师的管理不善——工匠们只好各奔东西,到别处另找工作。埃克塞特的城堡主人曾经邀汤姆担任工匠,修缮和改进城堡工事。这件工作只要不出事故,他可以做上一辈子。但是汤姆回绝了,因为他想再建一座大教堂。
他的妻子埃格妮丝始终不了解他的决定。本来他们会有一座不错的石头住宅,有仆人,有自己的牲口棚,而且吃饭时可以有餐桌的;因此她从来不肯原谅汤姆放弃了这样一个机会。她无法了解建造一座大教堂的那种不可抗拒的吸引力:需要全部投入的复杂的组织工作,需要应付各种计算挑战的智慧,需要尺寸绝对精确的墙壁,以及最后完工时大教堂那种令人叹为观止、博大雄浑之美。曾经沧海难为水,汤姆一旦尝过葡萄酒,再也不满足于乏味的饮料了。
这都是十年以前的事了。从那时起,他们从来没在一处地方待上很久。他会给一家修道院设计一座修士会堂,在一座城堡干上一两年,或者为一位富商建一座镇上的住宅;可是只要他一存下些钱,就会立刻离开,带着妻子儿女,上路去找另一座大教堂。
他从板凳上抬起头,看见埃格妮丝站在工地边上,一只手提着一篮子食物,另一只手扶着架在胯上的一大罐啤酒。这时刚刚晌午。他柔情的看着她。从来没人说过她漂亮,但她的面孔却充满着力量: 宽宽的额头,大大的褐色眼睛,直直的鼻子,有力的下巴。她那满头深色的硬发在中间分开,挽在脑后。她是汤姆灵魂的伴侣。
她给汤姆和艾夫列倒好啤酒。三口人在那儿站了一会儿:两条大汉和一个壮实的女人,从木杯里喝着啤酒;这时家中的第四个成员从麦地里一路蹦跳着过来: 她叫玛莎,刚刚七岁,像黄水仙一样艳丽,可惜这株黄水仙缺了一片花瓣,因为她掉了两颗乳牙,而新牙还没有长出来,留下了一个缝隙。她跑到汤姆跟前,亲吻了他那满是尘土的胡子,要求喝一口他的啤酒。他搂住她那骨瘦如柴的身体。“别喝太多了,要不你会掉进沟里的,”他说。她摇摇晃晃地转了一圈,假装喝醉的样子。
他从他的皮围裙的前兜中取出餐刀,切下一片洋葱,就着一口面包吃起来。洋葱让他的嘴里有一种甜丝丝、辣酥酥的感觉。埃格妮丝说:“我又有孩子了。”
汤姆停住了口,瞪着她瞧。一阵喜悦的激情掠过他周身。他一时不知说什么才好,只是冲着她傻笑。过了一会儿,她脸红红地说:“用不着那么吃惊嘛。”
汤姆搂住她。“好啊,好啊,”他说着,仍然高兴地咧嘴笑着。“又有个小宝宝扯我的胡子啦。我原以为下边该是艾夫列?孩子呢。”
“先别高兴得太早,”埃格妮丝小心地警告着。“孩子没生下来就起名不是好事。”
汤姆同意地点了点头。埃格妮丝曾经多次流产,还生过一次死胎,他们原来有过另一个小女孩,叫玛蒂尔达,只活到了两岁。“我倒是想要个男孩。”他说。“如今艾夫列已经这么大了。什么时候生?”
“圣诞节过后。”
汤姆开始算计。第一场霜下来,房子的外形就可以完工了,然后,石头构件得蒙上草保护过冬。建筑工们在冷天里要切割石料用来造窗框、顶棚、门限和壁炉,而木匠们要做地板、门板和百叶窗,汤姆自己则要给楼上搭楼架。到了春天,他们要给半地下室上顶,给楼上的大厅铺地,再架屋顶。这项工作够全家吃到圣灵降临节(译注: 为复活节后第七个星期日),到那时候,婴儿就该半岁了。他们又该搬家了。“好的,”他满意地说。“这样就好。”他又咬了一片洋葱。
过了一会儿,一个年轻人骑着一匹小马,快步来到跟前,翻身下马。他的样子像是扈从,一种尚未取得资格的骑士。“你们的老爷来了,”他说。
汤姆站起身来。“你是说珀西老爷?”珀西·汉姆雷是全国一个很重要的大人物。他是这块谷地和许多其他地方的领主,而且是他花钱盖的这所房子。
“是他的公子,”那扈从说。
“威廉少爷。”珀西之子威廉将在婚后住进这所房子,他的未婚妻是夏陵侯爵的郡主阿莲娜。
“都一样,”那扈从说。“他正在大发雷霆。”
汤姆的心往下一沉。即使在最好的时刻,跟一所正在建造的房子的主人打交道都十分困难,而在他发脾气的时候,简直就无可奈何了。
“他为什么会生气呢?”
“他的新娘拒绝了他。”
“侯爵的郡主?”汤姆惊诧地说。他感到一阵恐惧: 他刚刚还在想,他的前途多么有保障。“我原以为这事已经说定了。”
“我们大家原来也这么想——看来,不包括阿莲娜郡主,”那扈从说。“她一见到他,就宣称,她绝不会嫁给他和一只山鹬。”
汤姆看了看还没盖好的房子的矮墙。他还没有存下足够的钱让全家过冬,想到这里不禁打个寒颤。“也许小伙子会再找一位新娘跟他住在这里。他有整整一郡供他挑选呢。”
艾夫列用有点嘶哑的成人嗓音说道:“我的主,我想这就是他了。”大家全都随着他的目光越过田野望过去。一匹马从村里急驰而来,在小路上踏起一团尘土。艾夫列信口用了我主的名义,果然被那匹马的身形和速度证实了:马很高大。汤姆以前看过这么大的马,艾夫列,大概还没有。那是一匹战马,肩高直到人的下颏,宽度也成比例。这样的战马不是英格兰本地种,而是越海运来的,价格极其昂贵。
汤姆把没吃完的面包放进皮围裙的前兜里,然后对着太阳眯起眼睛越过田野眺望。那马耳朵向后,鼻孔张开,但汤姆看来,马头高扬,说明并没有完全失去控制。完全可以肯定,随着马越跑越近,骑手身体后仰,拉紧了缰绳,那匹高大的战马似乎减慢了一点速度。这时汤姆可以感到马蹄敲击地面在他脚下引起的震动。他四下张望寻找着玛莎,想把她抱起来,躲开危险的道路。埃格妮丝也想到了这点。可是到处都看不到玛莎的身影。
“在麦地里,”埃格妮丝说,汤姆已经猜到了,而且正大步跨过田边。他的目光搜寻着起伏的麦浪,心里直害怕,可是仍然看不见孩子。
他唯一能想到的就是想法让马慢下来。他跨上小路,朝着疾驰的马走去,一边大张开两臂。那马看见了他,昂起头以便看得更清楚,眼瞅着放慢了速度。接着,让汤姆揪心的是,骑手用马刺催马快跑。
“你这该死的蠢货!”汤姆吼叫着,不过那骑手并没听见。
就在这时,玛莎从麦地里走出来,在汤姆前面几步的地方,踏上了小路。
刹时间,汤姆站在那儿惊呆了。跟着,他往前一跃,边高声喊叫,边挥动手臂;然而那是一匹战马,训练的就是要向人群冲锋,此时当真不肯退缩。玛莎站在狭窄的小路当中,简直被那压顶而来的大马吓傻了。汤姆闪过一个念头,觉得他毫无希望赶在奔马之前救出她了。他猛地转向一边,胳膊触到了矗立的麦子;就在最后一瞬间,马突然拐向另一侧。骑手的马刺擦过玛莎的柔发;一只马蹄在她的光脚旁的地面上踏下一个圆坑;那马一掠而过,在他们父女身上溅下灰尘,汤姆一把抓过她,把她抱在怀里,紧靠着他那怦怦直跳的心。
威廉在柴堆前勒住马,往下看着盖房子的人。“这里谁是头儿?”他说。
汤姆本想说,要是你刚才伤了我的小女儿,我早就把你杀了,但他压下了自己的怒气。真像是吞下了一口苦水。他走到马前,拽住马嚼子。“我是这里的匠师,”他硬梆梆地说。“我叫汤姆。”
“这所房子用不着了,”威廉说。“把你的人打发了吧。”
这正是汤姆担心害怕的事。但他仍然抱着希望,威廉只是由于一时气恼作出了鲁莽的决定,还是可以劝他改变主意的。他竭力用友好和理智的口气说话。“不过,已经干了这么些工作了,”他说。“何必把已经花费的白白废掉呢?你总有一天用得着这所房子的。”
“用不着你来教我怎么处理我自己的事情,建筑匠汤姆,”威廉说。“你们全都给解雇了。”他猛地一提缰绳,但汤姆还拽着马嚼子。“松开我的马,”威廉用威胁的口吻说。
一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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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一
第一章二
第一章三
第一章四
第一章五
第二章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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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一(3)
第二章一(4)
第二章一(5)
第二章二
第二章三(1)
第二章三(2)
第二章三(3)
第二章三(4)
第三章 一(1)
第三章 一(2)
第三章 一(3)
第三章 一(4)
第三章 二(1)
第三章 二(2)
第三章 三(1)
第三章 三(2)
第三章 三(3)
第三章 三(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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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男孩们早早地来看绞刑了。
天还没亮,头一批三四个男孩子就偷偷摸摸地溜出了棚屋,他们悄悄地不发出声响,就像毡靴里的猫儿似的。
这些男孩子对大人珍视的一切全都嗤之以鼻。他们蔑视和嘲弄所有美好的东西。他们看到一个跛子就会哼哼哈哈,如果看见一个受伤的动物就会用石头把它打死。他们为自己的伤口吹牛,为自己的疤痕得意,对伤残更保持着特别的敬意: 一个缺了指头的男孩能够成为他们的首领。他们喜爱暴力;他们愿意跑上几英里去观看流血;至于绞刑,他们是绝不会错过一饱眼福的机会的。
不久,一伙年轻的男仆、工人和学徒们昂首挺胸地走进了市场。他们连踢带打把那些男孩子轰出了教堂走廊,然后靠在石雕拱门柱上,搔着痒,朝地上吐着痰,一边煞有介事地议论起绞死人的事。一个人说,要是那家伙走运,就会在往下一落时拽断脖子,这样死得干脆,没有痛苦;不然的话,他就会吊在那儿,满脸憋得通红,嘴巴张开又闭上,活像离了水的鱼,直到勒死为止;另一个人说,那死法时间之长足够一个人赶上一英里路;第三个人说,还有更糟糕的呢,他就看过一个受绞刑的,到死的时候,脖子足有一英尺长了。
人们不时地伸长脖子竖起脑袋,仿佛警觉的麻雀,张望着位于小镇上方山顶上的城堡。他们看见一缕炊烟冉冉上升,城堡箭楼的窗后偶尔有火把闪光。后来,大约是太阳该从厚实的灰云后升起的时候,门楼的两扇大木门打开了,一支小队伍走了出来,郡守领头,骑着一匹黑骏马,后面跟着一辆牛车,载着被捆绑的囚犯。车后是三个骑马的人,虽说离得太远看不清他们的面孔,但他们的服饰表明:一个是骑士,一个是教士,再有一个是修士,队伍殿后的是两名武装的士兵。
人群的情绪很古怪。通常,他们乐于观看绞刑。囚犯往往是窃贼,他们都是靠辛苦挣家当的,自然对窃贼满腔愤恨。但是这个窃贼大不相同。谁也不认识他,也不晓得他来自何方。他并没有盗窃他们的财物,而偷的是二十英里以外的一家修道院。何况他偷的又是一个镶嵌了珠宝的圣餐杯,其价值之高,根本不可能出售销赃——这可不同于偷了一块火腿、一把新刀或一条满好的腰带,丢了这种东西的人会伤心的。他们无法痛恨一个难以定罪名的人。囚犯被带进市场时,有几声嘲弄和嘘声,但这种凌辱并不由衷,只有那几个男孩子很起劲地揶揄他。
一个小男孩瞄得准准地朝囚犯啐了一口唾沫。他啐得还真准,刚好把唾沫落到那人的两眼之间。那人大骂一声,就向啐唾沫的人冲去,可是被把他捆在车帮上的绳子给拽住了。这件小事原本没有什么了不起,但他开口说的话却是诺曼第法语,正是贵族大人们用的语言。那么说,他出身高贵?要不就是他从家乡长途跋涉到此?谁也不知道。
牛车在绞架下停了下来。郡守的助手拿着绞索爬上了车身的平板。那囚犯开始挣扎。男孩们雀跃了—要是囚犯一动不动,他们准会大失所望的。那人被捆住他手脚的绳子束缚住了,只能来回摆着头来躲避绞索。过了一会儿,高大的郡守助手往后退了一步。对准囚犯的肚子猛击了一拳。那人弯下腰,蜷缩起身子,郡守助手趁机把绞索绕过他的头,打紧了绳结。然后那助手跳到地面上,把绳子拽直,把另一头拴牢在绞架底座的一个钩子上。
这可是个转捩点。假如那囚犯此时再要挣扎,只能死得更快。
武装士兵解开了捆住囚犯脚踝的绳子,让他自己站在车身上,只留下一双手还捆在背后。围观的人群一片寂静。
这种时刻常会发生一阵骚动: 囚犯的母亲会尖叫一声,或者他的妻子会抽出一把刀子冲上刑台,要在最后一刻救他一命。有时囚犯会向上天请求原谅或者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诅咒行刑的刽子手。此时,武装的士兵站在刑台上,一边一个挨着他,随时准备应付不测。
就在这时候,那囚犯开始歌唱了。
他有一副极纯净的男高音歌喉。歌词是法语,不过就连那些不懂法语的人都能从那哀调中听明白,那是一支凄凉伤感的歌曲。
一只百灵落入猎网,
却唱得益发甜美,
就如那哀婉的曲调,
能让它破网而飞。
他一边唱着,一边盯视着人群中的某个人。那人的周围渐渐形成一块空地,她就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了。
她是个十五岁左右的少女,人们看着她,心中纳闷原先怎么没注意到她。她长着一头又浓又密的深棕色秀发,额头上留着齐眉刘海。她五官端正,嘴唇丰满性感。老妇人们注意到她腰粗乳沉,断定她怀着身孕,猜测那囚犯正是她胎儿的父亲。但别的人除了她的一双眼睛没去看别处。她算是个漂亮姑娘,不过她的眼睛深陷,眼珠出奇地金黄,目光专注、晶莹而犀利,她看人的时候,简直让你感到她能一直看透你的内心,你只好避开她的注视,生怕她窥到你的秘密。她衣衫褴褛,泪水淌下她柔嫩的双颊。
薄暮时猎人来取猎物,
百灵鸟再也不得自由,
所有的鸟和人终有一死,
但歌声却能绵绵永留。
歌声终止时,郡守看了看助手,点了下头。助手高叫一声“起!”并且朝着牛肋甩了一鞭。车伕同时也打了个响鞭。牛迈步向前,囚犯站在车上摇晃起来,牛拉着车朝远处走,囚犯给吊在了半空。绞索绷紧了,窃贼的脖子劈拍一响就断了。
那少女把她那能催眠的金色眼睛对准三个陌生人:骑士、修士和教士;然后发出诅咒,用银铃般的音调叫出了可怕的字眼:“我咒你们生病受苦,咒你们挨饿忍痛;你们的房子将被大火烧毁,你们的孩子将死在绞架上;你们的敌人将要繁荣,而你们将在伤心和悔恨中变老,并且在腐臭和极度痛苦中死去……”那少女说完最后一句话,把手伸进她身边地上的一个口袋里,取出一只活跳跳的小公鸡。不知她从哪儿又拿出一把刀,只一下就把鸡头砍了下来。
那少女起身就跑。
人群在她身前让开一条路,又在她身后合拢上。接着是一阵大乱。最后,郡守看到了武装士兵,气恼地吩咐他们快去追她。两个士兵开始挤过人群,粗暴地推挤着男人、妇女和小孩,要他们让开路。但是转眼之间那少女已无影无踪,虽说郡守想要搜出她,但他也明白是不会找到她的。
第一章一
在一个斜坡山脚下宽阔的谷地里,靠着一条清澈涟漪的小溪旁,汤姆在建造一所房子。
四壁已经有三英尺高了,还在迅速加高。汤姆雇的两个建筑工在太阳底下有节奏地工作着,手中的瓦刀嚓嚓嚓、喀喀喀地响着,那壮工在大石块的重压下已经汗湿了。汤姆的儿子艾夫列,正在搅拌灰浆,一边往一块硬板上铲砂子,一边出声地计着数。汤姆旁边的板凳处,还有一名木匠,仔细地用手斧把一截山毛榉木料削成形。
艾夫列只有十四岁,但已经和汤姆一般高了。汤姆比一般人高出一头,而艾夫列比他矮不了一两英寸,并且还在长。父子俩模样也很像: 都长着浅褐色的头发和淡绿的眼睛,还有褐色的雀斑。大家都说他们是一对挺帅气的父子。两人的主要区别在于汤姆蓄着一把卷曲的褐色胡子,而艾夫列还只有金色的柔细绒毛。艾夫列的头发也曾经有一度是金黄色,汤姆想起来就挺痴迷的。如今艾夫列就要长大成人了,汤姆巴望他会对自己工作所需要的知识发生更多的兴趣,因为要想成为他父亲一样的建筑工,有很多东西得学呢。可是到目前为止,艾夫列对建筑原理仍感到乏味和困惑。
他曾经盖过一次大教堂——埃克塞特大教堂(译注:埃克塞特位于英格兰德文郡,该处的诺罗大教堂约建于1275年,今尚存,文中大教堂当假托此。)。起初他把那工作,当作别的建筑一样看待。当匠师警告他说,他的活儿不那么合标准时,他真是又气又恼:他深知自己比一般建筑工要仔细得多。后来他才明白,一座大教堂的四壁不能光是好,还要完美。那是因为大教堂是为上帝建的,还因为那建筑实在太大,墙壁稍有一点倾斜,比绝对的笔直和水平哪怕有一点点变动,都可能从根本上削弱结构的牢固。汤姆的恼火变成了着迷。宏大雄伟的建筑物与一丝不苟的精密细部相结合,打开了汤姆的眼界,让他看到了他的行业的奇妙之处。他从埃克塞特的匠师那里学到了比例的重要性、各种数字的象征意义,以及用来计算出墙壁正确宽度或螺旋形楼梯各级的角度的那些几乎是魔法的公式。这类事情让他入迷。他吃惊地发现,很多建筑工居然感到这类事情不可思议。
假如汤姆在埃克塞特待到匠师去世,他本人很可能就当上匠师了;可是牧师会的钱用光了——部分原因就是匠师的管理不善——工匠们只好各奔东西,到别处另找工作。埃克塞特的城堡主人曾经邀汤姆担任工匠,修缮和改进城堡工事。这件工作只要不出事故,他可以做上一辈子。但是汤姆回绝了,因为他想再建一座大教堂。
他的妻子埃格妮丝始终不了解他的决定。本来他们会有一座不错的石头住宅,有仆人,有自己的牲口棚,而且吃饭时可以有餐桌的;因此她从来不肯原谅汤姆放弃了这样一个机会。她无法了解建造一座大教堂的那种不可抗拒的吸引力:需要全部投入的复杂的组织工作,需要应付各种计算挑战的智慧,需要尺寸绝对精确的墙壁,以及最后完工时大教堂那种令人叹为观止、博大雄浑之美。曾经沧海难为水,汤姆一旦尝过葡萄酒,再也不满足于乏味的饮料了。
这都是十年以前的事了。从那时起,他们从来没在一处地方待上很久。他会给一家修道院设计一座修士会堂,在一座城堡干上一两年,或者为一位富商建一座镇上的住宅;可是只要他一存下些钱,就会立刻离开,带着妻子儿女,上路去找另一座大教堂。
他从板凳上抬起头,看见埃格妮丝站在工地边上,一只手提着一篮子食物,另一只手扶着架在胯上的一大罐啤酒。这时刚刚晌午。他柔情的看着她。从来没人说过她漂亮,但她的面孔却充满着力量: 宽宽的额头,大大的褐色眼睛,直直的鼻子,有力的下巴。她那满头深色的硬发在中间分开,挽在脑后。她是汤姆灵魂的伴侣。
她给汤姆和艾夫列倒好啤酒。三口人在那儿站了一会儿:两条大汉和一个壮实的女人,从木杯里喝着啤酒;这时家中的第四个成员从麦地里一路蹦跳着过来: 她叫玛莎,刚刚七岁,像黄水仙一样艳丽,可惜这株黄水仙缺了一片花瓣,因为她掉了两颗乳牙,而新牙还没有长出来,留下了一个缝隙。她跑到汤姆跟前,亲吻了他那满是尘土的胡子,要求喝一口他的啤酒。他搂住她那骨瘦如柴的身体。“别喝太多了,要不你会掉进沟里的,”他说。她摇摇晃晃地转了一圈,假装喝醉的样子。
他从他的皮围裙的前兜中取出餐刀,切下一片洋葱,就着一口面包吃起来。洋葱让他的嘴里有一种甜丝丝、辣酥酥的感觉。埃格妮丝说:“我又有孩子了。”
汤姆停住了口,瞪着她瞧。一阵喜悦的激情掠过他周身。他一时不知说什么才好,只是冲着她傻笑。过了一会儿,她脸红红地说:“用不着那么吃惊嘛。”
汤姆搂住她。“好啊,好啊,”他说着,仍然高兴地咧嘴笑着。“又有个小宝宝扯我的胡子啦。我原以为下边该是艾夫列?孩子呢。”
“先别高兴得太早,”埃格妮丝小心地警告着。“孩子没生下来就起名不是好事。”
汤姆同意地点了点头。埃格妮丝曾经多次流产,还生过一次死胎,他们原来有过另一个小女孩,叫玛蒂尔达,只活到了两岁。“我倒是想要个男孩。”他说。“如今艾夫列已经这么大了。什么时候生?”
“圣诞节过后。”
汤姆开始算计。第一场霜下来,房子的外形就可以完工了,然后,石头构件得蒙上草保护过冬。建筑工们在冷天里要切割石料用来造窗框、顶棚、门限和壁炉,而木匠们要做地板、门板和百叶窗,汤姆自己则要给楼上搭楼架。到了春天,他们要给半地下室上顶,给楼上的大厅铺地,再架屋顶。这项工作够全家吃到圣灵降临节(译注: 为复活节后第七个星期日),到那时候,婴儿就该半岁了。他们又该搬家了。“好的,”他满意地说。“这样就好。”他又咬了一片洋葱。
过了一会儿,一个年轻人骑着一匹小马,快步来到跟前,翻身下马。他的样子像是扈从,一种尚未取得资格的骑士。“你们的老爷来了,”他说。
汤姆站起身来。“你是说珀西老爷?”珀西·汉姆雷是全国一个很重要的大人物。他是这块谷地和许多其他地方的领主,而且是他花钱盖的这所房子。
“是他的公子,”那扈从说。
“威廉少爷。”珀西之子威廉将在婚后住进这所房子,他的未婚妻是夏陵侯爵的郡主阿莲娜。
“都一样,”那扈从说。“他正在大发雷霆。”
汤姆的心往下一沉。即使在最好的时刻,跟一所正在建造的房子的主人打交道都十分困难,而在他发脾气的时候,简直就无可奈何了。
“他为什么会生气呢?”
“他的新娘拒绝了他。”
“侯爵的郡主?”汤姆惊诧地说。他感到一阵恐惧: 他刚刚还在想,他的前途多么有保障。“我原以为这事已经说定了。”
“我们大家原来也这么想——看来,不包括阿莲娜郡主,”那扈从说。“她一见到他,就宣称,她绝不会嫁给他和一只山鹬。”
汤姆看了看还没盖好的房子的矮墙。他还没有存下足够的钱让全家过冬,想到这里不禁打个寒颤。“也许小伙子会再找一位新娘跟他住在这里。他有整整一郡供他挑选呢。”
艾夫列用有点嘶哑的成人嗓音说道:“我的主,我想这就是他了。”大家全都随着他的目光越过田野望过去。一匹马从村里急驰而来,在小路上踏起一团尘土。艾夫列信口用了我主的名义,果然被那匹马的身形和速度证实了:马很高大。汤姆以前看过这么大的马,艾夫列,大概还没有。那是一匹战马,肩高直到人的下颏,宽度也成比例。这样的战马不是英格兰本地种,而是越海运来的,价格极其昂贵。
汤姆把没吃完的面包放进皮围裙的前兜里,然后对着太阳眯起眼睛越过田野眺望。那马耳朵向后,鼻孔张开,但汤姆看来,马头高扬,说明并没有完全失去控制。完全可以肯定,随着马越跑越近,骑手身体后仰,拉紧了缰绳,那匹高大的战马似乎减慢了一点速度。这时汤姆可以感到马蹄敲击地面在他脚下引起的震动。他四下张望寻找着玛莎,想把她抱起来,躲开危险的道路。埃格妮丝也想到了这点。可是到处都看不到玛莎的身影。
“在麦地里,”埃格妮丝说,汤姆已经猜到了,而且正大步跨过田边。他的目光搜寻着起伏的麦浪,心里直害怕,可是仍然看不见孩子。
他唯一能想到的就是想法让马慢下来。他跨上小路,朝着疾驰的马走去,一边大张开两臂。那马看见了他,昂起头以便看得更清楚,眼瞅着放慢了速度。接着,让汤姆揪心的是,骑手用马刺催马快跑。
“你这该死的蠢货!”汤姆吼叫着,不过那骑手并没听见。
就在这时,玛莎从麦地里走出来,在汤姆前面几步的地方,踏上了小路。
刹时间,汤姆站在那儿惊呆了。跟着,他往前一跃,边高声喊叫,边挥动手臂;然而那是一匹战马,训练的就是要向人群冲锋,此时当真不肯退缩。玛莎站在狭窄的小路当中,简直被那压顶而来的大马吓傻了。汤姆闪过一个念头,觉得他毫无希望赶在奔马之前救出她了。他猛地转向一边,胳膊触到了矗立的麦子;就在最后一瞬间,马突然拐向另一侧。骑手的马刺擦过玛莎的柔发;一只马蹄在她的光脚旁的地面上踏下一个圆坑;那马一掠而过,在他们父女身上溅下灰尘,汤姆一把抓过她,把她抱在怀里,紧靠着他那怦怦直跳的心。
威廉在柴堆前勒住马,往下看着盖房子的人。“这里谁是头儿?”他说。
汤姆本想说,要是你刚才伤了我的小女儿,我早就把你杀了,但他压下了自己的怒气。真像是吞下了一口苦水。他走到马前,拽住马嚼子。“我是这里的匠师,”他硬梆梆地说。“我叫汤姆。”
“这所房子用不着了,”威廉说。“把你的人打发了吧。”
这正是汤姆担心害怕的事。但他仍然抱着希望,威廉只是由于一时气恼作出了鲁莽的决定,还是可以劝他改变主意的。他竭力用友好和理智的口气说话。“不过,已经干了这么些工作了,”他说。“何必把已经花费的白白废掉呢?你总有一天用得着这所房子的。”
“用不着你来教我怎么处理我自己的事情,建筑匠汤姆,”威廉说。“你们全都给解雇了。”他猛地一提缰绳,但汤姆还拽着马嚼子。“松开我的马,”威廉用威胁的口吻说。
一阵

圣殿春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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