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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粹音乐
为一部小说配乐
摇滚精神?别开玩笑了!
当摇滚老去
点指泰迪罗宾
民歌的真面目
一种叫作命运的民歌
圣诞音乐情歌化
情歌的幻觉
95岁的情歌
iPod怎样分割了世界
看到电影
中国人一百年前的眼睛
为什么看贺岁电影
大片的迷思
悲剧照常发生
智者王家卫(1)
智者王家卫(2)
总统看来很上镜
球队为电视而战的年代
电视怎样改变了足球?
没有电视,就没有世界杯。
可爱的胖女人
纯粹音乐
朋友之中有一种音乐上的“纯粹主义者”,对他们而言,音乐既然是艺术,就该用很艺术的态度对待。意思是听音乐的时候应该什么都不干,好好坐在音响之前全神贯注地启动听觉装置,其他感官一律关上。不能喝水不能吃零嘴,而且目不能视(除非看谱)。如果把音乐当成背景,让它陪你工作做菜干家务,那就是十恶不赦的重罪了。
我这些“纯粹主义”朋友里面又有几个纯之又纯的精英分子,钟爱勋伯格以后的现代音乐,觉得这些不入俗耳的学院派音乐才是声音的绝对升华。在这些朋友面前,我不大敢说自己喜欢“极简音乐”(Minimal Music,港台译作“极低限音乐”),尤其是格拉斯(Philip Glass)的作品。因为他们会说这是典型的背景音乐,反反复复,毫无进展,根本经不住凝神细听,就跟流行音乐似的,烦闷无味。
事实上,我也无话可说。因为:
第一,格拉斯音乐的最大特色的确就是重复。
第二,在现代音乐里面,极简音乐的确是最受欢迎的乐种,或许也因此是最晚被列入经典之列的风格。
第三,我真把它当成背景音乐,而且我很难忍着什么都不做就只是望着音响的扬声器发呆。
我第一次听到格拉斯,它就是首背景音乐。那是16年前的一个小剧场演出,朋友把黑暗的空间布置得空空荡荡,主角黄秋生在黑色的台板上用粉笔画出一间间房子的平面图(没错,就是现在演电影的那个黄秋生。人家当年可是实验剧场里的前卫派),那就算是台上唯一的“布景”了。在黄秋生画画的时候,配乐就是格拉斯的名作《开始》。不变的节奏,不能再简单的和弦,被限制在几个音阶里推进的旋律,仿佛永远就会这么延续下去,没有终局。
离开剧场之后的这么多年,黄秋生好像还蹲在我脑海里的某个昏暗角落兀自画出一间又一间的房屋,恍若不停生长的狭窄城市。而飘荡在这城市里的声音就是那首不曾完结的《开始》。
今天被许多人认为是当代美国最伟大作曲家之一的格拉斯,虽然早在20世纪60年代初就写下了很多优秀的作品,但真正让大家认识到一股新势力正在出现的,还是他和后现代剧场大师罗伯特·威尔逊(Robert Wilson)在70年代合作的音乐剧《海滩上的爱因斯坦》。在这套惊天动地的作品里,舞台上一个演员竟然用了一小时从台左走到台右而没有任何动作。与格拉斯那重复不断的旋律相得益彰,观众们离场时竟能哼出剧里的音乐,这是现代歌剧里不可想像的场面。
格拉斯讨厌勋伯格之后的现代音乐,认为那只是作曲家写给作曲家的小圈子游戏,完全丧失了和听众沟通的能力。所以他和一众极简主义伙伴作的曲子,连我这种俗人也能听得津津有味。不过矛盾之处在于极简主义的原意不是为了亲近大众,而是更进一步地颠覆包括系列主义在内的西方音乐传统。它主要针对的就是西方音乐的时间结构:总有一个或多个主题要展现,这些主题总要经过复杂的发展,然后要有一个结局。就像一个故事,传统稳定不可能失衡。而极简主义则尽量不讲故事,把听众带往每一刻“现在”,不知有始亦不必有终……这种脱离了叙事结构的音乐,恐怕才是最纯粹的音乐,虽然我那些纯粹朋友以外的酒肉朋友都能“听得懂”。
为一部小说配乐
我的偶像之一格拉斯答应为电影《时刻》(The Hours,内地译作《时时刻刻》)配乐,世界上最快乐的人就是《时刻》小说原著的作者迈克尔·坎宁安(Michael Cunningham)了。因为坎宁安是格拉斯的乐迷;更因为坎宁安在写这部小说的时候,他耳里听的是格拉斯,心里飘浮的也是格拉斯那反反复复、绵延不绝的曲调。
《时刻》在港被译作《此时此刻》,在台湾则是《时时刻刻》,其实都捉不住英文里The Hours的真正意义。坎宁安是当今英语世界里首屈一指的作家,曾经得过英国文坛之中地位最崇高的布克奖。果然选题都胜人一筹,他这本小说的真正主角是英国现代文学的祖母伍尔芙(Virginia Woolf)和她的名著《达洛维夫人》(因为另外两位女主角都被《达洛维夫人》改变了她们的命运)。而《达洛维夫人》,伍尔芙原来为它设定的题目正是《时刻》。在伍尔芙笔下,达洛维夫人的那一个下午虽然就只是一个下午,但却因为意识的纷纭多变和世事的空白虚无,仿佛漫长得如同一生。时刻,这一刻就已经是永远了。
坎宁安准确捉住了这个基调,把它变成三个女人的隔代因缘。格拉斯为这部电影配乐,的确不作第二人想,因为这部相当忠于原著的电影,也把那种潜藏在意识底下的无尽时刻拍了出来。而这种沉重至极反倒轻盈起来的悲惨基调,正是坎宁安写作时在格拉斯的音乐里面听到的声音。
在《时刻》的电影原声唱片里,坎宁安写了一篇很漂亮的文章,谈他的书写跟音乐的关系。每一个作家都有他的书写仪式,有人要喝茶,有人得抽烟,甚至还有人要先拿热毛巾擦一遍桌子才觉得舒服。坎宁安的仪式就是听音乐。他什么都听,摇滚爵士古典前卫。仿佛为电影配乐似的,写不同的片段听不同的歌,让音乐去为笔端制造节奏,用音乐指引手指的律动。就像我们看书,也要懂得用音乐制造气氛。看张爱玲时听白光,自然是天衣无缝的怀旧氛围;读毛选时听邓丽君,就有点超现实的荒谬况味了。
《时刻》的电影配乐如此出色,不是导演选对了作曲家,而是坎宁安的小说根本就是脱胎自那尚未存在的配乐。格拉斯的旧作启发了他的小说,改编自他的小说的电影又成就了格拉斯的新作。坎宁安说:“听着格拉斯的配乐,我的脑海里又有下一部小说的雏形了。”多美妙的循环,多幸福的作家。我常在写文章的时候听巴赫,但我不会期待巴赫为我的稿子配乐。当然这也牵涉到真正的好作家和一个文字工兵的分别,坎宁安听格拉斯写出来的是《时刻》,我写这篇东西时听的也是格拉斯,可你看得出来吗?电影音乐给谁听
以前我不懂,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喜欢买电影的原声唱片(soundtrack),使得稍有规模的唱片行都要开设专柜,去满足那些看了电影还要尸骸的迷哥迷姐。尸骸,就是过去电影音乐在我脑子里的印象。那些唱片犹如亲友骸骨,让悼亡人带回家去沉思想念,仿佛死者音容宛在。有时候看到一些人在唱片行的询问处开口要套烂片的原声唱片,我感觉更恶心,像是看到嫖客回到妓院问老鸨要姑娘的内裤做纪念。
其实我也买这种唱片,骨灰盅和内裤都有。家里既有基耶斯洛夫斯基(Krzysztof Kieslowski)老搭档普列斯纳(Zbigniew Preisner)的全部作品,也有很多乐评人嗤之以鼻的约翰·威廉姆斯为《辛德勒的名单》作的配乐。可是我从不敢正面面对自己买它们的理由,因为我总是不懂该如何看待这些唱片:它们到底是可以独立地听的音乐?或者只不过是一部电影的“配乐”?其中当然有聆听价值极高的作品,但在欣赏的时候又总是无法排除记忆里的那些动人画面,这又会不会不够纯粹?如果有些音乐极好,甚至远胜它原来要陪衬的影片,这是否说明了作曲者和导演的合作有问题?
于是我读罗展凤的《电影×音乐》,一本中文世界里难得专谈电影音乐的书。她写库布里克与科波拉实在写得好,这两人用古典音乐实在用得出神入化。例如《2001太空漫游》,谁会想过圆舞曲大王约翰·斯特劳斯的《蓝色多瑙河》竟然可以如此脱俗,在一部科幻电影里面,为星球和飞行器如此伴舞,演出一场太空华尔兹?罗展凤很详细地交代了库布里克一直以来对音乐的看法,又把《蓝色多瑙河》在《2001太空漫游》中出现三次的场面一一分析。她的叙述清楚又引人入胜,读了之后不仅让一般乐迷更理解斯特劳斯的原意,也使影迷更佩服库布里克的大师手笔;他对这曲子的深刻认识,令他可以潇洒地使用它。难怪有人是从看库布里克的电影开始,才爱上古典音乐。
罗展凤这本书叫我惊讶的是,竟有一章专谈小津安二郎的电影音乐。或许是我迟钝,在我的回忆中,小津的电影似乎总是没有音乐的。一段段平稳细琐的对话和平常生活,静静的镜头,怎还容得下多余的吵耳的乐声?但罗展凤却说?“细听小津电影中的音乐,往往发现其低调简单的调子见精致细腻,平淡中充满了一股慑人的生命力,单独听来,更有一种舒缓的净化之感。与其说小津不在意音乐的好与不好,不如说小津把音乐的角色在电影中淡化,但淡而不薄,平淡中见典雅,不时为电影达至点睛的效用。”这么说来,小津不是不爱用音乐,而是用得太好,以至于我听过却不觉其在。那么写作那些单独听来也十分美好的曲子的作者又是谁?原来叫齐藤高顺。看来我得购回来听听了。
于是,我还是没搞清楚电影音乐是种什么类型的音乐。我只能说自己“臭老九”的脾性太深,太喜欢纯粹的东西。这世上又有多少纯粹属于听觉的音乐呢?而电影,本来不就开宗明言是综合的艺术吗?其实我什么都不懂。
摇滚精神?别开玩笑了!
有些朋友第一次见面,见我抽卷烟,就问为什么要这么麻烦,不抽现成包好的烟呢?我想他们一定在心里猜测,这人一定是装特别扮有型。我总是违背期望,四平八稳地给出一些很实际的答案,比方说“味道纯正一点”,或者“少些化学调味剂,对身体有好处”。坦白说,一开始学人抽卷烟,的确是因为它看起来很有型,尤其是20年前见过这个烟草牌子在杂志上的广告之后。
那是张暗蓝色的照片,一间昏沉但有阳光从窗口斜斜射入的房间,一张背对镜头的老木椅,上头随便摆了把电吉他。整个环境烟云缭绕,却不见一根烟。照片除了烟的牌子,就只有一行字:“Roll your own rhythm”(卷出你自己的韵律)。这张照片很有型,刊登它的杂志更有型,那就是《滚石》(Rolling Stone)。看来,想要禁止烟草广告的人果然是英明的。小伙子确实会因为一张广告而开始不归的自毁之道。
20世纪80年代末期,十多岁的我在《滚石》看到这样的广告,感觉当然是完美到了天衣无缝的地步。想想看那句广告词:“卷出你自己的韵律”,“卷”(Roll)这个字语带双关,分明就有“摇”的意思。一根看不见的香烟,一把老旧的电吉他,出现在殿堂级的《滚石》杂志上,加起来岂不就是摇滚精神的最佳表现:摇吧摇吧!把你的真我摇出来!
虽然到了80年代,《滚石》依然是我们那代未谙世事年轻人心目中的名牌。一想到《滚石》,就会想到20世纪火红的60年代,The Beatles、Jimi Hendrix、伍德斯托克、性解放、迷幻药、嬉皮士、旧金山、反越战、巴黎五月风暴和全球的反对运动。而《滚石》则是这一切一切的媒体代言人,象征着年轻一代的自我醒觉,对上一辈和保守建制的反叛;《滚石》倡导的摇滚乐是火红年代的战歌,它传达的精神是革命自由的精神。尽管出了几十年的杂志,安妮·莱博维茨(Annie Leibovitz)拍的那张约翰·列侬裸身拥着小野洋子的封面照,还是无数人心目中《滚石》的永远封面,看他俩的表情,那叫做爱与和平。
其实这都只是传说,20世纪60年代的颜色之所以是红色,也是后人抹上去的,70年代才出生的我只能看完文字听过故事之后叹一句“余生也晚”。第一次看到那页广告,和第一次亲手拿到《滚石》的激动,很快就冷淡下来了。毕竟彼时的《滚石》早就不复当年勇,封面全是花花绿绿的苍白名人,内容变得像八卦小报,原来主导音乐潮流的评论软弱地成了新一代独立音乐的跟屁虫。这时的《滚石》已从旧金山搬去五光十色的金融帝国纽约很多年了,成了期销百万份的大众娱乐读物。创办人Jann Wenner辩解:“今天呢,孩子已经十分自由,没有什么好反抗的了,摇滚则是每个商业电视台的节目。从另一个角度说,更多的人开始接受我们最初倡导的东西。”而《滚石》的首席摄影师安妮·莱博维茨当时正和苏珊·桑塔格(Susan Sontag)同居,但却成了一个专拍名人肖像的,不知廉耻地颂扬财富与名气的人。
最近两年,《滚石》试着改变,政治的内容回来了,刚过去的一期杂志封面甚至是“有史以来最糟的美国总统”。当然,布什和他的新保守主义团伙变为过街老鼠,《滚石》要是到了这地步还不踩他一把,岂非太不上道?是的,Hunter SThompson这个“新新闻主义”的大旗手也一直没离开过,他的“刚左”(Gonzo)文体依然如译名,又“刚”又“左”,分不出是小说还是报道,访问政要随时可以来一句“他妈的”,强悍得不得了。但是到了去年,产量剧减的这个老叛徒也死了(记得我还在节目里悼念过他,但是我不以为观众里有太多人知道他是谁)。
60年代的所有都结束了,都过去了。虽然身边还有很多比我更年轻的朋友在莫名其妙地“怀念”他们没经历过的那个时代,但我现在又要一听到有谁形容60年代“火红”就忍不住作呕。因为我耳闻目睹过太多那个年代的过来人如今是个什么模样:保守、唯利是图、毫无理想。甚至正在布什身边筹划攻打伊拉克和伊朗的“新保分子”,也不乏那个年头的花之儿女。每次见到新一代的人上街搞运动,西装革履的他们就会微笑摇头:“再激进的事我们也干过,你们还年轻,太幼稚了,还不认识这个世界。”
对这批老得叶枯枝残的花之儿女而言,所谓革命和反叛,无非就是一场水痘,小时候发过一次烧就好。很多评论说他们堕落,其实不。就跟《滚石》一样,他们不是堕落了,而是从来就很堕落。把无处发泄的精力借着自己都不明白的口号和姿态一次拉了出来,这些人只想反建制,但从不深究何谓建制又该如何反,抽几口大麻搞几晚性派对就自认革命成功了。回看当日的《滚石》,正是这种形式胜过实质的标准示范。既是“没有理由的反叛”(Rebel Without a Cause),自然也就很容易变成没有理由的顺从。听摇滚和抽烟又为什么不是自我的真正表达呢??后他们还要装一副过来人的样子,教训今天的青年太天真,耻笑正懂得故此还在奋斗的同辈长不大。最后再拼命地涂脂抹粉,将自己的经历染上颜色,好证明自己今天的保守是有来历有根据的。
所以,当我听到《滚石》要来中国的时候,并不兴奋。当我听到它要改名做《中国音像》时,也不惋惜。《滚石》本来就该叫做《音像》,只是我们都误会了。
当摇滚老去
也有那段日子,学别人“夹Band”组乐队。我们没有自己的歌,只是玩玩每个小伙子组乐队时都会演奏的曲子,例如老鹰乐队的《加州酒店》。但是在我们的心目中,只有齐柏林飞船(Led Zeppelin)的《天堂之道》(Stairway to Heaven)才是终极曲目,毕竟这是摇滚乐的国歌,是所有乐队在漫长练习过程里的一段荆棘之道,仿佛只有经过它那高超技术要求的试练,才能摸到音乐天堂入口的边缘。
而《天堂之道》只不过是齐柏林飞船十多年间无数名曲精品的其中之一罢了。齐柏林飞船当红的20世纪70年代是摇滚乐的黄金时代,重金属、迷幻和艺术摇滚等各路英雄并起,一众高手越玩越走火入魔,原来一般长度不过4分钟的摇滚歌曲,到了他们手上演变成非常技术化、曲式结构复杂的交响乐,一首曲子居然可以长达30分钟,叫当年的乐迷们听得如痴如醉,陷入狂欢的出神境界。而吉他之神吉米·佩奇(Jimmy Page)、性感歌王罗伯特·普兰特(Robert Plant)、贝斯手约翰·保罗·琼斯(John Paul Jones)与鼓手约翰·博纳姆(John Bonham)组成的齐柏林飞船,则是摇滚英雄年代的佼佼者。
他们的现场演出非常著名,演唱会一开观众就以万人计。只是能够亲临现场恭逢其盛的人还是太少,偏偏他们的影像纪录数来数去只有那一两部片子,而且他们又是出了名的不喜欢接受媒体采访,所以后辈乐迷如我者,往往只能听着唱片,看别人的记述去想像他们那传说中的现场表演。可是最近唱片公司却在这支乐队解散20多年后的今天,突然出版了一套三张的音乐会唱片,和全长5小时的影像纪录。
看这套光碟,你当明白罗伯特·普兰特为何被称为最性感的重摇滚歌手,他并不如其他重金属歌手那般粗糙,满胸长毛,反而有点妖娆,总是举起一根手指微微跷起,像在挑逗众生投向他的怀抱。而他的胸口虽不壮实,却总是毫不避忌地露在不扣纽扣的衬衫底下。他的声音高亢有力,带着一股迷幻的烟草气。再看吉米·佩奇,你就知道什么是吉他英雄。他不只速度奇高,而且有浓厚的蓝调功底,所以味道十足,指法则是古典吉他训练出来的复杂华丽,难怪被称作玩电吉他的海菲兹。
欲罢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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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一部小说配乐
摇滚精神?别开玩笑了!
当摇滚老去
点指泰迪罗宾
民歌的真面目
一种叫作命运的民歌
圣诞音乐情歌化
情歌的幻觉
95岁的情歌
iPod怎样分割了世界
看到电影
中国人一百年前的眼睛
为什么看贺岁电影
大片的迷思
悲剧照常发生
智者王家卫(1)
智者王家卫(2)
总统看来很上镜
球队为电视而战的年代
电视怎样改变了足球?
没有电视,就没有世界杯。
可爱的胖女人
纯粹音乐
朋友之中有一种音乐上的“纯粹主义者”,对他们而言,音乐既然是艺术,就该用很艺术的态度对待。意思是听音乐的时候应该什么都不干,好好坐在音响之前全神贯注地启动听觉装置,其他感官一律关上。不能喝水不能吃零嘴,而且目不能视(除非看谱)。如果把音乐当成背景,让它陪你工作做菜干家务,那就是十恶不赦的重罪了。
我这些“纯粹主义”朋友里面又有几个纯之又纯的精英分子,钟爱勋伯格以后的现代音乐,觉得这些不入俗耳的学院派音乐才是声音的绝对升华。在这些朋友面前,我不大敢说自己喜欢“极简音乐”(Minimal Music,港台译作“极低限音乐”),尤其是格拉斯(Philip Glass)的作品。因为他们会说这是典型的背景音乐,反反复复,毫无进展,根本经不住凝神细听,就跟流行音乐似的,烦闷无味。
事实上,我也无话可说。因为:
第一,格拉斯音乐的最大特色的确就是重复。
第二,在现代音乐里面,极简音乐的确是最受欢迎的乐种,或许也因此是最晚被列入经典之列的风格。
第三,我真把它当成背景音乐,而且我很难忍着什么都不做就只是望着音响的扬声器发呆。
我第一次听到格拉斯,它就是首背景音乐。那是16年前的一个小剧场演出,朋友把黑暗的空间布置得空空荡荡,主角黄秋生在黑色的台板上用粉笔画出一间间房子的平面图(没错,就是现在演电影的那个黄秋生。人家当年可是实验剧场里的前卫派),那就算是台上唯一的“布景”了。在黄秋生画画的时候,配乐就是格拉斯的名作《开始》。不变的节奏,不能再简单的和弦,被限制在几个音阶里推进的旋律,仿佛永远就会这么延续下去,没有终局。
离开剧场之后的这么多年,黄秋生好像还蹲在我脑海里的某个昏暗角落兀自画出一间又一间的房屋,恍若不停生长的狭窄城市。而飘荡在这城市里的声音就是那首不曾完结的《开始》。
今天被许多人认为是当代美国最伟大作曲家之一的格拉斯,虽然早在20世纪60年代初就写下了很多优秀的作品,但真正让大家认识到一股新势力正在出现的,还是他和后现代剧场大师罗伯特·威尔逊(Robert Wilson)在70年代合作的音乐剧《海滩上的爱因斯坦》。在这套惊天动地的作品里,舞台上一个演员竟然用了一小时从台左走到台右而没有任何动作。与格拉斯那重复不断的旋律相得益彰,观众们离场时竟能哼出剧里的音乐,这是现代歌剧里不可想像的场面。
格拉斯讨厌勋伯格之后的现代音乐,认为那只是作曲家写给作曲家的小圈子游戏,完全丧失了和听众沟通的能力。所以他和一众极简主义伙伴作的曲子,连我这种俗人也能听得津津有味。不过矛盾之处在于极简主义的原意不是为了亲近大众,而是更进一步地颠覆包括系列主义在内的西方音乐传统。它主要针对的就是西方音乐的时间结构:总有一个或多个主题要展现,这些主题总要经过复杂的发展,然后要有一个结局。就像一个故事,传统稳定不可能失衡。而极简主义则尽量不讲故事,把听众带往每一刻“现在”,不知有始亦不必有终……这种脱离了叙事结构的音乐,恐怕才是最纯粹的音乐,虽然我那些纯粹朋友以外的酒肉朋友都能“听得懂”。
为一部小说配乐
我的偶像之一格拉斯答应为电影《时刻》(The Hours,内地译作《时时刻刻》)配乐,世界上最快乐的人就是《时刻》小说原著的作者迈克尔·坎宁安(Michael Cunningham)了。因为坎宁安是格拉斯的乐迷;更因为坎宁安在写这部小说的时候,他耳里听的是格拉斯,心里飘浮的也是格拉斯那反反复复、绵延不绝的曲调。
《时刻》在港被译作《此时此刻》,在台湾则是《时时刻刻》,其实都捉不住英文里The Hours的真正意义。坎宁安是当今英语世界里首屈一指的作家,曾经得过英国文坛之中地位最崇高的布克奖。果然选题都胜人一筹,他这本小说的真正主角是英国现代文学的祖母伍尔芙(Virginia Woolf)和她的名著《达洛维夫人》(因为另外两位女主角都被《达洛维夫人》改变了她们的命运)。而《达洛维夫人》,伍尔芙原来为它设定的题目正是《时刻》。在伍尔芙笔下,达洛维夫人的那一个下午虽然就只是一个下午,但却因为意识的纷纭多变和世事的空白虚无,仿佛漫长得如同一生。时刻,这一刻就已经是永远了。
坎宁安准确捉住了这个基调,把它变成三个女人的隔代因缘。格拉斯为这部电影配乐,的确不作第二人想,因为这部相当忠于原著的电影,也把那种潜藏在意识底下的无尽时刻拍了出来。而这种沉重至极反倒轻盈起来的悲惨基调,正是坎宁安写作时在格拉斯的音乐里面听到的声音。
在《时刻》的电影原声唱片里,坎宁安写了一篇很漂亮的文章,谈他的书写跟音乐的关系。每一个作家都有他的书写仪式,有人要喝茶,有人得抽烟,甚至还有人要先拿热毛巾擦一遍桌子才觉得舒服。坎宁安的仪式就是听音乐。他什么都听,摇滚爵士古典前卫。仿佛为电影配乐似的,写不同的片段听不同的歌,让音乐去为笔端制造节奏,用音乐指引手指的律动。就像我们看书,也要懂得用音乐制造气氛。看张爱玲时听白光,自然是天衣无缝的怀旧氛围;读毛选时听邓丽君,就有点超现实的荒谬况味了。
《时刻》的电影配乐如此出色,不是导演选对了作曲家,而是坎宁安的小说根本就是脱胎自那尚未存在的配乐。格拉斯的旧作启发了他的小说,改编自他的小说的电影又成就了格拉斯的新作。坎宁安说:“听着格拉斯的配乐,我的脑海里又有下一部小说的雏形了。”多美妙的循环,多幸福的作家。我常在写文章的时候听巴赫,但我不会期待巴赫为我的稿子配乐。当然这也牵涉到真正的好作家和一个文字工兵的分别,坎宁安听格拉斯写出来的是《时刻》,我写这篇东西时听的也是格拉斯,可你看得出来吗?电影音乐给谁听
以前我不懂,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喜欢买电影的原声唱片(soundtrack),使得稍有规模的唱片行都要开设专柜,去满足那些看了电影还要尸骸的迷哥迷姐。尸骸,就是过去电影音乐在我脑子里的印象。那些唱片犹如亲友骸骨,让悼亡人带回家去沉思想念,仿佛死者音容宛在。有时候看到一些人在唱片行的询问处开口要套烂片的原声唱片,我感觉更恶心,像是看到嫖客回到妓院问老鸨要姑娘的内裤做纪念。
其实我也买这种唱片,骨灰盅和内裤都有。家里既有基耶斯洛夫斯基(Krzysztof Kieslowski)老搭档普列斯纳(Zbigniew Preisner)的全部作品,也有很多乐评人嗤之以鼻的约翰·威廉姆斯为《辛德勒的名单》作的配乐。可是我从不敢正面面对自己买它们的理由,因为我总是不懂该如何看待这些唱片:它们到底是可以独立地听的音乐?或者只不过是一部电影的“配乐”?其中当然有聆听价值极高的作品,但在欣赏的时候又总是无法排除记忆里的那些动人画面,这又会不会不够纯粹?如果有些音乐极好,甚至远胜它原来要陪衬的影片,这是否说明了作曲者和导演的合作有问题?
于是我读罗展凤的《电影×音乐》,一本中文世界里难得专谈电影音乐的书。她写库布里克与科波拉实在写得好,这两人用古典音乐实在用得出神入化。例如《2001太空漫游》,谁会想过圆舞曲大王约翰·斯特劳斯的《蓝色多瑙河》竟然可以如此脱俗,在一部科幻电影里面,为星球和飞行器如此伴舞,演出一场太空华尔兹?罗展凤很详细地交代了库布里克一直以来对音乐的看法,又把《蓝色多瑙河》在《2001太空漫游》中出现三次的场面一一分析。她的叙述清楚又引人入胜,读了之后不仅让一般乐迷更理解斯特劳斯的原意,也使影迷更佩服库布里克的大师手笔;他对这曲子的深刻认识,令他可以潇洒地使用它。难怪有人是从看库布里克的电影开始,才爱上古典音乐。
罗展凤这本书叫我惊讶的是,竟有一章专谈小津安二郎的电影音乐。或许是我迟钝,在我的回忆中,小津的电影似乎总是没有音乐的。一段段平稳细琐的对话和平常生活,静静的镜头,怎还容得下多余的吵耳的乐声?但罗展凤却说?“细听小津电影中的音乐,往往发现其低调简单的调子见精致细腻,平淡中充满了一股慑人的生命力,单独听来,更有一种舒缓的净化之感。与其说小津不在意音乐的好与不好,不如说小津把音乐的角色在电影中淡化,但淡而不薄,平淡中见典雅,不时为电影达至点睛的效用。”这么说来,小津不是不爱用音乐,而是用得太好,以至于我听过却不觉其在。那么写作那些单独听来也十分美好的曲子的作者又是谁?原来叫齐藤高顺。看来我得购回来听听了。
于是,我还是没搞清楚电影音乐是种什么类型的音乐。我只能说自己“臭老九”的脾性太深,太喜欢纯粹的东西。这世上又有多少纯粹属于听觉的音乐呢?而电影,本来不就开宗明言是综合的艺术吗?其实我什么都不懂。
摇滚精神?别开玩笑了!
有些朋友第一次见面,见我抽卷烟,就问为什么要这么麻烦,不抽现成包好的烟呢?我想他们一定在心里猜测,这人一定是装特别扮有型。我总是违背期望,四平八稳地给出一些很实际的答案,比方说“味道纯正一点”,或者“少些化学调味剂,对身体有好处”。坦白说,一开始学人抽卷烟,的确是因为它看起来很有型,尤其是20年前见过这个烟草牌子在杂志上的广告之后。
那是张暗蓝色的照片,一间昏沉但有阳光从窗口斜斜射入的房间,一张背对镜头的老木椅,上头随便摆了把电吉他。整个环境烟云缭绕,却不见一根烟。照片除了烟的牌子,就只有一行字:“Roll your own rhythm”(卷出你自己的韵律)。这张照片很有型,刊登它的杂志更有型,那就是《滚石》(Rolling Stone)。看来,想要禁止烟草广告的人果然是英明的。小伙子确实会因为一张广告而开始不归的自毁之道。
20世纪80年代末期,十多岁的我在《滚石》看到这样的广告,感觉当然是完美到了天衣无缝的地步。想想看那句广告词:“卷出你自己的韵律”,“卷”(Roll)这个字语带双关,分明就有“摇”的意思。一根看不见的香烟,一把老旧的电吉他,出现在殿堂级的《滚石》杂志上,加起来岂不就是摇滚精神的最佳表现:摇吧摇吧!把你的真我摇出来!
虽然到了80年代,《滚石》依然是我们那代未谙世事年轻人心目中的名牌。一想到《滚石》,就会想到20世纪火红的60年代,The Beatles、Jimi Hendrix、伍德斯托克、性解放、迷幻药、嬉皮士、旧金山、反越战、巴黎五月风暴和全球的反对运动。而《滚石》则是这一切一切的媒体代言人,象征着年轻一代的自我醒觉,对上一辈和保守建制的反叛;《滚石》倡导的摇滚乐是火红年代的战歌,它传达的精神是革命自由的精神。尽管出了几十年的杂志,安妮·莱博维茨(Annie Leibovitz)拍的那张约翰·列侬裸身拥着小野洋子的封面照,还是无数人心目中《滚石》的永远封面,看他俩的表情,那叫做爱与和平。
其实这都只是传说,20世纪60年代的颜色之所以是红色,也是后人抹上去的,70年代才出生的我只能看完文字听过故事之后叹一句“余生也晚”。第一次看到那页广告,和第一次亲手拿到《滚石》的激动,很快就冷淡下来了。毕竟彼时的《滚石》早就不复当年勇,封面全是花花绿绿的苍白名人,内容变得像八卦小报,原来主导音乐潮流的评论软弱地成了新一代独立音乐的跟屁虫。这时的《滚石》已从旧金山搬去五光十色的金融帝国纽约很多年了,成了期销百万份的大众娱乐读物。创办人Jann Wenner辩解:“今天呢,孩子已经十分自由,没有什么好反抗的了,摇滚则是每个商业电视台的节目。从另一个角度说,更多的人开始接受我们最初倡导的东西。”而《滚石》的首席摄影师安妮·莱博维茨当时正和苏珊·桑塔格(Susan Sontag)同居,但却成了一个专拍名人肖像的,不知廉耻地颂扬财富与名气的人。
最近两年,《滚石》试着改变,政治的内容回来了,刚过去的一期杂志封面甚至是“有史以来最糟的美国总统”。当然,布什和他的新保守主义团伙变为过街老鼠,《滚石》要是到了这地步还不踩他一把,岂非太不上道?是的,Hunter SThompson这个“新新闻主义”的大旗手也一直没离开过,他的“刚左”(Gonzo)文体依然如译名,又“刚”又“左”,分不出是小说还是报道,访问政要随时可以来一句“他妈的”,强悍得不得了。但是到了去年,产量剧减的这个老叛徒也死了(记得我还在节目里悼念过他,但是我不以为观众里有太多人知道他是谁)。
60年代的所有都结束了,都过去了。虽然身边还有很多比我更年轻的朋友在莫名其妙地“怀念”他们没经历过的那个时代,但我现在又要一听到有谁形容60年代“火红”就忍不住作呕。因为我耳闻目睹过太多那个年代的过来人如今是个什么模样:保守、唯利是图、毫无理想。甚至正在布什身边筹划攻打伊拉克和伊朗的“新保分子”,也不乏那个年头的花之儿女。每次见到新一代的人上街搞运动,西装革履的他们就会微笑摇头:“再激进的事我们也干过,你们还年轻,太幼稚了,还不认识这个世界。”
对这批老得叶枯枝残的花之儿女而言,所谓革命和反叛,无非就是一场水痘,小时候发过一次烧就好。很多评论说他们堕落,其实不。就跟《滚石》一样,他们不是堕落了,而是从来就很堕落。把无处发泄的精力借着自己都不明白的口号和姿态一次拉了出来,这些人只想反建制,但从不深究何谓建制又该如何反,抽几口大麻搞几晚性派对就自认革命成功了。回看当日的《滚石》,正是这种形式胜过实质的标准示范。既是“没有理由的反叛”(Rebel Without a Cause),自然也就很容易变成没有理由的顺从。听摇滚和抽烟又为什么不是自我的真正表达呢??后他们还要装一副过来人的样子,教训今天的青年太天真,耻笑正懂得故此还在奋斗的同辈长不大。最后再拼命地涂脂抹粉,将自己的经历染上颜色,好证明自己今天的保守是有来历有根据的。
所以,当我听到《滚石》要来中国的时候,并不兴奋。当我听到它要改名做《中国音像》时,也不惋惜。《滚石》本来就该叫做《音像》,只是我们都误会了。
当摇滚老去
也有那段日子,学别人“夹Band”组乐队。我们没有自己的歌,只是玩玩每个小伙子组乐队时都会演奏的曲子,例如老鹰乐队的《加州酒店》。但是在我们的心目中,只有齐柏林飞船(Led Zeppelin)的《天堂之道》(Stairway to Heaven)才是终极曲目,毕竟这是摇滚乐的国歌,是所有乐队在漫长练习过程里的一段荆棘之道,仿佛只有经过它那高超技术要求的试练,才能摸到音乐天堂入口的边缘。
而《天堂之道》只不过是齐柏林飞船十多年间无数名曲精品的其中之一罢了。齐柏林飞船当红的20世纪70年代是摇滚乐的黄金时代,重金属、迷幻和艺术摇滚等各路英雄并起,一众高手越玩越走火入魔,原来一般长度不过4分钟的摇滚歌曲,到了他们手上演变成非常技术化、曲式结构复杂的交响乐,一首曲子居然可以长达30分钟,叫当年的乐迷们听得如痴如醉,陷入狂欢的出神境界。而吉他之神吉米·佩奇(Jimmy Page)、性感歌王罗伯特·普兰特(Robert Plant)、贝斯手约翰·保罗·琼斯(John Paul Jones)与鼓手约翰·博纳姆(John Bonham)组成的齐柏林飞船,则是摇滚英雄年代的佼佼者。
他们的现场演出非常著名,演唱会一开观众就以万人计。只是能够亲临现场恭逢其盛的人还是太少,偏偏他们的影像纪录数来数去只有那一两部片子,而且他们又是出了名的不喜欢接受媒体采访,所以后辈乐迷如我者,往往只能听着唱片,看别人的记述去想像他们那传说中的现场表演。可是最近唱片公司却在这支乐队解散20多年后的今天,突然出版了一套三张的音乐会唱片,和全长5小时的影像纪录。
看这套光碟,你当明白罗伯特·普兰特为何被称为最性感的重摇滚歌手,他并不如其他重金属歌手那般粗糙,满胸长毛,反而有点妖娆,总是举起一根手指微微跷起,像在挑逗众生投向他的怀抱。而他的胸口虽不壮实,却总是毫不避忌地露在不扣纽扣的衬衫底下。他的声音高亢有力,带着一股迷幻的烟草气。再看吉米·佩奇,你就知道什么是吉他英雄。他不只速度奇高,而且有浓厚的蓝调功底,所以味道十足,指法则是古典吉他训练出来的复杂华丽,难怪被称作玩电吉他的海菲兹。
欲罢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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