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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刺青时代》 编辑推荐
《后刺青时代》 作者简介
《后刺青时代》 内容简介
《后刺青时代》 相关评论
《后刺青时代》 第1节
《后刺青时代》 第2节
《后刺青时代》 第3节
《后刺青时代》 第4节
《后刺青时代》 第5节
《后刺青时代》 第6节
《后刺青时代》 第7节
《后刺青时代》 第8节
《后刺青时代》 第9节
《后刺青时代》 第10节
《后刺青时代》 第11节
《后刺青时代》 第12节
《后刺青时代》 第13节
《后刺青时代》 第14节
《后刺青时代》 第15节
《后刺青时代》 第16节
《后刺青时代》 第17节
《后刺青时代》 第18节
《后刺青时代》 第19节
《后刺青时代》 第20节
《后刺青时代》 第21节
《后刺青时代》 第22节
《后刺青时代》 第23节
《后刺青时代》 第24节
《后刺青时代》 第25节
《后刺青时代》 第26节
《后刺青时代》 第27节
《后刺青时代》 第28节
《后刺青时代》 第29节
《后刺青时代》 第30节
《后刺青时代》 第31节
《后刺青时代》 第32节
《后刺青时代》 第33节
《后刺青时代》 第34节
《后刺青时代》 第35节
《后刺青时代》 第36节
《后刺青时代》 第37节
《后刺青时代》 第38节
《后刺青时代》 第39节
《后刺青时代》 第40节
《后刺青时代》 第41节
《后刺青时代》 第42节
《后刺青时代》 第43节
《后刺青时代》 第44节
《后刺青时代》 第45节
《后刺青时代》 第46节
《后刺青时代》 第47节
《后刺青时代》 第48节
《后刺青时代》 第49节
《后刺青时代》 第50节
《后刺青时代》 第51节
《后刺青时代》 第52节
《后刺青时代》 第53节
《后刺青时代》 第54节
《后刺青时代》 第55节
《后刺青时代》 第56节
《后刺青时代》 第57节
《后刺青时代》 第58节
《后刺青时代》 第59节
《后刺青时代》 第60节
《后刺青时代》 第61节
《后刺青时代》 第62节
《后刺青时代》 第63节
《后刺青时代》 第64节
《后刺青时代》 第65节
《后刺青时代》 第66节
《后刺青时代》 编辑推荐
春树、丁天、张永琛联合推荐后刺青时代的都市青年的欲望与挣扎颓靡到神圣,委靡到激昂一部刺痛而惊艳的情感力作!
《后刺青时代》 作者简介
雪屏,姓刘。祖籍河北沧州,现在首都北京。1979年开始发表文学作品,却不曾获得过任何奖项。1989年开始经商,也不曾攒下一分钱。1999年开始患病,更不曾博取到身残志坚的光荣称号。准备在2009年开始正式从事文学创作,而在此之前,出版有长篇小说《每个葡萄架下都有一只狐狸等待着》、《你喜欢林肯公园吗》、《天堂里也有一双媚眼》、《带我到阿尔泰》和《深度忧郁》,还编写过一本《笑话坛子》,一本《幽默对联》。现主编一家小说杂志。其出版的小说《你喜欢林肯公园吗》为新浪网等主办的中国原创小说大奖赛获奖作品。
《后刺青时代》 内容简介
后刺青时代》是作家雪屏病愈移居北京后所写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按作者的话说:这是一次地图上的旅行。该书描述了三个漂泊在北京的年轻女孩的情感遭遇。作者通过犀利而充满哲理的文字,人物内心深刻的独白,表达出都市青年在成长过程中的欲望与挣扎。女性都是不朽的。她们一生中的三分之一交付与日常工作,又有三分之一交付与日常生活,剩下的三分之一就是追求爱情了……《后刺青时代》当中的三个“北漂”的青年女性就是典型的代表人物,她们在生活和情感的潮水中扑腾,起起伏伏,时而迷茫,时而贪婪,时而又无所适从,她们惟一的理想似乎就是把自己嫁出去,甚至不择手段——像个喜剧,又像个寓言,其实,你读过之后才发现,它什么都不是,就是生活本身的粼粼片片……作者以他生活周围所接触到的女作家为模特,信手拈来,侃侃而谈,人物形象鲜活灵动,栩栩如生。
《后刺青时代》 相关评论
雪屏是我所认识的一个比较文学的文学老青年,喜欢动脑子,所以作品总有一点独特的东西。——著名青年作家春树雪屏貌似与世隔绝,其实对人情世故毫不冷漠,关注青年人,文法上也讲究诗境、画意和禅趣。——著名编剧张永琛上帝把雪屏留在了寂寞书房,残忍地隔绝了他享受市井喧嚣的欢乐,但同时也给了他在精神世界独自跋涉时,人们所不能领略到的景色。——著名作家丁天雪屏,一个虚张声势的伪唐璜,义薄云天的真男人,天津卫的老顽童,手持烟卷、齿缺指黄的干瘦预言家;他通晓现代都市的一切邪恶秘密,却执拗于用深情故事宣示邪恶,展露秘密;他用刺青给我们这个欲望年代做了一块鲜艳标记,仿佛梦魇,挥之不去。——著名评论家顾建平
《后刺青时代》 第1节
要到北京去,是我在三峡的游轮上确定下来的既定方针。当时,游三峡,简直就是一件刻不容缓的事情了,再不游,三峡就要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有几个北京的哥们儿在甲板上指点江山,高谈阔论,我聆听着,聆听着他们谈得那些靠谱和不靠谱的话题,不禁心驰神往。我把这个想法跟闺蜜们说了,她们眨巴着晶亮的黑眼睛,个个一脸的疑惑:他妈的你疯了,丢掉现成的差事,现成的男友,跑那么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去,你脑袋里长羽毛状的复叶植物了吧?我笑一笑,没说什么,反正我的主意已定。北京诱惑我的东西太多了,那些名胜古迹暂且不说,就是那里的人,也有见识得多,起码比我们这个小城里的那些淳朴却又无趣的人们好玩。不久,一支摇滚乐队来我们这里演出,我告诉他们我想去北京,他们的目光在我的脸上滞留了老半天,我敢说他们所见到的是在他们记忆中最漂亮的一张脸,妩媚、俏皮,当然还有一点害羞……去呀,像这么精彩的女孩,北京绝对欢迎你!他们唧唧喳喳地说。我注意到,他们的眼神始终徘徊在我没穿胸罩的裙衫紧绷处,那里鲜明地凸起乳头的轮廓。我似乎看透了他们的内心深处。三天以后我就跟他们一起走——我们约好。可是我要做的善后工作还有那么多,辞掉以前的差事容易,可是要休掉以前的男友就难了。他是那么地爱我,我也有点爱他,相处一年半了,他还只敢贪婪地盯视着我娇嫩的身体,而不忍下手,任凭我扮演着玉洁冰清的角色。如果不出什么意外,再过个一年半载,我可能就穿上婚纱嫁给了他,之后,就做家庭主妇,再之后,生上一两个孩子,这也就是我未来的生活轨迹。可惜,我不想过这种毫无悬念的日子,不想。我想跌宕起伏,我想五颜六色,我想领略更多的人,老的、少的、胖的、瘦的、猎豹一样好斗的和绵羊一样温顺的人……那天,破例,我约我的男友去吃饭,而且由我请客。这一邀请对他来说,似乎太突然和蹊跷,他半天都说不出话来。我就威胁说:去不去,不去就拉倒。他用惊奇的口吻说:太阳不是从西边出来了吧?我骂了他一句:德行。我在餐厅的一个角落坐下来,不一会儿,就见我的男友兴冲冲地跑来,不知为什么,我不免怜悯起他来。我特意点了几样他喜欢的菜,他居然一脸的感激,我越发地觉得惭愧,但是我还是狠狠心,按既定方针办。照例,他要送我回家,走到僻静的地方,我让他抱抱我,他跟过去一样,机械地搂住我的腰,我却主动地吻起他来,并用舌尖轻薄着他的唇。于是,他的手也开始不安分起来,我灵巧地逃避着,挑逗似的瞧着他被激情烧灼得变形的面孔。终于,他认输了,神情庄重起来,其实我知道他心里是多么的沮丧。他说:回去吧,晚了,家里会惦记着……我垂头站在那儿,不动地方,等他牵我手的时候,我就扑在他的怀里,微微弯了弯眉毛,窃窃地说:你带我开房去吧。我男友犹豫着,似乎在权衡着利弊。我轻蔑地哼了一声:我本来是想把自己交给你的,既然你不要,那么好吧,你就走吧,从此我们再也不要见面了。他又惊又喜又慌张,耳语道:你说的是真的?我反问他:难道你不想吗,你以前不是为此总跟我闹别扭吗?当时,我穿的是一件浅色的连衣裙,很短,就像是用三点式泳衣改的一样,能露的地方都露着,要是允许,我大概不能露的地方也照露不误。……每时每刻都有人从处女变成不是处女,这与哪个季节或周几或白天与黑夜都没什么关系,起作用的往往是荷尔蒙。我清楚地记得我不再是处女的日子是2004年的3月27日晚九时至十时之间。跟他摊牌的时候,他正在淋浴。我告诉他,我要到北京去发展,不管他支持也好反对也好,至于我们俩的关系,那就以后再说了。当时他的表情,用乐极生悲来形容,纵使稍有差距,也八九不离十。3月的风还是很寒冷的,我走出旅店不禁打了个寒战,双臂交叉地抱在胸前,孤零零地沿街走着。我不争气的眼泪终于流淌了下来,就这么离开他,我还是舍不得。第二天,我就跳上了北上的火车,不过,一路上的细节,我已经没什么印象了。我没有跟家里说,我把这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交给了我男友来办,谁叫我父母都喜欢他呢。在我父母的印象里,我本来就是个秀丽妩媚却又有点野的女孩。几乎是二十五分之一世纪以前,我终于来到了首都北京,那时叶利钦的外孙子还不是俄罗斯的首富,硅谷的发源地也没被确认为是加州爱迪生大街的一间地下室里,郭德刚的相声也没那么火,整容更没现在那么普遍……要不是突然的变故,我也许会跟着那支摇滚乐队走另外的一条路了。但日后回想起来,摇滚的那些人还是我见过的最有意思的一群人。同他们在一起不久,我就发烧了,他们还要去演出,我问他们:你们走了,我怎么办?他们迟疑了很久,说道:我们找个人来照顾你。他们找来的那个人后来影响了我的一生,这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昨天,我还跟雷雯和郑媛提起这段往事来着……
《后刺青时代》 第2节
昨天章秋月给我和郑媛讲了很多她的故事,也喝了很多酒,我出来时,郑媛和章秋月都还睡着,睡得像一对醉猫。我要去刺青。给我刺青的那家伙是一只很酷的“公蜂”,一进门就叫我躺下。我只好乖巧地俯卧着,乖巧地让他把那种叫“琉球红”的颜料滴在我背上。颜料是掺了烧酒的,挥发开来就有了一种午夜酒吧的暧昧味道。我把他叼在嘴角上的烟卷抢过来,恶狠狠地吸了两口,烟太淡,不是我喜欢的那型,又塞回到他嘴上。说是不紧张,我靠,手心还是汗津津的。他说:这蝶花真是艳呢,艳得可以淌出血来。他绣娘似的捏着画笔穗儿,触摸起我的皮肤就像触摸锦缎,有那么一点点色情。还好,他要是面对如此性感的我一点都不色情,我岂不太失败了?我就不信世上真的有坐怀不乱的柳下惠,除非他是李莲英!不知现在章秋月、郑媛她们醒了没有……这里的光太强,晃眼,有种在影楼拍写真的感觉,这就更强化了我的紧张情绪。其实,刚开始他说是要给我喷一点催眠雾剂来着,我没要,我喜欢逞强。谁叫本姑娘要玩个性呢,忍着吧,也只好忍着了。知道疼,却不知道这么疼,当第一针刺下去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尖叫了一声,一骨碌跳起来,抬手给他一个嘴巴。这是习惯动作,本能的。我习惯于打人嘴巴,特别是男人;我身边的男人也习惯了被我打。没想到,这哥们儿比我更他妈的酷,眼睛眨都没眨,回手就还了我一个嘴巴,而且比我那个嘴巴打得更有力度。他本来浮雕一般的五官,竟愤怒地变了形,给人一种神圣而凛然不可侵犯的感觉。我傻了,像一个搁了浅的舢板上的渔人,手足无措地戳在那儿,一个劲深呼吸。在我的记忆中,我似乎从未挨过谁的打,包括父母,无疑他替我填补了这项空白。敢打我的人,必定不是一个平凡的人,这是我得出的结论。你把我弄疼了,我撒娇地说。活该,我说过的,你选择的朱刺是最疼的,他说。他见我嘴角淌出了血来,径直过来,用舌尖给我舔掉,就在这瞬间,我一下子就爱上了他。我不知道我的心竟是这样一座不设防的城市,占领它是如此之简单。我是好不容易才找到他的。听说他是文身行当里最有传奇色彩的一个家伙,才从日本回来,超大牌,却奇怪地隐藏在一条偏僻得不能再偏僻的小街上的阴暗角落,拐弯抹角地特难找。找他做活是要预定的,幸好我有朋友跟他熟。开始,我还以为他是个半老徐爹呢,而且是在脑袋上梳个恶心人的小辫子的那种。见面一看,也就三十来岁的年纪,尽管胡子拉碴,蓬头垢面,身上散发着原始沼泽淤泥中的沧桑气息,永远面无表情。他给我的第一印象——这是最后一个莫希干人。他一点也不激情地将我的头揽在怀里,让我肉麻地腻了一会儿。我最讨厌的男人有两种,一种是成立个什么狗屁公司,再雇个妖媚的女秘陪着,隔三差五地还去参加高尔夫俱乐部活动什么的;另一种是有啤酒肚的胖子,站那,自己都看不见自己的阴茎。幸好,这两种男人他都不是。我小鸟依人似的依偎着他,我靠,我都快不认识自己了,过去都是人家在我这腻乎。我们继续吗?他问道。仍然是酷酷的,这样的男人你不爱他天理都不容。我抱着必死的信念点点头,反正豁出去了,为他。我又躺了回去,眯缝上眼,放弃了抵抗,任凭他将他的意志强加于我。我说:继续可以,不过有个条件,要放一段saxophone听。与其说这是一种撒娇方式,倒不如说是一种诱惑。他却随手放了一张TheBoom的CD进去,房间顿时摇滚起来。不过我已经不在乎这个了,随便他,我在乎的是他的手指触摸到我光滑的皮肤时会想些什么。他的手指格外修长,而且洁白。我真想把它含在嘴里,真想。要是换了郑媛或章秋月,此时此刻她们会怎么样,会不会比我还要贱?针尖的刺痛让我的面部神经随着癫痫性的律动,阵阵战栗。你要是疼就呻吟出来好了,他说。他说这话时嘴角微微上翘,对于玩酷的人来说,这就是微笑了。我咬紧牙关,尽量不发出呻吟声,我总觉得呻吟声是淫荡的,只适合在床上。去他的,想点高兴的事吧,想想那些在身体上弄彩绘的女孩看到我后背上真正的刺青时的惊愕表情,我就沉醉起来,沉醉在一种类似手淫的快感之中。我就这样,喜欢追求极致,别人抱着宠物狗四处溜达的时候,我干脆牵着一条德国纯种黑背去逛商场,把商场所有的顾客都吓跑了。我就特开心。那狗后来我养烦了,叫章秋月送人了,我一次也没去看过它,听说它改名字了,叫艾贝,靠,这名字忒恶俗了。渐渐地,我麻痹了,似乎丧失了?痛的功能,我只是尽情地享受着他的温柔,偶尔,我回头望他一望,两个人的目光交叉在一起的时候,除了微笑,仿佛又多了些意味深长的东西。我二十岁了,我懂,那种目光是一种慢性抒发情欲的表现形式。现在的我,酷似一辆加满汽油的欲望号街车,横冲直撞,拦都拦不住。我觉得我的脸色越来越绯红,我的心灵深处被洞穿,下面也湿润了……但愿上帝眷顾你,不要叫你太过疼痛了。他说,同时冷笑着。他显然误读了我,以为我是因为疼痛而脸红的。我说:我不需要上帝,上帝却需要我。我说的时候,一直盯着他的唇,我恨不得把那里当做一眼最甘甜的清泉,贪婪地吸吮一个够。接吻不是什么新鲜事,主动地想去吻别人,对我来说,却比较新鲜。他似乎更迷恋我年轻的肢体,指尖摩挲着我滑溜溜的脊背,颤巍巍的,眼神里也有了袅袅的青烟掠过。我哆嗦一下,他就眼睛亮一下。横光利一有句话:一个漂亮的静物,拿来形容你正合适,他说。我发现我开始留恋那种疼痛感了,我甚至希望他下针更深点,更残忍点。我怀疑我他妈的是不是有受虐狂的倾向。恍惚之间,我轻飘飘地像一片秋风扫落的树叶,风一吹,便会飞走似的。就跟抽大麻的感觉差不多,心智簌簌地悸动摇曳起来。当然,我抽大麻纯粹是抽着玩的,人家都抽,我不抽怕被笑话,要知道,平时我都是个笑话别人的人呢。不知什么时候,我竟昏睡了过去。……我明白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如果没有一条情趣内裤的遮掩,差不多就是裸着的。我已经用酒精给你擦拭过了,消消毒,他说。我骤然涌起一种惬意的痛苦,赶紧将身子蜷缩起来,仿佛怕羞似的。可是,我怕过羞吗?我怀疑。我该走了,我说。尽管我十二分的不情愿。外面下雨了,而且你好像还有点发烧,暂时走不了,听他这么说,我心里一下子蔚蓝起来。我说:下雨那是大地和天空在做爱。我的声音很轻很柔,故意营造出暧昧的氛围来。他从柜橱里找出一瓶酒,用牙咬掉盖子,兑了两滴芥末油进去,自己对嘴灌了一大口,然后递给我。喝上两口,这样可以舒服一点,他说。我却赶紧摇摇头,随口撒了个谎,说我是从不喝酒的。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拒绝,更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撒谎。本来泡吧是我每天的必修课,总是要泡到下半夜,往往清醒以后才知道,自己睡的是别人的床,身边躺着的是一个陌生的男人。这时候的我,也会忏悔,至少在理论上是这样,只不过忏悔是忏悔,行为是行为。其实,我也为此而绝望。真的,我觉得绝望有如稀释的毒药似的渗透到我的血液中,慢慢流淌,即便是在我最快乐的时候,也不例外。也许我是要故意给他留下一个淑女的印象。女孩微妙的情绪变化,总是水银泻地一般,无孔不入。即便是我这样洒脱的女孩也未能免俗。好在他也不勉强我,说了句随便你,就席地而坐,自斟自饮起来。我说:你把我的衣裳拿来好吗?他似乎忘了,我还像刚出生时那样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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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到北京去,是我在三峡的游轮上确定下来的既定方针。当时,游三峡,简直就是一件刻不容缓的事情了,再不游,三峡就要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有几个北京的哥们儿在甲板上指点江山,高谈阔论,我聆听着,聆听着他们谈得那些靠谱和不靠谱的话题,不禁心驰神往。我把这个想法跟闺蜜们说了,她们眨巴着晶亮的黑眼睛,个个一脸的疑惑:他妈的你疯了,丢掉现成的差事,现成的男友,跑那么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去,你脑袋里长羽毛状的复叶植物了吧?我笑一笑,没说什么,反正我的主意已定。北京诱惑我的东西太多了,那些名胜古迹暂且不说,就是那里的人,也有见识得多,起码比我们这个小城里的那些淳朴却又无趣的人们好玩。不久,一支摇滚乐队来我们这里演出,我告诉他们我想去北京,他们的目光在我的脸上滞留了老半天,我敢说他们所见到的是在他们记忆中最漂亮的一张脸,妩媚、俏皮,当然还有一点害羞……去呀,像这么精彩的女孩,北京绝对欢迎你!他们唧唧喳喳地说。我注意到,他们的眼神始终徘徊在我没穿胸罩的裙衫紧绷处,那里鲜明地凸起乳头的轮廓。我似乎看透了他们的内心深处。三天以后我就跟他们一起走——我们约好。可是我要做的善后工作还有那么多,辞掉以前的差事容易,可是要休掉以前的男友就难了。他是那么地爱我,我也有点爱他,相处一年半了,他还只敢贪婪地盯视着我娇嫩的身体,而不忍下手,任凭我扮演着玉洁冰清的角色。如果不出什么意外,再过个一年半载,我可能就穿上婚纱嫁给了他,之后,就做家庭主妇,再之后,生上一两个孩子,这也就是我未来的生活轨迹。可惜,我不想过这种毫无悬念的日子,不想。我想跌宕起伏,我想五颜六色,我想领略更多的人,老的、少的、胖的、瘦的、猎豹一样好斗的和绵羊一样温顺的人……那天,破例,我约我的男友去吃饭,而且由我请客。这一邀请对他来说,似乎太突然和蹊跷,他半天都说不出话来。我就威胁说:去不去,不去就拉倒。他用惊奇的口吻说:太阳不是从西边出来了吧?我骂了他一句:德行。我在餐厅的一个角落坐下来,不一会儿,就见我的男友兴冲冲地跑来,不知为什么,我不免怜悯起他来。我特意点了几样他喜欢的菜,他居然一脸的感激,我越发地觉得惭愧,但是我还是狠狠心,按既定方针办。照例,他要送我回家,走到僻静的地方,我让他抱抱我,他跟过去一样,机械地搂住我的腰,我却主动地吻起他来,并用舌尖轻薄着他的唇。于是,他的手也开始不安分起来,我灵巧地逃避着,挑逗似的瞧着他被激情烧灼得变形的面孔。终于,他认输了,神情庄重起来,其实我知道他心里是多么的沮丧。他说:回去吧,晚了,家里会惦记着……我垂头站在那儿,不动地方,等他牵我手的时候,我就扑在他的怀里,微微弯了弯眉毛,窃窃地说:你带我开房去吧。我男友犹豫着,似乎在权衡着利弊。我轻蔑地哼了一声:我本来是想把自己交给你的,既然你不要,那么好吧,你就走吧,从此我们再也不要见面了。他又惊又喜又慌张,耳语道:你说的是真的?我反问他:难道你不想吗,你以前不是为此总跟我闹别扭吗?当时,我穿的是一件浅色的连衣裙,很短,就像是用三点式泳衣改的一样,能露的地方都露着,要是允许,我大概不能露的地方也照露不误。……每时每刻都有人从处女变成不是处女,这与哪个季节或周几或白天与黑夜都没什么关系,起作用的往往是荷尔蒙。我清楚地记得我不再是处女的日子是2004年的3月27日晚九时至十时之间。跟他摊牌的时候,他正在淋浴。我告诉他,我要到北京去发展,不管他支持也好反对也好,至于我们俩的关系,那就以后再说了。当时他的表情,用乐极生悲来形容,纵使稍有差距,也八九不离十。3月的风还是很寒冷的,我走出旅店不禁打了个寒战,双臂交叉地抱在胸前,孤零零地沿街走着。我不争气的眼泪终于流淌了下来,就这么离开他,我还是舍不得。第二天,我就跳上了北上的火车,不过,一路上的细节,我已经没什么印象了。我没有跟家里说,我把这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交给了我男友来办,谁叫我父母都喜欢他呢。在我父母的印象里,我本来就是个秀丽妩媚却又有点野的女孩。几乎是二十五分之一世纪以前,我终于来到了首都北京,那时叶利钦的外孙子还不是俄罗斯的首富,硅谷的发源地也没被确认为是加州爱迪生大街的一间地下室里,郭德刚的相声也没那么火,整容更没现在那么普遍……要不是突然的变故,我也许会跟着那支摇滚乐队走另外的一条路了。但日后回想起来,摇滚的那些人还是我见过的最有意思的一群人。同他们在一起不久,我就发烧了,他们还要去演出,我问他们:你们走了,我怎么办?他们迟疑了很久,说道:我们找个人来照顾你。他们找来的那个人后来影响了我的一生,这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昨天,我还跟雷雯和郑媛提起这段往事来着……
《后刺青时代》 第2节
昨天章秋月给我和郑媛讲了很多她的故事,也喝了很多酒,我出来时,郑媛和章秋月都还睡着,睡得像一对醉猫。我要去刺青。给我刺青的那家伙是一只很酷的“公蜂”,一进门就叫我躺下。我只好乖巧地俯卧着,乖巧地让他把那种叫“琉球红”的颜料滴在我背上。颜料是掺了烧酒的,挥发开来就有了一种午夜酒吧的暧昧味道。我把他叼在嘴角上的烟卷抢过来,恶狠狠地吸了两口,烟太淡,不是我喜欢的那型,又塞回到他嘴上。说是不紧张,我靠,手心还是汗津津的。他说:这蝶花真是艳呢,艳得可以淌出血来。他绣娘似的捏着画笔穗儿,触摸起我的皮肤就像触摸锦缎,有那么一点点色情。还好,他要是面对如此性感的我一点都不色情,我岂不太失败了?我就不信世上真的有坐怀不乱的柳下惠,除非他是李莲英!不知现在章秋月、郑媛她们醒了没有……这里的光太强,晃眼,有种在影楼拍写真的感觉,这就更强化了我的紧张情绪。其实,刚开始他说是要给我喷一点催眠雾剂来着,我没要,我喜欢逞强。谁叫本姑娘要玩个性呢,忍着吧,也只好忍着了。知道疼,却不知道这么疼,当第一针刺下去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尖叫了一声,一骨碌跳起来,抬手给他一个嘴巴。这是习惯动作,本能的。我习惯于打人嘴巴,特别是男人;我身边的男人也习惯了被我打。没想到,这哥们儿比我更他妈的酷,眼睛眨都没眨,回手就还了我一个嘴巴,而且比我那个嘴巴打得更有力度。他本来浮雕一般的五官,竟愤怒地变了形,给人一种神圣而凛然不可侵犯的感觉。我傻了,像一个搁了浅的舢板上的渔人,手足无措地戳在那儿,一个劲深呼吸。在我的记忆中,我似乎从未挨过谁的打,包括父母,无疑他替我填补了这项空白。敢打我的人,必定不是一个平凡的人,这是我得出的结论。你把我弄疼了,我撒娇地说。活该,我说过的,你选择的朱刺是最疼的,他说。他见我嘴角淌出了血来,径直过来,用舌尖给我舔掉,就在这瞬间,我一下子就爱上了他。我不知道我的心竟是这样一座不设防的城市,占领它是如此之简单。我是好不容易才找到他的。听说他是文身行当里最有传奇色彩的一个家伙,才从日本回来,超大牌,却奇怪地隐藏在一条偏僻得不能再偏僻的小街上的阴暗角落,拐弯抹角地特难找。找他做活是要预定的,幸好我有朋友跟他熟。开始,我还以为他是个半老徐爹呢,而且是在脑袋上梳个恶心人的小辫子的那种。见面一看,也就三十来岁的年纪,尽管胡子拉碴,蓬头垢面,身上散发着原始沼泽淤泥中的沧桑气息,永远面无表情。他给我的第一印象——这是最后一个莫希干人。他一点也不激情地将我的头揽在怀里,让我肉麻地腻了一会儿。我最讨厌的男人有两种,一种是成立个什么狗屁公司,再雇个妖媚的女秘陪着,隔三差五地还去参加高尔夫俱乐部活动什么的;另一种是有啤酒肚的胖子,站那,自己都看不见自己的阴茎。幸好,这两种男人他都不是。我小鸟依人似的依偎着他,我靠,我都快不认识自己了,过去都是人家在我这腻乎。我们继续吗?他问道。仍然是酷酷的,这样的男人你不爱他天理都不容。我抱着必死的信念点点头,反正豁出去了,为他。我又躺了回去,眯缝上眼,放弃了抵抗,任凭他将他的意志强加于我。我说:继续可以,不过有个条件,要放一段saxophone听。与其说这是一种撒娇方式,倒不如说是一种诱惑。他却随手放了一张TheBoom的CD进去,房间顿时摇滚起来。不过我已经不在乎这个了,随便他,我在乎的是他的手指触摸到我光滑的皮肤时会想些什么。他的手指格外修长,而且洁白。我真想把它含在嘴里,真想。要是换了郑媛或章秋月,此时此刻她们会怎么样,会不会比我还要贱?针尖的刺痛让我的面部神经随着癫痫性的律动,阵阵战栗。你要是疼就呻吟出来好了,他说。他说这话时嘴角微微上翘,对于玩酷的人来说,这就是微笑了。我咬紧牙关,尽量不发出呻吟声,我总觉得呻吟声是淫荡的,只适合在床上。去他的,想点高兴的事吧,想想那些在身体上弄彩绘的女孩看到我后背上真正的刺青时的惊愕表情,我就沉醉起来,沉醉在一种类似手淫的快感之中。我就这样,喜欢追求极致,别人抱着宠物狗四处溜达的时候,我干脆牵着一条德国纯种黑背去逛商场,把商场所有的顾客都吓跑了。我就特开心。那狗后来我养烦了,叫章秋月送人了,我一次也没去看过它,听说它改名字了,叫艾贝,靠,这名字忒恶俗了。渐渐地,我麻痹了,似乎丧失了?痛的功能,我只是尽情地享受着他的温柔,偶尔,我回头望他一望,两个人的目光交叉在一起的时候,除了微笑,仿佛又多了些意味深长的东西。我二十岁了,我懂,那种目光是一种慢性抒发情欲的表现形式。现在的我,酷似一辆加满汽油的欲望号街车,横冲直撞,拦都拦不住。我觉得我的脸色越来越绯红,我的心灵深处被洞穿,下面也湿润了……但愿上帝眷顾你,不要叫你太过疼痛了。他说,同时冷笑着。他显然误读了我,以为我是因为疼痛而脸红的。我说:我不需要上帝,上帝却需要我。我说的时候,一直盯着他的唇,我恨不得把那里当做一眼最甘甜的清泉,贪婪地吸吮一个够。接吻不是什么新鲜事,主动地想去吻别人,对我来说,却比较新鲜。他似乎更迷恋我年轻的肢体,指尖摩挲着我滑溜溜的脊背,颤巍巍的,眼神里也有了袅袅的青烟掠过。我哆嗦一下,他就眼睛亮一下。横光利一有句话:一个漂亮的静物,拿来形容你正合适,他说。我发现我开始留恋那种疼痛感了,我甚至希望他下针更深点,更残忍点。我怀疑我他妈的是不是有受虐狂的倾向。恍惚之间,我轻飘飘地像一片秋风扫落的树叶,风一吹,便会飞走似的。就跟抽大麻的感觉差不多,心智簌簌地悸动摇曳起来。当然,我抽大麻纯粹是抽着玩的,人家都抽,我不抽怕被笑话,要知道,平时我都是个笑话别人的人呢。不知什么时候,我竟昏睡了过去。……我明白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如果没有一条情趣内裤的遮掩,差不多就是裸着的。我已经用酒精给你擦拭过了,消消毒,他说。我骤然涌起一种惬意的痛苦,赶紧将身子蜷缩起来,仿佛怕羞似的。可是,我怕过羞吗?我怀疑。我该走了,我说。尽管我十二分的不情愿。外面下雨了,而且你好像还有点发烧,暂时走不了,听他这么说,我心里一下子蔚蓝起来。我说:下雨那是大地和天空在做爱。我的声音很轻很柔,故意营造出暧昧的氛围来。他从柜橱里找出一瓶酒,用牙咬掉盖子,兑了两滴芥末油进去,自己对嘴灌了一大口,然后递给我。喝上两口,这样可以舒服一点,他说。我却赶紧摇摇头,随口撒了个谎,说我是从不喝酒的。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拒绝,更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撒谎。本来泡吧是我每天的必修课,总是要泡到下半夜,往往清醒以后才知道,自己睡的是别人的床,身边躺着的是一个陌生的男人。这时候的我,也会忏悔,至少在理论上是这样,只不过忏悔是忏悔,行为是行为。其实,我也为此而绝望。真的,我觉得绝望有如稀释的毒药似的渗透到我的血液中,慢慢流淌,即便是在我最快乐的时候,也不例外。也许我是要故意给他留下一个淑女的印象。女孩微妙的情绪变化,总是水银泻地一般,无孔不入。即便是我这样洒脱的女孩也未能免俗。好在他也不勉强我,说了句随便你,就席地而坐,自斟自饮起来。我说:你把我的衣裳拿来好吗?他似乎忘了,我还像刚出生时那样原

后刺青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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