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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_1
Chapter_2
Chapter_3
Chapter_4
Chapter_5
Chapter_1
龙一新作演绎唐代的无间道:刺客 作者:龙一
刺客(1)
1
常百兴已经在太子东宫的崇文馆殿脊上伏了一个多时辰,手脚早就冻僵了。
“该死的鬼天气。”他暗自咒骂。
此时是大唐睿宗*二年(公元711年)正月初八,百官都还在休年假,家家户户也都守在暖和的地炉边,为上元节做准备,没有人愿意在这么个滴水成冰的时候走出房门。
幸喜自腊月二十八以来没有下雪,要不,明早怕是有人能踩着他的脚印跟到落脚处。常百兴听见一组巡查的卫兵又从殿前走了过去,照旧是清晰可闻的踢踢踏踏的脚步声和他们手中的长矛与铠甲不时发出的撞击声。卫兵是四人一组,每燃一刻信香,约摸是念三百声佛号的功夫,便有一组卫兵走过。
经过几夜的勘察,常百兴发现雇主提供的情报有许多重大的错误:其一,雇主告诉他太子李隆基每晚都会在东宫东侧的宜春宫中与太子妃一起消磨时光。常百兴花费了两个夜晚的时间才发现根本不是这么一回事儿,至少是在近几日,太子一直住在东宫西侧的宜秋宫中的长生殿里,而且根本没有女人侍寝。其二,太子每晚三更之后才回长生殿,在这之前,他从起更时分起就坐在宜秋宫南侧的崇文殿内,或是批阅公事,或是与值宿的侍臣们谈话,从来往众人严肃谨慎的表情上看,他们显然不是在闲谈。不过,这一切发现,常百兴并没有告诉他的雇主,因为他还没有拿定主意该不该冒这么大的风险做这笔生意。
他此时就伏在崇文殿西侧崇文馆的屋脊后面,仔细地谛听着院中的动静。他知道,与前几夜一样,太子这会儿大约就要动身回寝宫去了。
果然,院中侍卫一阵忙乱,宫中的女官们燃起宫灯守在殿前。常百兴尽最大限度地侧过头来,将一只眼睛露出屋脊望去,只见一个长身如鹤的青年从崇文殿中走了出来。前几次常百兴没敢造次,只是在一边偷偷地听着太子一行人的动静,今夜他无论如何也按捺不住好奇心,决定看一看太子的模样。
遗憾的是,在宫灯微弱的光晕下,他根本看不清太子的面目,只看到太子身着宽大舒适的常服和他们李氏皇族特有的安详高贵的步态,以及几十名行止小心的侍卫。
太子在女官和侍卫们的簇拥下穿过右长林门进内坊去了,崇文殿前只留下几名值宿的侍卫。
如果有人说能在这样严密的保护之下刺杀太子而又全身而退,打死我也不信。常百兴一边暗自嘲骂自己,一边慢慢地支起早已冻僵了的手肘,将上身的重量移到左臂,伸出戴着熟麂皮手套的右手捻熄了身前竹筒里的信香。
当他反转手臂将竹筒插回到革囊里时,再一次感觉到新革囊的重大缺陷。这个新革囊比起自己早先使用的旧革囊来显得太硬了,不但到处支支棱棱,而且总是从臀后向身前跑,使他取工具时十分不便。他心道,如果不得不逃跑,有这么个东西在身前绊腿,就是最笨的差役也会把自己拿住。再有一点,这个革囊上插工具的绊带儿安排得也荒谬绝伦:开锁的如意钩放在了最上排,这很容易就会在自己取工具时被衣袖带出来丢失掉;而割皮箱的皮刀却插在了闷香和信香的旁边,他娘的,若是夏天,割破了手指还点个屁闷香。
该走了。常百兴又从身下移出了左手,让前胸和双腿紧贴在屋瓦上,脚尖却不用力,只是本份地平放在那里。这是免得不小心蹬碎了屋瓦,惊动守夜人。他的两只手将身前身后的每一寸地方都仔细摸过,看一看有没有失落什么东西,这才像一只灵巧的暹罗猫一般,起身循来路退回到殿角。仍然是像方才一样,他将自己走过的每一片瓦都摸上一摸,确认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之后,方缘殿柱而下。 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书包网
刺客(2)
常百兴出来做事从不慌张,也没有必要慌张。他相信,只要在每一个环节上都够细心,下足了功夫,如果不是上天有意要灭他,他绝不会失手。
一连几天到太子东宫踩盘子,他都是沿着东宫的西墙走,因为,西墙的另一边就是宫城太极宫。许是怕太子谋逆,皇上的宫城与太子的东宫之间的这道墙上,竟连个角门也没有。又因为这道宫墙是夹在两宫之间,这里巡查的卫兵也极懈怠。看来最强的地方正是最弱的地方,老头子的话一点儿也不假。常百兴想起了自己的爹,那个挥金如土,仗义疏财的老偷儿,一生偷遍天下,死时却家无余财,留给常百兴的只是一身偷儿的技巧和他啰里啰嗦的一大堆琐碎的经验之谈。
不过,常百兴在自己日后的经验中发现,父亲当年每一点不厌其烦的叮咛都是让他立身保命的良方。
东宫东北面的龙首山上是大明宫。隋初兴建长安城时,因为风水的关系,将皇宫建在了长安城中地势最为低洼的地方,加上城南的清明渠与城西的漕渠又都源源不断地将渠水注入太极宫中的海池,使得宫中潮湿不堪。所以,贞观八年,太宗皇帝在宫城东北面的龙首山上,也就是汉朝未央宫遗址的东面更高处,修建了这座大明宫,作为颐养太上皇之处。从那以后,太宗、高宗、中宗等先皇在西京时都是住在大明宫。当今万岁此时也住在那里,因天后武则天去世之后历中宗、韦后以至当今,政事频更,短短几年间,政变就发生了四五次,所以大明宫四周的守卫十分严密。
如果打算从东宫的北面出去,简直是自投罗网,这一点常百兴心如明镜。
东宫南面是天街,也就是在宫城与皇城之间的一条极为宽阔的横街,在这里,白日上朝的官员下值以后,整条街上连鬼影子也见不到一个。因为太子的东宫在皇城的最东面,所以出了东宫的南门——嘉福门,向东再出延喜门,便是永兴坊。负责东城治安的左金吾卫就设在永兴坊的西南角,与延喜门隔着一个街区。常百兴当然不会从这些个宫门中穿过,实话说出来有些好笑,只要是在夜里,常百兴回到自己的家中也必定是翻墙而过。再者说,三丈五尺高的长安宫城对于常百兴来讲还不如一道门槛,门槛有时能在青天白日里绊他一个跟头,而翻墙他却从未出过错处。
只要出了宫城事情就容易多了。大唐宵禁甚严,各街坊关闭坊门之后,没有人胆敢在金吾卫门前找罪受,所以,金吾卫的门前除了偶尔进出的巡街兵士外,甚是冷清。从那里溜过去对常百兴来讲真是方便得很。
常百兴前几日刚刚在金吾卫所在的永兴坊内太常乐工的住宅区里,临时租了一个小小的独门院落,作为他夜间从东宫踩盘子回来的藏身之所。
这会儿他回去,刚好可以美美地睡上一个早觉。
2
这件危险的差事开始于十天前,也就是*元年的腊月二十八。
“尊驾何事?”
无论何时,常百兴对跟在自己身后的任何人都会大为光火,哪怕这人是自己的亲爹。而这个人竟然踩着他的脚后跟,跟进客房来。
来人是个六十多岁的矮胖老者,神色坦然,衣着也很体面。他随手带上了客馆的房门,免得门前来往的闲人向房内窥视。然后,他客气地向常百兴点了点头,便好像他是被请上门的客人一般,径自脱靴坐在了席上的矮几边,而且是毫不客气地坐在了上首。
刺客(3)
类似这样的情景在常百兴的生活中并不少见,来人要么是个莽撞的主顾,心急而又不懂规矩;要么就是个奸诈的公差,发现了常百兴的踪迹而又没有证据,于是便上门勒索财物。反正非福即祸,却没什么大的危险,常百兴的心里反而安定了下来。
常百兴与老者隔着矮几坐下,却没有脱掉自己的靴子。他将双手拢在袖筒里,手指捏住了袖中的金丝软索。
只需一眨眼的工夫,他便可以将软索套在老者多肉的颈上。常百兴对自己手上的功夫非常自信,他可以恰到好处地使对方因窒息而昏死过去,但他绝不会将对方杀死。作为一个为自己的手艺而自豪的偷儿,他无论如何也不能杀人。这又是他老头子传授给他的一个重要信条。
常百兴一言不发,坐在那里很安闲地盯住对方,那样子像是正在西市里欣赏波斯人的幻术一般,虽然刺激,但毫无危险。
突然,老者深深地盯了常百兴一眼,目光冰冷而锐利,这目光让常百兴对自己的自信不禁有些动摇。这位老者目光中的威严与气势是常百兴从未见到过的,这目光中包含的是生死予夺,大权在握的人才会有的东西。这东西是什么常百兴不知道,但他却知道自己的脊背上已经有些冷飕飕的了。
老者收回了目光,但没有说话,只是伸出右手拿起了矮几上的粗陶筒形茶碗。他将碗中的冷茶在矮几上倒了几滴,然后,用手指蘸着茶水写了一个“兴”字,便又注目在常百兴的面上。
常百兴没有做任何表示,只是小心翼翼地用鼻子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将自己有些摇荡的心神重新安定下来。同时,他敏锐地嗅到了金钱的气味,当然也嗅到了危险的气息,因为他发现了来人的一个重大秘密。
老者右腕上所戴的一串佛珠让他着实吃了一惊。
这是一串名贵的伽楠香数珠,数珠的佛头是一颗龙眼大小的碧色珍珠。以常百兴对宝物广博的见识,他知道这种款式的数珠天下只有一串,而他高贵的主人竟来到了自己的寓所,所为何事就费人猜解了。
“尊驾在洛阳的事办得很漂亮。”老者的语调轻缓,目光也澄净起来,“我来,是想请尊驾再办一件事。”
“洛阳那件事的主顾是您么?”
“是的。不过这件事情更大,也更难做。这一次要除掉的是一个有权势的女人。”说着,老者从身边提起一个不大的包裹放在两人之间的矮几上。“费用比上一次加五倍,一万缗。这是定金,一千缗。”
“干嘛不通过中间人找我?”
“此事非同小可,知道的人都得死。”老者讲这话的时候,神情很是自然,仿佛人的生命就如狂风中的一支烛火,随时都会被吹灭。
“你也一定知道,凡与我直接打交道的接头人同样都得死。”常百兴此时的神情完全可以与老者的坦然相媲美,“你干嘛来冒险?”
“因为你已经认出我是谁,你不会再杀我。”说着,老者穿上靴子,站起身来,“详细情况我会再通知你。”
“你怎么认为我一定会答应你?”
“一个人如果能高官厚禄、光宗耀祖,他就绝不会去做杀手,反之亦然。事情成功之后,天下太平,百姓安居乐业,你也就不用再干这一行了。”
“那时我如果重操旧业,又会怎样?”常百兴极不情愿被对方逼人的气势所压倒,有意回敬了一句。
“世上哪有官兵不杀强盗的?你是个聪明人,应该明白。”
“如果,”常百兴自信是本行中的第一人,而且是个关心时事的有心人,他骄傲的个性不允许自己这样被人支使,即使来人是当朝宰相。“我是说,如果再出来一个张柬之,来个一朝改天换日,那时我是官还是匪呢?”
刺客(4)
常百兴说的这个张柬之是在五年前发动政变,架空当时的女皇武则天,扶持中宗登基,恢复了李唐王朝的大功臣。在那一次政变中,武氏一党和投靠武则天的宠臣张易之兄弟的大臣们几乎全部被杀掉了。
“如果这世上还有张柬之那样的忠臣的话,就应该是我。”老人听了常百兴的这一句话便有些激动起来,“我今天来邀你,不单单凭的是黄金,而主要是一个义字——人生之大义。为皇上尽忠,便是人生最大的义行。至于高官厚禄、美马轻裘,那只是对功臣的酬劳而矣,并不是以利相诱。”
“有件事情我还没想清楚,如果我明日出卖了你,那么高官厚禄、美马轻裘不是来得更容易些么?我听说,那个有权势的女人可是慷慨得很。”
听到这话,老者笑了,道:“如果小兴会出卖主顾的话,这世上还能相信谁的诺言呢?”
常百兴起身向老人叉手深施一礼。大丈夫最重然诺,看来对方确是将自己当成了一个名动江湖的侠客了。两人三言两语之下就要将大唐朝政来个翻天覆地的变化,这是何等的信任与尊重!这一切让常百兴有些热血沸腾。
送走了老者,常百兴面对着矮几上那包马蹄金时才感到有几分紧张。方才的老者乃是当朝的中书令、同中书门下三品,也就是当朝宰相姚崇,姚元之。他手上的那串数珠是当年天后武则天手赐的南海贡品,如此巨大的碧色珍珠,世间仅此一粒。所以,常百兴一见此手串便明白了来人的身份。
难办的是,常百兴并不是姚元之要找的那个人。他全都弄错了。
半个月前,在东都洛阳发生了一起大案,当朝权势熏天的太平公主的大总管被人杀了,刺客就是鼎鼎大名的小兴。没有人知道小兴的真实姓名,也很少有人见过他本人。他有一个极凶残的习惯,凡是不经过中间人而直接找上他的接头人,都将被他杀掉,当然,他也会不负所托,将那位死者的事情办好。与此同时,他还有一个狂妄的藐视官府的恶习,就是他每杀一个人,都会让官差们在那人身上或左近,找到一个写有“兴”字的小小布条。
不过,小兴为人极其谨慎,他从不为同一雇主工作两次。显然,姚元之并不了解小兴的这一怪癖。
小兴刺杀太平公主的大总管那一夜,常百兴也在场,他是受一个专门收购赃物的波斯商人委托,去偷盗太平公主的奇宝——珍珠裙。珍珠裙到手后,他被大总管的尸首绊了一跤,身上沾了不少的晦气(偷儿一行不愿见血,所以他们将血称之为晦气)。
也许是他慌忙逃离洛阳的太平公主府时,便被姚元之的线人盯住了,以为自己就是小兴,才有了今天这一出戏。
一万缗就是一万贯钱,这可是一大笔财富。人们平日里常说的万贯家财,指的就是这么一笔财产。有了这么一笔钱,即使是在百物腾贵的长安城里,也可以算是一个头等财主。常百兴有些动心了。
不论从哪一方面讲,干偷儿这一行的都是些胆小的人。故老相传,每个偷儿的师傅在传授徒弟技艺之前,需要徒弟牢记的重大戒律之一就是杀人。也就是说,他们这一行的规矩是:偷窃失手时,只能自怨技艺不精或时运不济,绝不能暴起伤人,只能相机逃走。倘若偷儿伤了人,便沦为贼,那时连赃物也没有人肯收买,在本行之中自然没了出路。
至于说翻墙越脊,穿堂入室,那是本行中的技能,与波斯商人穿行于西市,买进卖出诸般货物毫无分别,所需的是胆小中生出的谨慎。狂妄的大胆对于他们来说,就好比是致命的毒药,需要戒之慎之。
刺客(5)
常百兴十几岁出道,大江南北行走了十几年,从未失过手,也从未伤过人。不过,面对如此巨大的诱惑,如今他在考虑自己是不是该改行了。
他心中明白,偷儿改行干刺客应该十分便当。偷儿要做的事情是在不惊动任何人的情况下将要取的物件取走,而大多数的时候,他要取的珍宝都收藏在物主的身边或寝室之中。如果他不是如以往一样小心翼翼地拨锁开箱,而是直截了当地将沉睡的主人一刀刺死,大概比不惊动他而取走财物还要容易一些。
当然,常百兴明白,事情也许不会这样简单,但只要有一段时间的细心策划,一定不会出错儿。
3
每日傍晚的八百响催行鼓,已经敲了好一阵子。
长安城自隋朝建都起,便每日实行宵禁,且管治甚严。每日酉时开始,城南的明德门、城东的春明门和城西的金光门上,就会响起鼓声,共八百响,历时约一个时辰。离家外出的人们,听到鼓声便要急忙赶回自家所在的街坊,如来不及回家,也要投靠亲友或投宿客馆,否则,鼓声一停,长安城一百零八坊的坊门就会统通关闭,这时仍留在街上的人便等于犯了夜行大罪,被金吾卫抓住,非徒即流。
常百兴将房中的地炉燃得极旺,灯挑得亮亮的,室内到处弥漫着一股融融的暖意。因为是腊月二十八,出门在外的行人都在赶回家中过节,所以客馆里没有什么客人,院子里甚是冷清。
本来,常百兴做完了洛阳的那笔生意打算歇上一段时间。这次年下里他来到西京长安,就是要过一过西京里的上元节。那时京中入夜金吾不禁,全城的百姓都纷纷走出家门涌向西市,那是何等的热闹!听说今年上元节里皇上还要大开宫门,放后宫佳丽出宫观灯,那时天街之上将会万头攒动,争看佳人的情景着实令人向往。
常百兴万没想到,自己会没来由地搅上了这么一桩难事。
上午姚元之的来访搅乱了常百兴往日里平静的心情。他有一个非常好的习惯,无论遇到什么样的为难事,从不惊慌失措,而是找上一个安全的地方,静静地休息,将事情的前前后后、一切利害得失想个透彻。什么时候他想清楚了,什么时候才会行动。
这一次的差事与以往的任何时候都不相同,因为这不是他的本行,而且其中的关系非同小可。
常百兴与同行中的其他偷儿不同,他不是那种见财起意,随时都在相机窃取他人财物的小混混。他是这一行中的尖子,是大唐三百五十八州中极少数的几个专门受委托窃物的高手。他们的目标不一定是值钱的财物,有的时候会是一封书信,或是一件信物。常百兴自己就曾为扬州的大盐商偷过一次他女儿婆家的婚书,为的是避免女儿嫁给她那自幼定亲、而今却非常不成器的女婿。当然,他们的收费也是极高。所以,一年里做上三五次的生意不失手,便可在几年里挣下一份可观的家业。
常百兴的老爹曾经多次告诫过他,偷财不偷势。也就是说,偷了有钱人的东西,官衙中的差役只会借机向失主勒索草鞋钱和辛苦钱,并不会当真为他追查的;与此相反,如果你偷了一个有势力的人,哪怕只是偷了一头穷御使上朝骑的瘦驴,州衙府县都会为之大事搜捕,因为他有势力。
所以,为了安全起见,常百兴非常关心时事。多年来,常百兴自己建立了一个效率非常高的关系网,通过这个关系网,使得他对当前政局的了解超过了许多在朝为官的人。 书包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刺客(6)
如果偷错了人,危险就大了。这也是常百兴多年来从未失手的一个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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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_4
Chapter_5
Chapter_1
龙一新作演绎唐代的无间道:刺客 作者:龙一
刺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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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百兴已经在太子东宫的崇文馆殿脊上伏了一个多时辰,手脚早就冻僵了。
“该死的鬼天气。”他暗自咒骂。
此时是大唐睿宗*二年(公元711年)正月初八,百官都还在休年假,家家户户也都守在暖和的地炉边,为上元节做准备,没有人愿意在这么个滴水成冰的时候走出房门。
幸喜自腊月二十八以来没有下雪,要不,明早怕是有人能踩着他的脚印跟到落脚处。常百兴听见一组巡查的卫兵又从殿前走了过去,照旧是清晰可闻的踢踢踏踏的脚步声和他们手中的长矛与铠甲不时发出的撞击声。卫兵是四人一组,每燃一刻信香,约摸是念三百声佛号的功夫,便有一组卫兵走过。
经过几夜的勘察,常百兴发现雇主提供的情报有许多重大的错误:其一,雇主告诉他太子李隆基每晚都会在东宫东侧的宜春宫中与太子妃一起消磨时光。常百兴花费了两个夜晚的时间才发现根本不是这么一回事儿,至少是在近几日,太子一直住在东宫西侧的宜秋宫中的长生殿里,而且根本没有女人侍寝。其二,太子每晚三更之后才回长生殿,在这之前,他从起更时分起就坐在宜秋宫南侧的崇文殿内,或是批阅公事,或是与值宿的侍臣们谈话,从来往众人严肃谨慎的表情上看,他们显然不是在闲谈。不过,这一切发现,常百兴并没有告诉他的雇主,因为他还没有拿定主意该不该冒这么大的风险做这笔生意。
他此时就伏在崇文殿西侧崇文馆的屋脊后面,仔细地谛听着院中的动静。他知道,与前几夜一样,太子这会儿大约就要动身回寝宫去了。
果然,院中侍卫一阵忙乱,宫中的女官们燃起宫灯守在殿前。常百兴尽最大限度地侧过头来,将一只眼睛露出屋脊望去,只见一个长身如鹤的青年从崇文殿中走了出来。前几次常百兴没敢造次,只是在一边偷偷地听着太子一行人的动静,今夜他无论如何也按捺不住好奇心,决定看一看太子的模样。
遗憾的是,在宫灯微弱的光晕下,他根本看不清太子的面目,只看到太子身着宽大舒适的常服和他们李氏皇族特有的安详高贵的步态,以及几十名行止小心的侍卫。
太子在女官和侍卫们的簇拥下穿过右长林门进内坊去了,崇文殿前只留下几名值宿的侍卫。
如果有人说能在这样严密的保护之下刺杀太子而又全身而退,打死我也不信。常百兴一边暗自嘲骂自己,一边慢慢地支起早已冻僵了的手肘,将上身的重量移到左臂,伸出戴着熟麂皮手套的右手捻熄了身前竹筒里的信香。
当他反转手臂将竹筒插回到革囊里时,再一次感觉到新革囊的重大缺陷。这个新革囊比起自己早先使用的旧革囊来显得太硬了,不但到处支支棱棱,而且总是从臀后向身前跑,使他取工具时十分不便。他心道,如果不得不逃跑,有这么个东西在身前绊腿,就是最笨的差役也会把自己拿住。再有一点,这个革囊上插工具的绊带儿安排得也荒谬绝伦:开锁的如意钩放在了最上排,这很容易就会在自己取工具时被衣袖带出来丢失掉;而割皮箱的皮刀却插在了闷香和信香的旁边,他娘的,若是夏天,割破了手指还点个屁闷香。
该走了。常百兴又从身下移出了左手,让前胸和双腿紧贴在屋瓦上,脚尖却不用力,只是本份地平放在那里。这是免得不小心蹬碎了屋瓦,惊动守夜人。他的两只手将身前身后的每一寸地方都仔细摸过,看一看有没有失落什么东西,这才像一只灵巧的暹罗猫一般,起身循来路退回到殿角。仍然是像方才一样,他将自己走过的每一片瓦都摸上一摸,确认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之后,方缘殿柱而下。 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书包网
刺客(2)
常百兴出来做事从不慌张,也没有必要慌张。他相信,只要在每一个环节上都够细心,下足了功夫,如果不是上天有意要灭他,他绝不会失手。
一连几天到太子东宫踩盘子,他都是沿着东宫的西墙走,因为,西墙的另一边就是宫城太极宫。许是怕太子谋逆,皇上的宫城与太子的东宫之间的这道墙上,竟连个角门也没有。又因为这道宫墙是夹在两宫之间,这里巡查的卫兵也极懈怠。看来最强的地方正是最弱的地方,老头子的话一点儿也不假。常百兴想起了自己的爹,那个挥金如土,仗义疏财的老偷儿,一生偷遍天下,死时却家无余财,留给常百兴的只是一身偷儿的技巧和他啰里啰嗦的一大堆琐碎的经验之谈。
不过,常百兴在自己日后的经验中发现,父亲当年每一点不厌其烦的叮咛都是让他立身保命的良方。
东宫东北面的龙首山上是大明宫。隋初兴建长安城时,因为风水的关系,将皇宫建在了长安城中地势最为低洼的地方,加上城南的清明渠与城西的漕渠又都源源不断地将渠水注入太极宫中的海池,使得宫中潮湿不堪。所以,贞观八年,太宗皇帝在宫城东北面的龙首山上,也就是汉朝未央宫遗址的东面更高处,修建了这座大明宫,作为颐养太上皇之处。从那以后,太宗、高宗、中宗等先皇在西京时都是住在大明宫。当今万岁此时也住在那里,因天后武则天去世之后历中宗、韦后以至当今,政事频更,短短几年间,政变就发生了四五次,所以大明宫四周的守卫十分严密。
如果打算从东宫的北面出去,简直是自投罗网,这一点常百兴心如明镜。
东宫南面是天街,也就是在宫城与皇城之间的一条极为宽阔的横街,在这里,白日上朝的官员下值以后,整条街上连鬼影子也见不到一个。因为太子的东宫在皇城的最东面,所以出了东宫的南门——嘉福门,向东再出延喜门,便是永兴坊。负责东城治安的左金吾卫就设在永兴坊的西南角,与延喜门隔着一个街区。常百兴当然不会从这些个宫门中穿过,实话说出来有些好笑,只要是在夜里,常百兴回到自己的家中也必定是翻墙而过。再者说,三丈五尺高的长安宫城对于常百兴来讲还不如一道门槛,门槛有时能在青天白日里绊他一个跟头,而翻墙他却从未出过错处。
只要出了宫城事情就容易多了。大唐宵禁甚严,各街坊关闭坊门之后,没有人胆敢在金吾卫门前找罪受,所以,金吾卫的门前除了偶尔进出的巡街兵士外,甚是冷清。从那里溜过去对常百兴来讲真是方便得很。
常百兴前几日刚刚在金吾卫所在的永兴坊内太常乐工的住宅区里,临时租了一个小小的独门院落,作为他夜间从东宫踩盘子回来的藏身之所。
这会儿他回去,刚好可以美美地睡上一个早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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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危险的差事开始于十天前,也就是*元年的腊月二十八。
“尊驾何事?”
无论何时,常百兴对跟在自己身后的任何人都会大为光火,哪怕这人是自己的亲爹。而这个人竟然踩着他的脚后跟,跟进客房来。
来人是个六十多岁的矮胖老者,神色坦然,衣着也很体面。他随手带上了客馆的房门,免得门前来往的闲人向房内窥视。然后,他客气地向常百兴点了点头,便好像他是被请上门的客人一般,径自脱靴坐在了席上的矮几边,而且是毫不客气地坐在了上首。
刺客(3)
类似这样的情景在常百兴的生活中并不少见,来人要么是个莽撞的主顾,心急而又不懂规矩;要么就是个奸诈的公差,发现了常百兴的踪迹而又没有证据,于是便上门勒索财物。反正非福即祸,却没什么大的危险,常百兴的心里反而安定了下来。
常百兴与老者隔着矮几坐下,却没有脱掉自己的靴子。他将双手拢在袖筒里,手指捏住了袖中的金丝软索。
只需一眨眼的工夫,他便可以将软索套在老者多肉的颈上。常百兴对自己手上的功夫非常自信,他可以恰到好处地使对方因窒息而昏死过去,但他绝不会将对方杀死。作为一个为自己的手艺而自豪的偷儿,他无论如何也不能杀人。这又是他老头子传授给他的一个重要信条。
常百兴一言不发,坐在那里很安闲地盯住对方,那样子像是正在西市里欣赏波斯人的幻术一般,虽然刺激,但毫无危险。
突然,老者深深地盯了常百兴一眼,目光冰冷而锐利,这目光让常百兴对自己的自信不禁有些动摇。这位老者目光中的威严与气势是常百兴从未见到过的,这目光中包含的是生死予夺,大权在握的人才会有的东西。这东西是什么常百兴不知道,但他却知道自己的脊背上已经有些冷飕飕的了。
老者收回了目光,但没有说话,只是伸出右手拿起了矮几上的粗陶筒形茶碗。他将碗中的冷茶在矮几上倒了几滴,然后,用手指蘸着茶水写了一个“兴”字,便又注目在常百兴的面上。
常百兴没有做任何表示,只是小心翼翼地用鼻子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将自己有些摇荡的心神重新安定下来。同时,他敏锐地嗅到了金钱的气味,当然也嗅到了危险的气息,因为他发现了来人的一个重大秘密。
老者右腕上所戴的一串佛珠让他着实吃了一惊。
这是一串名贵的伽楠香数珠,数珠的佛头是一颗龙眼大小的碧色珍珠。以常百兴对宝物广博的见识,他知道这种款式的数珠天下只有一串,而他高贵的主人竟来到了自己的寓所,所为何事就费人猜解了。
“尊驾在洛阳的事办得很漂亮。”老者的语调轻缓,目光也澄净起来,“我来,是想请尊驾再办一件事。”
“洛阳那件事的主顾是您么?”
“是的。不过这件事情更大,也更难做。这一次要除掉的是一个有权势的女人。”说着,老者从身边提起一个不大的包裹放在两人之间的矮几上。“费用比上一次加五倍,一万缗。这是定金,一千缗。”
“干嘛不通过中间人找我?”
“此事非同小可,知道的人都得死。”老者讲这话的时候,神情很是自然,仿佛人的生命就如狂风中的一支烛火,随时都会被吹灭。
“你也一定知道,凡与我直接打交道的接头人同样都得死。”常百兴此时的神情完全可以与老者的坦然相媲美,“你干嘛来冒险?”
“因为你已经认出我是谁,你不会再杀我。”说着,老者穿上靴子,站起身来,“详细情况我会再通知你。”
“你怎么认为我一定会答应你?”
“一个人如果能高官厚禄、光宗耀祖,他就绝不会去做杀手,反之亦然。事情成功之后,天下太平,百姓安居乐业,你也就不用再干这一行了。”
“那时我如果重操旧业,又会怎样?”常百兴极不情愿被对方逼人的气势所压倒,有意回敬了一句。
“世上哪有官兵不杀强盗的?你是个聪明人,应该明白。”
“如果,”常百兴自信是本行中的第一人,而且是个关心时事的有心人,他骄傲的个性不允许自己这样被人支使,即使来人是当朝宰相。“我是说,如果再出来一个张柬之,来个一朝改天换日,那时我是官还是匪呢?”
刺客(4)
常百兴说的这个张柬之是在五年前发动政变,架空当时的女皇武则天,扶持中宗登基,恢复了李唐王朝的大功臣。在那一次政变中,武氏一党和投靠武则天的宠臣张易之兄弟的大臣们几乎全部被杀掉了。
“如果这世上还有张柬之那样的忠臣的话,就应该是我。”老人听了常百兴的这一句话便有些激动起来,“我今天来邀你,不单单凭的是黄金,而主要是一个义字——人生之大义。为皇上尽忠,便是人生最大的义行。至于高官厚禄、美马轻裘,那只是对功臣的酬劳而矣,并不是以利相诱。”
“有件事情我还没想清楚,如果我明日出卖了你,那么高官厚禄、美马轻裘不是来得更容易些么?我听说,那个有权势的女人可是慷慨得很。”
听到这话,老者笑了,道:“如果小兴会出卖主顾的话,这世上还能相信谁的诺言呢?”
常百兴起身向老人叉手深施一礼。大丈夫最重然诺,看来对方确是将自己当成了一个名动江湖的侠客了。两人三言两语之下就要将大唐朝政来个翻天覆地的变化,这是何等的信任与尊重!这一切让常百兴有些热血沸腾。
送走了老者,常百兴面对着矮几上那包马蹄金时才感到有几分紧张。方才的老者乃是当朝的中书令、同中书门下三品,也就是当朝宰相姚崇,姚元之。他手上的那串数珠是当年天后武则天手赐的南海贡品,如此巨大的碧色珍珠,世间仅此一粒。所以,常百兴一见此手串便明白了来人的身份。
难办的是,常百兴并不是姚元之要找的那个人。他全都弄错了。
半个月前,在东都洛阳发生了一起大案,当朝权势熏天的太平公主的大总管被人杀了,刺客就是鼎鼎大名的小兴。没有人知道小兴的真实姓名,也很少有人见过他本人。他有一个极凶残的习惯,凡是不经过中间人而直接找上他的接头人,都将被他杀掉,当然,他也会不负所托,将那位死者的事情办好。与此同时,他还有一个狂妄的藐视官府的恶习,就是他每杀一个人,都会让官差们在那人身上或左近,找到一个写有“兴”字的小小布条。
不过,小兴为人极其谨慎,他从不为同一雇主工作两次。显然,姚元之并不了解小兴的这一怪癖。
小兴刺杀太平公主的大总管那一夜,常百兴也在场,他是受一个专门收购赃物的波斯商人委托,去偷盗太平公主的奇宝——珍珠裙。珍珠裙到手后,他被大总管的尸首绊了一跤,身上沾了不少的晦气(偷儿一行不愿见血,所以他们将血称之为晦气)。
也许是他慌忙逃离洛阳的太平公主府时,便被姚元之的线人盯住了,以为自己就是小兴,才有了今天这一出戏。
一万缗就是一万贯钱,这可是一大笔财富。人们平日里常说的万贯家财,指的就是这么一笔财产。有了这么一笔钱,即使是在百物腾贵的长安城里,也可以算是一个头等财主。常百兴有些动心了。
不论从哪一方面讲,干偷儿这一行的都是些胆小的人。故老相传,每个偷儿的师傅在传授徒弟技艺之前,需要徒弟牢记的重大戒律之一就是杀人。也就是说,他们这一行的规矩是:偷窃失手时,只能自怨技艺不精或时运不济,绝不能暴起伤人,只能相机逃走。倘若偷儿伤了人,便沦为贼,那时连赃物也没有人肯收买,在本行之中自然没了出路。
至于说翻墙越脊,穿堂入室,那是本行中的技能,与波斯商人穿行于西市,买进卖出诸般货物毫无分别,所需的是胆小中生出的谨慎。狂妄的大胆对于他们来说,就好比是致命的毒药,需要戒之慎之。
刺客(5)
常百兴十几岁出道,大江南北行走了十几年,从未失过手,也从未伤过人。不过,面对如此巨大的诱惑,如今他在考虑自己是不是该改行了。
他心中明白,偷儿改行干刺客应该十分便当。偷儿要做的事情是在不惊动任何人的情况下将要取的物件取走,而大多数的时候,他要取的珍宝都收藏在物主的身边或寝室之中。如果他不是如以往一样小心翼翼地拨锁开箱,而是直截了当地将沉睡的主人一刀刺死,大概比不惊动他而取走财物还要容易一些。
当然,常百兴明白,事情也许不会这样简单,但只要有一段时间的细心策划,一定不会出错儿。
3
每日傍晚的八百响催行鼓,已经敲了好一阵子。
长安城自隋朝建都起,便每日实行宵禁,且管治甚严。每日酉时开始,城南的明德门、城东的春明门和城西的金光门上,就会响起鼓声,共八百响,历时约一个时辰。离家外出的人们,听到鼓声便要急忙赶回自家所在的街坊,如来不及回家,也要投靠亲友或投宿客馆,否则,鼓声一停,长安城一百零八坊的坊门就会统通关闭,这时仍留在街上的人便等于犯了夜行大罪,被金吾卫抓住,非徒即流。
常百兴将房中的地炉燃得极旺,灯挑得亮亮的,室内到处弥漫着一股融融的暖意。因为是腊月二十八,出门在外的行人都在赶回家中过节,所以客馆里没有什么客人,院子里甚是冷清。
本来,常百兴做完了洛阳的那笔生意打算歇上一段时间。这次年下里他来到西京长安,就是要过一过西京里的上元节。那时京中入夜金吾不禁,全城的百姓都纷纷走出家门涌向西市,那是何等的热闹!听说今年上元节里皇上还要大开宫门,放后宫佳丽出宫观灯,那时天街之上将会万头攒动,争看佳人的情景着实令人向往。
常百兴万没想到,自己会没来由地搅上了这么一桩难事。
上午姚元之的来访搅乱了常百兴往日里平静的心情。他有一个非常好的习惯,无论遇到什么样的为难事,从不惊慌失措,而是找上一个安全的地方,静静地休息,将事情的前前后后、一切利害得失想个透彻。什么时候他想清楚了,什么时候才会行动。
这一次的差事与以往的任何时候都不相同,因为这不是他的本行,而且其中的关系非同小可。
常百兴与同行中的其他偷儿不同,他不是那种见财起意,随时都在相机窃取他人财物的小混混。他是这一行中的尖子,是大唐三百五十八州中极少数的几个专门受委托窃物的高手。他们的目标不一定是值钱的财物,有的时候会是一封书信,或是一件信物。常百兴自己就曾为扬州的大盐商偷过一次他女儿婆家的婚书,为的是避免女儿嫁给她那自幼定亲、而今却非常不成器的女婿。当然,他们的收费也是极高。所以,一年里做上三五次的生意不失手,便可在几年里挣下一份可观的家业。
常百兴的老爹曾经多次告诫过他,偷财不偷势。也就是说,偷了有钱人的东西,官衙中的差役只会借机向失主勒索草鞋钱和辛苦钱,并不会当真为他追查的;与此相反,如果你偷了一个有势力的人,哪怕只是偷了一头穷御使上朝骑的瘦驴,州衙府县都会为之大事搜捕,因为他有势力。
所以,为了安全起见,常百兴非常关心时事。多年来,常百兴自己建立了一个效率非常高的关系网,通过这个关系网,使得他对当前政局的了解超过了许多在朝为官的人。 书包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刺客(6)
如果偷错了人,危险就大了。这也是常百兴多年来从未失手的一个主要

刺客 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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