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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改革的得与失(1)
土地改革的得与失(2)
农业合作化运动(1)
农业合作化运动(2)
农业合作化运动(3)
"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1)
"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2)
包产到户三起三落(1)
包产到户三起三落(2)
从"不许包产到户"到"不要包产到户"(1)
从"不许包产到户"到"不要包产到户"(2)
"一场拔河比赛"(1)
"一场拔河比赛"(2)
"阳关道"与"独木桥"(1)
"阳关道"与"独木桥"(2)
"阳关道"与"独木桥"(3)
正式肯定土地承包制(1)
正式肯定土地承包制(2)
中国还需过两"关"(1)
中国还需过两"关"(2)
父亲带来的美国梦(1)
父亲带来的美国梦(2)
父亲带来的美国梦(3)
黄毛丫头当了部长(1)
黄毛丫头当了部长(2)
建国初期的水利工作(1)
建国初期的水利工作(2)
"排大国"和"蓄小群"(1)
"排大国"和"蓄小群"(2)
"大小全管好"
"文革"中的超常发展(1)
"文革"中的超常发展(2)
又一次"低潮"(1)
又一次"低潮"(2)
晚年的反思(1)
晚年的反思(2)
晚年的反思(3)
中国水利在新的历史拐点上(1)
中国水利在新的历史拐点上(2)
土地改革的得与失(1)
马国川:您1913年出生,是个世纪老人,一生经历了众多的历史事件。
杜润生:我从上世纪30年代就参加革命,到现在已经七十多年了,确实经历了太多的历史事件,其中许多是关系到改善农民经济政治地位的事情。最早可以从土改算起。
马国川:土改开始时,您是中共中央中南局的秘书长、中南军政委员会土改委员会副主任。
杜润生:1950年初,中央决定召开全会,土地问题是议程之一。为起草土地改革报告,我两次被召到北京,列席了中央准备通过《土改法》的会议。会前毛泽东还找了部分新解放区的干部了解情况,我介绍了中南局讨论过的土改要分阶段:第一阶段是清匪反霸、减租减息,主要是摧毁反动政权。第二阶段是建立政权,先建立农会,再分配土地。毛泽东说,这个安排很好,他还让我们回去写个报告。后来毛泽东对该报告作了批示,并以中央名义发出。以后我们又提出,土改应分为三个阶段,增加了土改复查与组织建设阶段,对此毛又批示说:"将土改过程明确地划分为三个阶段是很必要的,各新区均应教育干部照三个阶段的各项步骤去做,不要省略和跳跃。"
马国川:《土改法》是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从此土改有法可依了。
杜润生:那次会议是毛泽东主持的,记得当时有一位老同志讲到土改中要注意教育农民节约,分田后大吃大喝不好,应该防止。毛泽东插话:"千年受苦,一旦翻身,高兴之余,吃喝一次,在所难免,此后注意就是了。"此话既讲理、又讲情,给我留下难忘的印象。刘少奇在会上作了《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新的土地改革法和刘少奇的报告,把过去好的经验都肯定下来了。确定了土改应该依照政府所颁布的法令及方针、政策和步骤,有领导、有计划、有秩序地进行。在政策方面也应按新民主主义的战略方针,保留富农,保存私人工商业,保护中农。还照顾少数民族地区的情况,允许各地对民主革命程序自行决策。特别对于西藏,允许1957年以前不搞民主改革,对内蒙古也实行特殊政策。会议传达下去,全党一致表示拥护。
马国川:那么在执行过程中主要有什么问题?
杜润生:各地方在运动中特别是在运动高潮中,总是面临一个难题:就是放手发动群众和正确执行政策这两个方面如何协调?如何找到一个平衡点?从抗日初期到解放前,几个阶段都是反"左"出右,反右出"左",来回反复,一直延续到解放后。比如在富农问题上,《土改法》明确规定"保护富农所有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及其他财产,不得侵犯",毛泽东也说过,"富农放哨,中农睡觉",保存富农有利于刺激中农的生产积极性。但是,中央全会却又同意个别地区可以因地制宜处理这一问题。结果,中南、西南两大区全部消灭了富农经济。这种做法是有缺陷的。如果说今天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有利用资本主义经济的必要,那么,在土改中消灭富农的政策就需要重新评价了。事实上,在华东地区一些地方,实行"中立富农"的政策,土改的阻力就小一些,富裕中农也比较安心。
土地改革的得与失(2)
马国川:土地改革是中共农村革命之始,到1952年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农民真正获得了解放。但是对于土改的意义,现在仍有不少误解。在您看来,土改的意义是什么?
杜润生:土地改革的意义特别重大,一直影响到当初的"合作化"和今日的"包产到户",绝不能简单地贬之为"历史的陈迹"。有人说包产到户是"辛辛苦苦三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这是不对的,它只是回到了土地改革。关于土地改革的历史意义,以往人们认识的并不充分,我特别强调了国家通过土地改革,重组了基层,使上层和下层、中央和地方整合在一起,中央政府获得巨大的组织动员能力。人们以为旧中国是"政权不下县",因此打通基层,意义尤为重大,是向现代社会转化的一个必经步骤。
马国川:但是有些人,包括一些国外学者认为,中国土改"反封建"没有必要,因为中国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已没有封建制。
杜润生:确实,那种典型的土地封建领主制,农民依附于土地的庄园经营形式,在中国早已不存在了。但因地主占有制形成的大规模土地垄断,官僚军阀强权掠夺、无偿占有,却到处可见。特别是民国以来,地主与高利贷者集于一身,官府横征暴敛,超经济掠夺,地主的土地负担大多转嫁于农民,加上人口增加,生活艰难,地租率远高于资本平均利率。大部分地区,农村宗法社会遗留的人身依附,当时依然存在。这一切阻碍了社会资本向工业和农业资本主义经营的转移。鸦片战争后,帝国主义入侵,掠夺资源,曾刺激农产品、矿产品加工业的发展,资本主义因素开始出现,但其主导部分,更多属于买办资本,其经营手段多系掠夺性质。可见,当时的中国经济结构,虽具有前资本主义社会特征,称之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是比较准确的。这个社会结构,除非采用革命手段予以扫除,没有别的出路。
马国川:也有学者根据一些历史资料(包括地主收租簿在内),认为在不少地方,地主收租一般只能收到七八成的样子;田主若想收田另佃,也往往难以实现。换句话说,地主的所有权是残缺的。而且土改对经济发展的好处,一些人也持怀疑态度。
杜润生:这种调查,是否具有广泛代表性,尚属疑问。近代中国的历史天灾战祸频频发生,地租既高,收租又难。但不能由此得出"有地主无剥削"的结论,也不能否认土地改革的合理性。至于土改对经济发展的好处,这在当初就是有争议的。在苏区一些地方,分田后的最初几年,生产往往是下降的,这与战争环境有关。全国解放以后,有几年生产发展(或曰"恢复")是很快的。但这一过程太短,很快就进入另一项制度变革,土改所激发的生产者积极性并没有得到充分展现。综观农村变革、家庭承包制的实行,在农业上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是否也可以证明土地改革的合理性!
马国川:在您看来,当年土地改革是否存在问题?主要是哪些问题?
杜润生:当然,当年土地改革的某些做法是有问题的。这也毋庸回避。例如,土地改革是一场大革命,是对传统观念的巨大冲击,它没有严格地依法保护劳动者财产利益,留下了不利影响。中国长期的皇权统治,"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从来不讲保护个人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影响所及,今日实行市场经济,也难以确立交易信用。在土改中,剥夺地主垄断权是合法的,可是"打乱平分"就有负面影响,侵犯了中农利益。土改后实行合作化期间,合作占有和财产归大队,两者之间政策界线划分不够严格。后来在实行家庭承包制中,农民的土地使用权缺乏法律保障,村干部任意调整地权事件层出不穷,违背中央关于土地使用权三十年不变的政策。今后如果不能走上法治轨道,就无法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法治取代人治,乃是时不可待的事情。
农业合作化运动(1)
马国川:1952年11月,中央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划后,决定成立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邓子恢任部长,陈伯达、廖鲁言任副部长,您担任秘书长,兼国务院第四办公室即农业办公室副主任。
杜润生:我和邓子恢是1953年1月从中共中央中南局上调北京。一天邓子恢约我一起去见毛泽东,向他报到。毛泽东说,中央成立农村工作部,主持全国的农村工作,主要的任务是推行中央关于互助合作的决议。他还说,我们不是说过上、下两篇文章,上篇搞民主革命,下篇搞社会主义嘛!就农村说,土改已经结束了,现在是要做第二篇文章了。我们计划在十至二十年之内完成这个合作化的任务,改造小农经济。
马国川:在1949年政协会议上,有人主张《共同纲领》写上社会主义目标,中央不赞成。当时毛泽东解释说,搞社会主义,是在二十年,甚至三十年以后,要在社会生产力充分发展以后,要在人民群众都表示同意以后,然后从容地、不勉强地发起全面的社会主义进攻,消灭资本主义。但是,现在毛讲的上述决定和原来的想法不大一样,马上要搞下一篇文章了。
杜润生:当时处于新民主主义革命转向建设阶段,包括新民主主义经济、新民主主义政治、新民主主义文化的建设。在这个时期承认个体经济长期存在,还要保留富农,保留资产阶级。下一步社会主义大革命大约是在十至二十年以后,而不是在这个时段之内。所以,在回机关的汽车上,邓老对我说:看来合作化问题,中央已经确定大方向了,我们不好再说什么。但是十五年还长,有的是时间,我们可以在细节方面,即在步骤和政策策略上多用心,多替中央操心。邓子恢之所以说"不好再说什么",大概就是指此而言。其实,在我们上任之前,1951年就发生了一场关于农村合作化的争论。
马国川:为什么会发生那场争论,争论的焦点是什么?
杜润生:山西是老区,到1951年土改已经完成五年了。山西省委了解的情况是,农村出现了两个新的现象:一个是农村阶级有所分化,有人卖地,有高利贷,一部分农民希望向富农方向发展;一个是原来的长期互助组,特别是高级互助组,有些涣散,巩固不下来。长治地委书记王谦在长治办了合作社的试点,把长期互助组改成土地入股的农业社,集体劳动,可以有分工,有公共财产和按劳分配,希望利用它来动摇私有制,使农村的生产、农民的组织程度都能进一步提高。后来,华北局劝说山西修改他们的意见,认为利用农业社动摇私有制,不符合新民主主义的总精神。刘少奇知道后批示:农村分化是不可避免的,也是不可怕的。提出用合作社动摇私有制,"是一种错误的、危险的、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可是,争论反映到毛泽东那里,他表示支持山西的意见,还指示陈伯达主持召开全国第一次互助合作会议。在会上,没有展开讨论,而是由陈伯达拟了个提纲,他念一段,问问大家的意见。会议请了作家赵树理参加,赵树理熟悉农村情况,他反映农民不愿意参加合作社,连互助组也不愿意参加。赵讲的是山西话,陈听不懂,陈讲的是福建话,赵也听不懂。当陈弄清赵的意见后,说,你这纯粹是资本主义思想嘛!
马国川:陈伯达和赵树理的意见也不统一。
杜润生:争论汇报给毛后,毛重视赵树理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决议的初稿中,原来的第一句话是:农民在土地改革基础上所发扬起来的生产积极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劳动互助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是个体经济的积极性。经修改后,把个体经济的积极性放在了前面。决议指出,要按照自愿和互利原则,发展农民劳动互助的积极性,但也不能忽视和粗暴地挫伤农民个体经济的积极性。
农业合作化运动(2)
马国川:那么你们是带着什么思想来北京的呢?
杜润生:当时邓子恢和我都认为,土地改革以后农村成了小农经济的天下,因此要照顾到这种情况,发挥小农经济的积极性。当时很多地方刚刚结束土地改革,得从小农经济的现状出发,加以引导,不搞不行,太着急也不行。对山西问题,当时我认为,山西提出试办合作社本来是可以的,但把目标定在动摇私有制,有诱发"左"的倾向的潜在危险,如过早全面消灭个体经济等;对两极分化也估计高了,为发展生产,土地在农户之间有些买卖调整是自然的。打仗的战士现在返乡了,有的人口多,土地少,有的人口少,土地多,相互买卖调整有好处,没坏处。东北随着建设的恢复,一些农民进城当了工人,土地并没有出现那种高度集中的现象,至于雇用一两个短工,这与雇工经营是两回事。
马国川:这样就形成了和中央不同的两条路线?读您的《自述》,1953年与陈伯达的那场争论,在思想上分歧很大,读了很吃惊。
杜润生:是。有一句话被我删去了,就是陈伯达讲了那些后,我说:这不成了"劳动营"了?他从此认为我是"老右"。不过,那个时候讲话就是这样的,比较直率,没那么多顾忌,也没人抓辫子。当时熟悉农村的作家赵树理就曾经反映,农民不愿意参加合作社,连互助组也不愿意参加。我们农村工作部还是遵循中央一贯的指示:"自愿"、"互利",主张一面做工作,一面要能够等,等待农民觉悟。这些在事后看来,都成了问题。
对土改以后的"两极分化说",我是不怎么同意的。多数的看法,是土地改革以后,小农经济有一个"黄金时代",我的一个弟子最近批评说,那个时候如果有那么好,就像"包产到户"以后那样(粮食增产三分之一),那还需要"集体化"么?现在看来,中央急于集体化,就是要解决这个(农民不愿而非不能高产的)问题。那时候,我们很多人都相信只有合作化才能最后解决中国的农业问题,包括许多共产党外的人士。
马国川:所以后来毛泽东一再批评中央农村工作部的工作。
杜润生:那时我们大多数干部都相信有一个"新民主主义"的"阶段",相信必须经过这十五、二十年的准备,才能向社会主义过渡,这也是《共同纲领》规定了的。但毛泽东要提前发动社会主义的改造,等于取消了这一个阶段。他认为,"小农经济蹦不了三尺高","对于农村的阵地,社会主义如果不去占领,资本主义就必然去占领"。在他的脑子里,并不是"工业化"的要求,而是"农村革命"才是最重要的考虑(参见1950年、1951年与刘少奇的两场争论)。所以,合作化不但提前开始,而且一再提速。很多人反映当时跟不上毛,现在看来,作为领袖人物,毛也要刻意与其他领导人保持一定的距离。他可以从战略的角度出发,我们作为具体工作的负责部门,就不能不考虑下面情况,从实际出发,所以总是很被动。1953年成立农工部以后,几次"纠偏",受批评就不可避免了。
马国川:所以1955年毛泽东挖苦邓子恢是"小脚女人"。
农业合作化运动(3)
杜润生:1953年合作化加上统购统销,1954年就出现很严重的问题,1955年初毛泽东说,这是"生产力起来暴动"。承认其合理性,修改了统购统销政策,农民多打可以多留一些,并打算把合作化也停下来。但两个月以后他就改变了看法,声称"一个农村社会主义的风暴就要到来",并且不点名地批评邓子恢和中央农工部"像一个小脚女人,东摇西摆地在那里走路",前怕狼,后怕虎,"数不尽的清规戒律"。
马国川:为此,1955年10月召开的中共七届六中全会上,您和邓子恢做了检查。
杜润生:我们接受了中央的批评,承认了错误,包括"右倾机会主义"的定性说法。大会之后,各地农村就掀起了"社会主义的高潮"。在这之前,全国只有14%的农户入社,在这以后的几个月内,剩下的80%多的农民一涌入社。入社农户占全国农民比重,1955年10月为325%,1956年3月为803%,1956年4月为903%,1956年12月为962%,除西藏和几个省区牧区外,实现了全面"合作化"。从1953年起,原来十五年的计划,三年就完成了。
马国川:今天回头看,你们与毛泽东的分歧主要是什么?
杜润生:从表面看,当时争论的焦点好像是速度快慢问题。比较流行的观点认为,如果合作化运动慢一点就好了。我想这并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分歧的实质,是生产力决定论和生产关系决定论的认识分歧。一方以邓子恢为代表,多少是照顾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坚持经过新民主主义社会,多种经济并存,并利用有益于生产力发展的私有经济的思路。另一方是毛泽东主张,在夺取政权之后,先尽快改变所有制,在公有制基础上发展生产力,这意味着要跳过十年建设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原定战略部署,历史证明是跳不过去的,即使跳过去,还会退回来的。一个社会制度,当它还能容纳生产力的发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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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改革的得与失(1)
土地改革的得与失(2)
农业合作化运动(1)
农业合作化运动(2)
农业合作化运动(3)
"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1)
"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2)
包产到户三起三落(1)
包产到户三起三落(2)
从"不许包产到户"到"不要包产到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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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关道"与"独木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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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全管好"
"文革"中的超常发展(1)
"文革"中的超常发展(2)
又一次"低潮"(1)
又一次"低潮"(2)
晚年的反思(1)
晚年的反思(2)
晚年的反思(3)
中国水利在新的历史拐点上(1)
中国水利在新的历史拐点上(2)
土地改革的得与失(1)
马国川:您1913年出生,是个世纪老人,一生经历了众多的历史事件。
杜润生:我从上世纪30年代就参加革命,到现在已经七十多年了,确实经历了太多的历史事件,其中许多是关系到改善农民经济政治地位的事情。最早可以从土改算起。
马国川:土改开始时,您是中共中央中南局的秘书长、中南军政委员会土改委员会副主任。
杜润生:1950年初,中央决定召开全会,土地问题是议程之一。为起草土地改革报告,我两次被召到北京,列席了中央准备通过《土改法》的会议。会前毛泽东还找了部分新解放区的干部了解情况,我介绍了中南局讨论过的土改要分阶段:第一阶段是清匪反霸、减租减息,主要是摧毁反动政权。第二阶段是建立政权,先建立农会,再分配土地。毛泽东说,这个安排很好,他还让我们回去写个报告。后来毛泽东对该报告作了批示,并以中央名义发出。以后我们又提出,土改应分为三个阶段,增加了土改复查与组织建设阶段,对此毛又批示说:"将土改过程明确地划分为三个阶段是很必要的,各新区均应教育干部照三个阶段的各项步骤去做,不要省略和跳跃。"
马国川:《土改法》是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从此土改有法可依了。
杜润生:那次会议是毛泽东主持的,记得当时有一位老同志讲到土改中要注意教育农民节约,分田后大吃大喝不好,应该防止。毛泽东插话:"千年受苦,一旦翻身,高兴之余,吃喝一次,在所难免,此后注意就是了。"此话既讲理、又讲情,给我留下难忘的印象。刘少奇在会上作了《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新的土地改革法和刘少奇的报告,把过去好的经验都肯定下来了。确定了土改应该依照政府所颁布的法令及方针、政策和步骤,有领导、有计划、有秩序地进行。在政策方面也应按新民主主义的战略方针,保留富农,保存私人工商业,保护中农。还照顾少数民族地区的情况,允许各地对民主革命程序自行决策。特别对于西藏,允许1957年以前不搞民主改革,对内蒙古也实行特殊政策。会议传达下去,全党一致表示拥护。
马国川:那么在执行过程中主要有什么问题?
杜润生:各地方在运动中特别是在运动高潮中,总是面临一个难题:就是放手发动群众和正确执行政策这两个方面如何协调?如何找到一个平衡点?从抗日初期到解放前,几个阶段都是反"左"出右,反右出"左",来回反复,一直延续到解放后。比如在富农问题上,《土改法》明确规定"保护富农所有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及其他财产,不得侵犯",毛泽东也说过,"富农放哨,中农睡觉",保存富农有利于刺激中农的生产积极性。但是,中央全会却又同意个别地区可以因地制宜处理这一问题。结果,中南、西南两大区全部消灭了富农经济。这种做法是有缺陷的。如果说今天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有利用资本主义经济的必要,那么,在土改中消灭富农的政策就需要重新评价了。事实上,在华东地区一些地方,实行"中立富农"的政策,土改的阻力就小一些,富裕中农也比较安心。
土地改革的得与失(2)
马国川:土地改革是中共农村革命之始,到1952年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农民真正获得了解放。但是对于土改的意义,现在仍有不少误解。在您看来,土改的意义是什么?
杜润生:土地改革的意义特别重大,一直影响到当初的"合作化"和今日的"包产到户",绝不能简单地贬之为"历史的陈迹"。有人说包产到户是"辛辛苦苦三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这是不对的,它只是回到了土地改革。关于土地改革的历史意义,以往人们认识的并不充分,我特别强调了国家通过土地改革,重组了基层,使上层和下层、中央和地方整合在一起,中央政府获得巨大的组织动员能力。人们以为旧中国是"政权不下县",因此打通基层,意义尤为重大,是向现代社会转化的一个必经步骤。
马国川:但是有些人,包括一些国外学者认为,中国土改"反封建"没有必要,因为中国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已没有封建制。
杜润生:确实,那种典型的土地封建领主制,农民依附于土地的庄园经营形式,在中国早已不存在了。但因地主占有制形成的大规模土地垄断,官僚军阀强权掠夺、无偿占有,却到处可见。特别是民国以来,地主与高利贷者集于一身,官府横征暴敛,超经济掠夺,地主的土地负担大多转嫁于农民,加上人口增加,生活艰难,地租率远高于资本平均利率。大部分地区,农村宗法社会遗留的人身依附,当时依然存在。这一切阻碍了社会资本向工业和农业资本主义经营的转移。鸦片战争后,帝国主义入侵,掠夺资源,曾刺激农产品、矿产品加工业的发展,资本主义因素开始出现,但其主导部分,更多属于买办资本,其经营手段多系掠夺性质。可见,当时的中国经济结构,虽具有前资本主义社会特征,称之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是比较准确的。这个社会结构,除非采用革命手段予以扫除,没有别的出路。
马国川:也有学者根据一些历史资料(包括地主收租簿在内),认为在不少地方,地主收租一般只能收到七八成的样子;田主若想收田另佃,也往往难以实现。换句话说,地主的所有权是残缺的。而且土改对经济发展的好处,一些人也持怀疑态度。
杜润生:这种调查,是否具有广泛代表性,尚属疑问。近代中国的历史天灾战祸频频发生,地租既高,收租又难。但不能由此得出"有地主无剥削"的结论,也不能否认土地改革的合理性。至于土改对经济发展的好处,这在当初就是有争议的。在苏区一些地方,分田后的最初几年,生产往往是下降的,这与战争环境有关。全国解放以后,有几年生产发展(或曰"恢复")是很快的。但这一过程太短,很快就进入另一项制度变革,土改所激发的生产者积极性并没有得到充分展现。综观农村变革、家庭承包制的实行,在农业上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是否也可以证明土地改革的合理性!
马国川:在您看来,当年土地改革是否存在问题?主要是哪些问题?
杜润生:当然,当年土地改革的某些做法是有问题的。这也毋庸回避。例如,土地改革是一场大革命,是对传统观念的巨大冲击,它没有严格地依法保护劳动者财产利益,留下了不利影响。中国长期的皇权统治,"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从来不讲保护个人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影响所及,今日实行市场经济,也难以确立交易信用。在土改中,剥夺地主垄断权是合法的,可是"打乱平分"就有负面影响,侵犯了中农利益。土改后实行合作化期间,合作占有和财产归大队,两者之间政策界线划分不够严格。后来在实行家庭承包制中,农民的土地使用权缺乏法律保障,村干部任意调整地权事件层出不穷,违背中央关于土地使用权三十年不变的政策。今后如果不能走上法治轨道,就无法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法治取代人治,乃是时不可待的事情。
农业合作化运动(1)
马国川:1952年11月,中央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划后,决定成立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邓子恢任部长,陈伯达、廖鲁言任副部长,您担任秘书长,兼国务院第四办公室即农业办公室副主任。
杜润生:我和邓子恢是1953年1月从中共中央中南局上调北京。一天邓子恢约我一起去见毛泽东,向他报到。毛泽东说,中央成立农村工作部,主持全国的农村工作,主要的任务是推行中央关于互助合作的决议。他还说,我们不是说过上、下两篇文章,上篇搞民主革命,下篇搞社会主义嘛!就农村说,土改已经结束了,现在是要做第二篇文章了。我们计划在十至二十年之内完成这个合作化的任务,改造小农经济。
马国川:在1949年政协会议上,有人主张《共同纲领》写上社会主义目标,中央不赞成。当时毛泽东解释说,搞社会主义,是在二十年,甚至三十年以后,要在社会生产力充分发展以后,要在人民群众都表示同意以后,然后从容地、不勉强地发起全面的社会主义进攻,消灭资本主义。但是,现在毛讲的上述决定和原来的想法不大一样,马上要搞下一篇文章了。
杜润生:当时处于新民主主义革命转向建设阶段,包括新民主主义经济、新民主主义政治、新民主主义文化的建设。在这个时期承认个体经济长期存在,还要保留富农,保留资产阶级。下一步社会主义大革命大约是在十至二十年以后,而不是在这个时段之内。所以,在回机关的汽车上,邓老对我说:看来合作化问题,中央已经确定大方向了,我们不好再说什么。但是十五年还长,有的是时间,我们可以在细节方面,即在步骤和政策策略上多用心,多替中央操心。邓子恢之所以说"不好再说什么",大概就是指此而言。其实,在我们上任之前,1951年就发生了一场关于农村合作化的争论。
马国川:为什么会发生那场争论,争论的焦点是什么?
杜润生:山西是老区,到1951年土改已经完成五年了。山西省委了解的情况是,农村出现了两个新的现象:一个是农村阶级有所分化,有人卖地,有高利贷,一部分农民希望向富农方向发展;一个是原来的长期互助组,特别是高级互助组,有些涣散,巩固不下来。长治地委书记王谦在长治办了合作社的试点,把长期互助组改成土地入股的农业社,集体劳动,可以有分工,有公共财产和按劳分配,希望利用它来动摇私有制,使农村的生产、农民的组织程度都能进一步提高。后来,华北局劝说山西修改他们的意见,认为利用农业社动摇私有制,不符合新民主主义的总精神。刘少奇知道后批示:农村分化是不可避免的,也是不可怕的。提出用合作社动摇私有制,"是一种错误的、危险的、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可是,争论反映到毛泽东那里,他表示支持山西的意见,还指示陈伯达主持召开全国第一次互助合作会议。在会上,没有展开讨论,而是由陈伯达拟了个提纲,他念一段,问问大家的意见。会议请了作家赵树理参加,赵树理熟悉农村情况,他反映农民不愿意参加合作社,连互助组也不愿意参加。赵讲的是山西话,陈听不懂,陈讲的是福建话,赵也听不懂。当陈弄清赵的意见后,说,你这纯粹是资本主义思想嘛!
马国川:陈伯达和赵树理的意见也不统一。
杜润生:争论汇报给毛后,毛重视赵树理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决议的初稿中,原来的第一句话是:农民在土地改革基础上所发扬起来的生产积极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劳动互助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是个体经济的积极性。经修改后,把个体经济的积极性放在了前面。决议指出,要按照自愿和互利原则,发展农民劳动互助的积极性,但也不能忽视和粗暴地挫伤农民个体经济的积极性。
农业合作化运动(2)
马国川:那么你们是带着什么思想来北京的呢?
杜润生:当时邓子恢和我都认为,土地改革以后农村成了小农经济的天下,因此要照顾到这种情况,发挥小农经济的积极性。当时很多地方刚刚结束土地改革,得从小农经济的现状出发,加以引导,不搞不行,太着急也不行。对山西问题,当时我认为,山西提出试办合作社本来是可以的,但把目标定在动摇私有制,有诱发"左"的倾向的潜在危险,如过早全面消灭个体经济等;对两极分化也估计高了,为发展生产,土地在农户之间有些买卖调整是自然的。打仗的战士现在返乡了,有的人口多,土地少,有的人口少,土地多,相互买卖调整有好处,没坏处。东北随着建设的恢复,一些农民进城当了工人,土地并没有出现那种高度集中的现象,至于雇用一两个短工,这与雇工经营是两回事。
马国川:这样就形成了和中央不同的两条路线?读您的《自述》,1953年与陈伯达的那场争论,在思想上分歧很大,读了很吃惊。
杜润生:是。有一句话被我删去了,就是陈伯达讲了那些后,我说:这不成了"劳动营"了?他从此认为我是"老右"。不过,那个时候讲话就是这样的,比较直率,没那么多顾忌,也没人抓辫子。当时熟悉农村的作家赵树理就曾经反映,农民不愿意参加合作社,连互助组也不愿意参加。我们农村工作部还是遵循中央一贯的指示:"自愿"、"互利",主张一面做工作,一面要能够等,等待农民觉悟。这些在事后看来,都成了问题。
对土改以后的"两极分化说",我是不怎么同意的。多数的看法,是土地改革以后,小农经济有一个"黄金时代",我的一个弟子最近批评说,那个时候如果有那么好,就像"包产到户"以后那样(粮食增产三分之一),那还需要"集体化"么?现在看来,中央急于集体化,就是要解决这个(农民不愿而非不能高产的)问题。那时候,我们很多人都相信只有合作化才能最后解决中国的农业问题,包括许多共产党外的人士。
马国川:所以后来毛泽东一再批评中央农村工作部的工作。
杜润生:那时我们大多数干部都相信有一个"新民主主义"的"阶段",相信必须经过这十五、二十年的准备,才能向社会主义过渡,这也是《共同纲领》规定了的。但毛泽东要提前发动社会主义的改造,等于取消了这一个阶段。他认为,"小农经济蹦不了三尺高","对于农村的阵地,社会主义如果不去占领,资本主义就必然去占领"。在他的脑子里,并不是"工业化"的要求,而是"农村革命"才是最重要的考虑(参见1950年、1951年与刘少奇的两场争论)。所以,合作化不但提前开始,而且一再提速。很多人反映当时跟不上毛,现在看来,作为领袖人物,毛也要刻意与其他领导人保持一定的距离。他可以从战略的角度出发,我们作为具体工作的负责部门,就不能不考虑下面情况,从实际出发,所以总是很被动。1953年成立农工部以后,几次"纠偏",受批评就不可避免了。
马国川:所以1955年毛泽东挖苦邓子恢是"小脚女人"。
农业合作化运动(3)
杜润生:1953年合作化加上统购统销,1954年就出现很严重的问题,1955年初毛泽东说,这是"生产力起来暴动"。承认其合理性,修改了统购统销政策,农民多打可以多留一些,并打算把合作化也停下来。但两个月以后他就改变了看法,声称"一个农村社会主义的风暴就要到来",并且不点名地批评邓子恢和中央农工部"像一个小脚女人,东摇西摆地在那里走路",前怕狼,后怕虎,"数不尽的清规戒律"。
马国川:为此,1955年10月召开的中共七届六中全会上,您和邓子恢做了检查。
杜润生:我们接受了中央的批评,承认了错误,包括"右倾机会主义"的定性说法。大会之后,各地农村就掀起了"社会主义的高潮"。在这之前,全国只有14%的农户入社,在这以后的几个月内,剩下的80%多的农民一涌入社。入社农户占全国农民比重,1955年10月为325%,1956年3月为803%,1956年4月为903%,1956年12月为962%,除西藏和几个省区牧区外,实现了全面"合作化"。从1953年起,原来十五年的计划,三年就完成了。
马国川:今天回头看,你们与毛泽东的分歧主要是什么?
杜润生:从表面看,当时争论的焦点好像是速度快慢问题。比较流行的观点认为,如果合作化运动慢一点就好了。我想这并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分歧的实质,是生产力决定论和生产关系决定论的认识分歧。一方以邓子恢为代表,多少是照顾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坚持经过新民主主义社会,多种经济并存,并利用有益于生产力发展的私有经济的思路。另一方是毛泽东主张,在夺取政权之后,先尽快改变所有制,在公有制基础上发展生产力,这意味着要跳过十年建设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原定战略部署,历史证明是跳不过去的,即使跳过去,还会退回来的。一个社会制度,当它还能容纳生产力的发展时,

共和国部长访谈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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