筱雨

伦敦爱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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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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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_1
Chapter_2
Chapter_1
伦敦爱情故事 作者:钟宜霖
全文目录
London Love Story
伦敦爱情故事
钟宜霖
第一章 住在中国的英国男人
第二章 台湾男生Richard
第三章 Thomas
第四章 Ex-boyfriend (存目)
第五章 当西方遇到东方
第六章 两个人的圣诞节(存目)
第七章 墙上的照片(存目)
第八章 约会(存目)
第九章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1)(存目)
第十章 回忆中的爱情(存目)
十一章 尚未开始(存目)
十二章 24小时以后(存目)
十三章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2)(存目)
十四章 它无法终止(存目)
十五章 终结的好莱坞电影 (存目)
十六章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3)(存目)
后记 未完的小说(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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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版说明:
本书为免费的网络版,所以有部分章节存目。小说的完整版本请见出版后的纸书。作者保留一切相关版权。
本小说全文为25万字,网络连载版约10万字。其他故事请见本书的姊妹篇《伦敦单身日记》(2002-2004精选本)。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版权页
作者介绍:
钟宜霖,生于1976年夏。自1984年开始发表作品,14岁开始创作长篇小说,在北京时已出版三部长篇小说、一部散文集和一部小说集:《阳光雨季》(1995年)、《言情故事》(1998年)、《非一般爱情小说》(2001年)、《地铁里的眼睛》(2001年)、《去往拉萨》(2005年)。2002年6月赴英留学,次年获得某名校硕士学位,现居伦敦。
英文作者简介:
Yilin Zhong (Juliet) was born in 1976, and began releasing literary works since 1984. Before she was 25, she has published three novels: Sunshine and the Monsoon (1995), Say Love (1998), The Love Fiction (2001), and a column of essays Eyes in subway (2001). Her column of short stories Going to Tibet was written between her 17 and 24 and was recently published in 2005. In 2002, she came to London for study and then gained her MA degree from one Top university in the UK. Now she lives in London.
网络版说明:
本书为免费的网络电子书,所以有部分章节为存目。小说的完整版本请见出版后的纸书。作者保留一切相关版权。
本小说全文为20万字,网络版约12万字。其他故事请见本书的姊妹篇《伦敦单身日记》(精选本)。
出版社和读者来信请email至: dearzk@
[伦敦单身日记]系列作品书目
第一系列:《伦敦单身日记》
伦敦单身日记(2002-2004年):
第一部:《伦敦纪事》(13万字)
第二部:《英国笔记》(12万字)
第三部:《英伦季节》(12万字)
第四部:《旅英手记》(13万字)
连载地址:http://vip.book.sina.com.cn/book/index_80130.html
第五部:2002-2004年精选本:《伦敦单身日记》(24万字,2009年8月出版)
男主角:理查德,唐玛思,托尼,戴维,等
连载地址:http://vip.book.sina.com.cn/book/index_80048.html
第六部:《伦敦单身日记》姊妹篇:《伦敦爱情故事》(22万字,2010年4月出版)
男主角:英国广告公司老板唐玛思
连载地址:http://vip.book.sina.com.cn/book/index_800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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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钟宜霖(现居伦敦)
有意签约的出版社和书商请在作者的新浪博客留言,或在作者微博发私信或评论。
作者博客:http://blog.sina.com.cn/zhongkun
作者微博:http://t.sina.com.cn/zhongkun
作者电邮:dearzk@
书中男主角人物表
London Love Story
书中男主角人物表
1.Richard:台湾男生。27岁。是我在伦敦某大学就读硕士入学前准备课程的同学。我们同级不同班。当时他读的是MBA,我读的专业是国际传媒。他本来应该成为我在英国的第一个男朋友,只可惜我们没这个缘分。
2.Tony:英国男人。35岁。他出生在伯明翰,毕业后在伦敦工作,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在伦敦刚开了一家自己的广告公司,规模不是很大。他的前女友是一个英国女孩,是他以前拍的广告片里的模特,比他小12岁。他是我的第一个英国男朋友。
3.D*id:英国男人。36岁。出生在伦敦。最早是FI方程式的职业赛车手,后来因为一次车祸受伤住院,然后改行。我认识他的时候他是英国某教育集团的董事兼欧洲区行政总裁,但他偶尔也负责在亚洲的招生工作,我认识他以后他第一次决定出差去了趟中国,回来以后赞不绝口,甚至想彻底搬到中国去工作。
4.Thomas: 英国男人。40岁。出生在英格兰中部的一个城市。离过婚,有一个女儿,但他是我碰到的最有魅力的一个男人。他曾为英国一家著名的跨国传媒公司工作了十年,年薪超过英国首相。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开着自己的广告公司,是英国某著名品牌的广告代理。
5.Steven: 英国男人。31岁。是我约会中碰到的最英俊的一个男人,帅得像CK的男模特。他出生在莎士比亚的故乡小镇,现在在伦敦工作,是一家电脑公司的软件工程师,同时还经营着自己的一家纺织品进出口贸易公司。因为工作的关系他常去中国,告诉我他喜欢上海,但不喜欢那里太重的“钱味”。不过我和他只有一面之缘。
—— 一部在伦敦上演的爱情肥皂剧,欢迎收看。书包网 www.bookbao.com
第一章 住在中国的英国男人(1)
说实话,来英国以前我在中国就没怎么谈过恋爱。也许是我这个人没有耐性,我所有的“恋爱”基本上都只有一两个月的寿命。小说里描写的那种一见钟情然后经过重重险阻最后两人地老天荒的爱情我从来没有经历过,我自己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所以有时候我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经历了爱情,或者说,以那些小说电影电视剧还有报纸杂志所描述的为标准,我疑惑在我生活中发生的这些经历到底算不算得上是爱情。比如说,到现在为止,我从来没有和男人保持恋爱关系超过六个月,也从来没和男人同居过,所以我甚至怀疑以后自己是不是真的能够适应婚姻——想想自己必须和一个男人天天生活在一起,而且要适应对方一辈子。
也许在出国以前,我真正能算得上恋爱的只有一次,就是十七岁我的初恋。然而即使是那一次我也在想,那到底能不能算得上是恋爱呢?毫无疑问,我爱他,爱得天崩地裂海枯石烂海誓山盟,可我们总共在一起的时间还不到一个月;而且我和他上了无数次床,可直到分手的时候我还是处女——我们爱得要死要活地折腾了一个多月,天天睡在一张床上,可就是没有做过爱。
这里我觉得首先有必要澄清一点,就是我的初恋男友在生理上绝对没有任何的问题。即使有问题的话那也完全是我的问题。那时候我才十几岁,从来没有过任何这方面的经验,怕得要死,所以任凭我的男友百般诱惑千般折磨,我就是咬紧了牙关死也不肯。最后搞得他差点真的出了问题,他说我们还是分手吧,我现在担心再跟你这么睡下去我会真成阳痿早泻了。他还说,我真的服了你了,在床上你简直整个是一刘胡兰赵一曼,以后我看哪个男人受得了你。
不幸的是还真让他给言中了,后来我所有的爱情故事都不幸验证了我初恋男友的预言:没有哪个男人受得了我,我所有的爱情都因为种种原因半途而废,直到今天我仍然没碰到那个受得了我的男人。床上的不合作是一方面,另外也是因为我的个性太强,不够温柔,所以很难和男友相处很久的时间,更不知道天长地久为何物。只怕将来只好上演一个人的地老天荒了,除非让我碰到哪个傻瓜,能够忍气吞声地容忍我一辈子,那才是奇迹。
和初恋分手以后我发现自己真的爱上了他,而且很难再进入任何一场新的恋爱。17岁,就那一次就把我给爱傻了。分手后我茶饭不思长吁短叹地心痛了三年。这还不算,爱过他以后我几乎对所有的男人都失去了兴趣,满脑子想的都是他,比他英俊比他有才华的男人多如牛毛,可我就是一个也爱不起来。所谓一叶蔽目,一木障林,也许这就是为什么直到多年以后的今天,我仍然相信那就是爱情。
* * *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可以说我真正的恋爱经历是从来到英国以后才开始的。也许只是因为这是一座陌生的城市,我所接触到的都是陌生的人群,比较有新鲜感,也比较容易陷入恋爱。不像我在北京,随时随地都牵动你对他的回忆,随时都可能看见他,听到别人谈及他的消息,甚至在公众场合不期而遇。也许正是因为这样的环境,你和他生活在同一座城市,一个电话就可以找到他,所以你很难真正地忘记。或者说,把他变成过去的记忆。
但是在来到英国的第一月,这里的生活强烈地摧残了我过去对自己英语的自信心。应该说在我来英国以前,我的英语(至少是口语)在中国还算是很好的了。在准备出国的IELTS英语考试的时候,和我同一个学习班的同学都喜欢听我说英语。上课的老师是一个年轻而慵懒的英国人,也是我唯一可以流利对话的人。那时候我已经辞掉工作,办好到英国读书的一切签证手续,就等着考完IELTS,拿一个比几个月前高一点的分数,这样就可以少念两个月的硕士入学前强化课程。
我们在一间已经被大学废弃不用然后出租给其他学习班临时上课的教室里上课。那时候是夏天,北京的夏天无法想象地热,经常持续几个月的三十多度高温,而伦敦一年里只有最热的几天才会达到三十多度,所以来到伦敦我差点怀疑以前我是生活在亚热带。因为是学校的暑假时间,整个大学校园除了我们几个出国考试的培训班以外空无一人。从教室的窗口望出去,刀刃一样明晃晃的太阳照在校园的空地和操场上,几棵大树站在不远处静静地观望着我们的课堂,披着树叶。
给我们上课的英国老师叫Adam,在第一堂课的时候他自我介绍说,他原来是英国某个城市的中学体育老师,来到中国是因为他在那个城市呆得无聊。他想要尝试一些新鲜的东西。他对中国的文化似乎没什么兴趣,至少在他上课的时候从没有提到过,我不知道是什么兴趣吸引了他不到别的国家而到中国来。也许只是为了赚钱。也许是因为他永远也无法和我们这些说着蹩脚英语的学生很好地交流,上课的时候他永远是一副慵懒的神情。这在我们当时是无法理解的,尤其是对于我们这帮对外国和即将到来的留学生活充满了热烈的想象和积极向往的学生来说,我们不明白这个年轻的英国人怎么会这么慵懒和颓丧。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一章 住在中国的英国男人(2)
我是我们那个班上唯一可以和Adam流利对话的中国人,虽然那时候我的英语同样惨不忍睹,但好歹还可以和他说说话。在我拿到签证的第二天,我在课堂的口语练习上告诉了大家这个消息,他听了立刻精神一振,并问我准备什么时候走,我回答说不知道,我还没来得及订机票,而且还要等着这次参加IELTS考试的成绩,但是无论如何都会赶在九月份学校开学以前。他知道我要走,突然开玩笑式地说,你现在是单身吗?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我听得一怔,说是啊,然后他说,那你想不想和我约会?我说什么?约什么会?
我不知道我拿到去英国的签证怎么就成了可以和他约会的条件。我想不明白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必然联系。尤其还是在英语学习的课堂上,所以我只是把他这句话当作了一句英国式的玩笑。
没想到快到下课的时候他再次提起了这件事,在我们结束口语培训的时候他突然再次问我:“你想和我约会吗?”天地良心我对他使用的“date”这个词准确的含义一无所知,只模糊地猜想他应该是想约我出去玩(按我们中国的思维习惯一般就会想到去郊外爬山或者是去公园散步),于是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地说,OK,结果他立刻微笑着问:
“So where,and when?”
我一下子怔住,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全班同学都在看着我,都在等着我回答了以后然后下课。但是我的脑子里还是一片空白,完全不明白他到底什么意思。
也许中国文化和英国文化的差异在那一刻起就开始表现了出来。我们都说着英语,但是仍然完全不能够沟通,因为我们脑子里想的完全是不同的概念。按照这个英国男人的思维来说,也许他就是很简单想和一个中国女生约会,和她有进一步的发展,他期待着这个女孩告诉他她方便约会的时间和地点。可按照我一个中国女孩的思维来说,他这样做却让我非常困惑,不明白他到底是什么意思。首先一个中国男老师是绝对不会在课堂上对他喜欢的一个女生发出约会的邀请的,要约也是在上课以外的时间约,其次即使女孩同意接受了男士的邀请,按照我们中国人的习惯,也应该是由男士来安排约会的一切事情,包括几点,在什么地方见面,然后有哪些节目。在约会当中,中国女孩往往都扮演着被动和接受的角色,这似乎是我们司空见惯的习惯。
出于种种的困惑和不解,我最终也没能回答那个英国男人“where and when”的问题。整个课堂安静了半分钟的时间,我睁着眼睛不知所措,半分钟以后,他显然放弃了追问下去的打算,然后他轻轻地说了一句:“下课。”然后他开始收拾东西准备离开,在那个瞬间,他的神情又恢复成了那个慵懒而颓废的英国青年。
* * *
在北京我遇到的另一个英国男人叫Arthur,他也是我在中国遇到的第一个英国男人,也就是在我上IELTS课见到这位英语老师之前。Arthur是英国BBC第一频道驻中国的电视节目编导,和他一起工作的还有一个摄像师,是一个非常高的德国男人,大概有一米九。我和Arthur是在一个朋友家的聚会上认识的,那位朋友是个中国人,曾经在美国留学,回来拿了一个MBA的学位,现在在一家著名的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中国的分公司工作。因为他拿了一个美国的MBA,回来以后就身价百倍,他的薪水就是他以前同事的五、六倍。他在北京最繁华的CBD地段买了套三室一厅的房子,光装修就花了二十万,足以买下他没有出过国的同学所住的单位分配的小两居室。由于他太太还在美国,每个周末他宽敞的公寓就成了大家的聚会场所,Arthur和我都是他的朋友。
其实如果我当时不来英国读书的话,最大的可能性就是和Arthur恋个爱了。连这位美国回来的中国朋友后来都对我说,其实你出去干什么啊,外面有什么好,你在北京要和Arthur在一起不挺好的吗?我说,我也不知道我要出去干什么。书包网 www.bookbao.com
第一章 住在中国的英国男人(3)
Arthur是一个非常英俊而且非常绅士的英国男人,可以说直到现在我都认为他是我认识的英国男人中最具有那种典型的英国式绅士风度的男人。他比我大六岁,那时候我25岁,他三十一、二。我们在那次朋友的PARTY上见了面,他没有名片,但是给我留下了他的电话和Email地址。
几天以后,我接到他一个美国朋友的电话,这位朋友出生在加拿大,但是现在是美国国籍,不知道为什么又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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