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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非常政治到日常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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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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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Content
中国现代政制的政治逻辑
现代中国政体制度的一个视角
这个中国会好吗?
我为什么主持开设这门课程?(1)
我为什么主持开设这门课程?(2)
我为什么主持开设这门课程?(3)
哈耶克主义与中国语境(1)
哈耶克主义与中国语境(2)
哈耶克主义与中国语境(3)
哈耶克主义与中国语境(4)
哈耶克主义与中国语境(5)
哈耶克主义与中国语境(6)
百年转型:从激进革命到渐进改良
路径选择:古今中西之变
大国崛起:探索自由强国的政制之道
转型智慧:从“非常政治”到“日常政治”
中国现代政制的政治逻辑
关于中国的现代政制,我在我的多篇文章中一直坚持这样一个观点,即现代中国与现代世界在政治逻辑上是不平行的,或者说是错位的,因此,思考中国问题,要有这样一个出发点。这里有如下三个问题需要阐释。
第一,什么是现代中国?所谓现代中国指的是1840年以后的中国,在此之前,我们属于王朝政治,真切地说来,从鸦片战争开始,我们才开始这个新的政治形态的进程,而且屡受挫折,尚不能说已经构建出一个优良的民族国家的制度形态。虽然费正清提出的冲击-反应的模式多少有些机械,但我仍然认为它揭示了中国走向现代化道路的本质,也就是说,我们是在与西方列强(民族国家)的碰撞中,在血与火的洗礼中开始我们的国家建设的。而且,与欧美国家乃至日本不同,中国的现代化之路具有我们的独特性,在我看来,它构成了所谓“中国问题”的实质。说到这个问题,我感到有必要把握我们的周遭的世界以便确立我们的定位。从外部环境来看,我们融入的世界到目前为止仍然是一个主权国家为主体的国际秩序,尽管不时有去国家化的呼声,但今日的世界依然是由民族国家构成的世界,这个世界从1648“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演变至今已经有500多年的历史,在这个历史阶段,西方各主要国家无论主动还是被动都相继完成了民族国家的国家建设,而且实现了自由民主宪政的政体制度。但是,对于中国这个老大的政治体来说,民族国家的国家建设还只有一百多年的时间,
第二,什么是政治逻辑?所谓政治逻辑指的是历史演进中的国家政体制度的机制。应该指出,国家这种组织形态并不是古来就有的,它是政治民族主义的产物,在西方它是在古典城邦制和封建制之后逐渐形成的,而在中国则是在鸦片战争之后催生的。政治民族是国家的载体,但是,单纯的民族国家并不是一个优良的政治制度,这一点已经为世界历史所证实,有关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政治诉求,或单方面以民族国家的利益为最高目的的政治实践,在历史上曾经导致了无数的灾难,特别是法国、德国、意大利、俄国和日本,它们都有惨痛的教训。所以,民族国家的建设还需要吸收另外一种更为普遍的制度设施,那就是产生于市民社会的法治与宪政,英美的国家建设为我们提供了一条成功的经验,即宪政国家的建国之道。一提到英美经验,人们往往就想到自由主义,想到自由经济、个人权利、法治主义和有限政府,应该说,这些都没有说错,它们是自由主义的基本原理,也是英美国家在社会政治制度和价值理念方面向世人显示的东西。但是,我在这里所要强调指出的却是另外一个方面,即自由主义政治的另外一个面相,它们隐蔽起来的国家主题,而这个国家主题在我看来,对于当前我们建设自己的优良的政体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三,什么是中国政制的历史位置?我认为,从政治逻辑来看,我们一百五十年来所亟代解决的问题,对应的是西方17-19世纪各民族国家曾经面临的问题,而我们现在所必须应对的国际秩序却是20世纪和21世纪的世界秩序,因此,在时间上乃是不对应的,这就使我们的任务面临着两难困境。即一方面我们要建设一个民族国家,而且是一个自由民主宪政的政治国家,这是西方各现代国家用了200多年的时间才完成的;但是另一方面,西方现代的政治状况却逐渐出现了去国家化的趋势,自由民主宪政的现代国家的弊端以及国际秩序的不合理、不公正弊端日渐显示出来,也就是说,我们的国家建设遭遇后现代政治的阻击,建设自由民主宪政的国家的正当性面临挑战。此外,我们又是一个文明古国,五千年来的政治文化传统使得我们建设国家的任务必须解决好与传统的关系问题。具体地说,中国的政治传统又可以分为新老两个传统,老传统属于王朝政治的传统,它看上去虽然断绝了多年,但历史的余绪不绝于缕。新传统又分两个部分,一个是国民党的政党政治传统,一个是共产党的政党政治传统,它们都以不同于王朝政治的现代政治形式在20世纪的中国历史中扮演了积极性的作用,塑造了现代中国的政治底色。特别在中国共产党在1949年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导中国人民致力于国家建设,并在1978年以来实施改革开放的新的历史时期,提出了一系列经济与政治目标,如市场经济、政治文明、法治国家和民族复兴等,这些都属于建设现代国家的政制范畴。
基于上述中国问题的特殊性,我认为,思考中国当今的政制变革,展望未来的前景,应该有一个中国语境或中国问题的意识,这样才能避免各种各样的教条主义和激进主义,如自由主义的教条主义和新左派的激进主义。要知道,我们从来就没有形成一个自发地商品经济秩序,也缺乏调节市民利益关系乃至公私关系的普通法制度,在当今所面对的更不是一个类似于17-19世纪的国际环境,所以从内外两个方面来说,我们都没有英美国家建设时期那样的历史机遇,我们更像19-20世纪的德国。现在已经没有人指责李斯特的政治经济学不属于自由主义,但是新旧历史学派主张国家权威,主张关税同盟,其目的是为了培育德国的自由市场经济,为了国家发展之后更好地进行国际自由贸易,其实,自由主义的鼻祖斯密当时也支持英国的《航海条例》,休谟也赞赏法治主义的国家权威,至于美国的联邦党人也一直都把建设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视为基本的政治纲领。总之,自由经济、法治主义和个人权利与国家能力是不矛盾的,而且,英美等西方主流宪政国家的经验告诉我们,当它们的公民权利得到充分保障、个人自由和私人财富得到充分尊重的时候,也恰恰是它
现代中国政体制度的一个视角
关于中国的政治历史,唐德刚先生有一个著名的“历史三峡”的比喻,大家都知道,这个历史三峡指的就是我们的政制在一百五十年来还没有建立起一个良好的政体形态。目前,都在说我们处于一个伟大、艰难而卑微的转折时期,究竟如何一个自由、繁荣、富强的中国,这个困扰几代人的问题。我感到不管中国将来走向如何,建设一个良好的政体制度都是必不可少的关键问题。
现代政制不同于王朝政治,它的存在合法性既不在君主的血亲继承,也不在僭主的刀枪武力,而在于人民的政治认同。这个认同一方面来自契约,另一方面来自传统。关于这一点,我赞同休谟的观点,在他看来,所谓政治契约论属于一种理想性的政治理念,对于现实政制并没有多少实质性的意义,反而容易导致激进主义,相对来说,传统和正确理解的利益,对于政治认同具有更为实际的意义,幸运的是,英国有一个自由、法治与宪政的传统,英国人民对于自己的利益有着明智的理解,所以,光荣革命既建立了一个良好的政体,又获得了人民的广泛认同。关于中国问题,我们虽然没有英国那样的幸运,但在政治认同方面如果采取审慎的保守主义态度,或许是明智的。当然,这里的明智是两个方面的明智,一个是人民的明智,另一个是统治者的明智。
这里我需要强调指出的是,所谓政治认同的政治是什么?政治首先指的是政治合法性,即legitimacy,涉及政治正义问题,但政治还有另外一个问题,即regime,或constitution,它涉及政制(包括政体的组织结构、运作机制和职责、效率等),或政体制度的优劣。上述政治的两个方面虽然是相互关联的,但又是完全不同的。关于前者,在现代社会,可以概括为民主政治,后者可以概括为政体机制。在中国今后的政制变革中,上述两个方面都具有广阔的前景,但也隐含着一定的风险。我们有些人对于两者的关系存在着相当程度的误解,例如,民主要解决的是人民大众参与政治,落实政治合法性问题,但并不意味着人民直接治理国家事务;政制是一种专门的技艺,政体需要专门的治理者根据法律来实施,在政制方面所依据的不是民主而是法治。因此,政治认同在我看来,其关键不单是民主,更是法治。对此,古代罗马的哲人就早已指出,罗马人的爱国,爱的是共和国的法律。对于今天的中国来说,建立一个良好的政体制度,真正的实施依法治国,建设一个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由此来凝聚人民的政治认同,这比一些古代亲民的政治高调和激进民主的政治高调,可能更加切中中国问题的实质。
值得注意的是,当今的主流意识形态已经把法治和民主提到了一个相当的高度,并且开始考虑相关的制度安排,这对于中国未来政制是关键性的,我认为要把它们切实地落实到政体制度上。我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共和政体,在此之前,孙中山领导建立的中华民国是亚洲第一个共和国,中国人民在一百年间选择的两个国家都是共和国,这不是偶然的。但什么是共和国呢?什么是共和政体呢?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研究。近期,我正在写一篇长文章,题目是《论共和政体》,副标题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体论思考”。文章谈的是共和政体,不是所谓剑桥学派的共和主义,在文章中我着重考察了三种共和政体,一个是古代罗马的共和政体,一个是现代宪政的英国混合政体,一个是美国的联邦复合共和政体。在最后涉及中国问题时,我采取法律拟制的方法,提出了一个这样的认识,即目前主流意识形态提出的人民当家作主、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理论,就隐含着一个共和政体的制度框架的构想。
我认为,从政体论的视野看,人民主权的现代民族国家的主权,在共和国中表现为人民当家作主,其最高的权力形式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人民可以通过选举和被选举参与到这个代表大会,行使人民的意志,从主权的意义上统治国家,即人民自己管理自己,因为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但是人民主权并不等于政体制度,从现代国家的法权结构来看,主权与治权是分离的。从共和国的治权来看,共和政体的混合制度是可行的,它表现为党的领导,这里的领导不是指代表人民主权,更不是凌驾于人民主权之上,而是在政体制度上的政体领导地位,类似于罗马共和国的元老院,在共和政体中扮演着强有力的中坚性的领导作用,在党的领导之下,有一批混合的政治力量,例如,可以按照现代国家例行的分权机制,将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机构、行政机构、司法权、监督权等,它们相互之间既分权又合作,既联合又制约,但必须是在党的领导下保持着有效的平衡。当然这个共和国必须实行法治,必须树立法律的权威,无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循法律的统治,都不能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依法治国就是宪政主义,就是遵循法律统治国家。宪政不等于不要党的领导,更不等于人权至上,宪政只是国家组织的一种权力约束原则,从历史上来,英国的国王是在法下,美国的议会也在法下,无论是国家的组织权力还是执政者个人的尊崇,都不能高于法律,这是共和政体的法治主义和宪政主义的内核。从上述角度思考未来中国政制的转型,或许也是一种思路。
这个中国会好吗?
这个中国会好吗?在本文的语境下,这个“好”不是指道德上的好与坏,也不是指文化上的优与劣,这些方面的问题,我在其他的文章中都或多或少有过论述,例如文化认同问题,公民美德问题,等等,在此我谈的是政制问题。我认为,尽管今日的中国面临内政外交等多方面的困难,但也同时面临新的生机,只要我们切实地、真正地继承我们已经秉有的一百年的共和国传统,审慎、节制、睿智地处理政制之道,这个中国会好的。
首先,中国过去二十年进行的制度变革的资源和动力已经走到了一个新的分水岭,现在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启动,或者说,政治改革已经刻不容缓。如果我们不是教条主义地看待政制,不把建立“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的政治纲领仅仅理解为一种社会政策,而是把它提升到一个政体制度的高度,我们就有理由相信,中国的社会政制将进入一个新的时期。第二,从中国逐渐融入国际秩序的角度来看,关于中国崛起的国内外争论实际上为我们作为一个大国步入世界格局提供了一个路径。针对国际上流传甚广的中国威胁论和中国崩溃论,我们强调的和平发展或和平崛起的大国方略,显示了一个现代国家的政治成熟。此外,与此相关的有关中国内政的两岸三地问题,以及与美、日、韩等周边国家的关系问题,不仅在国家政体制度的创新方面,而且在世界秩序的参与和国家利益的维护方面,都考验着我们的政治智慧。
从政治学的角度看,我们正处于一个关键的政治时期,我在一篇文章里把它称之为美国宪法学家阿克曼所命名的“宪法政治”时期。在此,我们很自然地想到美国联邦党人汉密尔顿在他那个时代向美国人民提出的问题:人类社会是否真正能够通过深思熟虑和自由选择来建立一个良好的政府,还是他们永远注定要靠机遇和强力来决定他们的政治组织。我认为,作为具有五千年传统的政治文明体,我们在新的世纪迫切需要审慎地反思我们的社会政治进程,而不再把政制拱手交给“机遇”和“强力”,说实在的,一百五十年来,我们的机遇总是太差,而强力又总是暴虐无度,以至于少有从容选择的空间。现在,当我们步入新的世纪,但愿我们能够不委身命运,而通过“深思熟虑和自由选择”来实现我们的政体改革。
我为什么主持开设这门课程?(1)
主持开设《西方法政哲学》这门课程或系列讲座,对我来说,不是一个随便的想法,而是一个蕴藏已久的想法。由于是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作,主要的精力在于学术研究,其间虽然偶尔也到大学做个演讲、报告什么的,但大多是专题性的,不可能有系统性的考量。当有一天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王轶教授与我谈到他所在的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准备搞一个交叉学科的系列讲座,希望我组织并参与讲课的时候,我感到非常高兴,于是向他谈了我的有关开设《西方法政哲学》的系统想法,并且得到了他的高度认同。在王轶教授的努力下,人民大学法学院和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的领导王利明教授和杨立新教授很快就批准了这门系列课程的开设。随后,我在与北京大学法学院张千帆教授的交往中,谈到了我在人民大学主持开设这门课程的事情,没想到他也很感兴趣,没过多久,他就向我转达了北京大学法学院有关领导的意见,欢迎我在他们学院的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也主持开设这门课程。与此同时,我与李强、王焱、徐友渔、韩水法、曹卫东、刘澎等学界的朋友们进行了广泛的联系与沟通,他们非常支持我的想法,并表示积极参与这门时至今日在中国任何一个法政学院都没有系统开设过的课程。这样一来,2006年度的第一学期,在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和北京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我分别主持开设了《西方法政哲学》系列讲座这门课程。
一门课程、一个学术团队在中国两家最好的法学院同时推出,记得在我们精心组织的课程安排表及附件在各大学术网站一经贴出的时候,曾经引起了不小的震动,有学子感言这是国内目前最好的法政哲学讲座,也有数十封电子邮件询问听课事宜,对此我心存感慨。在今日中国居然还有如此敏思好学的青年们,我们作为老师的,更应该恪尽职守,尽我们的所能解疑去惑。能否把我们的课程搞成全国最好,这是我们的努力方向,要经得起同学们的酷评。在此我感到有必要对同学们做个交待,即我为什么要策划、组织这门课题。我想概括起来大致有如下三个方面的考虑,我不敢说它们表达了我们七位讲课老师乃至两家法学院的共同想法,但在很多方面我们是有共识的,至少它们是我主持开设这门课程的初衷。
第一个考虑,是有关学科体系分类方面的考虑。目前中国的学术正处在一个艰难的转型时期,很多学科都越来越专业化,越来越与西方现代的十分完备的学科体系相接轨,但是我们所面对的和要处理的很多问题,尤其是一些根本性的政治、经济与法律问题,却是综合性的,需要不同学科之间的积极协作才能完成。我在自己的多篇文章和演讲中都曾谈到这个问题,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很类似于西方社会从封建制转向建立民族国家的转型时期,中国从1840年开始一直到现在,并没有完成一个现代民族国家的建立与完善这样的历史使命。而与这个历史时期相对应的学术,在西方的所谓现代性进程中,它们的学科体系并没有像20世纪之后所出现的那样日益分殊化和专业化,在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西方学术科目的分类远没有当今这么细致。我们这门课程中所讲的很多思想家,可以说他们都不是单纯的某一个学科或者领域中的专家,几乎都是涉及多个领域的思想家,比如像洛克、休谟、卢梭、康德、黑格尔、托克维尔,乃至当今的罗尔斯、哈贝马斯等,都具有这样的学术禀赋,属于百科全书式的人物。
我们知道,西方的古希腊罗马时期产生了一大批综合性的思想家,后来到了文艺复兴前后,又产生了新一轮充满思想原创力的思想家,我觉得这些思想家的产生与当时社会的伟大转型和学术体制的深刻变迁有着密切的关联。目前,我国也处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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