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德辉

仇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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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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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我为什么要辩论?(1)
前言:我为什么要辩论?(2)
前言:我为什么要辩论?(3)
前言:我为什么要辩论?(4)
是茅于轼被歪曲,还是我被歪曲?(1)
是茅于轼被歪曲,还是我被歪曲?(2)
“说话”就是“做事”(1)
“说话”就是“做事”(2)
“说话”就是“做事”(3)
说话的人要把话说好(1)
说话的人要把话说好(2)
说话的人要把话说好(3)
说话的人要把话说好(4)
保护茅于轼的社会病理分析(1)
保护茅于轼的社会病理分析(2)
保护茅于轼的社会病理分析(3)
保护茅于轼的社会病理分析(4)
“炮打茅于轼”之社会病理分析(1)
“炮打茅于轼”之社会病理分析(2)
“炮打茅于轼”之社会病理分析(3)
“炮打茅于轼”之社会病理分析(4)
“炮打茅于轼”之社会病理分析(5)
“炮打茅于轼”之社会病理分析(6)
忠告薛涌:你需要上做人的启蒙课(1)
忠告薛涌:你需要上做人的启蒙课(2)
忠告薛涌:你需要上做人的启蒙课(3)
请容忍骂人(1)
请容忍骂人(2)
请容忍骂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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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到了“羊吃人”的时候了吗?(1)
中国的发展不能依靠人口红利(1)
市场并不仅仅属于暴发户(1)
资本的道德(1)
张五常凭什么给中国的老百姓定工资?(1)
布莱尔与东莞民工(1)
中国工人的月薪应该是多少?(1)
前言:我为什么要辩论?(1)
前言:我为什么要辩论?
这部集子,以我几年以来和吴敬琏、江平、茅于轼等人的“单方面辩论”为主干。之所以说是“单方面”,主要是因为这些人从来没有对我的批评正面回应过,甚至一直在回避和我辩论。是不是我的观点过于浅薄、不值得回应呢?有位朋友告诉我:在北京由众多方家出席的学术会议上,我的观点不断地被提起来批判,甚至成为会议的主题,但批判者都回避提我的名字,好像生怕沾上是非。我的言论的“恶劣影响”,也是被这些人所深恶痛绝的。但是,他们选择不直接通过辩论来清除这些“恶劣影响”。一些和他们志同道合的媒体开始拒绝刊登我的稿件。有的媒体曾千方百计地请我充当专栏撰稿人,但是,一旦我批评上述诸公的文章见诸于世,当初自己找上门来的热情编辑立即中断与我的联系,甚至连简单的回信礼貌也不讲了。总之,在“自由派”的主流知识分子和媒体中,我是个必须回避的人。
为什么他们对我的态度会这样神神秘秘?这让我想起一位编辑告诉我的“业内人士”对我的评价:“薛涌的文章,如同公牛闯进瓷器店,不分青红皂白地乱砸一气,什么都不认。”在他这位好心人看来,一切都是因为我长期生活在国外,不了解中国的“国情”,不知道谁和谁应该是一头的,乃至动不动会掉转枪口,对这自己一方进行扫射。
在我看来,这也许恰恰说明了我这些文章的意义。
吴敬琏、江平、茅于轼这些人是谁?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他们是我们的时代英雄。这些人多半是右派,因为自己的独立思想吃尽苦头,并且是最先提出市场经济改革理论、提出在中国建立西方意义上的法律体系的人。他们主张限制国家的权力、政府从社会经济领域逐渐退出、给个人更多的权利、给社会更大的自由。所有这些,无一不表达了我所信奉的社会理想和价值观念。既然是思想和精神上的同道,我为什么还要反他们?这难道不是“公牛闯进瓷器店,不分青红皂白地乱砸一气”?这难道不是“大水冲了龙王庙,自家人不认自家人”?这难道不是“立场不清”、“是非不明”?
可惜,此一时彼一时也。上世纪八十年代,他们确实是时代的开创者。但今天,他们则经常是现存体制和既得利益的卫道士,甚至是“歌德派”知识分子。在两年多以前重庆钉子户事件中,吴敬琏和江平的表现就非常令人信服地证明了这一点。众所周知,重庆“最牛的钉子户”之所以触动了整个国家的神经,甚至演化为一个国际关注的事件,就是因为在二十多年的经济起飞中,政治改革严重滞后,政府说是从经济领域退出,实际上并没有退出。特别是地方政府,经常靠出售权力为生。这就造成了官商一体、权钱交易的腐败。为之付出代价的,则是普通的老百姓。这在拆迁问题上表现得尤为突出:开发商经常用金钱买通地方官员,后者一纸拆迁令,大批寻常百姓的祖产、祖居就被剥夺,受害者只获得了很少的补偿,甚至受到暴力驱赶。重庆“最牛的钉子户”的诞生,是个非常具有象征意义的事件:这象征着中国老百姓权利意识的崛起,象征着他们开始向这种政府无所不在的权力、这种官商勾结的体制、这种权钱交易的腐败说“不”。而新技术手段所催生的“网络民意”,则使这种在过去是不可能的抗争有了赢的机会。只有民众在这个问题上能赢,国家的权力才能受到限制,政府才能真正从社会领域退出,经济自由才能获得充分的保证。但是,吴敬琏、江平们对此是什么态度呢?
前言:我为什么要辩论?(2)
吴敬琏因为提倡市场经济,有了“吴市场”的绰号。但在这关键时刻,他无视大量拆迁户的利益被侵犯、拆迁暴力事件成为家常便饭的事实,明确提出对拆迁户“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是不合理的,因为城市化是全民的成果,其利益不应该完全给房主”(根据媒体的报道引用)。换句话说,如果你买了股票,几年后股票价值上涨了几倍,按他的理论,你的收益可以被政府合法收夺。因为股票价值的上涨是一种类似“全民成果”的东西,是别人努力的结果。你根本没有介入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生产过程,怎么可以独吞这家企业股票升值的果实?这就是他的市场逻辑。他所谓的“全民的成果”,其实就是全民所有制的计划经济体制的理论基础。他在真正涉及老百姓的生活的问题上,彻底背叛了市场经济的最基本原则。
江平被誉为是中国“民法三杰”之一,是《物权法》的起草人,被一些人视为是私有产权的守护神。在重庆钉子户事件中,拆迁户抗议说拆迁并不是出于公共利益,而不过是为开发商让路。江平则并没有出来论证拆迁本身是否代表着公共利益,而是直接站出来痛斥拆迁户的权利理论:“他说不是公共利益就不是了?!”他甚至断章取义地引用美国最高法院对新伦敦案的判决,试图证明在美国政府可以把民宅任意推倒而为大公司让路,只要这些大公司能够创造就业。他进一步论述说:“经济生活是自由经济,是由市场经济规律自己来调节的,但是当发生市场经济规律这只无形的手不能够解决的某些问题的时候,国家这只有形的手就要进行必要的干预。”一句话,他拥护用国家权力解决这一问题。在这个具体的案例上,国家权力就是地方政府的权力。这个地方政府控制着法院、警察、行政等等多方面的权力,可以无限制地介入我们的生活。
吴敬琏和江平们的上述言论,如果出于极左派之口并不令人奇怪,但出于为市场经济和法治社会而奔走呼号的人之口,则令人震惊了。在我看来,这是一种倒退。这种倒退,未必局限在这两个人,而很可能是一代自由派知识分子中的普遍现象。为什么会如此?在我看来,可能的理由有如下两点。
首先,这些人的地位不同了。他们不是当年蹲牛棚的右派、“臭老九”,而是挂着各种头衔、身兼数职的名流,是各大国营企业的独董、大学校长、开发商的座上客。我曾经为他们在具体问题上的立场和他们一贯的理论主张之间的矛盾大惑不解,特地打电话讨教国内媒体一位同情我的记者。对方说:“现在的开发商开会,动不动就把这些知识界的权威请来,一人几千甚至几万块的出场费,连白条都没有。你怎么查?你出席这种会多了,能不为开发商说话吗?”这话有多少真实成分,我多年生活在国外,“不了解中国国情”,要靠了解的人去判断、调查。我所看到的,只是这些人以令人难以置信的方式背叛了自己的信仰。我们都记得阿克顿的名言:“权力意味着腐败,绝对权力绝对腐败。”这些人当然并不拥有最高权力。但是,我们的社会,可以把他们的相对权力塑造成绝对权力。在许多自由派人士和媒体看来,这些人是市场改革的功臣,是不能批评的。批评他们就等于帮助了左派。几个圈内人的电话,就可以使批评他们的声音不能见诸报端。一个人不管有多么微不足道的权力(这可以是政治权力,也可以是知识权力、话语权力),一旦这种权力在公共舆论或者“圈内”成为不受挑战的东西,哪怕是微不足道的权力也会导致腐败。况且,这些人所把持的权力,根本不是微不足道。
前言:我为什么要辩论?(3)
第二,吴敬琏、江平这代人的学术根底,大致是苏联的训练。他们通过亲身的经验和思考,看出苏联体制的弱点,应该说是非常难能可贵的。但是,学术上的见识很难突破自己的训练。当年的“苏联专家”对他们在知识上的影响似乎是相当长久、深刻的。这也许是为什么他们动不动要用“全民的成果”来否定个人的权利的原因。江平据说是研究《罗马法》的“权威”。但我们必须注意到,《罗马法》在厘定私有产权等方面固然有很大贡献,同时也是欧洲专制君主进行“国家建设”的重要工具。中世纪欧洲大学培养的法律学者,也是填充专制君主刚刚建立的官僚机器的主力。以中国士大夫传统的精英意识,加上苏联的训练,再来消化《罗马法》的传统,则很容易把法律转化为单纯的国家权力工具。在重庆拆迁户的问题上,江平把国家作为界定公共利益的唯一权威,怕是和这种学统不无关系。
这些人能再继续指导我们的改革吗?自由派媒体从来没有反省这个问题。相反,这些媒体把他们当成了改革的旗帜,自己则变为这些“主流”的同仁媒体,丧失了自己的公共性。当我写文章要求吴敬琏公布自己的收入来源时,竟然引起了自由派的震怒,说我要挖人家的个人隐私。要知道,吴敬琏在政协等重要机构担任要职,并且是几大国营企业的独董。他公开抱怨当前的舆论“集中注意的是结果的不平等,于是就要限制国企经理的最高薪酬,对一般的富人征高额税等等;还动不动就要‘向富人开枪’”。难道当一个国企的独董如此公开地反对限制国企经理的薪酬时,他从国企拿了多少钱还不属于公众的知情权之范畴吗?为什么他反对对富人征高税,却偏偏主张在不按市场价格补偿的前提下还要对拆迁户的“买进价和卖出价的差额开征资本利得税”呢?这难道不是想尽一切办法为开发商说话吗?难道我们不应该查一下他是否拿了开发商的钱吗?他进一步阐述:“什么人可能反对改革?一个是既得利益集团,一个是贫困群体。他们可能在反市场体制上结成联盟。打着弥补市场缺陷的口号,大众全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命运会就此改变。”好像大众对什么是自己的利益全然没有判断能力,必须依靠他这样的精英来指导。连他所运用的“打着弥补市场缺陷的口号”这样的句式,也是从“打着人民的旗号反人民”这种文革式的语言中化出来的。
在这里,吴敬琏公然诬蔑弱势群体,暗示低收入阶层正在和“既得利益”集团形成一个反改革的联盟。茅于轼则干脆打起“保护富人”的旗帜,称中国现在的财富都是富人创造的,工人农民都不算数,睁眼不看中国的经济起飞主要是制造业廉价劳工的竞争优势所致的事实。这等于为剥夺普通百姓对自己创造的财富的所有权打下了理论基础。于是,声言不给穷人盖房的任志强成了“最关心群众”的人。我们似乎只能回到计划经济时代,要靠“关心群众”的领导来改善我们的生活。你不同意这一点,就是“不明真相”,就是“少数人造谣煽动”。总之,这些主流派自由知识分子已经构成了一个保卫富人联盟,并对野蛮拆迁、不按市场价值给予经济补偿的经济掠夺表示了公开的支持。当掠夺起家可以被这样正当化时,当剥夺普通百姓的所有权也成了市场规则时,针对这种掠夺而产生的“仇富”情绪就有了坚实的理由。我们必须对这样的不义之财说“不”。
前言:我为什么要辩论?(4)
如果听任这些人把持话语权力,那么权钱和知识三位一体的“右翼专制主义”就可能崛起。政府就无法从社会领域退出,而是把自己的权力向社会拍卖。个人的权利也无法得到保障。这也是我站出来和他们辩论的基本理由。
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不可否认的成就。批判这些人不是要抹杀这些成就,也不是贬低他们过去的业绩。但是,中国是个走向未来的国家。中国已经发展到了这样的地步:没有政治体制的改革,经济体制的改革不仅无法深入,而且其果实也无法长久保持。要知道,所谓限制国家的权力、政府从社会经济领域逐渐退出、给个人更多的权利、给社会更大的自由等等,都更多地属于政治改革的范畴。国家在本质上是要扩张而非限制自己的权力,政府也不会那么情愿从社会经济领域自动退出。限制国家权力,让政府从社会经济领域退出,最根本的办法是培育个人的权利,培养草根社会的力量。而这一过程是很难设计的,只能走一步看一步,抓住一切机会,培育草根社会、让普通百姓发出更大的声音。这也是我和这些主流的自由派精英的本质不同:我一直为“网络民意”等等草根社会的声音而欢呼,即使在这一过程中泥沙俱下,甚至我个人也要顶着网络上的语言暴力。而他们则对这种声音充满了恐惧,视之为“不是民意”、“非理性”,似乎普通人永远是“不明真相”的。许多主流经济学家甚至私下开始讨论:民主的“交易成本”太大,还是绕开为好。对我来说,这是对中国之长治久安的最大威胁之一。
我不是左派。即使是那些主流们,也无法把我描述成左派。我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大学毕业的人。但是,我的立场,已经很难用八十年代的词汇来界定。在我看来,这是一种进步。中国的改革,需要走出八十年代的自由主义。这,也是本书的目标。
是茅于轼被歪曲,还是我被歪曲?(1)
是茅于轼被歪曲,还是我被歪曲?
——兼论自由与平等
我和茅于轼的辩论,虽然在纸媒上基本不容讨论,但是,无论是在网络上,还是在人们的私下议论中,都是个重要的主题。这一题目的重要性是不容否认的。最近在“天涯”上读到邝海炎先生的文章《自由主义者的“政治成熟”》,提及徐友渔先生对我和茅于轼辩论的看法:“他认为,这次的争论起因是茅于轼的文章标题和内容出现了矛盾,从内容上看,他的观点与薛涌应该是一致的,只是标题确实有问题,‘既要为富人说话,也要为穷人说话’,而薛涌呢,他只是把茅老的文章标题做了无限的夸张,有炒作之嫌,其实媒体也不应该重视这场争论。”邝文另外还提到“杨奎松却撰文详细考察了‘1949年前后党政官员收入分配制度从比较平均的供给制,转向差距较大的职务等级工资制’的历史经过。然后概述徐的观点:“事实上,杨奎松的研究也可以用来回答薛涌,目前的收入分配差距已经扩大到惊人的程度,但造成这种分配不公的深层原因恰恰是延续至今的特权制度。官员和垄断部门利用手中的特权,谋取了无数社会财富;凡有权力者家人亲友都大捞好处,贪腐也愈演愈烈。”
读到这些,我感到应该对徐友渔做出回应。因为他的话不仅是代表他个人的看法,而且反映着中国左右两派知识分子共同的思想预设。这种思想预设是:自由和平等有着本质的冲突。自由必然带来和加剧贫富分化。茅于轼要保护富人,实际上是想保护自由,即市场经济的根本原则;在新左派中,甘阳也提出改革前三十年的传统是平等,改革的传统则是自由,两者应该结合。
这其实是我要批判的一个深层原则。我批评茅于轼,也绝不是立足于一个标题。茅文的标题,根本不可能像徐先生想当然的那样改成“既要为富人说话,也要为穷人说话”,因为那样只能是说废话。茅老至少比徐先生老实,承认自己有侧重。比如,他在另外一篇题为《只有富人得到保护,穷人才可能变富》的文章中,曾经讲过下面一段话,同样被我拿出来批判,却一直被人们所忽视:
“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不同,前者是人权的平等,它必然造成收入的不平等,因为人与人不同,能力有大小,运气有好坏。后者是经济的平等,它必然有人权的不平等做后盾,只有强制性地压制优秀分子才能做到经济上的平等。”
这段话不仅把政治平等和经济平等对立起来,把两者说成是反比的“必然”关系。我希望自由派都来面对这段话,看看你们怎样为之辩护。我先后写过两篇文章,都是以具体的数据为基础对之进行驳斥。一篇引用了联合国的基尼系数,指出世界所有民主的、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即西方国家,贫富分化度都低于中国。中国是世界上贫富分化最严重的30几个国家之一。而这30几个国家,基本都是非洲那些战乱不止、腐败不堪的穷国,以及墨西哥、智利、阿根廷等拉美国家,还有就是尼泊尔这样贫困和动乱的角落。如果你拿世界各国基尼系数的排行表对一下,大体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人权平等的国家、政治自由的国家、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大体上经济比较平等。而那些人权不平等的国家、政治不自由的国家、市场经济不发达的国家,大体上经济都比较不平等。当然,这里面不乏特例。比如美国,政治上平等,经济上则十分不平等(虽然经济不平等的程度还赶不上中国,但大体相当)。当然这里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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