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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若只如初见,我与他的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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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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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描述

目录
Content
Chapter_1
Chapter_2
Chapter_3
Chapter_4
Chapter_5
Chapter_6
Chapter_7
Chapter_8
Chapter_9
Chapter_10
Chapter_1
《人生若只如初见,我与他的十二年》作者:black_di【完结】

这篇文,想想从起笔到现在有四年多的光景了,有回忆的部分,也有当时发生了什么就即事记录的部分,其实也算是日记的改编吧。当时想写的时候是他离开了一年后,太过执著的思念让我痛苦了整整一年。想着,在异国他乡写些什么来想念他吧,于是就有了这篇文,后来又修改了很多。真的不敢相信,他会回来,我们在一起七年,分开了五年,相爱和寻找都是漫长的岁月。可以说,每个文字里包含着对曾经的自己和他的思念,和对那段匪夷所思却又刻骨铭心的感情的怀恋。等到一切平息后,我也终于明白,年少时的轻狂,对跌宕起伏的情感的向往,远远不及如今踏实的生活和身边陪伴着自己,简简单单和自己过日子的那个人。
将这篇文写出来,除了自己回忆着感慨外,也希望看我文的人能看开一些曾经我挣扎过愤恨过、拿不起放不下、而如今却早已成过眼云烟的人和事,懂得珍惜和放弃之间的选择,相信即使是我们,也可以有真正的爱情。记下这一切希望大家能明白些什么坚持些什么,也希望你们能从我的经历中吸取一些教训吧,找到自己爱的人。
或许本着不抛弃不放弃的执念就可以得到幸福吧,呵呵。
因为工作忙的缘故,更新或许不是很快,还有,文里的名字半真半假,请大家见谅吧。
最后,也希望你们能执著自己的爱情,祝你们也能找到珍惜的另一半。
Chapter 1
我在初中的时候就知道自己不喜欢女人,当时班级几个早熟丫头对我特热情,哥儿几个没事就拿她们跟我开涮。其中有个很漂亮的女生,特矜持也很安静,于是为了证明自己的正常性我就试着和她交往,结果持续一个多月就不了了之。于是从此也有了个很浪漫凄美的拒绝一切女性的理由,“我忘不了她,很抱歉。”不过倒是很意外博得了痴情郎的美名声。
我记得有人说过,你永远不知道会在什么时候遇到什么样的人,所以即使去楼下买包烟什么的也绝对不要让自己显得邋遢。很不幸的是,我是在那天之后才知道这么一句至理名言,所以在那天,我是穿着传说中的超休闲睡衣,拖着老爸的大号拖鞋,蓬头垢面袒胸露乳地晃荡着去买早点。
到了粥铺,老板和我很熟了,看着我就很热情地打招呼:“若飞啊,今天来这么早啊。”
“是啊,您这儿生意还是这么好。”
客套几句,和老板熟好处也不少,价格会实惠点抹点零头,最省的就是不用我说什么他老人家就知道我要啥了。所以我就在那干坐着,等着他把我要的馒头包子粥啥的打好包。习惯性地往店里店外瞄,发现也都是经常看到的面孔。正无聊地坐着呢,就看到远远走过来一个男生,个子不高(当时应该算矮了,也就一米五几),还挺瘦,架着一副黑框眼镜,不知道为什么就给人一种很严肃的感觉,况且他还一身黑色系打扮。
他耳朵上挂着耳机,戴着一个鸭舌帽帽檐压得很低面无表情地朝这边走过来,我猜他可能也是来吃早餐的,也就不再注意了。正当我看着我那份快打包好的食物站起身时,身后冷不丁冒出一个很沉静的声音:“老板,两个包子一碗绿豆粥。”
我愣了一下,回过头,他的眼睛正好巧不巧的看着我,我有些无奈:“不好意思,我不是老板。”
他疑惑地皱了下眉,上下打量我后,又恢复了一脸冷漠样儿,“那对不起了。”
“若飞,你东西好了,”老板把塑料袋递过来,转眼看向他,“小伙子第一次来吧,想吃啥呀,我这儿什么都有……”
一路上我就伤心啊,我就长得这么象卖包子的?还是我气质象?
一路碎碎念,老爸一如既往地开门比别人慢半分钟。
“呀小飞,怎么这么就出去了?”我低头看看自己的“服饰”,一身睡衣拖鞋衣衫不整,的确很家居,怪不得他会认错了,郁闷……
所以说,我是没享受到什么“美丽的邂逅”,我和他的故事就是从被误认成“邋遢的粥铺老板”开始的。
那年我15岁,快中考了,我是立誓要考入我们这儿NO。1重点高中的,所以初三这年基本就是以拼命三郎(高三的时候才知道初三那会儿根本什么都不算)的姿态浴血奋战。
初中三年,现在想想还真是风光无限,每次月考主任都会问我考得怎么样,所以中考更是关怀备至,连校长都出马了,说不紧张是假的,毕竟还是有压力,不过还算正常发挥,等考完了出来,就觉得海阔天空终于自由了。
然后就是等成绩了,在家呆着无聊,那天我就自己一个人去了网吧,玩了一会儿泡泡堂(我们那时候挺流行的,现在好像落伍了)混了俩小时又出来游荡。眼看天渐渐黑了,也该回家了,我就慢悠悠往家走。现在想想,或许真有缘份这种东西,我很少去网吧,偏偏那天去了,我又很少管闲事,偏偏那天管了,如果整条链子中有一环变了方位,我和他就只是擦肩而过。
“妈的,你他妈装啥!”
“靠,学习好了不起啊!”
隐约听到废楼(我住的地方附近有一栋楼,没盖完就弃工了,我们一直叫它废楼)里有打骂声,而且绝对不止一两个人。本来我想走的,后来想想如果是一堆人圈踢一个,那人怪可怜的,弄不好残了废了的,所以一向不怎么在乎自己以外的闲事的我,那天就鬼使神差的走了进去。
我找个地方先藏起来,那些人打得上瘾显然完全没有发现我,我探出头去,结果不出我所料,4个打一个,而且那个人已经倒地上基本是爬不起来了,不过让我意外的是,他除了疼大劲了会不自觉哼一声外,一直在忍着尽量不让自己出声,恳求哀嚎就更是没有了。
我敢肯定,如果那天我碰到的人,是在竭力乞求他们的原谅,毫无尊严地下跪讨饶的话,我会袖手旁观。可是,正是他那种被踢打着却隐忍的样子,让我冲动地站起了身。
“你们干什么呢!”
我的吼声好像太大了些,那几个被吓了一跳,而后确定我只有一个人,而且还是和他们差不多大的小屁孩儿后,其中一个就跟个代表似的嚣张地扬眉:“你小子没事快滚,老子懒得跟你一般见识。”
他娘的,我长这么大还没有人敢自称是我老子的,我老子可比你俊多了。
于是我冷笑道:“你们揍完没?揍完快滚,老子懒得跟你们一般见识。”
显然,他们被我激怒了,嚷着什么:“你找死啊”“你他妈说啥”之类没营养的话就冲过来对我磨刀霍霍了。
笑话,我6岁开始练跆拳道,都快十年了,撂不倒你们我教练不K死我。
(暂停,虽然看起来很嚣张阿我,呵呵,不过说句心里话,我要是没学过绝对没胆惹这趟浑水,所以说,人骨子里还是有股恃强逞能的因子阿。)
不过说来惭愧,我的确是把他们撂倒了,不过我也被揍得很精彩,所以说嘛,学习离不开实践,真刀真枪地干架和跟陪练打完全两码子事啊,我也是用一身的伤得来的结论,看我文的有没有学过跆拳道或是散打空手道的,问下,你们的初战是不是跟我一样狼狈?呵呵。(题外话)
脑子里想着,妈的疼死我了,我还是很装相地一步一个脚印地稳稳走过去,“喂!”
那小子趴在地上不理我,我愤怒,奶奶的我救了他啊,居然不理我,我抓起他掰过身子,正想破口大骂才无力地发现,原来他早晕过去了,估计是我奋战的时候让他放松了警惕厥过去了,趁地上那四个家伙期期艾艾着呢,我捞起这个比我小一个头的小子,一瘸一拐地拖回了我家。
开门的依旧是我老爸,他看着我扛着一个生死不明的家伙吓了一大跳,本来长得挺帅的一张脸因为惶恐显得很没品。那时的我,从骨子里鄙视我老爸,他总是怕这个怕那个,胆子小得像老鼠,或许也正因此吧,我欣赏倔脾气的人。但那时我不知道,我老爸却是希望我坚强,不像他那样凡事犹豫胆小,才从小就把我送去学的拳脚功夫。
“小飞,他,他谁啊?他怎么了?”
“没死,药箱拿来。”
我口气很不善,谁被打成这样还心平气和才不正常。老爸却很听话地去拿药箱了,角色倒换,让我更来气。老爸动作倒是蛮快的,我脱下衣服,老爸看到我一身的伤,再次吓了一跳, “你怎么伤成这样?”
“打架了,”懒得解释把衣服随手一抛,“爸,你给他上药,我自己来就行。”
“……嗯,好。”
上好了药,老爸还是不太放心,走过来试图想和我说两句话却被我无情地轰出了房间。说实话,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那时的我就是很讨厌他,觉得他无能,胆小又懦弱,而最重要的是,就因为他这样,妈才会和他离婚,我才会从小不知道母爱是什么东西。在外我总是彬彬有礼,给人感觉好像很随和,只有对他,凶巴巴的。
现在想想,还真是惭愧。
我躺在床上,看看身旁躺着的他,总觉得在哪见过却一时半刻想不起来,渐渐地,累加痛,我很快就睡着了。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醒来的时候是大白天了。我下意识地往旁边一瞅,果然,人没了。
心里大骂兔崽子,白眼狼,我挣扎一下起了身,刚想走出房间才发现桌子上有个纸条。我低头看过去,上面只有两个字,却龙飞凤舞地,很漂亮。
“谢谢。”
不自禁地笑笑,算你小子还有点良心。莫名其妙地救了一个人,莫名其妙地挨了一顿打,悲哀的是,连对方是谁都不知道,道谢的竟然又只是一张纸,我自嘲地笑笑,心里决定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贯彻到底,再也不管别人的鸟事了。
日子就一天天地捱,终于等到了下成绩的那天。说实话,能得全市第一我并不惊讶,让我自己都难以置信的是,我竟然得了我要考得那所学校的第一名的成绩,当时就有一种我没梦游吧的心理,学校给了我五千的奖学金,请一帮哥们儿花掉了一千,剩下的四千我存了起来,以备不时之需。
特地坐了3个小时的火车去了趟那个重点高中,那时的我觉得这个在大城市的高中就是不一样,楼又高设备又全,据说还有外教(我初中的城市很小,设备简陋,也看不着什么外国人)整个一刘姥姥。
不过我美丽的假期也就这么泡汤了,重点高中出名也是有原因的,那就是憋死人得严,前五十名的学生要立即去“进修”,说好听点开小灶,说难听了就是没事找事干,不能让你玩疯。所以我还没颠儿几天呢,就又得坐三个小时的火车往学校出发了。
临走之前,我没什么留恋,能离那个窝囊男人远点我不亦乐乎,可他似乎不这么想。临走的前一天晚上,我们去了最好的饭店吃了一顿,他不善言谈,我更懒得说话,一顿饭吃得很闷,那么多菜都浪费了,简直暴殄天物。好几次他都欲言又止的样子,我实在忍不下去,只好开口:“你想说啥?”
他见我说话,似乎很高兴,于是笑着说:“你到那边好好照顾自己,能回来的话,恩,尽量回来吧。”
“嗯。”
“那个,不要再打架了……”
“……嗯。”
“……”
我很气闷,我真的不知道他怕我什么,我是他儿子哎,用得着这么小心翼翼的吗?
第二天上火车的时候,他一直笑着对我招手,直到火车开为止都没有走,在我终于快要看不见他的时候,我才忽然发现,那个我小时候一直觉得英俊得没话说的老爸,好像也会老的。
我算是来晚的,因为我到临时寝室(正式开学后会打乱,毕竟前五十不会是一个班)的时候只剩我一个人的空床了。和我头顶头的家伙似乎睡着了,一本化学书盖头上看不着脸,不过个子也真够矮的,都快高一的人了,似乎还不到一米七,我可是快一米八了。
因为只有五十个人,所以校方把我们安排在了公寓(公寓四人一间,宿舍8人一间)。住公寓虽然贵些(我们五十个暑假学习是免费住的),但人少条件好,上铺是床,下面是学习桌,还很干净。我看了看我们寝室的另外两个人。一个靠着床边的栏杆站着,穿着一身红白色的运动服,好像很精神的一个人,刚才我进门的时候这小子特热情。
“王若飞是吧?鼎鼎大名的老大啊。”他一脸开朗的笑,让我的心情也不由自主地好。
“你就是王若飞?”另一个也站起来,接过我的行李,声音很小地反问,音色却很柔和。
“是啊,你们呢?”我一脸无害地笑,发扬我演戏的天分。
“我叫隋朗,他是陈音。”这个隋朗还真是人如其名,开朗的不得了。陈音只是腼腆地笑了笑,算是接受这个代理的自我介绍。
根据情况我猜,这个隋朗是乐天一族,而陈音属于斯文文静型。至于躺床上会周公的那位,我只知道他的床位上贴着的名字是“苏毓笛”而已。
“来这么晚呢?”隋朗和陈音帮我收拾行李,聊着天。
“哦,火车票不好买。”扯,只是不想来早罢了。
“火车票?你坐火车来的?那么远啊,你家在哪?”隋朗说话就是这么不喘气。
“Y市。”我温和地笑笑。
“那还真远呢,一路上挺累的吧。”陈音总是会考虑到别人的感受,很体贴的一个人。
“还行。”
彼此聊了几句,都很有好感,渐渐地也开始对那个唯一还没有参与对话的人起了兴趣。
“他是谁啊?”我问。
“好像是叫苏毓笛的。”
我和隋朗一副还用你说的眼神。
“哎,不过我听说一件事儿。”隋朗说,“他是奥赛保送进来的。”
“噢,这样阿。”
怎么说呢,应该是小孩子的幼稚心理作祟,那时的我们这些正常渠道凭整体实力考进来的学生对那些凭借奥赛而保送进来的人总有那么一股敌意存在,有的瞧不起嗤之以鼻,有的根本不把他们放在眼里,所以隋朗说这话的时候,明显眼里有股轻蔑劲儿。
“可是不是说中考前五十来的吗?”
“你不知道?奥赛保送进来的有奥赛班,好像基本是每个寝室有一个。”
我们寝室就是他吗?
苏毓笛。
到了晚上吃饭时间了,那小子似乎还没有要醒的意思,我们三个于是就先走了。
食堂那叫一个大,饭菜多得让人眼花,不过味道却差强人意,隋朗胃口大得不得了,吃了整整十两饭(一斤哪),我要了五两,而那位“陈小弟”竟只要了三两,于是隋朗笑我们真不是爷们儿,加起来饭量都没他大。
不过我还真是羡慕隋朗那种怎么吃都不胖的人,隋朗似乎就是因为吃得多所以很壮,很结实,胳膊腿上竟然有肌肉,整个一“樱木花道”。陈音饭量小身子瘦,个子也不太高也就一米七五那样,长得也很斯文,虽说不是帅气,却很清秀。“樱木”是我们中个子最高的,据他说一米八八,不过后来他竟然窜到了突破一米九,那是后话。
“咱们转转学校阿?”隋朗提议。
我想到寝室里还有一个人没吃晚饭,于是说:“要不你们去,苏毓笛没吃呢,我给他捎点儿。”
“那小子你管他干吗?”隋朗没好气的话让我一愣,“你都不知道那臭小子有多拽,一进来把我俩当空气不说,我跟他说话他还爱理不理的,妈的我欠他啊?”
陈音拽拽他,“好啦,人家也不是故意的吧。”
“放屁不是故意的,不想说话不理人还能是不故意的?”显然苏毓笛那家伙把隋朗惹毛了,怪不得刚才出来的时候,陈音说要不要叫上他,隋朗直接就走人了,“拽个屁,邪魔歪道进来的还装什么装。”
陈音又拉了拉他说:“你别这样说,不好。”
“哼!”
“要不王若飞你去吧,我带他消消气。”陈音说着便拉着一脸愤懑的家伙走了。
我看着隋朗高大的身子被陈音那个瘦巴巴的人给拖着走不觉好笑,转身又去食堂点了些味道不错的菜打了包便走向了寝室。
让我受不了的是这家伙居然还在睡,而且姿势一点都没变,睡相真是一等一的好。我无奈地笑,把饭菜用被褥盖上保温,便走过去研究他。
他一身黑色系地装扮,头发不长不短,因为有书盖着不知道他的刘海怎么样。他的手倒是很漂亮,指节分明手指修长,皮肤也很好。
从我发觉自己喜欢男人以后,心里也没有彷徨多久,只是觉得性取向不同罢了,根本没想什么社会压力阿,父母不赞同之类的(估计我老爸也没胆不赞同我),因此也就从来不压抑自己,或者委屈自己什么的。对我自己欣赏的男孩甚至男人我也会顺着本性去接近,但只限于那些外表出众,身材超棒或者才华横溢的人种。对于现在这个个子很矮,长相未知,而且还是奥塞进来的家伙会产生兴趣还是头一遭,基本属于见鬼的情况,可能是寝室中只有他还没有掌握透的缘故吧,我只能这么解释。
“嗯……”无意识的声音,代表他终于要醒了,于是我才开了灯(刚才看他睡觉没开灯),显然灯光的刺激让他清醒了不少,他好像忘了那本化学书直接起了身,那本书也就光荣地从上铺跌落。
我捡起书,抬头,终于看到了他的脸,不过……
“阿!是你?!”
这一惊可不小,他竟然是我救下的那个小矮子。他似乎刚睡醒看不清,等终于清醒透了,他也很吃惊地看向我,不过声音还是很清冷:“是你啊,老板。”
等等什么?老板!!
原来是他!竟然是他!天下竟有这么巧的事!我就说那天感觉好像在哪里见过,原来是误认我为包子老板的那个小子。惊讶归惊讶,我很快恢复了平静,然后很友好地笑笑,“原来是你啊,原来你叫苏毓笛。”
他不置可否地看向我,又很快别过了脸,“你也是这个寝的?”
“是啊,我叫王若飞,”我走过去打开我的被褥,“刚才看你睡得香,没舍得开灯,我好吧?”适当地把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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