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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序
第一家庭(1)
第一家庭(2)
第一家庭(3)
第一家庭(4)
第一家庭(5)
第一家庭(6)
第一家庭(7)
第一家庭(8)
第一家庭(9)
第一家庭(10)
马上天下(1)
马上天下(2)
马上天下(3)
马上天下(4)
马上天下(5)
马上天下(6)
马上天下(7)
马上天下(8)
马上天下(9)
乾坤一枪(1)
乾坤一枪(2)
乾坤一枪(3)
乾坤一枪(4)
乾坤一枪(5)
乾坤一枪(6)
乾坤一枪(7)
诅 咒(1)
诅 咒(2)
诅 咒(3)
诅 咒(4)
诅 咒(5)
诅 咒(6)
诅 咒(7)
诅 咒(8)
诅 咒(9)
诅 咒(10)
诅 咒(11)
诅 咒(12)
诅 咒(13)
自 序
网络兴旺到了一定程度,平民风格便山寨化了。就拿历史来说,不知从何时起,写历史的人如同古时数年大旱之后山中的强盗,左一群右一伙地冲出来舞刀弄棒,加上我这种躲在一边抽冷子打闷棍的。
我这个历史剪径走的是兔子专吃窝边草的路数,卖弄完了早年擅长的传染病,接着从我家房前屋后开始卖弄起美国历史,这本书就是从我家所属的维吉尼亚州的历史故事开始的。
和中国历史相比,美国的历史太短了,短到按北京的胡同串子的说法,公共厕所里随便撬块砖头都比美国历史的年头久。
历史的意义不在于长久,比如猿人的历史很久远,可是除了考古学家之外,对其感兴趣的人没有几个。美国的历史虽然只有几百年,可是能够叫出美国历史人物的中国人的比例远远超过能够叫出中国历史人物的美国人的比例。
美国人讲究齐家,所关心的不外是方圆百里的鸡毛蒜皮,但这并不表明美国没有放眼世界之人。中国人看美国历史,美国人也看中国历史,看见的与其说是真实的历史,不如说是内心里传统和习俗的体现。
中国人看华盛顿,高能高到古之尧舜,中能中到千古圣人,低也是一代开国英主,是绝对看不见脸上那些天花留下的麻子的,即便看见了,也要用厚厚的粉抹上,按照古人的话讲,叫做为圣人讳。更有雷锋一般的人物,呕心沥血地给历届美国总统上谥号。文采之华贵先不论,那“一片丹心在玉壶”,让我每次看到都忍不住要到九泉之下给感动得涕泗横流的这些美国列祖列宗们擦一擦
鼻涕。
美国人看中国历史人物,则按他们看历史的传统,无论是圣人还是恶人,首先看到的是人,而且颇能看出中国人自己看不出来的优点,例如洪秀全,在美国人眼中,成为拿破仑和希特勒的基因重组体。
放之于历史长河中,中国和美国如同坐在同一张翘翘板上,压下去的一方带着几分惋惜地探讨近代以来落后挨打的原因,掀起来的一方的眼中也不全是居高临下。对此起彼伏的原因众说纷纭,但有一位美国写历史的人的提法让人耳目一新。此人特意选 1636年来说事,这一年中国和美国都有大事。中国是满清立国,美国则是马萨诸塞殖民地立法建立北美第一家高等学府哈佛大学,虽然他搞错了,满清立国其实要比哈佛建校早 16年,但用这两件几乎同时发生在大洋两岸的事件来解释其后三百余年历史趋势,就是另眼看历史的结果。
我对美国历史的兴趣,很大程度是因为其八卦性,在中国的史家一本正经地记载天下大势国家兴亡的时候,西方的史家则像患了偷窥癖一样,饶有兴趣地记录很多鸡零狗碎的东西,包括很多不太阳光的东西,使得西方的历史人物和中国的历史人物相比,显得很不完美、很老百姓,让读惯了中国历史的人们觉得很失望,产生一种圣人都跑哪里去了的疑问。
其实东方西方都有造圣运动,只不过东方先圣后人,西方先人后圣。在西方人眼中,既然历史人物并不因为缺陷而不伟大,那就没有为他们擦干净屁股的必要,于是西方的历史人物都带着东一片西一片的“白皮癣”,在太阳底下看上去很不舒服。
在我看来,历史的魅力正是源于这些“白皮癣”。组成正史的那些人物事件其实就是被反复说的八卦罢了,八卦能够让历史从潮得发霉的书斋里出来,成为消磨时间的东西。
第一家庭(1)
按多数人的理解,美国的第一家庭自然说的是美国总统一家,因为有第一夫人之说。总统贵为一国之主,住在白宫里的一家人自然就是美国的第一家庭了。皇帝轮流做,美国的总统少则四年多则八年,任期一满总会有新的一家人住进白宫,所以第一家庭也就轮流坐庄。然而,这个第一家庭的说法是不正确的,美国确实有类似他国王室的第一家庭,只不过少为人知而已。
我们美国也有贵族
按多数人的理解,美国的第一家庭自然说的是美国总统一家,因为有第一夫人之说。总统贵为一国之主,住在白宫里的一家人自然就是美国的第一家庭了。皇帝轮流做,美国的总统少则四年多则八年,任期一满总会有新的一家人住进白宫,所以第一家庭也就轮流坐庄。然而,这个第一家庭的说法是不正确的,美国确实有类似他国王室的第一家庭,只不过少为人知而已。
美国崇尚人人平等,达官贵人和升斗小民之间没有三六九等之分,越是显赫之人越要努力平民化,没有唾面自干的修养是很难在政坛上出头的。就拿名字来说,一旦成为政客,约定俗成的规定是要由人喊他小名。威廉成为比尔,罗伯特成为鲍伯,特别是叫理查德的,虽然迪克这个小名既有狡猾的含义,又影射男性生殖器,可是从尼克松到切尼,都坦然处之,没有丝毫忌讳。
但是,表面上人人平等的美国人在骨子里却有一种贵族情结。嫁给了欧洲破落贵族之后,经常咬手指头的主儿马上一副贵妇人的样子,名字上一定要加个某某夫人,最好还有点法国味道。欧洲的王室成员特别是英国王室的阿猫阿狗来到美国受欢迎程度似乎不亚于人妖杰克逊的全盛时期。最近红极一时的真人秀,几名评委中起码有一位操着伦敦口音,咬文嚼字地把选手挤兑得无地自容,上千万观众在电视机前听得如醉如痴,就是贵族情结在作怪。
美国人的这种心理是因为这个国家没有贵族,在殖民地时代还算有些几杆子能打得着的龙子龙孙,一闹起独立,这些贵族们无论显赫的还是破落的,都夹起尾巴逃跑了。结果建国后大家都是平民百姓,少了许多臭规矩,也留下几丝遗憾,一想起贵族就心里痒得厉害。
只看得见自己一亩三分地的美国人没几个能讲古的,他们的历史知识都是中学老师教的,中学历史老师的水平也就相当于北京的板爷。然而美国其实有土生土长的贵族,因为当英国人第一次踏上这片土地时,英王詹姆斯一世曾经册封了一位国王:弗吉尼亚国王。这位国王的后人才是真正的美国第一家庭。
几年前,迪斯尼出了一部动画片 Pocahontas,被译为《风中奇缘》。故事情节是这样的: 17世纪初,英国人来到北美的弗吉尼亚,和土著印第安人发生了冲突,总督要彻底消灭印第安人,而一位叫约翰 ?史密斯的船长则主张和印第安人和平相处。他遇到了印第安公主普卡康蒂( Pocahontas),两人携手促成了和平,也孕育了伟大的爱情。
这部片子非常成功,迪斯尼又出了续集。史密斯回到英国,因为被原总督诬告而入狱,为了救他,普卡康蒂随国王派来的使臣约翰 ?罗尔夫远渡重洋到达伦敦,经过一番曲折,正义得到伸张。可是史密斯一门心思继续探险,和普卡康蒂没有了当初的感觉,于是伤心人别有怀抱,普卡康蒂和罗尔夫相爱了。
第一家庭(2)
西方文化从来爱情至上,迪斯尼的动画片也不落主人公经历种种磨难然后有情人终成眷属的俗套,唯独《风中奇缘》独步天下,唱了一出移情别恋。动画片也要有主旋律,本来就世风日下,让孩子们看到这种朝三暮四的银幕形象,幼小的心灵中了毒,将来还能有个好?
迪斯尼这么做是自吞苦果,编剧们以为动画片是神话,爱怎么编排就怎么编排。可是没有想到普卡康蒂是真实的历史人物,和白雪公主睡美人不同,第一部上映后冒出一群印第安人,说普卡康蒂是他们的先人,你们这样编排不对。
印第安人在美国属于受保护的,所谓保护就是把你圈养起来,几代人之后就成了废物,他们抗议的声音迪斯尼根本不在乎。可是迪斯尼没有料到的是,普卡康蒂的后人不仅有印第安人,而且还有白人,更没有料到还是些颇有背景的白人,这些白人不会聚集在电影院门口摇旗呐喊,但说出的话却能够产生地震的效果。迪斯尼不能不听,于是在续集里面迪斯尼就破天荒地让普卡康蒂跟了罗尔夫,在某种程度上还原了这段史实。
后来好莱坞又拍了一部大烂片《新世界》,努力圆普卡康蒂移情别恋的谎,不外是史密斯先生继续探险去了,让人告诉普卡康蒂,他死了不要再等他了,因此普卡康蒂才嫁给罗尔夫。越圆越漏洞百出,连看的人都没有几个,投资赔了 400万美元。
普卡康蒂应该说是美国历史上很关键的一个人物,她并没有为历史做什么,而是身处历史的一个关键时刻,身不由己地成为了历史的一个烙印。这段历史就是英国殖民北美的开始岁月。
殖民北美难上难
大英帝国在全盛时期号称日不落帝国,统治着全球 1/4的土地,其殖民地几乎遍布地球的每一个角落,太阳一天 24小时都能照到英国的领地上。但是当英国人踏上北美的时候,英国还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岛国。日不落的伟业正是从开拓北美殖民地开始的。
万事开头难。英国人殖民北美,一开始非常艰难,比起之前——百年前西班牙人刚来到美洲来,要艰难得多。
哥伦布于 15世纪末发现新大陆后,西班牙人大举渡海,不到半个世纪,成功地颠覆了美洲的阿兹特克帝国和印加帝国这两个庞然大物,美洲的巨大财富让西班牙帝国骤然称霸,大西洋几乎成了西班牙帝国的内湖,其他人只能干些海盗的勾当。
和欧洲其他国家不同,英国是个岛国,必须在大洋上讨生活,无论是生存还是扩张,都必须和西班牙帝国较量。英国的有识之士看明白西班牙帝国之所以强盛,并非出于从美洲掠夺了多少金银,而是因为殖民美洲,彻底摆脱了本土人口膨胀的压力。英国朝野就东进欧陆还是西进美洲进行了激烈的争议,伊丽莎白一世采纳了宠臣罗列等人的建议:西进。于是从 16世纪末开始,一些英国人离开了英伦三岛,驶向陌生的世界。
当时,美洲大陆的中部和南部已经被西班牙和葡萄牙瓜分光了。北美气候寒冷,不适合西班牙人定居,而且经过几次探险,没有发现黄金,也没有发现印第安人建立的国家。北美印第安部落人口稀疏,农业程度很低,对于西班牙人来说,没有占领和殖民的价值。虽然西班牙不涉足北美,但还是将北美视为他们的势力版图。
法国人落脚在美洲大陆的最北边,也就是今天的加拿大,主要靠打渔以弥补欧洲本土经常性的饥荒。留给英国人的只剩下今天的美国东部。英国人把美东的中南部称为弗吉尼亚,意思是童贞女王,因为伊丽莎白一世终身未婚。
第一家庭(3)
罗列从女王那里获得了许可,找到几位朋友合资,于 1584年组织了第一次北美殖民行动。参加的人全部是征服冰岛的老兵,计划在北卡外滩建立殖民地,然后靠抢劫西班牙运输船而致富。登陆后发现当地的印第安人充满敌意,而且食物缺乏、后援不继,于 1586年撤回英国。
1587年,罗列又派出了第二只殖民队。这次准备充分,以家庭为形式,打算扎根。来到北卡后还是没法找到足够的食物,领队只好回英国求援。没想到赶上英国和西班牙交战,所有船只都被征用上战场,直到 1590年才得以重新返回北方,但殖民者已不知所在,直到今天这些人的下落还是一个历史之谜,很可能死于印第安人之手。
罗列还是不死心,但心有余而力不足。 1591年, 39岁的罗列和 28岁的贝丝秘密结婚,因为贝丝是女王的侍女,这场婚姻没有得到女王的批准。
罗列是女王的宠臣,按理说两人都是大男大女,女王不会不批准。可是罗列之所以娶贝丝,是因为他先把人家肚子弄大了,奉子成婚的,这种事对于女王这个老处女来说问题严重,因此两人只得秘密结婚,贝丝生下儿子后交给奶妈,赶紧回到宫中当差。第二年,这件事被女王得知,盛怒之下把罗列关进伦敦塔,贝丝赶出宫去。罗列靠着献出抢劫一艘西班牙船的部分财物才得以出狱,又花了好几年才重新获得女王的宠信。
1603年女王驾崩,詹姆斯一世继位,立即把罗列再次关进伦敦塔,想判他谋反罪可是没有成功,一直关到 1616年。罗列在监狱里待了十几年,靠写作打发时间,成了作家。 1616年为了对委内瑞拉进行第二次探险,罗列得以出狱。可是在探险过程中他的部下擅自攻击西班牙人,偷鸡不成蚀把米,罗列的长子在攻击中被杀,事后西班牙大使要求严惩罗列。詹姆斯一世正想公报私仇,于 1618年将罗列斩首。
此时,英国人已经在北美站稳了脚跟。
詹姆斯一世继位后,西进策略得到大力推动,在北美建立殖民地的特许被颁给了弗吉尼亚公司的两个相互竞争的分支:普利茅斯公司和伦敦公司。弗吉尼亚公司和臭名昭著的东印度公司一样是商业公司,英国的有钱人对公司进行投资,以从海外获得利润为目的。
普利茅斯公司率先行动, 1606年 8月派出第一只殖民队,在佛罗里达外海被西班牙人擒获,再也没有回到英国。 1607年第二只殖民队在缅因建立殖民点,
坚持了一年后撤走。正因为他们,美东的北部被称为新英格兰。
伦敦公司后来居上, 1606年12月, 144人组成的殖民队从英国出发,非常巧合地航行了 144天来到切斯比克湾口。不过下船的时候不再是 144人,有 40人病死在途中。为了躲避西班牙人,他们逆流而上,在詹姆斯河的上游建立了殖民点,用国王的名字将之命名为詹姆斯镇,这是英国在北美的第一个永久殖民点。
詹姆斯镇是个非常糟糕的选择,这里到处都是蚊子,不多的野生动物很快被猎杀光了。最可怕的是印第安人,北美的印第安人远比中美和南美的印第安人凶悍,殖民者刚下船就遭到印第安人的攻击,被打死 1个打伤 11个,吓得他们赶紧建立要塞,要塞建好后就开始闹饥荒,领队的克里斯托夫 ?诺福克赶紧装上挖到的一些矿石返回英国求援。
诺福克走后,殖民们望眼欲穿。在大西洋上一个来回至少一年半载,当下填饱肚子更是当务之急。在这种时候,谁能率领大家生存,谁就是领袖。约翰 ?史密斯于是走上了历史舞台。
第一家庭(4)
北美的土特产是“饥饿”
史密斯是位船长,在当年船长的意思就是海盗头子。英国那时候还是弱势群体,因此鼓励海盗行为。史密斯船长是国际性的人物,在 1601年到 1604年间不停地打仗,先为了法国和西班牙打,然后为了西欧和奥斯曼帝国打,打到被奥斯曼帝国抓到后当奴隶卖了,他又设法逃脱,穿过欧洲和北非回到英国。
在从英国到北美的路上,史密斯不断地制造麻烦,诺福克忍无可忍,打算上岸后找个机会杀了他。出发前弗吉尼亚公司交给他一个密封的指令,要求上岸后再打开。打开一看,里面是公司任命的殖民地领导小组名单,史密斯就是其中之一。诺福克傻眼了,后悔在船上时没把这家伙扔到海里去。
诺福克回英国求援,殖民者中历经磨难的当数史密斯,因此他当仁不让成了领袖。当领袖不能坐享其成,而是要有所表现。当务之急是找食物,史密斯孤身一人去找食物。 1607年 12月,史密斯在找食物的途中被印第安人抓获,押到了一个印第安人的村子,这里是波瓦坦联盟的首府。
波瓦坦联盟是印第安人国家的雏形,正好在英国人进军北美的时候,弗吉尼亚的印第安部落的社会结构发展到了一个转折点。波瓦坦是一个印第安酋长,掌握了四五个部落,通过外交和武力,使 30个部落臣服,形成了波瓦坦联盟,下一步很可能会形成一个国家。就在他继续扩张之际,英国人来到弗吉尼亚。
根据史密斯后来写的*记载,印第安人把他绑起来,然后载歌载舞,打算跳过瘾了就把他杀了。就在印第安人杀他的时候,一个女孩子扑到他身上,就这样他被救了。这个女孩子就是波瓦坦的女儿、 12岁的普卡康蒂。史密斯安全地回到詹姆斯镇,也因此和印第安人建立了友谊。第二年,史密斯带人应邀来做客,普卡康蒂偷偷跑到他的住处,告诉他,老爸要杀死他们,让他们待在住处提高警惕。史密斯等人严阵以待,结果没有出现异常。这算是普卡康蒂第二次救了他。
史密斯和普卡康蒂的交情就是这些,好莱坞在此之上演绎出动人的爱情故事。史密斯因为能给大家解决肚子问题而被选为殖民地领袖。靠印第安人的偶尔接济不是长远之计,他的政策是让大家当农民,不劳动者不得食。这是因为来到弗吉尼亚的早期移民有很大一部分是富人,他们以为这里遍地黄金,没想到生活这么艰苦,都三餐不继了这帮人还在街头踢球,那种对足球的热爱值得中国足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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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序
第一家庭(1)
第一家庭(2)
第一家庭(3)
第一家庭(4)
第一家庭(5)
第一家庭(6)
第一家庭(7)
第一家庭(8)
第一家庭(9)
第一家庭(10)
马上天下(1)
马上天下(2)
马上天下(3)
马上天下(4)
马上天下(5)
马上天下(6)
马上天下(7)
马上天下(8)
马上天下(9)
乾坤一枪(1)
乾坤一枪(2)
乾坤一枪(3)
乾坤一枪(4)
乾坤一枪(5)
乾坤一枪(6)
乾坤一枪(7)
诅 咒(1)
诅 咒(2)
诅 咒(3)
诅 咒(4)
诅 咒(5)
诅 咒(6)
诅 咒(7)
诅 咒(8)
诅 咒(9)
诅 咒(10)
诅 咒(11)
诅 咒(12)
诅 咒(13)
自 序
网络兴旺到了一定程度,平民风格便山寨化了。就拿历史来说,不知从何时起,写历史的人如同古时数年大旱之后山中的强盗,左一群右一伙地冲出来舞刀弄棒,加上我这种躲在一边抽冷子打闷棍的。
我这个历史剪径走的是兔子专吃窝边草的路数,卖弄完了早年擅长的传染病,接着从我家房前屋后开始卖弄起美国历史,这本书就是从我家所属的维吉尼亚州的历史故事开始的。
和中国历史相比,美国的历史太短了,短到按北京的胡同串子的说法,公共厕所里随便撬块砖头都比美国历史的年头久。
历史的意义不在于长久,比如猿人的历史很久远,可是除了考古学家之外,对其感兴趣的人没有几个。美国的历史虽然只有几百年,可是能够叫出美国历史人物的中国人的比例远远超过能够叫出中国历史人物的美国人的比例。
美国人讲究齐家,所关心的不外是方圆百里的鸡毛蒜皮,但这并不表明美国没有放眼世界之人。中国人看美国历史,美国人也看中国历史,看见的与其说是真实的历史,不如说是内心里传统和习俗的体现。
中国人看华盛顿,高能高到古之尧舜,中能中到千古圣人,低也是一代开国英主,是绝对看不见脸上那些天花留下的麻子的,即便看见了,也要用厚厚的粉抹上,按照古人的话讲,叫做为圣人讳。更有雷锋一般的人物,呕心沥血地给历届美国总统上谥号。文采之华贵先不论,那“一片丹心在玉壶”,让我每次看到都忍不住要到九泉之下给感动得涕泗横流的这些美国列祖列宗们擦一擦
鼻涕。
美国人看中国历史人物,则按他们看历史的传统,无论是圣人还是恶人,首先看到的是人,而且颇能看出中国人自己看不出来的优点,例如洪秀全,在美国人眼中,成为拿破仑和希特勒的基因重组体。
放之于历史长河中,中国和美国如同坐在同一张翘翘板上,压下去的一方带着几分惋惜地探讨近代以来落后挨打的原因,掀起来的一方的眼中也不全是居高临下。对此起彼伏的原因众说纷纭,但有一位美国写历史的人的提法让人耳目一新。此人特意选 1636年来说事,这一年中国和美国都有大事。中国是满清立国,美国则是马萨诸塞殖民地立法建立北美第一家高等学府哈佛大学,虽然他搞错了,满清立国其实要比哈佛建校早 16年,但用这两件几乎同时发生在大洋两岸的事件来解释其后三百余年历史趋势,就是另眼看历史的结果。
我对美国历史的兴趣,很大程度是因为其八卦性,在中国的史家一本正经地记载天下大势国家兴亡的时候,西方的史家则像患了偷窥癖一样,饶有兴趣地记录很多鸡零狗碎的东西,包括很多不太阳光的东西,使得西方的历史人物和中国的历史人物相比,显得很不完美、很老百姓,让读惯了中国历史的人们觉得很失望,产生一种圣人都跑哪里去了的疑问。
其实东方西方都有造圣运动,只不过东方先圣后人,西方先人后圣。在西方人眼中,既然历史人物并不因为缺陷而不伟大,那就没有为他们擦干净屁股的必要,于是西方的历史人物都带着东一片西一片的“白皮癣”,在太阳底下看上去很不舒服。
在我看来,历史的魅力正是源于这些“白皮癣”。组成正史的那些人物事件其实就是被反复说的八卦罢了,八卦能够让历史从潮得发霉的书斋里出来,成为消磨时间的东西。
第一家庭(1)
按多数人的理解,美国的第一家庭自然说的是美国总统一家,因为有第一夫人之说。总统贵为一国之主,住在白宫里的一家人自然就是美国的第一家庭了。皇帝轮流做,美国的总统少则四年多则八年,任期一满总会有新的一家人住进白宫,所以第一家庭也就轮流坐庄。然而,这个第一家庭的说法是不正确的,美国确实有类似他国王室的第一家庭,只不过少为人知而已。
我们美国也有贵族
按多数人的理解,美国的第一家庭自然说的是美国总统一家,因为有第一夫人之说。总统贵为一国之主,住在白宫里的一家人自然就是美国的第一家庭了。皇帝轮流做,美国的总统少则四年多则八年,任期一满总会有新的一家人住进白宫,所以第一家庭也就轮流坐庄。然而,这个第一家庭的说法是不正确的,美国确实有类似他国王室的第一家庭,只不过少为人知而已。
美国崇尚人人平等,达官贵人和升斗小民之间没有三六九等之分,越是显赫之人越要努力平民化,没有唾面自干的修养是很难在政坛上出头的。就拿名字来说,一旦成为政客,约定俗成的规定是要由人喊他小名。威廉成为比尔,罗伯特成为鲍伯,特别是叫理查德的,虽然迪克这个小名既有狡猾的含义,又影射男性生殖器,可是从尼克松到切尼,都坦然处之,没有丝毫忌讳。
但是,表面上人人平等的美国人在骨子里却有一种贵族情结。嫁给了欧洲破落贵族之后,经常咬手指头的主儿马上一副贵妇人的样子,名字上一定要加个某某夫人,最好还有点法国味道。欧洲的王室成员特别是英国王室的阿猫阿狗来到美国受欢迎程度似乎不亚于人妖杰克逊的全盛时期。最近红极一时的真人秀,几名评委中起码有一位操着伦敦口音,咬文嚼字地把选手挤兑得无地自容,上千万观众在电视机前听得如醉如痴,就是贵族情结在作怪。
美国人的这种心理是因为这个国家没有贵族,在殖民地时代还算有些几杆子能打得着的龙子龙孙,一闹起独立,这些贵族们无论显赫的还是破落的,都夹起尾巴逃跑了。结果建国后大家都是平民百姓,少了许多臭规矩,也留下几丝遗憾,一想起贵族就心里痒得厉害。
只看得见自己一亩三分地的美国人没几个能讲古的,他们的历史知识都是中学老师教的,中学历史老师的水平也就相当于北京的板爷。然而美国其实有土生土长的贵族,因为当英国人第一次踏上这片土地时,英王詹姆斯一世曾经册封了一位国王:弗吉尼亚国王。这位国王的后人才是真正的美国第一家庭。
几年前,迪斯尼出了一部动画片 Pocahontas,被译为《风中奇缘》。故事情节是这样的: 17世纪初,英国人来到北美的弗吉尼亚,和土著印第安人发生了冲突,总督要彻底消灭印第安人,而一位叫约翰 ?史密斯的船长则主张和印第安人和平相处。他遇到了印第安公主普卡康蒂( Pocahontas),两人携手促成了和平,也孕育了伟大的爱情。
这部片子非常成功,迪斯尼又出了续集。史密斯回到英国,因为被原总督诬告而入狱,为了救他,普卡康蒂随国王派来的使臣约翰 ?罗尔夫远渡重洋到达伦敦,经过一番曲折,正义得到伸张。可是史密斯一门心思继续探险,和普卡康蒂没有了当初的感觉,于是伤心人别有怀抱,普卡康蒂和罗尔夫相爱了。
第一家庭(2)
西方文化从来爱情至上,迪斯尼的动画片也不落主人公经历种种磨难然后有情人终成眷属的俗套,唯独《风中奇缘》独步天下,唱了一出移情别恋。动画片也要有主旋律,本来就世风日下,让孩子们看到这种朝三暮四的银幕形象,幼小的心灵中了毒,将来还能有个好?
迪斯尼这么做是自吞苦果,编剧们以为动画片是神话,爱怎么编排就怎么编排。可是没有想到普卡康蒂是真实的历史人物,和白雪公主睡美人不同,第一部上映后冒出一群印第安人,说普卡康蒂是他们的先人,你们这样编排不对。
印第安人在美国属于受保护的,所谓保护就是把你圈养起来,几代人之后就成了废物,他们抗议的声音迪斯尼根本不在乎。可是迪斯尼没有料到的是,普卡康蒂的后人不仅有印第安人,而且还有白人,更没有料到还是些颇有背景的白人,这些白人不会聚集在电影院门口摇旗呐喊,但说出的话却能够产生地震的效果。迪斯尼不能不听,于是在续集里面迪斯尼就破天荒地让普卡康蒂跟了罗尔夫,在某种程度上还原了这段史实。
后来好莱坞又拍了一部大烂片《新世界》,努力圆普卡康蒂移情别恋的谎,不外是史密斯先生继续探险去了,让人告诉普卡康蒂,他死了不要再等他了,因此普卡康蒂才嫁给罗尔夫。越圆越漏洞百出,连看的人都没有几个,投资赔了 400万美元。
普卡康蒂应该说是美国历史上很关键的一个人物,她并没有为历史做什么,而是身处历史的一个关键时刻,身不由己地成为了历史的一个烙印。这段历史就是英国殖民北美的开始岁月。
殖民北美难上难
大英帝国在全盛时期号称日不落帝国,统治着全球 1/4的土地,其殖民地几乎遍布地球的每一个角落,太阳一天 24小时都能照到英国的领地上。但是当英国人踏上北美的时候,英国还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岛国。日不落的伟业正是从开拓北美殖民地开始的。
万事开头难。英国人殖民北美,一开始非常艰难,比起之前——百年前西班牙人刚来到美洲来,要艰难得多。
哥伦布于 15世纪末发现新大陆后,西班牙人大举渡海,不到半个世纪,成功地颠覆了美洲的阿兹特克帝国和印加帝国这两个庞然大物,美洲的巨大财富让西班牙帝国骤然称霸,大西洋几乎成了西班牙帝国的内湖,其他人只能干些海盗的勾当。
和欧洲其他国家不同,英国是个岛国,必须在大洋上讨生活,无论是生存还是扩张,都必须和西班牙帝国较量。英国的有识之士看明白西班牙帝国之所以强盛,并非出于从美洲掠夺了多少金银,而是因为殖民美洲,彻底摆脱了本土人口膨胀的压力。英国朝野就东进欧陆还是西进美洲进行了激烈的争议,伊丽莎白一世采纳了宠臣罗列等人的建议:西进。于是从 16世纪末开始,一些英国人离开了英伦三岛,驶向陌生的世界。
当时,美洲大陆的中部和南部已经被西班牙和葡萄牙瓜分光了。北美气候寒冷,不适合西班牙人定居,而且经过几次探险,没有发现黄金,也没有发现印第安人建立的国家。北美印第安部落人口稀疏,农业程度很低,对于西班牙人来说,没有占领和殖民的价值。虽然西班牙不涉足北美,但还是将北美视为他们的势力版图。
法国人落脚在美洲大陆的最北边,也就是今天的加拿大,主要靠打渔以弥补欧洲本土经常性的饥荒。留给英国人的只剩下今天的美国东部。英国人把美东的中南部称为弗吉尼亚,意思是童贞女王,因为伊丽莎白一世终身未婚。
第一家庭(3)
罗列从女王那里获得了许可,找到几位朋友合资,于 1584年组织了第一次北美殖民行动。参加的人全部是征服冰岛的老兵,计划在北卡外滩建立殖民地,然后靠抢劫西班牙运输船而致富。登陆后发现当地的印第安人充满敌意,而且食物缺乏、后援不继,于 1586年撤回英国。
1587年,罗列又派出了第二只殖民队。这次准备充分,以家庭为形式,打算扎根。来到北卡后还是没法找到足够的食物,领队只好回英国求援。没想到赶上英国和西班牙交战,所有船只都被征用上战场,直到 1590年才得以重新返回北方,但殖民者已不知所在,直到今天这些人的下落还是一个历史之谜,很可能死于印第安人之手。
罗列还是不死心,但心有余而力不足。 1591年, 39岁的罗列和 28岁的贝丝秘密结婚,因为贝丝是女王的侍女,这场婚姻没有得到女王的批准。
罗列是女王的宠臣,按理说两人都是大男大女,女王不会不批准。可是罗列之所以娶贝丝,是因为他先把人家肚子弄大了,奉子成婚的,这种事对于女王这个老处女来说问题严重,因此两人只得秘密结婚,贝丝生下儿子后交给奶妈,赶紧回到宫中当差。第二年,这件事被女王得知,盛怒之下把罗列关进伦敦塔,贝丝赶出宫去。罗列靠着献出抢劫一艘西班牙船的部分财物才得以出狱,又花了好几年才重新获得女王的宠信。
1603年女王驾崩,詹姆斯一世继位,立即把罗列再次关进伦敦塔,想判他谋反罪可是没有成功,一直关到 1616年。罗列在监狱里待了十几年,靠写作打发时间,成了作家。 1616年为了对委内瑞拉进行第二次探险,罗列得以出狱。可是在探险过程中他的部下擅自攻击西班牙人,偷鸡不成蚀把米,罗列的长子在攻击中被杀,事后西班牙大使要求严惩罗列。詹姆斯一世正想公报私仇,于 1618年将罗列斩首。
此时,英国人已经在北美站稳了脚跟。
詹姆斯一世继位后,西进策略得到大力推动,在北美建立殖民地的特许被颁给了弗吉尼亚公司的两个相互竞争的分支:普利茅斯公司和伦敦公司。弗吉尼亚公司和臭名昭著的东印度公司一样是商业公司,英国的有钱人对公司进行投资,以从海外获得利润为目的。
普利茅斯公司率先行动, 1606年 8月派出第一只殖民队,在佛罗里达外海被西班牙人擒获,再也没有回到英国。 1607年第二只殖民队在缅因建立殖民点,
坚持了一年后撤走。正因为他们,美东的北部被称为新英格兰。
伦敦公司后来居上, 1606年12月, 144人组成的殖民队从英国出发,非常巧合地航行了 144天来到切斯比克湾口。不过下船的时候不再是 144人,有 40人病死在途中。为了躲避西班牙人,他们逆流而上,在詹姆斯河的上游建立了殖民点,用国王的名字将之命名为詹姆斯镇,这是英国在北美的第一个永久殖民点。
詹姆斯镇是个非常糟糕的选择,这里到处都是蚊子,不多的野生动物很快被猎杀光了。最可怕的是印第安人,北美的印第安人远比中美和南美的印第安人凶悍,殖民者刚下船就遭到印第安人的攻击,被打死 1个打伤 11个,吓得他们赶紧建立要塞,要塞建好后就开始闹饥荒,领队的克里斯托夫 ?诺福克赶紧装上挖到的一些矿石返回英国求援。
诺福克走后,殖民们望眼欲穿。在大西洋上一个来回至少一年半载,当下填饱肚子更是当务之急。在这种时候,谁能率领大家生存,谁就是领袖。约翰 ?史密斯于是走上了历史舞台。
第一家庭(4)
北美的土特产是“饥饿”
史密斯是位船长,在当年船长的意思就是海盗头子。英国那时候还是弱势群体,因此鼓励海盗行为。史密斯船长是国际性的人物,在 1601年到 1604年间不停地打仗,先为了法国和西班牙打,然后为了西欧和奥斯曼帝国打,打到被奥斯曼帝国抓到后当奴隶卖了,他又设法逃脱,穿过欧洲和北非回到英国。
在从英国到北美的路上,史密斯不断地制造麻烦,诺福克忍无可忍,打算上岸后找个机会杀了他。出发前弗吉尼亚公司交给他一个密封的指令,要求上岸后再打开。打开一看,里面是公司任命的殖民地领导小组名单,史密斯就是其中之一。诺福克傻眼了,后悔在船上时没把这家伙扔到海里去。
诺福克回英国求援,殖民者中历经磨难的当数史密斯,因此他当仁不让成了领袖。当领袖不能坐享其成,而是要有所表现。当务之急是找食物,史密斯孤身一人去找食物。 1607年 12月,史密斯在找食物的途中被印第安人抓获,押到了一个印第安人的村子,这里是波瓦坦联盟的首府。
波瓦坦联盟是印第安人国家的雏形,正好在英国人进军北美的时候,弗吉尼亚的印第安部落的社会结构发展到了一个转折点。波瓦坦是一个印第安酋长,掌握了四五个部落,通过外交和武力,使 30个部落臣服,形成了波瓦坦联盟,下一步很可能会形成一个国家。就在他继续扩张之际,英国人来到弗吉尼亚。
根据史密斯后来写的*记载,印第安人把他绑起来,然后载歌载舞,打算跳过瘾了就把他杀了。就在印第安人杀他的时候,一个女孩子扑到他身上,就这样他被救了。这个女孩子就是波瓦坦的女儿、 12岁的普卡康蒂。史密斯安全地回到詹姆斯镇,也因此和印第安人建立了友谊。第二年,史密斯带人应邀来做客,普卡康蒂偷偷跑到他的住处,告诉他,老爸要杀死他们,让他们待在住处提高警惕。史密斯等人严阵以待,结果没有出现异常。这算是普卡康蒂第二次救了他。
史密斯和普卡康蒂的交情就是这些,好莱坞在此之上演绎出动人的爱情故事。史密斯因为能给大家解决肚子问题而被选为殖民地领袖。靠印第安人的偶尔接济不是长远之计,他的政策是让大家当农民,不劳动者不得食。这是因为来到弗吉尼亚的早期移民有很大一部分是富人,他们以为这里遍地黄金,没想到生活这么艰苦,都三餐不继了这帮人还在街头踢球,那种对足球的热爱值得中国足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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