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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1)
前言(2)
序言
黄光裕:中国首富折戟资本游戏(1)
黄光裕:中国首富折戟资本游戏(2)
黄光裕:中国首富折戟资本游戏(3)
黄光裕:中国首富折戟资本游戏(4)
罗忠福:成也土地,败也土地(1)
罗忠福:成也土地,败也土地(2)
罗忠福:成也土地,败也土地(3)
罗忠福:成也土地,败也土地(4)
谢国胜:饕餮盛宴中的“消化不良者”(1)
谢国胜:饕餮盛宴中的“消化不良者”(2)
谢国胜:饕餮盛宴中的“消化不良者”(3)
谢国胜:饕餮盛宴中的“消化不良者”(4)
孙树华:“破烂大王”的神话与覆灭(1)
孙树华:“破烂大王”的神话与覆灭(2)
孙树华:“破烂大王”的神话与覆灭(3)
孙树华:“破烂大王”的神话与覆灭(4)
孙树华:“破烂大王”的神话与覆灭(5)
李义超:“多面”富豪的陨落(1)
李义超:“多面”富豪的陨落(2)
周伟彬:中学教师到涂料大王到阶下囚(1)
周伟彬:中学教师到涂料大王到阶下囚(2)
周伟彬:中学教师到涂料大王到阶下囚(3)
顾雏军:资本枭雄的陨落(1)
顾雏军:资本枭雄的陨落(2)
顾雏军:资本枭雄的陨落(3)
顾雏军:资本枭雄的陨落(4)
刘军:“泰跃系”的轰然倒塌(1)
刘军:“泰跃系”的轰然倒塌(2)
刘军:“泰跃系”的轰然倒塌(3)
刘军:“泰跃系”的轰然倒塌(4)
张文中:玩弄国有资产于股掌者(1)
张文中:玩弄国有资产于股掌者(2)
张文中:玩弄国有资产于股掌者(3)
张文中:玩弄国有资产于股掌者(4)
张荣坤:权贵之门的行走者(1)
张荣坤:权贵之门的行走者(2)
张荣坤:权贵之门的行走者(3)
张荣坤:权贵之门的行走者(4)
张荣坤:权贵之门的行走者(5)
前言(1)
中国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中国企业的成长,但是,中国企业在成长过程中,却屡屡陷入“短命”或“危机”的阴影之中。统计显示,欧美企业的平均寿命是40年, 日本企业的平均寿命是30年,中国企业的平均寿命只有7 3年,中国民营企业的平均寿命只有2 9年,中国每年约有100万家民营企业破产倒闭。我们在焦虑与遗憾的同时,更深切地关注造成这种现象的真正原因究竟是什么?
智维律师在研究中国诸多企业和企业家失败的案例中发现,大多数企业是因为遭遇了法律风险而失败或陷入困境的。尤其是对于中国福布斯富豪排行榜的落马富豪进行研究后,更发现所有的富豪都是因为遭遇了法律风险而落马。
那么,为何中国的企业如此频繁地遭遇法律风险呢?
智维律师经过更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发现中国企业“多殇命运”的根本原因基于如下两个方面:
一、通观中国的企业家,大部分都有一个通病,那就是眼睛似乎永远只抬起来看前面的路,而很少低头看看脚下的路。或者说,中国的企业家们追求的永远都是公司的业绩,而很少注重公司所面临或即将面临的风险。
心理学理论认为,“每个人都不愿意正视其内心不愿意接受的事情”。因为每一个企业家都渴望成功,所以他只关注企业的业绩与成功,而不关注风险与失败。
虽然,从心理学角度上找到了些许解释,但是这并不能成为企业家忽视法律风险的理由。因为企业家所拥有和管理的企业不能不面对风险。
“企业必须先承担风险,再分散风险。只有把风险管理得好,企业才能够成长更快,除此之外没有其他途径。”著名管理大师MICHEL TILMANT如是说。
事实上,当一个企业达到一定的程度或规模,其利润将来源于管理,良好的管理也就想当然成为了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一部分。从这个意义上讲,加强管理实际上就是企业的一项投资行为,并且是投资回报率相当高的投资行为。
同样,风险防范管理是企业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面,其目的是避免因为某一些方面的失误或疏漏,而导致企业相关战略目标落空,甚至毁于一旦。
另外,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市场经济必然要走向法制经济,如果此时中国企业和企业家不熟悉或不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国际条约、外国法和国际惯例,则必然要承受巨大的法律风险。
但是,一组数据或许又能够说明中国的企业家们对待风险管理及其投资的态度。
据统计,美国企业支出的平均法律风险防范费用占企业总收入的1%,但是中国企业实际投入只有0 02%,美国企业投入是中国的50倍。事实上,中国大部分企业家只有在“打官司”时才有可能想到法律,对法律风险防范费用投入为零的企业依然是大多数。
很显然,我们相当多的企业家们忽视了企业法律风险的存在,也根本没有任何法律风险防范管理的意识,更谈不上任何的管理预算投入了,直至最终遭遇法律风险时,已经是悔之晚矣。
因此,中国企业家不懂风险管理,此为中国企业家之殇。
二、律师是干什么的?
我们的社会大多数人会认为律师是“打官司”的。
企业聘请律师作为法律顾问的目的是什么?
相信不仅仅企业家不知道,可能连律师自己也不是很清楚。有人会认为是帮助企业“打官司”的,有人会认为是帮助企业审查合同和参加项目谈判的,有人会认为有事时能够找律师,等等。
很显然,上述答案都是错误的,或者说是片面的。但是,上述答案确实是普遍性的,这无疑让人倍感悲凉。
实际上,企业请律师作为法律顾问的目的,是为了防范企业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和及时治理已经发生的法律风险,最终帮助企业建立法律风险的防范管理体系。
前言(2)
从这个意义上讲,律师是以扮演企业法律风险“守护神”的角色,来充任企业的法律顾问的。
智维律师研究认为,法律风险存在于企业运营的各个环节,包括企业设立、股权转让、法人治理、兼并收购、知识产权、合同管理、税务筹划、国际贸易、上市运营、投资融资、破产清算等各个领域、涉及面极其广泛,并且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较深的隐蔽性,是企业家难以识别和察觉的。
因此,就要求我们的律师们能够全面研究和掌握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培养和提高为企业提供法律风险防范服务的能力,防范相关法律风险发生,帮助企业建立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最终成为企业的“防火专家”而不是“救火专家”。
但同样遗憾的是,国内目前真正研究和理解企业法律风险的律师少之又少,太多的律师都忙于各种各样的“官司”,这也是市场之所求——因为大多数人近乎都认为律师就是“打官司”的。
无疑,这样就陷入一个怪圈:社会都认为律师是“打官司”的“救火”队员,而不是防范风险的“防火”队员,犹如社会都认为医生是“看病”的,而不是“预防”疾病的一样。于是,律师们为了适应社会的“认知需要”而充作专业“打官司”的社会角色,对于作为企业法律顾问而言,也是企业“有事”就问一下,没事就“顾不上问”了,根本无暇去关注和研究所谓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也就无从提供相关法律服务,企业在法律风险防范管理方面也就处于失守状态。
因此,律师作为企业法律顾问,不懂企业法律风险,无法提供法律风险防范管理服务,此为企业守护之殇。
八年前,智维律师就充分注意到这个问题,并遵循“分析法律风险、评价法律风险、防范法律风险、治理法律风险”的原则,从法学理论、法律实务、企业管理理论、企业经营实务等四个方面的结合出发,以非常严谨的科学态度和科学方法,解析了上千个案例,对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进行了系统化研究,揭示了企业目前存在的1400余项法律风险,初步创建了独具知识产权的中国企业法律风险研究“软科学”体系。
但是,智维律师认为,有关法律风险的专业化研究与出版,仅仅能够在法律专业领域提供一定的专业知识储备,为解决“企业守护之殇”问题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并不能解决“企业家之殇”的问题。因为要解决“企业家之殇”的问题,必须向整个企业界不断传播法律风险理念与知识,而这无疑又是一项艰巨的“布道”工程。
为此,智维律师开始涉足这个问题的解决,实施了包括在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以及国内知名企业管理咨询机构开设法律风险课程、发行《法律风险观察》电子杂志、出版系列法律风险著作、制作企业法律顾问软件、开发法律风险测试软件、运营法律风险网站(www baogongfu com)、开展中国企业法律风险防御计划等各种活动,其目的就是为了更加广泛地传播法律风险知识,让更多的企业家能够主动认识法律风险和规避法律风险。
《中国福布斯落马榜》的出版与传播,正是智维律师为了实现上述目的的传播方式之一。
智维律师试图希望通过已经落马的富豪们,进行全面深入的解析,揭示其遭遇“法律风险门”和甚至沦为阶下囚的真相原委,让更多的企业家能够准确地认识和了解相关法律风险,并防范相应的法律风险。
如果有一天,中国福布斯富豪排行榜的富豪们不再遭遇法律风险,希望是因为有了这本《中国福布斯落马榜》,从而唤起了中国企业家沉睡的法律风险意识,或者因为我们法律风险知识的传播,为治理中国企业家这种“殇情”提供了一些启示。
当然,如果我们的努力没有起到作用,那就真的说明中国企业界彻底自发地从法律风险陷阱中苏醒过来了。
此时,将是中国企业界的真正崛起之时!
序言
福布斯,是什么?
我们可以想象,大部分人会立刻想到是财富,或者是与财富有关的东西,或者直接想到了中国福布斯富豪排行榜。
事实上,福布斯首先是一个集团,其次是一个人的名字,最后才是一本杂志的名字。但是,相信真正了解的国人却并不多。
这些,当然不能怪国人无知,归结其原委,都是一年一度发布的《中国福布斯富豪榜》惹的祸,因为它实在是太热闹了,也太牵挂着人们的神经。
同时,也是因为这是一个“全民创富”的时代,似乎每一个国人都梦想能够“一崛而起”而成为百万千万亿万富豪,然后导致整个国人的心态都是一个“创富”的心态。
当然,这个社会似乎已经变成一个狂躁的世界,很多人为了致富抛弃了应有的良知、道德,更有人为此抛弃了法律而不择手段。
通过智维律师的这本《中国福布斯落马榜》,我们发现,一些上过福布斯富豪排行榜的富豪们,如天上的流星一般,虽然曾经光彩夺目,但最终不能逃脱灭失的命运。
这,可能也印证了民间传诵“富豪榜就是落马榜”的民谣吧!
那么,这些曾经炫目一时的福布斯排行榜中的富豪们为何会“落马”呢?
诚然,我们看到太多的报刊、杂志和书籍,都试图描述这些富豪们的人生经历与人格缺陷,希望从其中能够找到他们失败的原因。
但是,我们很遗憾,这里一直没有法律人的声音,虽然这些聪明过人的富豪们都是因为遭遇“法律风险门”而最终跌倒或遭遇牢狱之灾的。
值得庆幸的是,智维律师做到了。智维律师通过生动的案例与极具可读性的评析,将富豪们落马的原因一一揭示出来,给了我们很好的启迪,相信也能够给广大的企业家们很好的启发。
应该说,上到福布斯排行榜的富豪们,都应该是非常有聪慧过人之处,至少比没有缘分登上富豪榜的吾辈们有相应的“超越”或“天才”的地方,但是,就是这样一群“高智商”的人,为何能够触及法律风险的高压线呢?他们又是因为何种法律风险而遭致落马的命运呢?
智维律师也深刻地揭示了这一原因:是因为我们的企业家不重视法律风险,是因为我们的企业法律顾问不研究法律风险,最终导致了有中国特色的“中国企业之殇”。
这是一个“法商”结合的时代,法治在商业的发展中不断得到进步和完善,而商业只有在法律的框架下才能获得永恒的价值,任何超越法律的行径都将可能遭遇相应的法律风险。
但是,我们又非常遗憾地看到,法律界与企业界似乎有天然的隔阂,法律人自己搞着自己的研究与研讨,企业界忙活着业内的管理与论坛,二者很少能够真正融合在一起,这无疑是法治经济中的一种悲哀。
同样值得敬佩的是,智维律师是一群非常有社会责任感的律师,他们不仅仅研究企业失败的相关案例及其成因,更是能够耐得住寂寞,在长达八年的“法商”旅途中,深入地研究中国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完成了独具知识产权的《中国企业法律风险研究报告》,绘制了中国企业首张法律风险地图。
我们相信,有了智维律师对于企业法律风险的探索研究,中国律师界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律师来关注企业法律风险的研究;同样,有了智维律师的《中国福布斯落马榜》的出版与发行,中国的企业家们将能够进一步明确和重视企业所存在的法律风险,也能够积极重视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与管理。
以上,是为序。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陈兴良教授
黄光裕:中国首富折戟资本游戏(1)
【上榜时间】:2004年—2008年
【上榜财产】:2008年183 6亿元
【上榜排名】:2004年第2位,2005年第4位,2006年第1位,2007年第10位,2008年第2位
【曾获荣誉】:“未来国际企业家之星”、“2004年新民企领袖”、“中国MBA眼中十大最具战略思维的企业家”、“十大青年领袖”、“中国企业具有影响力职业CEO”称号、“2004—2005年度中国零售业十大风云人物”、“世界100位有影响力人物”、“2006年亚太主席风云榜十大上榜人物”、“中国行业零售业企业领袖奖”、“2006年中国诚信企业家十大新闻人物”、“2006年创业中国改革功勋奖”、“世界青年企业家大奖”、“2005中国消费电子十大年度人物”、“全球100位华商品牌人物”、三次入选由中国企业家杂志评选的“最具影响力企业领袖”、三届“胡润百富榜”中国首富;2005年当选为中国工商理事会副理事长。
【落榜时间】:2008年
【落榜缘由】:因涉嫌经济犯罪引爆刑事调查法律风险
【当前状态】:不详
【个人名言】:“我是要求速度的,尽快实施,我不会说花三个月来谋划,把这个规划书标点符号都改清楚了,然后再去做这件事情,我不会。我是边实施边做边修正。只要有三分把握的事,我就敢去做。”
智维律师按:
黄光裕曾被认为是中国当代最成功的零售业企业家之一。蝉联两届中国首富,使39岁的黄光裕成为无数中国年轻人追逐的榜样。资本市场上所表现的套现能力,以及他的财富人生,在当代中国几乎不可复制。
然而就在众人把艳羡的目光投向他时,他却亲手击碎了自己创造的“神话”。让人震惊的同时,也使人陷入深深的思考:中国富豪们的“光芒”何以总是“昙花一现”?这难道是中国富豪的“宿命”?
毋庸置疑,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的企业家们凭着勤奋和睿智书写了一个个创富奇迹,也为经济发展立下汗马功劳,并为社会不断树立新楷模形象。
然而,一些企业家在富裕的过程中,甚至富裕起来之后,却无视法律尊严,不断挑战法律底线,最后导致身败名裂的下场。
我们相信,作为“中国首富”的黄光裕不是第一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位!
贫农之子:从汕头到北京开始创业之旅
黄光裕,广东汕头凤壶村人,生于1969年5月。小时候,黄家家境清贫,最困难时,黄光裕曾拾过破烂、捡过垃圾。因为家境困难,他16岁初中未毕业就辍学了。随后,他跟着哥哥从老家汕头北上内蒙古做生意,开始漂泊谋生,两个人背着大旅行袋,把小家电从广东背到北方去卖。他们借此累积第一桶金。
1986年,17岁的黄光裕跟着哥哥黄俊钦,揣着在内蒙古攒下的4000元,然后又带借了3万元,来北京谋求发展。
后来,兄弟俩在北京前门的珠市口东大街420号盘下了一个100平方米的名叫“国美”的门面,迈出书写传奇的第一步。
“国美”开始做的是服装生意,但位于黄金商业地段的“国美服装店”,生意并没有预期的红火。
很快,黄光裕对服装没有了兴趣,他发现当时的家电销售是卖方市场,只要找到货源,转手就能赚钱,而且相对于服装,家电是扩展性最好的商品,且相对比较定型。于是,黄氏兄弟决定改做家电生意。
1987年1月1日,“国美电器店”的招牌正式挂出来了。在当时那个卖方市场背景下,很多商家正在采用“抬高售价、以图厚利”的经营方式,但黄氏兄弟却反其道而行之,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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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1)
前言(2)
序言
黄光裕:中国首富折戟资本游戏(1)
黄光裕:中国首富折戟资本游戏(2)
黄光裕:中国首富折戟资本游戏(3)
黄光裕:中国首富折戟资本游戏(4)
罗忠福:成也土地,败也土地(1)
罗忠福:成也土地,败也土地(2)
罗忠福:成也土地,败也土地(3)
罗忠福:成也土地,败也土地(4)
谢国胜:饕餮盛宴中的“消化不良者”(1)
谢国胜:饕餮盛宴中的“消化不良者”(2)
谢国胜:饕餮盛宴中的“消化不良者”(3)
谢国胜:饕餮盛宴中的“消化不良者”(4)
孙树华:“破烂大王”的神话与覆灭(1)
孙树华:“破烂大王”的神话与覆灭(2)
孙树华:“破烂大王”的神话与覆灭(3)
孙树华:“破烂大王”的神话与覆灭(4)
孙树华:“破烂大王”的神话与覆灭(5)
李义超:“多面”富豪的陨落(1)
李义超:“多面”富豪的陨落(2)
周伟彬:中学教师到涂料大王到阶下囚(1)
周伟彬:中学教师到涂料大王到阶下囚(2)
周伟彬:中学教师到涂料大王到阶下囚(3)
顾雏军:资本枭雄的陨落(1)
顾雏军:资本枭雄的陨落(2)
顾雏军:资本枭雄的陨落(3)
顾雏军:资本枭雄的陨落(4)
刘军:“泰跃系”的轰然倒塌(1)
刘军:“泰跃系”的轰然倒塌(2)
刘军:“泰跃系”的轰然倒塌(3)
刘军:“泰跃系”的轰然倒塌(4)
张文中:玩弄国有资产于股掌者(1)
张文中:玩弄国有资产于股掌者(2)
张文中:玩弄国有资产于股掌者(3)
张文中:玩弄国有资产于股掌者(4)
张荣坤:权贵之门的行走者(1)
张荣坤:权贵之门的行走者(2)
张荣坤:权贵之门的行走者(3)
张荣坤:权贵之门的行走者(4)
张荣坤:权贵之门的行走者(5)
前言(1)
中国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中国企业的成长,但是,中国企业在成长过程中,却屡屡陷入“短命”或“危机”的阴影之中。统计显示,欧美企业的平均寿命是40年, 日本企业的平均寿命是30年,中国企业的平均寿命只有7 3年,中国民营企业的平均寿命只有2 9年,中国每年约有100万家民营企业破产倒闭。我们在焦虑与遗憾的同时,更深切地关注造成这种现象的真正原因究竟是什么?
智维律师在研究中国诸多企业和企业家失败的案例中发现,大多数企业是因为遭遇了法律风险而失败或陷入困境的。尤其是对于中国福布斯富豪排行榜的落马富豪进行研究后,更发现所有的富豪都是因为遭遇了法律风险而落马。
那么,为何中国的企业如此频繁地遭遇法律风险呢?
智维律师经过更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发现中国企业“多殇命运”的根本原因基于如下两个方面:
一、通观中国的企业家,大部分都有一个通病,那就是眼睛似乎永远只抬起来看前面的路,而很少低头看看脚下的路。或者说,中国的企业家们追求的永远都是公司的业绩,而很少注重公司所面临或即将面临的风险。
心理学理论认为,“每个人都不愿意正视其内心不愿意接受的事情”。因为每一个企业家都渴望成功,所以他只关注企业的业绩与成功,而不关注风险与失败。
虽然,从心理学角度上找到了些许解释,但是这并不能成为企业家忽视法律风险的理由。因为企业家所拥有和管理的企业不能不面对风险。
“企业必须先承担风险,再分散风险。只有把风险管理得好,企业才能够成长更快,除此之外没有其他途径。”著名管理大师MICHEL TILMANT如是说。
事实上,当一个企业达到一定的程度或规模,其利润将来源于管理,良好的管理也就想当然成为了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一部分。从这个意义上讲,加强管理实际上就是企业的一项投资行为,并且是投资回报率相当高的投资行为。
同样,风险防范管理是企业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面,其目的是避免因为某一些方面的失误或疏漏,而导致企业相关战略目标落空,甚至毁于一旦。
另外,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市场经济必然要走向法制经济,如果此时中国企业和企业家不熟悉或不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国际条约、外国法和国际惯例,则必然要承受巨大的法律风险。
但是,一组数据或许又能够说明中国的企业家们对待风险管理及其投资的态度。
据统计,美国企业支出的平均法律风险防范费用占企业总收入的1%,但是中国企业实际投入只有0 02%,美国企业投入是中国的50倍。事实上,中国大部分企业家只有在“打官司”时才有可能想到法律,对法律风险防范费用投入为零的企业依然是大多数。
很显然,我们相当多的企业家们忽视了企业法律风险的存在,也根本没有任何法律风险防范管理的意识,更谈不上任何的管理预算投入了,直至最终遭遇法律风险时,已经是悔之晚矣。
因此,中国企业家不懂风险管理,此为中国企业家之殇。
二、律师是干什么的?
我们的社会大多数人会认为律师是“打官司”的。
企业聘请律师作为法律顾问的目的是什么?
相信不仅仅企业家不知道,可能连律师自己也不是很清楚。有人会认为是帮助企业“打官司”的,有人会认为是帮助企业审查合同和参加项目谈判的,有人会认为有事时能够找律师,等等。
很显然,上述答案都是错误的,或者说是片面的。但是,上述答案确实是普遍性的,这无疑让人倍感悲凉。
实际上,企业请律师作为法律顾问的目的,是为了防范企业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和及时治理已经发生的法律风险,最终帮助企业建立法律风险的防范管理体系。
前言(2)
从这个意义上讲,律师是以扮演企业法律风险“守护神”的角色,来充任企业的法律顾问的。
智维律师研究认为,法律风险存在于企业运营的各个环节,包括企业设立、股权转让、法人治理、兼并收购、知识产权、合同管理、税务筹划、国际贸易、上市运营、投资融资、破产清算等各个领域、涉及面极其广泛,并且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较深的隐蔽性,是企业家难以识别和察觉的。
因此,就要求我们的律师们能够全面研究和掌握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培养和提高为企业提供法律风险防范服务的能力,防范相关法律风险发生,帮助企业建立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最终成为企业的“防火专家”而不是“救火专家”。
但同样遗憾的是,国内目前真正研究和理解企业法律风险的律师少之又少,太多的律师都忙于各种各样的“官司”,这也是市场之所求——因为大多数人近乎都认为律师就是“打官司”的。
无疑,这样就陷入一个怪圈:社会都认为律师是“打官司”的“救火”队员,而不是防范风险的“防火”队员,犹如社会都认为医生是“看病”的,而不是“预防”疾病的一样。于是,律师们为了适应社会的“认知需要”而充作专业“打官司”的社会角色,对于作为企业法律顾问而言,也是企业“有事”就问一下,没事就“顾不上问”了,根本无暇去关注和研究所谓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也就无从提供相关法律服务,企业在法律风险防范管理方面也就处于失守状态。
因此,律师作为企业法律顾问,不懂企业法律风险,无法提供法律风险防范管理服务,此为企业守护之殇。
八年前,智维律师就充分注意到这个问题,并遵循“分析法律风险、评价法律风险、防范法律风险、治理法律风险”的原则,从法学理论、法律实务、企业管理理论、企业经营实务等四个方面的结合出发,以非常严谨的科学态度和科学方法,解析了上千个案例,对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进行了系统化研究,揭示了企业目前存在的1400余项法律风险,初步创建了独具知识产权的中国企业法律风险研究“软科学”体系。
但是,智维律师认为,有关法律风险的专业化研究与出版,仅仅能够在法律专业领域提供一定的专业知识储备,为解决“企业守护之殇”问题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并不能解决“企业家之殇”的问题。因为要解决“企业家之殇”的问题,必须向整个企业界不断传播法律风险理念与知识,而这无疑又是一项艰巨的“布道”工程。
为此,智维律师开始涉足这个问题的解决,实施了包括在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以及国内知名企业管理咨询机构开设法律风险课程、发行《法律风险观察》电子杂志、出版系列法律风险著作、制作企业法律顾问软件、开发法律风险测试软件、运营法律风险网站(www baogongfu com)、开展中国企业法律风险防御计划等各种活动,其目的就是为了更加广泛地传播法律风险知识,让更多的企业家能够主动认识法律风险和规避法律风险。
《中国福布斯落马榜》的出版与传播,正是智维律师为了实现上述目的的传播方式之一。
智维律师试图希望通过已经落马的富豪们,进行全面深入的解析,揭示其遭遇“法律风险门”和甚至沦为阶下囚的真相原委,让更多的企业家能够准确地认识和了解相关法律风险,并防范相应的法律风险。
如果有一天,中国福布斯富豪排行榜的富豪们不再遭遇法律风险,希望是因为有了这本《中国福布斯落马榜》,从而唤起了中国企业家沉睡的法律风险意识,或者因为我们法律风险知识的传播,为治理中国企业家这种“殇情”提供了一些启示。
当然,如果我们的努力没有起到作用,那就真的说明中国企业界彻底自发地从法律风险陷阱中苏醒过来了。
此时,将是中国企业界的真正崛起之时!
序言
福布斯,是什么?
我们可以想象,大部分人会立刻想到是财富,或者是与财富有关的东西,或者直接想到了中国福布斯富豪排行榜。
事实上,福布斯首先是一个集团,其次是一个人的名字,最后才是一本杂志的名字。但是,相信真正了解的国人却并不多。
这些,当然不能怪国人无知,归结其原委,都是一年一度发布的《中国福布斯富豪榜》惹的祸,因为它实在是太热闹了,也太牵挂着人们的神经。
同时,也是因为这是一个“全民创富”的时代,似乎每一个国人都梦想能够“一崛而起”而成为百万千万亿万富豪,然后导致整个国人的心态都是一个“创富”的心态。
当然,这个社会似乎已经变成一个狂躁的世界,很多人为了致富抛弃了应有的良知、道德,更有人为此抛弃了法律而不择手段。
通过智维律师的这本《中国福布斯落马榜》,我们发现,一些上过福布斯富豪排行榜的富豪们,如天上的流星一般,虽然曾经光彩夺目,但最终不能逃脱灭失的命运。
这,可能也印证了民间传诵“富豪榜就是落马榜”的民谣吧!
那么,这些曾经炫目一时的福布斯排行榜中的富豪们为何会“落马”呢?
诚然,我们看到太多的报刊、杂志和书籍,都试图描述这些富豪们的人生经历与人格缺陷,希望从其中能够找到他们失败的原因。
但是,我们很遗憾,这里一直没有法律人的声音,虽然这些聪明过人的富豪们都是因为遭遇“法律风险门”而最终跌倒或遭遇牢狱之灾的。
值得庆幸的是,智维律师做到了。智维律师通过生动的案例与极具可读性的评析,将富豪们落马的原因一一揭示出来,给了我们很好的启迪,相信也能够给广大的企业家们很好的启发。
应该说,上到福布斯排行榜的富豪们,都应该是非常有聪慧过人之处,至少比没有缘分登上富豪榜的吾辈们有相应的“超越”或“天才”的地方,但是,就是这样一群“高智商”的人,为何能够触及法律风险的高压线呢?他们又是因为何种法律风险而遭致落马的命运呢?
智维律师也深刻地揭示了这一原因:是因为我们的企业家不重视法律风险,是因为我们的企业法律顾问不研究法律风险,最终导致了有中国特色的“中国企业之殇”。
这是一个“法商”结合的时代,法治在商业的发展中不断得到进步和完善,而商业只有在法律的框架下才能获得永恒的价值,任何超越法律的行径都将可能遭遇相应的法律风险。
但是,我们又非常遗憾地看到,法律界与企业界似乎有天然的隔阂,法律人自己搞着自己的研究与研讨,企业界忙活着业内的管理与论坛,二者很少能够真正融合在一起,这无疑是法治经济中的一种悲哀。
同样值得敬佩的是,智维律师是一群非常有社会责任感的律师,他们不仅仅研究企业失败的相关案例及其成因,更是能够耐得住寂寞,在长达八年的“法商”旅途中,深入地研究中国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完成了独具知识产权的《中国企业法律风险研究报告》,绘制了中国企业首张法律风险地图。
我们相信,有了智维律师对于企业法律风险的探索研究,中国律师界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律师来关注企业法律风险的研究;同样,有了智维律师的《中国福布斯落马榜》的出版与发行,中国的企业家们将能够进一步明确和重视企业所存在的法律风险,也能够积极重视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与管理。
以上,是为序。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陈兴良教授
黄光裕:中国首富折戟资本游戏(1)
【上榜时间】:2004年—2008年
【上榜财产】:2008年183 6亿元
【上榜排名】:2004年第2位,2005年第4位,2006年第1位,2007年第10位,2008年第2位
【曾获荣誉】:“未来国际企业家之星”、“2004年新民企领袖”、“中国MBA眼中十大最具战略思维的企业家”、“十大青年领袖”、“中国企业具有影响力职业CEO”称号、“2004—2005年度中国零售业十大风云人物”、“世界100位有影响力人物”、“2006年亚太主席风云榜十大上榜人物”、“中国行业零售业企业领袖奖”、“2006年中国诚信企业家十大新闻人物”、“2006年创业中国改革功勋奖”、“世界青年企业家大奖”、“2005中国消费电子十大年度人物”、“全球100位华商品牌人物”、三次入选由中国企业家杂志评选的“最具影响力企业领袖”、三届“胡润百富榜”中国首富;2005年当选为中国工商理事会副理事长。
【落榜时间】:2008年
【落榜缘由】:因涉嫌经济犯罪引爆刑事调查法律风险
【当前状态】:不详
【个人名言】:“我是要求速度的,尽快实施,我不会说花三个月来谋划,把这个规划书标点符号都改清楚了,然后再去做这件事情,我不会。我是边实施边做边修正。只要有三分把握的事,我就敢去做。”
智维律师按:
黄光裕曾被认为是中国当代最成功的零售业企业家之一。蝉联两届中国首富,使39岁的黄光裕成为无数中国年轻人追逐的榜样。资本市场上所表现的套现能力,以及他的财富人生,在当代中国几乎不可复制。
然而就在众人把艳羡的目光投向他时,他却亲手击碎了自己创造的“神话”。让人震惊的同时,也使人陷入深深的思考:中国富豪们的“光芒”何以总是“昙花一现”?这难道是中国富豪的“宿命”?
毋庸置疑,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的企业家们凭着勤奋和睿智书写了一个个创富奇迹,也为经济发展立下汗马功劳,并为社会不断树立新楷模形象。
然而,一些企业家在富裕的过程中,甚至富裕起来之后,却无视法律尊严,不断挑战法律底线,最后导致身败名裂的下场。
我们相信,作为“中国首富”的黄光裕不是第一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位!
贫农之子:从汕头到北京开始创业之旅
黄光裕,广东汕头凤壶村人,生于1969年5月。小时候,黄家家境清贫,最困难时,黄光裕曾拾过破烂、捡过垃圾。因为家境困难,他16岁初中未毕业就辍学了。随后,他跟着哥哥从老家汕头北上内蒙古做生意,开始漂泊谋生,两个人背着大旅行袋,把小家电从广东背到北方去卖。他们借此累积第一桶金。
1986年,17岁的黄光裕跟着哥哥黄俊钦,揣着在内蒙古攒下的4000元,然后又带借了3万元,来北京谋求发展。
后来,兄弟俩在北京前门的珠市口东大街420号盘下了一个100平方米的名叫“国美”的门面,迈出书写传奇的第一步。
“国美”开始做的是服装生意,但位于黄金商业地段的“国美服装店”,生意并没有预期的红火。
很快,黄光裕对服装没有了兴趣,他发现当时的家电销售是卖方市场,只要找到货源,转手就能赚钱,而且相对于服装,家电是扩展性最好的商品,且相对比较定型。于是,黄氏兄弟决定改做家电生意。
1987年1月1日,“国美电器店”的招牌正式挂出来了。在当时那个卖方市场背景下,很多商家正在采用“抬高售价、以图厚利”的经营方式,但黄氏兄弟却反其道而行之,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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