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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考试公共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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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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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Content
Chapter_1
Chapter_1
第一部分 公共科目
一、政治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
1、哲学
哲学和哲学的基本问题
哲学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即关于自然界、社会和人类思维及其发展的最一般规律的学问,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属于意识形态范畴,为思想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
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或者说精神和物质的关系问题。
唯物主义哲学与唯心主义哲学;可知论与不可知论;
细胞学说、能量守恒和转化定律、达尔文生物进化论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奠定了自然科学基础。德国古典哲学,其中黑格尔辩证法“合理内核”和费尔巴哈唯物主义“基本内核”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直接来源。
马克思、恩格斯合作的《共产党宣言》标志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问世。
物质和意识的关系及其实践基础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世界统一于物质,意识是物质的产物,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意识的反作用要受物质决定作用的制约。
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这一正确理想路线的理论基础。
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即事物的矛盾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发展的动力,是唯物主义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互相联系、相互转化的观点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哲学基础之一。
量变质变的规律
事物的量变和质变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互相转化。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基础,质变是量变的趋势和结果。量变-质变-新的量变,是一切事物发展的基本规律。这就是唯物主义辩证法所揭示的事物变化发展的质量互变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
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是事物矛盾运动的进一步展开,它所揭示的是事物发展的道路和总趋势。
否定之否定规律表明,事物发展的方向和总趋势是前进的、上升的,而事物发展的道路则是曲折的。事物发展是前进行和曲折性的统一。
真理和检验真理的标准(P29)
真理是客观事物及其本质和规律在人们头脑中的正确反映。真理是客观内容和主观形式的统一。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马克思主义认识论。
党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就是关于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认识规律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
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对社会存在和发展不起决定性作用,只起加速和延缓作用。
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性和人的活动的自觉能动性
人的自觉能动性活动是指人按照已正确认识的客观规律而进行的活动;
社会发展过程是社会历史的客观规律性和人的自觉能动性活动的辩证统一。
社会意识的作用
社会意识是指人们的社会精神生活过程,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有关社会生活、社会关系等观点、理论的总和,以及表现在人们的社会感情、情绪和风俗习惯等方面的社会心理。
作用: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反作用。
人民群众在历史上的作用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
作用: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变革社会的决定力量。
社会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
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观是社会的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的辩证统一。它高度重视社会发展,特别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也高度重视人的发展,强调人的解放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社会进步的最高价值取向。
2、政治经济学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P54)
价值规律
价值规律的基本内容是: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按照价值量进行交换,即实行等价交换。
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起着主导作用:一是自发调节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社会生产各部门之间的分配;二是刺激生产技术的改进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三是造成商品生产者两级分化。
资本有机构成与相对人口过剩
资本有机构成,就是由资本技术构成决定,并且反映资本技术构成变化的资本价值构成。
资本的价值构成以技术构成为基础,资本的技术构成决定价值构成。
相对过剩人口的存在,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存在和发展有利,对工人却是极为不利。劳动力商品经常供大于求的状况,决定了劳动力商品不得不总是在劳动力价值之下买给资本家,从而使工人处于相对贫困之中。
资本主义国民收入分配
国民收入,是社会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内活劳动创造的新价值的总和。
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是指国民收入在与物质生产直接联系的各阶级、阶层及其成员之间进行的分配。
国民收入的再分配,是指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基础上在整个社会范围内的分配。国民收入再分配的途径,主要是财政收支和服务收付费。
3、科学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相互关系
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是科学社会主义的两大理论基石。
1848年2月《共产党宣言》的问世,标志着科学社会主义的诞生。
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不仅是历史的继承和取代关系,而且在社会主义最终取代资本主义之前,彼此又长期并存,互相间是一种共处、竞争的关系。
二、经济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1、市场失灵和宏观调控(P297)
由于现实的市场竞争是不完全的,因而市场经济体制也存在许多缺陷,经济学上称之为市场失灵,其主要表现有:主体行为的自发性;市场势力的垄断性;经济活动的外部性。
宏观经济调控是指国家依据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为实现一定的经济发展目标和战略任务,运用各种手段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方向、规模、速度和比例进行调节,以正确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
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是宏观调控的核心内容。
宏观调控必须依托市场以间接调控为主,以计划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
2、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P298)
(二)微观经济
1、家庭经济功能
作为消费者的家庭,同时具有消费者、劳动者、投资者等多种经济功能。
2、现代企业制度
现代企业是拥有产权,能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和法人主体。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
现代企业制度即现代企业体制,是指现代化企业的财产组织形式和实现形式,是以完善的企业法人为基础,以公司制企业为典型形式的企业制度。
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容:(1)以投资主体多元化、股权分散化、社会化为特征的企业出资人制度;(2)以企业财产所有权和法人财产权分离为特征的法人财产制度;(3)以权力制衡为特征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4)有限责任制度;(5)以经营者职能专家化和市场化为特征的企业家制度。
3、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P315)
市场机制是以价格为核心的各种市场内在功能的总称。它通过市场供求、竞争、价格等要素来优化配置资源和协调各主体利益,是经济规律在市场经济中的实现形式。
经济学的基本问题就是资源配置,目的是有效利用可供选择的有限资源,使人民的无限需要得到满足。
4、市场规则与市场秩序(P319)
市场规则指以法律契约、公约形式确定下来的市场参与者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内容包括:市场进出规则;市场行为规则;市场交易规则。
5、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按劳分配是按照劳动价值进行分配,按要素分配是按照生产收益分配,在收入分配中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6、效率与公平(P320)
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落实分配政策,防止收入悬殊。
效率属于生产力范畴,指资源配置中的产出与收入之比。
公平属于生产关系范畴,国际上衡量收入不平等的指标叫基尼系数。
(三)宏观经济
1、宏观调控目标
宏观经济调控目标体系有四个:充分就业、长期经济增长、物价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
2、宏观调控体系
是指政府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对整个国民经济活动实施宏观调控过程中所采取的各种方式、方法和途径的总称。
3、税收和税率(P333)
税收原则:效率、公平和稳定。
4、财政政策
财政政策是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财政政策在调节总需求过程中发挥作用方式的不同,分为自动发挥作用的内在稳定器和逆风行事的相机抉择两大类。
财政政策工具不要包括:税收调节、国债调节、财政投资、财政补贴。
5、货币政策
货币政策目标和宏观经济目标相同,即充分就业、长期经济增长、物价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
货币政策工具:一般政策工具(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率调整、公开市场业务);选择性政策工具(消费信用控制、证券市场信用控制、不动产信用控制、直接信用控制);补偿性政策工具(道义劝告、窗口指示)。
6、通货膨胀及其治理(P339)
价格指数是期初和期末价格水平变动的百分比,反映价格水平变动的趋势和程度。它是衡量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的主要指标。
通货膨胀的起因:需求拉动型通货膨胀;成本推动型通货膨胀;结构型通货膨胀。
通货膨胀的治理:紧缩政策、物价政策、供给政策、货币政策。
(四)国际经济
1、经济全球化
经济全球化是以经济国际化为前提,最终实现资源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动、优化配置、增加全球福利效应的过程。
2、国家经济安全
国家经济安全是维护国家经济正常发展、不受外来威胁的状态,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国内经济安全与国际经济安全;经济政策的国家安全和国家安全的经济影响;整体经济安全和局部经济安全。
我国面临的经济安全问题:战略资源、关键产业;金融风险;弱势群体、经济犯罪。
3、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面临的机遇和挑战(P357)
4、汇率
汇率是指,一种货币折算为另一种货币的比率和比价,或者说是以一种货币表示另一种货币的价格。
标价方法:直接标价法、间接标价法和美元标价法。
三、法律
(一)法学基础理论
1、法律及其特征
法律是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
特征:(1)普遍性、确定性和形式合理性;(2)国家性;(3)强制性;(4)正当性;(5)以权力义务的设定为核心内容,通过权力义务关系来规范和调整社会关系;(6)阶级倾向性。
2、法治与法制(P375)
法治:法律的统治,是与“人治”向对应的一种治国方法。法制:一般是“法律制度”的简称。
3、法律实施:即法的实施,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使社会主义法律规范在社会生活中得到贯彻和实现的活动。
法律实施包括执法、司法和守法。
行政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执行法律的活动。
4、法律监督(P379)
广义上的法律监督和狭义上的法律监督;
法律监督的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法律监督的原则:合法性、权利保障、程序性和公开性原则。
5、依法治国方略(P380)
依法治国:是指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实行依法治国必须抓住几个方面的重点:(1)依法执政;(2)依法行政;(3)司法改革和司法公正;(4)切实处理好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关系,在实践中做到三者的有机统一。
6、依法执政
依法行政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最基本要求。
贯彻落实依法行政,首先要求执政党始终保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价值取向和依法执政的意识;要求党的执政活动本身制度化、法律化;要求在依法执政的实践中逐步强化执政责任意识。
(二)宪法
1、宪法的地位
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集中表现各种这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国家根本法。
宪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一般法律的制定都必须依据宪法。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违宪。宪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最高表现。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3、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政体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根本性、人民性和统一性。
国家形式除政体之外,还包括国家的标志,即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
4、单一制国家内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之内,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遵循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规定的总道路前进的,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民族自治地方和自治机关,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自治权,管理本民族的地方性事务。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既保证了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又保障了国内各民族的平等地位和管理本民族内部地方性事务的权利。
5、选举制度
选举制度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组成部分。它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民主原则: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原则;秘密投票原则;代表受监督原则;选举权受保障原则。
6、平等权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第一,人人平等是以法律为尺度的。第二,是指法律这个标尺绝不因人而异。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包括:执法平等;守法平等;反对特权;对弱势群体的特殊保护。
7、政治权利和自由
政治权利是指公民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享受参与国家政治活动的可能性。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8、国家结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国家机构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而建立起来的国家机关的总称。
原则:(1)民主集中制原则;(2)法治原则;(3)责任制原则;(4)精简、效率、服务、廉洁的原则;(5)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原则。
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P407-P408)
10、国务院
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11、国家赔偿法及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
国家赔偿法是调整国家赔偿关系,确认国家赔偿责任,约束国家赔偿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归责原则:违法原则。
12、行政赔偿的范围、程序和义务机关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伤害,依法(由赔偿义务机关)承担损害赔偿。
行政赔偿程序是解决行政赔偿问题所必须遵循的步骤,包括行政先行处理程序和行政赔偿诉讼程序两个环节。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P416)
(三)有关部门法
1、行政法
公务员法
2005年,全国人大正式出台了《公务员法》,这是我国第一部正式制定并出台的公务员法律。
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为达到对违法者予以惩戒,促使其以后不再犯,有效实施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目的,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给予人身的、财产的、名誉的及其他形式的法律制裁的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产;责令停产停业;暂扣和吊销许可证、执照;行政拘留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执政处罚。
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请求法定复议机关依照行政复议程序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并做出复议决定的活动。
原则:合法、公开、公正、及时、便民、一级复议、书面复议。
2、刑法
刑法分则中与国家工作人员职务有关的犯罪
贪污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渎职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
3、民法
合同自由和违约责任
合同,又称契约,是平等主体之间以设立、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自由是合同法的一条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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