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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钟学会一个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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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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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餐饮纠纷(1)
一、餐饮纠纷(2)
二、购物纠纷(1)
二、购物纠纷(2)
二、购物纠纷(3)
二、购物纠纷(4)
二、购物纠纷(5)
三、住宿纠纷(1)
三、住宿纠纷(2)
四、出行纠纷(1)
四、出行纠纷(2)
四、出行纠纷(3)
四、出行纠纷(4)
四、出行纠纷(5)
五、交通事故(1)
五、交通事故(2)
五、交通事故(3)
五、交通事故(4)
五、交通事故(5)
五、交通事故(6)
一、出生(1)
一、出生(2)
二、退休与养老(1)
二、退休与养老(2)
二、退休与养老(3)
二、退休与养老(4)
三、医疗、生育保险(1)
三、医疗、生育保险(2)
三、医疗、生育保险(3)
三、医疗、生育保险(4)
三、医疗、生育保险(5)
四、医疗事故(1)
四、医疗事故(2)
四、医疗事故(3)
四、医疗事故(4)
四、医疗事故(5)
四、医疗事故(6)

一本人人都能看得懂并能用得上的法律书
因为大学学的是法律,还在上学时就常常有亲朋好友遇到了法律纠纷而找我问询,虽然那时我学未有成,但是见到这些亲友找到我犹如抓到了救命稻草一般,还是不忍拒绝,于是用我那半生不熟的法律知识给人“出谋划策”。毕业后从事法律教学工作已有10年了,加之自己也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向我寻求法律帮助的事只能说是有增无减。于是我不禁感叹:何以法律与我们日常生活的关系如此之紧密,而寻常百姓对法律知识又如此之陌生?
我知道,法律基础知识是很多高校必修的课程,但我同样相信,即使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如果所学非法律专业,生活中对法律知识也有很多盲区;至于没有机会上大学的,恐怕大多数不知法律知识为何物。很多人犯法或者在法律上吃亏,不是因为故意犯法,而是因为对法律的无知。虽然国家每年都在普法,而公民对法律知识的匮乏仍然让人无法乐观,大多数人甚至分不清道德与法律的界限。我们知道“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目标与要求,但如果大多数公民没有法律意识,让他们知道“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是在“违法必究”(即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之后,那么这个代价对国家、对社会、对个人而言就未免太大了。
这不是危言耸听,因为现实生活中因不懂法而不守法、吃亏甚至违法犯罪的例子比比皆是:
在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骂他八代祖宗又何妨?
拿了定金,又把东西卖给别人了,还你定金就是了——什么?要双倍返还?
捡了钱,又弄丢了,还要把钱赔偿给失主?
老板一句话就可以把你辞退吗?
两口子在家看“A片”也犯法?
业主有权辞退物业?
反正法不责众,烧它、砸它!
……
这样的困惑,相信很多人都有。这也从另一个侧面验证了在现实生活中,法律知识绝非可有可无而是如此地不可或缺。因为不懂法,你可能吃亏了都不知道怎么回事,犯罪了还觉得自己冤枉,买到假货劣质产品只知道气愤却不知道如何维护权益,让老板辞退了也不知道如何讲理——总而言之,你不知道法律都赋予了你哪些权利,你应该承担哪些义务。
其实老百姓不是不想懂法。总结我多年为人做“法律咨询”的实践经验,市场上虽然有很多法律书,但没有专门受过法律教育的人看不懂。因此我想,编辑一本人人都能看得懂并且能用得上的法律书,让读者每天抽出几分钟时间看一看,就能解决生活中的问题。《10分钟学会一个法律常识》就是一本这样的书。书中的全部案例都来源于生活,对法律问题的解说不涉及高深的法学理论且尽量避免晦涩的法律术语,每天只需要看10分钟,哪怕你只看懂其中的一两个法律知识,日积月累,你也可以被称为生活法律常识的“专家”了。本书可以赋予你法律人的思维,法律人的眼光,法律人的意识——俗话说,万变不离其宗。只要你有了这样的思维、这样的视角、这样的意识,无论法律条文怎样变动,你都能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辛辉
2009年6月
目录(1)
第一章衣食住行——日常生活中的百姓权益
一、餐饮纠纷
在餐馆吃饭时财物丢失,店主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顾客就餐时放在车内的财物丢失,酒店应负责赔偿吗?
顾客在吃火锅时被烫伤可以要求饭店赔偿医疗费吗?
酒店禁止顾客自带酒水或者收取“开瓶费”合法吗?
预订的酒席被取消,可以双倍索还定金吗?
怎样应对“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饭店所有”?
酒店以消费小票没盖章为由不给开发票怎么办?
二、购物纠纷
购物返券,出现质量问题怎样办理退货?
在展销会上买到劣质商品,可以要求举办者赔偿吗?
网上购物付款后却没有收到货,应该找店家还是找网站赔偿?
消费者在营业场所被人殴打如何索赔?
打折商品不开发票合法吗?
用购物卡买东西,超市可以不给发票吗?
没有发票消费者怎样要求赔偿?
顾客的物品在超市免费寄存时被调包超市是否承担责任?
商店出售假货后消费者可否要求其双倍赔偿?
赠品有质量问题可以索赔吗?
保修期内退换手机还要交纳“换壳费”吗?
消费者没有认真验货,买回后出现质量问题可以要求退换吗?
促销、打折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就可以不予退货吗?
商店规定“偷一罚十”合法吗?
三、住宿纠纷
旅馆对顾客斗殴的事件未及时制止,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旅客在宾馆住宿被杀害,宾馆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住宿时被旅店保安殴打,旅店经营者是否承担责任?
旅馆阻止未付房款的客人离开,是否为侵权?
四、出行纠纷
乘客乘坐出租车遭遇交通事故,应该向谁索赔?
出租车司机拒载乘客怎么办?
出售车票搭售保险的行为合法吗?
免票乘车,发生交通意外能否获得车主赔偿?
乘坐客车行李丢失,可否向承运方索赔?
空调车不开空调,乘客可以要求退票吗?
没有检票入站的乘客在站内受伤,可以要求车站赔偿吗?
承运方没有及时把患病的乘客送到医院救治,
应对乘客的死亡承担责任吗?
乘客自己把胳膊伸出车外导致受伤,可以要求赔偿吗?
飞机晚点,乘客可以要求更换班机或者退票吗?
乘客见义勇为而受伤,可以要求运输人承担责任吗?
游客在旅游过程中猝死,旅行社应否赔偿?
游客可以因旅行社单方面变更旅游景点而要求赔偿吗?
游客自己未尽安全义务而受伤,可否要求景区管理者赔偿?
五、交通事故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该怎么办?
骑自行车把人撞死,构成交通事故吗?
违规停放车辆引发交通事故,停车者是否应承担责任?
交通事故中行人负全责,就“撞了白撞”吗?
借交通事故实施自杀,机动车一方应承担责任吗?
骑车人与酒后驾车司机抢道发生事故,机动车一方负全责吗?
大雾是交通事故的必然免责理由吗?
将车辆借给无驾驶证的人引发事故,车主应承担责任吗?
交通事故责任人不履行赔偿协议,另一方可以要求强制执行吗?
交通事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私了?
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医院可以因为没交医疗费而拒绝救治吗?
交通事故的死者家属可以因为事故原因不明而拒绝处理死者尸体吗?
交通肇事后弃车逃离的,是否属于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交通事故责任人拒绝赔偿医疗费怎么办?
因机动车质量问题造成交通事故,应该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章生老病死——法律伴随你生命的始终
一、出生
孩子的法定出生日期怎样确定?有何意义?
怎样为非婚生子女办理户口?
孩子一定要随父姓吗?
宝宝要入幼儿园,一定要有免疫接种证吗?
新生儿具有民事权利吗?
二、退休与养老
什么是法定退休年龄?
什么人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员工被解聘后,能要回自己交的基本养老保险吗?
职工可以拒绝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吗?
因公司原因未上养老保险,过后可以补缴吗?
公司不为员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员工应该怎么办?
户口与档案不在工作所在地,单位就可以不给上养老保险吗?
农民工如何上养老保险?
商业险与基本养老保险冲突吗?
定居国外的退休者还能领取养老保险金吗?
基本养老保险费欠缴的情况下,个人账户应如何管理?
目录(2)
三、医疗、生育保险
哪些单位和个人必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费可以全部由职工个人承担吗?
参加医疗保险,如何选择医疗机构?
来不及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治疗费用能否报销?
哪些药品不能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
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职工患病的医疗费谁来支付?
用人单位是否有义务为员工提供补充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是按基本工资吗?
生育保险费由谁缴纳?
女职工因生育引起疾病,医疗费用是否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四、医疗事故
非法行医致人损害的,属于医疗事故吗?
因误诊导致他人伤残的应承担何种责任?
医疗事故与医疗差错如何区分?
接到急救电话未及时出诊,医院承担责任吗?
患者签了手术同意书,出现事故医生就不负责吗?
患者不配合治疗导致终生残疾,是医疗事故吗?
病历应由谁保管?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有哪些规定?
医患双方对患者死亡原因存在争议怎么办?
出现医疗事故,患者可以要求赔偿哪些损失?
五、死亡与丧葬
什么是宣告死亡?宣告死亡能引起什么法律后果?
被宣布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行为有效吗?
被宣告死亡后“复活”,妻子已改嫁怎么办?
被宣告死亡的人“复活”,被他人恶意侵占的财产还能要回吗?
被宣告死亡又“复活”,已被转移的财产还能要回吗?
村民可以占用耕地修建坟墓吗?
异地死亡者的遗体能否运回家乡土葬?
对于农村随便土葬的行为,民政部门可以强制火化吗?
六、遗产继承
虐待、打骂父母的子女还有继承权吗?
女儿出嫁就失去继承父母遗产的资格了吗?
什么是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顺序是怎样的?
“私生子”有继承权吗?
父亲先于爷爷去世的,可以“代替”父亲继承爷爷的遗产吗?
子女继承遗产的份额必须均等吗?
什么是遗嘱继承?8岁的孩子所立遗嘱有效吗?
被篡改的遗嘱有效吗?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哪个效力优先?
遗嘱可以剥夺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吗?
临终前立的口头遗嘱有效吗?
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时,应以哪份为准?
遗嘱与遗赠抚养协议哪个优先?
未出生的胎儿有继承权吗?
“过继”子女有继承权吗?
父亲去世,子女可以要求与母亲共同继承家里的财产吗?
互有继承权的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继承顺序要怎样确定?
受死者资助的儿童可以要求分得遗产吗?
自动赡养孤寡老人,可以继承老人的遗产吗?
遗产继承适用于事实婚姻关系吗?
要想继承遗产,就必须对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负责吗?
提起继承诉讼有时间限制吗?
第三章婚姻家庭——为家撑起保护伞
一、结婚
被父母逼迫嫁给他人,这样的婚姻有效吗?
结婚必须达到怎样的年龄?
重婚的婚姻有效吗?
表兄妹之间可以结婚吗?
艾滋病患者可以结婚吗?
一方婚前患有性病,婚后另一方能以此为由请求宣告婚姻无效吗?
举行了婚礼但没有办理登记的婚姻有效吗?
母亲能否向法院申请宣告女儿的婚姻无效?
婚姻被宣告无效,当事人能否就此上诉?
被威胁而与他人结婚,婚姻关系可以撤销吗?
与外国人在我国结婚,要遵守我国法律吗?
二、夫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什么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构成犯罪吗?
夫妻之间签订的“忠贞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妻子有权拒绝丈夫的生育要求吗?
丈夫与他人同居,妻子可以采取什么措施维护权利?
丈夫是否有权强迫妻子发生性行为?
丈夫能强迫妻子不要工作、在家赋闲吗?
三、夫妻财产关系
什么是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个人特有财产?
一方在婚前购买的住房,会因结婚而转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前一方父母为二人购买的结婚用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的“财礼”可以要求返还吗?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债,可以要求另一方偿还吗?
夫妻一方擅自赠与他人大额金钱的行为有效吗?
夫妻中收入高的一方在处理财产上可以享有更多权利吗?
男女未婚同居,分手后财产怎样处理?
目录(3)
四、离婚
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后应当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符合哪些情形,法院会判决离婚?
在离婚诉讼中,如何确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夫妻只要分居满2年,人民法院就会准予离婚吗?
现役军人的配偶能单方面要求离婚吗?
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妻子因外遇生下了他人的孩子,丈夫可以提出离婚吗?
妻子发现丈夫包养情妇,可以要求离婚吗?
父亲能否代替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女儿提起离婚诉讼?
提起离婚诉讼后又反悔了,还可以撤诉吗?
当事人收到一审离婚判决后,可以马上再婚吗?
离婚时一方拒绝承担双方的共同债务该如何处理?
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有权要求另一方给予经济帮助吗?
离婚时可以分割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财产吗?
离婚后,子女应归哪方抚养
离婚协议中约定轮流抚养孩子是否合法?
五、抚养与监护
夫妻一方丧失劳动能力后,另一方是否负有抚养的义务?
离婚后,抚养孩子的一方阻挠对方探视孩子怎么办?
什么是监护?父母双亡后如何确定孩子的监护人?
父母有权随意处分孩子的存款吗?
小学生在学校将人打伤,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精神病人致人损害由谁来承担责任?
离婚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对孩子还有监护义务吗?
六、收养
符合什么条件的孩子才能被收养?
收养人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丈夫擅自将女儿送给他人收养,妻子可以要回吗?
收养关系当事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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