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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胡同第几槐:刘心武2008随笔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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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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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
自序
(1)人在胡同第几槐
(2)野 薄 荷
(3)新 手 茧
如同理财那样理慧
(1)深海不弃涓流
(2)动物园里观植物
(3)心 财 至 贵
(4)从抖腿到凝神
(5)找 不 同
(1)谢幕与终曲
(2)二 勇
(3)备好麻秸待踩岁
(4)舞 龙 尾
(5)玉带林中挂
(6)喜 喉 咙
(1)大头娃娃舞
(2)茶搭子·热水瓶·饮水机
(3)刺青农民工
(4)两代荣国公
(5)慎 用 干 冰
(6)内 胆 存 情
自序
那天在街头散步,忽然被一位路人认出,他热情地招呼我:“刘心武吧?你住在附近?”
我告诉他:“是暂时住到这边儿。”看他满脸欢喜的表情,我说:“我也很高兴遇上你。对我的讲座有什么意见,尽管给我提出来!”
“讲座?”那瘦高的中年男子笑了:“啊,你以为我是你那揭秘《红楼梦》讲座的粉丝吧?我倒确实是从《百家讲坛》节目里熟悉你模样的,不过,说老实话,你的讲座我看得不多,要说是你的粉丝,那并不是因为揭秘《红楼梦》,我是你随笔的粉丝!你在《北京晚报》《五色土》副刊上的《温榆斋随笔》,我篇篇都看,看完还剪贴起来……”
啊!我的随笔也有粉丝啊!
“你的随笔内容丰富,信息量大,不重样儿,有嚼头儿,行文措词挺讲究,读起来跟啃甘蔗似的,从梢往下,越来越甜,看完一遍,隔段儿时间再读,还能出新的心得……”
我当然应该谦虚。把这位读友的这些话记录在这里,说实在的我有心理障碍,一定会有人认为我是借此吹擂自己。但这是那天发生的真实情况,他确实如此这般地肯定了我的文字耕耘。我说过很多次“期盼批评指正”,那也不是虚伪矫情,但我此刻要在这里真情表白:我同样需要支持鼓励。如果你读了我的文章确实觉得不错,我希望你能跟这位读友一样——快把好话说出口!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我每年写出、发表大量随笔。在《北京晚报》《五色土》副刊开辟《温榆斋随笔》专栏,已有十多年之久,而二○○八年在在这个专栏里发的文章最多,基本上达到了每周一篇。当然,在别的报刊上,我也还有文章发表。到二○○九年春节在鞭炮声中一算,二○○八年全年的散文随笔文章共七十篇,超过了十万字。于是,决定编成这样一个集子,给自己的生命留下新的心灵轨迹,也为上面提到的那样的粉丝——也许像他那样的喜欢我散文随笔的人士并不多,甚至只有他那么一个。但人生得一知己足矣——献上一束采自心田的鲜花。
小说当然是很好的文学形式,人们重视小说特别是长篇小说,理所应当。但是,就我们民族自身而言,从文学史的长河考察,就不难发现,诗歌与散文,实际是比小说更具代表性的文学形式。散文这个名称,在上世纪白话文学之前,似乎还不流行。那以前和那以后,出现过许多概念上有所重叠的文学样式的称谓:笔记,小品,札记(记),游记,随笔,杂文……而我以为,随笔这个称谓,概括性最强,我们应该不薄小说爱随笔,才是创作与阅读的正理。
我把城里书房,称做“绿叶居”,取“我爱每一片绿叶”之意。郊区书房因为离温榆河近,就称“温榆斋”。北京的树,城里,我最爱的是槐树,城外呢,则见榆树就心生欢喜。二○○八年我写出的第一篇散文,是《人在胡同第几槐》,也就用这个题目,做这个集子的书名。
我说过,我近年的写作,是种“四棵树”。第一棵是“小说树”,我作为随笔发表的文章里,有的实际上很接近“小小说”(《北京晚报》一创刊,《五色土》副刊就设有“一分钟小说”专栏,而我在半个世纪以前,即一九五九年,就在《五色土》上发表了“一分钟小说”,一九八○年《北京晚报》复刊第一期上的《五色土》的“一分钟小说”,刊发的也是我的作品:《新豆汁儿记》)。我一直主张好的散文、随笔,应该有人物、有情节、有细节,在很短的篇幅里,能够起承转合,以跌宕甚至悬念抓住读者。我种的第二棵树,就是“随笔树”,正宗的随笔与正宗的小说的最大区别,就是应该避免虚构,并且将一种感悟呈现出来。第三棵树呢,则是建筑评论,我有的随笔,就属于建筑评论性质,可以叫作“建筑随笔”。第四棵树就是《红楼梦》研究,除了在《百家讲坛》上开讲并将讲稿整理成书,我也以随笔形式呈现自己的一些新的研究成果。
《人在胡同第几槐》这个书名,我觉得足以概括出我这些文章的内涵与韵味。我的随笔里是有“人”的(绝不是光有“理”),而我定居北京已逾五十八年,“胡同”,既是我生命依恋的空间,也是我心灵悸动的源泉。“槐”,则是平民化文字的象征。我这些文字,就是写给像街上遇到我的那样的普通人读的。我觉得,编印出这本书,实际上也就是我站在槐树或榆树的阴凉儿下,等候知音。
集子里的文章,按写作时间排列。我觉得这样“花插”着比刻板地“撮堆儿”更自然也更亲切。
已经奔七十去了,作为一个“老小孩”,虽然仍喜欢听表扬,到头来,我还是要说一声:不吝赐教。毕竟,活到老,要学到老,读者是作者永远的老师,该表扬表扬,该批评批评,写作者才能“天天向上”。
二○○九年二月十六日 绿叶居中
(1)人在胡同第几槐
童年在东四牌楼隆福寺附近一条胡同的四合院里居住。那大院后身,有巨槐。来北京之前,父母就一再地说,北京可是座古城。果然古,别的不说,我们那个大院的那株巨槐,仰起头,脖子酸了,还不能望全它那顶冠。树皮上不但有老爷爷脸上那样的皱褶,更鼓起若干大肚脐眼般的瘤节,我们院里四个小孩站成大字,才能将它合抱。巨槐春天着叶晚,不过一旦叶茂如伞,那就会网住好大好大一片阴凉。最喜欢它开花的时候,满树挂满一嘟噜一嘟噜白中带点嫩黄的槐花,于是,就有院里还缠着小脚的老奶奶,指挥她家孙儿,用好长好长的竹竿,去采下一笸箩新鲜的槐花,而我们一群小伙伴,就会无形中集合到他们家厨房附近,先是闻见好香好香的气息,然后,就会从那老奶奶让孙儿捧出的秫秸制成的圆形盖帘上,分食到用鸡蛋、蜂蜜、面粉和槐花烘出的槐花香饼……
父母告诉我,院里那株古槐,应该是元朝时候就有了。元朝是多少年前呀?那时不查历史课本和《新华字典》后头的附录,就不敢开口。反正是很久很久以前。但随着岁月的推移,古槐在我眼里,似乎反而矮了一些、细了一轮,不用四个伙伴合围,两个半人就能将它抱住——原来是自己和同龄人的生命,从生理发育上说,高了、粗了、大了。于是头一次有了模模糊糊的哲思:在宇宙中,做树好呢,还是做人好呢?树可以那样地长寿,默默地待在一个地方,如果把那当作幸福,似乎不如做人好,人寿虽短,却是地行仙,可以在一生里游历许多的地方,而且,人可以讲话,还可以唱歌……
果然我后来虽然一直定居北京,祖国的三山五岳也去过一些,海外的美景奇观也看到一些,开口说出了一些想出的话,哼出了一些出自心底的歌,比那巨大的古槐,生命似乎多彩多姿。但搬出那四合院子,依然会在梦里来到那巨槐之下。梦境是现实的变形,我会觉得自己在用一根长长的竹竿,吃力地举起——不是采槐花,而是采槐花谢后结出的槐豆——如果槐花意味着甜蜜,那么槐豆就意味着苦涩。过去北京胡同杂院里生活困难的人家,每到槐豆成熟,就会去采集。我的小学同学,有的就每天早上先去大机关后门锅炉房泄出的煤灰里,用一个自制的铁丝扒子扒煤核,每天晚上做完功课,就举着带铁钩的竹竿去采槐豆。而每到星期天,则会把煤粉合成煤泥,把槐豆铺开晾晒——煤泥切成一块块干燥后自家烧火取暖用,槐豆晾干后则去卖给药房做药材……在梦里,我费尽力气也揪不下槐豆来,而巨槐顶冠仿佛乌云,又化为火烫的铁板,朝我砸了下来,我想喊,喊不出声,想哭,哭不出调……噩梦醒来是清晨。但迷瞪中,也还懂得喟叹:生存自有艰难面,世道难免多诡谲……
院子里的槐树,可称院槐。其实更可爱的是胡同路边的槐树,可称路槐。龙生九种,种种有别。槐树也有多种,国槐虽气派,若论妩媚,则似乎略输洋槐几分。洋槐虽是外来,但与西红柿、胡萝卜、洋葱头……一样,早已是我们古人生活中的常客,谁会觉得胡琴是一种外国乐器、西服不是中国人穿的呢?洋槐开花在春天,一株大洋槐,开出的花能香满整条胡同。还有龙爪槐,多半种在四合院前院的垂花门两边,有时也会种在临街的大门旁边。
北京胡同四合院树木种类繁多,而最让我有家园之思的,是槐树。
东四牌楼(现在简称东四,一些年轻人简直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我宁愿永远不惮烦地写出这个地方的全名)附近,现在仍保留着若干条齐整的胡同。胡同里,依然还有寿数很高的槐树,有时还会是连续很多株,甚至一大排。不要只对胡同的院墙门楼木门石墩感兴趣,树也很要紧,槐树尤其值得珍视。青年时代,就一直想画这样一幅画,胡同里的大槐树下,一架骡马大车,静静地停在那里,骡马站着打盹,车把式则铺一张凉席,睡在树阴下,车上露出些卖剩的西瓜……这画始终没画出来,现在倘若要画,大槐树依然,画面上却不该有早已禁止入城的牲口大车,而应该画上艳红的私家小骄车……
过去从空中俯瞰北京,中轴线上有“半城宫殿半城树”一说,倘若单俯瞰东四牌楼或者西四牌楼一带,则青瓦灰墙仿佛起伏的波浪,而其中团团簇簇的树冠,则仿佛绿色的风帆。这是我定居五十八年的古城,我的童年、少年、青年、壮年的歌哭悲欢,都融进了胡同院落,融进了槐枝槐叶槐花槐豆之中。
不过,别指望我会在这篇文章里,附和某些高人的高论——北京的胡同四合院一点都不能拆不能动,北京作为一座城市正在沉沦……城市是居住活动其中的生灵的欲望的产物,尽管每个生灵以及每个活体群落的欲望并不一致甚至有所抵牾,但其混合欲望的最大公约数,在决定着城市的改变,这改变当然包括着拆旧与建新,无论如何,拆建毕竟是一种活力的体现,而一个民族在经济起飞期的亢奋、激进乃?幼稚、卤莽,反映到城市规划与改造中,总会留下一些短期内难以抹平的疤痕。我坚决主张在北京旧城中尽量多划分出一些保护区,一旦纳入了保护区就要切实细致地实施保护。在这个前提下,我对非保护区的拆与建都采取具体的个案分析,该容忍的容忍,该反对的反对。发展中的北京确实有混乱与失误的一面,但北京依然是一只不沉的航空母舰,我对她的挚爱,丝毫没有动摇。
最近我用了半天时间,徜徉在北京安定门内的旧城保护区,走过许多条胡同,亲近了许多株槐树,发小打来手机,问我在哪儿?我说,你该问:岁移小鬼成翁叟,人在胡同第几槐?
(2)野 薄 荷
佛寺旁院,是旅店最幽静的部分。团体包房,喜欢在寺外阳坡的新楼里;一般散客,也多嫌古老僧舍改造的客房有潮气。我却觉得那古院巨松、瓦房游廊别具魅力,选择了其中一间东厢房,住进去整理书稿。除了周末,那院里住客寥落,有时候就只有我一位。
院里不仅有三株冲天油松,正房前的两棵西府海棠枝叶垂地,令人联想到古代的青庐——初秋当然无花可赏,但点缀着玉黄色小果的茂密绿叶,风姿不让春葩。南墙两侧则是几丛翠竹。南墙外还有个套院,小小石桥跨过小小眼镜湖,湖里睡莲开紫花,有小小的锦鲤在绿波下摆尾游弋。湖边有多种树木,最显眼的是高高的柿树,结出的高庄柿子太多,啪嗒,会眼见着金黄的柿子落地,我认为是树枝不耐负重故意抖落。
摆弄电脑里文稿累了,到院里散步,是最惬意的时光。翘起大尾巴的黑松鼠像表演杂技,瞬间就从油松枝上游梭到竹丛又跃向另一株油松高处,速度赛过刘翔。总有野鸽子咕咕叫,觉得就在身边,但寻觅其身影洵非易事,倒是黑白花和灰蓝色的喜鹊极其大方,时时在身边低飞,还喳喳不停,仿佛在讥笑我是“抠门儿大仙”,居然不给他们准备零食,我也曾抛撒些面包屑,它们根本不感兴趣,可我又哪里能给他们找到比院里自然存在的虫子更香的东西呢?
住到第三天,一大觉醒来,忽然窗外人声刺耳——说不上是喧哗,实在令人怪讶。且不洗漱,出门观望,大惑不解——七、八个师傅在蹲着铲地皮。那院子铺敷了十字形带花边的石砌通道,通道切割出的有树木竹丛的地面,原来生长着自然地衣,大体是蛇莓和野薄荷,望去如茵,嗅有淡香,铲掉它们作甚?干活的师傅们外地口音,边干活边聊他们的家常,领工的是本地人,沏瓶热茶坐在石桌边的石绣墩上,耐心地跟我解释,说是旅店新的规划,树下绿地一律要改成统一的冬不枯草皮。
地表绿化也非要公式化吗?那新楼外面的绿地铺冬不枯草皮,与不锈纲的抽象派雕塑倒是般配,这幽僻古院,就任蛇莓野薄荷春绿冬枯有何不可呢?我正喟叹间,师傅们铲下的植物已经堆成一垛,而运进来的以工业化方式批量生产的草皮,也一卷卷地堆成了垛,他们是流水作业,这边铲那边铺,里外院的绿地改造,一天就完工了。
我从未及运走当做垃圾扔掉的杂草里,挑出了几茎还颇完好的野薄荷,布满细绒毛的多齿叶片,还有茎端那爆裂为无数鳞片的淡蓝泛粉的小小柱形花,仿佛都在微微喘息。我从卫生间取出一只本来为住客漱口准备的玻璃杯,插上那野薄荷,搁在了电脑边。
又过了两天,敲着电脑,一瞥之中,忽然奇怪,那野薄荷怎么竟不枯萎呢?细观察,发现眼前的、已经不是那天拾来的——恍然大悟,敢情是收拾客房的服务员代为插入的!
旅店客房大体实行背靠背服务,一般都是我出院去新楼餐厅吃饭时,回来屋子就清理好了。那天我故意回来得早些,于是遇上了服务员。其实初入住也见过,交谈过几句,知道这小院是两个人轮值,白天是女服务员,晚上是男服务员。我问还没清理完房间的女服务员:“野薄荷是您每天为我换的吗?”她点头。又问:“院里的都铲掉了呀,您从那儿采来的呢?”她答:“外院墙角太湖石边还有不少,他们网开一面。”我跟她道谢,这才看清她的面貌,眼睛细长,牙齿不齐,难称美丽,但嘴角的微笑很真诚。我跟她说:“我是不赞成铲掉自然地衣的。何必全弄成一个样子呢?”她就说:“是呀。有差别才有意思啊!”顺便指指给我换上的两只外表一样的热水瓶:“这只到明天早上还热,那只到晚上就温了,它们性格不同,您要热要温,可以区别对待。”不多的话语,令我对她刮目相看。
她每天为我电脑旁的玻璃杯里换野薄荷——这应该算一项额外的服务,我觉得她似乎知道我是谁,但她绝不问我什么,我呢,心里泛起许多揣测:她也许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却偏选择了这样一个工作,甚或是为了忘却什么重塑什么,但我也坚持绝不向她打探。
预定住一个月,到二十天的时候因故撤离,退房前我去她所在的那间悬挂着“服务台”牌子的屋里,想跟她一总地道个谢,她不在,我却惊讶地发现,柜台上扣放着一本显然是她抽空就读几页的书——普鲁斯特的《追忆逝水年华》。
回到家里,打开电脑,有股野薄荷的气息,刷新着我的思维。
(3)新 手 茧
说起当年下乡劳动拔麦子,有的年轻人不信:就算没有使用农业机械,至少该拿镰刀割啊,怎么能徒手拔呢?当年我参加下乡抢收,就是连镰刀也不发,大家伙一起用手拔。拔麦子比用镰刀割更讲究技巧,不会拔的弄得手掌流血腿脚踉跄,事倍功半。会拔的嗖嗖嗖一路突进,连根拔起带甩土捆扎麻利脆。但不管笨也罢灵也罢,麦收归城,手掌指根下都会磨出茧花花。那时候体力劳动绝对高尚于脑力劳动,手上无茧丢人现眼。
三十年不再参加重体力劳动,家务劳动也大都电气化了,指根下老茧渐渐退尽。但二十年前,我右手中指左侧,出现一个豌豆般的茧子,那是所谓笔耕的产物。也曾举起那带豌豆茧的指头细观过,自我表扬,也自我揶揄——“当不了特务啊!”此话怎讲?原来上世纪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从苏联引进来一个文学品种——“反特小说”,自己年轻,好生喜欢!先是大量看翻译过来的,后来我们国家自己也出那样的小说,记得有部小说里,写一个女特务混到干部家里当保姆,自称文盲,开始很得信任,但后来就被侦察员识破,因为发现她右手中指左侧有个圆茧子!现在想来,那算得多么高明的推理?当年却为作者设置的这一细节大为叹服。手指上部的圆茧子是知识分子,特别是作家的标志,这标志从未必光彩,转化为引为自豪的一种象征。“知识分子属于劳动人民的一部分”,这样的话让如今年轻人听起来跟绕口令一样,改革开放初期却着实让我这样的“旧学校培养的学生”——这又是一个“典故”,不解释也罢——激动得眼睛潮湿。时过境迁,不要说年轻一代往往难以理解三十来年前的某些事态,就是我自己,作为过来人,想起当年在北京工人体育馆里举行的诗歌朗诵会也会发愣——那时候就是“清颂”,绝无音乐伴奏,更不可能穿插歌星演唱加上伴舞,哎哎,如聆仙曲啊!记得一个诗句被朗诵者动情地锐声喊出,哗,全场沸腾,听的人是真正地热血澎湃啊,我也不例外,巴掌都拍痛了!年轻人会问,那是一句什么诗啊?告诉你吧,是这样的一句——“政策,必须落实!”——信不信由你,真是这么一句。这诗句也成老茧,消退得了无痕迹。
十五年前我也“换笔”,就是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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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胡同第几槐:刘心武2008随笔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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