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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德意志国家的建立和发展
第一节 德意志国家的形成
日耳曼人和日耳曼诸王国的形成
日耳曼人属于雅利安人种,语言属印欧语系的日耳曼语族,原先生活在
波罗的海沿岸和斯堪的纳维亚地区。随着铁器的应用、经济的发展和自然灾
害的影响,从公元前6世纪左右,日耳曼各部落开始南迁。公元前3世纪,
他们沿着易北河南下到达波希米亚北部地区,又沿着萨勒河进入图林根地
区。公元前2世纪末,定居在日德兰半岛的日耳曼部落侵入地中海文化区域,
直接同罗马人对峙。公元前1世纪中期,大批日耳曼人从腹地出发来到莱茵
河边,同罗马帝国不断发生军事冲突。经过漫长的斗争,日耳曼部落的汪达
尔人、勃艮第人和哥特人占领了维斯杜拉河流域。公元前1世纪中叶,又将
克尔特人逐出,最终定居于莱茵河以东、多瑙河以北和北海之间的广大地区。
日耳曼人定居中欧以后,保持着氏族组织。男人狩猎打仗,女人耕作纺
织,没有阶级,没有特权。公元1世纪,大多数日耳曼部落形成军事民主制,
并出现了按地域关系组成的大家族公社,称“马尔克”。公社成员有简陋的
房子和独家院子,几家毗邻形成小村庄。大家从公社那里分得土地进行农耕,
产品归自己所有。生产和生活方式的演进,群体人口的不断扩增,伴随而来
的更为复杂的事务,决定了建立一种核心权力的需要。部落酋长、军事首领
和扈从队长的地位和作用显著提高。他们开始脱离生产,占有优良土地,获
取更多的财富。于是,高踞于部落成员之上的特权人物、贫富分配等不平等
现象便逐渐产生。这预示着日耳曼氏族制度正走向解体;而罗马帝国对日耳
曼部落的征战则大大加速了这个过程。
公元前1世纪末,罗马奴隶制共和国被帝国所代替后,遂将其北部直接
为邻的日耳曼部落作为征服对象。罗马帝国的征服目标是,占领直到易北河
的广大日耳曼部落居住区,将其划入帝国版图,组成罗马行省——大日耳曼
尼亚。为此,罗马帝国集中力量把莱茵河区建成军事基地。公元前12年,罗
马帝国在莱茵一线集中36个军团,总兵力达3万人,并在这一年开始了对日
耳曼部落的征服战争。
战争初期,罗马军队遇到了日耳曼各部落的顽强抵抗,损失惨重。公元
前8年,一支深入日耳曼腹地的罗马军队受到了日耳曼诸部落的沉重打击。
罗马史书记载:罗马人“艰难地去征服前进道路上的对手,而每一次胜利,
他们都得付出血的代价。”
然而日耳曼各部落的抵抗都是各自为战,没有联合行动。这使罗马人可
以集中优势兵力依次进攻各部落。经过10余年的战争,日耳曼部落大部分被
征服。由于无力派出足够的军队去占领整个日耳曼人居住区,并对其实行有
效的统治,罗马帝国只得迫使被征服的日耳曼部落向帝国称臣纳贡,建立强
制性的条约依附关系。
经过多年的斗争,日耳曼人逐渐意识到,要战胜装备精良、经验丰富的
罗马军队,必须改变各个部落各自为战的涣散状态。于是部落联盟开始出现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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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9年秋天,日耳曼各部落的战士,在条顿堡森林同3万罗马军队遭
遇,日耳曼人采用了游击战术,依仗对地理环境的熟悉,利用林间曲折复杂
的道路与罗马军队周旋,很快将罗马人分割成无数小块,逐个打击。罗马3
个军团几乎被全歼。日耳曼人取得了重大胜利。这次胜利是日耳曼人的转折
点,许多日耳曼部落重新获得独立。
条顿堡森林之战使罗马帝国陷入困境,罗马皇帝被迫放弃了建立大日耳
曼尼亚行省的计划。这就决定了罗马帝国的势力范围的边界不是在易北河,
而是仍然在莱茵河流域一线。
公元11年,罗马帝国再次越过莱茵河,对日耳曼人发动新的征服战争,
并取得了局部的胜利。公元17年,罗马军队占领施特拉斯堡、温迪施和美因
茨。但罗马人已无力继续深入日耳曼人腹地。在公元1世纪中期的几十年里,
罗马帝国逐渐把边界推进到莱茵河东岸,从而加固了罗马莱茵河——多瑙河
边界体系。公元1世纪下半期后,罗马人开始在莱茵河东岸地区建立界墙。
这意味着罗马帝国最终结束了征服战争。
公元1世纪初,罗马帝国正式把莱茵河与多瑙河上游划入帝国版图,建
立了两个行省:上日耳曼行省和下日耳曼行省。前者首府是美因茨,后者是
科隆。两省总督由当地罗马驻军的副将担任。
罗马奴隶社会的文化随之传入这两个地区:城市拥有豪华市场和淋浴设
施,从山间溪流或山泉引水的自来水管,排污水渠,长距离道路网,高度发
展的手工业,城市和农村有供暖设施的住房,罗马人的许多栽培技术,如葡
萄种植法,园艺的引进等等,这一切充分说明了罗马文化对这两个地区的影
响。这种影响还渗透到日耳曼人的语言中。日耳曼语中军事、采石技术、建
筑、园艺、贸易和交通等领域的许多词汇都可溯源于罗马语。通过到日耳曼
地区经商的罗马商人和留在被征服地区的罗马军人,罗马文化又越过界墙渗
入日耳曼其他部落。公元1—2世纪,罗马商品已遍布日耳曼部落地区,尤其
是波希米亚地区、莱茵河与威悉河之间的广大区域更是罗马文化的主要接受
者。
罗马文化的传入促进了莱茵河与多瑙河地区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加速了
日耳曼氏族部落物质文化的发展。日耳曼部落显贵、军事首领和亲兵通过和
罗马帝国的战争和交易获得大量土地和财富,他们开始按罗马世界的模式组
织生产和生活,成为日耳曼部落中的富有者和特权阶级,日耳曼氏族公社制
度逐渐解体。
随着日耳曼部落经济文化的发展、氏族公社制度的解体,部落上层渴望
向外扩张掠夺新的土地和财富,部落下层民众也因人口的增长不得不向外迁
徙,寻求新的能够谋生的土地。而与之为邻的罗马帝国正日益衰弱,无力抵
御外敌的入侵。从公元4世纪起,散居罗马帝国境外的,以日耳曼人为主的
诸部落开始大规模向罗马帝国境内迁徙。
公元376年,日耳曼民族的西哥特人部落受匈奴人袭击,他们在获得罗
马皇帝同意后,渡过多瑙河进入巴尔干半岛的色雷斯。第二年,西哥特人不
堪罗马人的压迫又起义反抗。395年罗马帝国分裂,西哥特人又与当地奴隶、
隶农一起打击西罗马帝国。418年,在高卢西南部建立西哥特王国。继西哥
特人涌入罗马帝国的日耳曼部落还有:勃艮第人、法兰克人、东哥特人、盎
格鲁人和撒克逊人等。日耳曼民族大迁徙约持续了2个世纪,他们与当地的
奴隶、隶农起义一起,摧垮了罗马帝国,在罗马领土上建立了许多日耳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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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其中,法兰克王国逐渐成为日耳曼诸王国中力量最强的国家。
法兰克王国
法兰克人原先居住于莱茵河下游地区,主要有萨利克和里普阿尔两大部
族。随着罗马帝国的衰落,法兰克人逐渐渗入高卢东北部。418年,萨利克
部落的克洛维继任酋长,开始全力扩张,战胜了其他法兰克部落,统一莱茵
河下游和高卢北部。486年,击溃西罗马在高卢的残余势力,建立了法兰克
王国,开始了墨洛温王朝在法兰克王国的统治。
496年,克洛维皈依基督教,接受洗礼。同时,他建造教堂、修道院,
在法兰克人中广为传教,法兰克王国发展成了基督教国家。克洛维此举得到
高卢—罗马人的大力支持,许多教会上层人物成了法兰克王国的大领主,法
兰克国家与罗马天主教会互相依赖,相辅相成。前者为后者成为“封建制度
的国际中心”奠定基础;后者则为前者“绕上一圈神圣的灵光”。
在教会的支持下,克洛维先后征服了高卢南部的勃艮第王国和西哥特王
国。克洛维死后,其后继者又战胜了图林根人和巴伐利亚人。到6世纪中叶,
法兰克王国已扩展成为庞大的帝国。它的领土几乎包括现在的法国、莱茵河
流域,以及从阿尔卑斯山到德国中部山脉的地区,成为当时西欧的强国。
由于法兰克王室采取国王死后诸子平分领土的继承制度,使王国经常处
于分裂、混战的状况,同时又不断向外扩张。在诸王纷争、王权削弱的情况
下,贵族势力不断扩展并逐步摆脱对王权的依附,王权逐步落入掌握宫廷事
务的宫相手中。751年,宫相查理·马特之子矮子丕平废墨洛温王朝国王自
立,建立卡罗林王朝。
对德意志历史有着重大意义的是,卡罗林王朝最著名的君主查理大帝的
统治 (768—814年在位)。他先后征服了意大利、萨克森和巴伐利亚。800
年,查理应罗马教皇之请出兵意大利,平服罗马贵族叛乱,教皇给他加冕称
帝,号为“罗马人皇帝”。法兰克国家的领土扩大到西起埃布罗河、比利牛
斯山和大西洋,东迄易北河、北起北海和波罗的海,南迄意大利,包括几乎
现今的整个法国和欧洲中部地区。查理被当时人称为“欧洲的统治者”,法
兰克王国成为法兰克帝国。
法兰克王国建立初期,随着生产力,特别是农业经济的发展,加速了社
会分化。一方面,分成小块的农地逐渐为单个家庭所使用,甚至发展为不受
限制的私产,可自由转让与继承。这些占有自由地的公社成员,被称为“自
由人”,是法兰克国家的基本成员。但牧场、森林和水源仍为公有财产。另
一方面,在农村公社以外,开始出现了早期的庄园,即由国王、国王的亲属、
教会和旧罗马地主的私有领地组成的农业组织形式。
6世纪下半叶起,法兰克人开始了封建化的进程。其主要标志是领主土
地所有制的产生和自由农转为依附农。
领主土地所有制的形成来自各个方面。法兰克王国的统治者以暴力和军
事征服扩大地产,把前罗马帝国的皇室领地、反叛贵族的领地及大片公地占
为己有。他们构成了法兰克军事贵族阶层。国王的亲兵由于为国王效力而获
得大量地产。这始自墨洛温王朝,到卡罗林王朝时,以封土赏赐陪臣已甚风
行。初时,封土仅限为终身享受,久而久之便当为世袭领地。还有一些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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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农村公社的土地贵族,他们利用在公社中的特权,垦殖荒地,增加地产。
服役贵族和土地贵族构成了世俗领主阶层。教会领地的产生则是由于国王和
世俗贵族的赠送,以及自由农为求“保护”和来世幸福的捐赠。这构成了教
会贵族阶层。
封建领地的形成和自由民的沦为依附农是一个进程的两个方面。一些自
由农民,由于天灾人祸的打击,被迫出卖自己的地产,沦为依附农。多数少
地或无地的自由农,从领主那里得到一小块土地而与领主成了从属关系。还
有少量自由农为寻求保护,“自愿”把土地转让给教会贵族或世俗贵族。这
些自由农随着生产资料的丧失也逐渐丧失了经济和人身的自主性,被纳入领
主土地所有制的范围内,成为领主榨取地租和徭役的农奴和依附农。
8世纪下半叶起,采邑制在法兰克王国迅速发展,大大加速了封建化的
进程。采邑原意是恩赏。墨洛温王朝时,宫相查理·马特出于战争需要,不
断扩充自己属下的封臣,向他们提供一块土地作为采邑,以保证他们的生活
和提供服役时的马匹和装备。卡罗林王朝为扩大军事战斗力,不但国王封赐
贵族大量土地,许多贵族也分赐采邑给自己的封臣。由于层层推行采邑制,
形成了一种采邑的链条。同时也逐渐形成了采邑制的一些惯例,受领采邑者
必须服军役,如封臣不履行军役义务,采邑则被收回。受封采邑享用期以封
君或封臣在世为限,任何一方死亡,采邑都要收回。采邑的封赏加强了农民
对领主的依附关系,促成了封建等级制的形成。到9世纪初,采邑制又获发
展。土地作为官员的俸禄,任职的豪绅显贵、公侯伯爵,成了该行政区最有
权势的大土地所有者。正是这些爵爷后来发展成为大大小小的诸侯和邦君。
采邑制促进了西欧封建制度的发展和封建阶级的强大。9—10世纪,法兰克
人的封建关系最终确立和巩固。
萨克森王朝
法兰克国家是军事征服的产物,缺乏统一的基础,王国西部居民主要讲
古法语,而东部居民的语言是“德语”。查理大帝统治时期,穷兵黩武,国
力耗尽。自由民大量破产,减弱了帝国的军事实力。各地封建领主不断壮大
自己,离心倾向严重,减弱了中央政权的统治力量。814年查理大帝死后,
帝国便日见衰落,王室内部矛盾剧烈。817年虔诚者路德维希把帝国分给三
个儿子。840年虔诚者路德维希去世,三个儿子各踞一方,争夺王位,大动
干戈。843年签订《凡尔登和约》,把法兰克帝国分割为三:西法兰克王国,
后发展为法兰西国家;中部王国,后发展为意大利国家;东法兰克王国,德
意志国家就是由东法兰克王国演变而成的。也就是说,东法兰克王国的创立
是形成德意志国家的起点。
911年,卡罗林王朝的最后一位君主去世,东法兰克王国的公爵推选世
俗贵族康拉德为国王(911—918年在位)。此举意味着法兰克帝国的完全分
裂、卡罗林王朝的告终、德意志早期封建国家的诞生和德意志历史的开始。
东法兰克王国包括萨克森、法兰克尼亚、巴伐利亚、士瓦本和图林根5
个公国,大致包括今荷兰、西部德国、瑞士和奥地利。其中萨克森最为强大。
919年,萨克森公爵亨利一世取得了东法兰克王国的统治权,建立了萨克森
王朝,正式创立了德意志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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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一世(919—936年在位)为了巩固中央王权,依靠富裕农民、中小
世俗地主及教会的支持,建立一支强大的军队,同大封建主作斗争。先后逼
士瓦本屈服,使巴伐利亚称臣,吞并西法兰克王国的洛林,重建丹麦边区,
遏制匈牙利人的侵犯。936年,亨利一世去世,长子奥托继位,是为奥托一
世 (936—973年在位)。他利用教会势力,抑制世俗领主,继续加固王权,
使萨克森王朝最终控制了德意志的五大公国。951年,奥托把扩张矛头指向
经济发展较快的意大利,占领了意大利北部的伦巴第。
961年,教皇约翰十二世为平息罗马贵族的反抗,向萨克森国王求助。
这正中奥托下怀,他遂即率军越过阿尔卑斯山,进军罗马,镇压了贵族叛乱。
962年2月2日,在罗马圣彼得大教堂,教皇为奥托加冕,称为“罗马皇帝
奥古斯都”。这样,在此后的840多年,德意志王国便称为“德意志民族的
神圣罗马帝国” (习惯上又称第一帝国)。它集合着罗马帝国的传统,天主
教会的特权和法兰克帝国的王权。
第二节 神圣罗马帝国
封建制度的发展
奥托一世统治期间,德意志封建领主所有制不断增强。依靠王权的支持,
世俗的和教会的领主肆无忌惮地夺取属于农村公社的土地。从法兰克帝国沿
袭下来的采邑制,神圣罗马帝国时已发展为封地制,受封的土地成为世袭领
地。这种封地有大有小,有一个庄园、几个或几十个庄园的,也有一个公国
的,如整个巴伐利亚公国就是巴伐利亚公爵的世袭领地。大大小小的封建领
主存在着从属关系,一个小封建领主通常依附一个大封建领主。前者称封臣,
后者称封君。封臣对封君行臣服礼并宣誓效忠,封君向封臣授采邑,封臣的
义务主要是为封君服军役等,封君则保护封臣的安全。大封建领主同时又从
属于更大的封建领主,由此构成了封建等级制度。顶端是皇帝,下有公爵、
伯爵、教会主教和骑士。1220年编成的德国法律文件《萨克森之镜》中,把
封建等级划为七等:第一等是国王;第二等是直属国王的教会大贵族,如主
教和修道院长等;第三等是直属国王的世俗大贵族;第七等是骑士。他们构
成了神圣罗马帝国的统治阶级。
领主在其庄园内是最高的权力主宰,最重要的是拥有领地裁判权。涉及
到有关份地、劳役、赋税和耕种的一切问题,都按所谓“庄园的惯例”进行
裁决。因此,庄园不仅是一种经济组织,而且还是一种社会组织。它支配着
庄园居民的全部生活。
在封建制度充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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